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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佑勇,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智能时代法律变革的原则与限度 第一节 智能时代的技术逻辑与法律变革 第二节 智能时代法学研究的理性化限度 第三节 智能时代刑事责任体系不必重构 第二章 数据生成、共享与使用的规制 第一节 数据共享的内在要义、法治壁垒及其破解之道 第二节 数据犯罪的司法困境与出路 第三节 大数据时代裁判文书的选择性公开问题研究 第四节 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共享的实践探微 第三章 个人信息获取、处理与使用的规制 第一节 网络爬虫获取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 第二节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制困境与完善对策 第四章 智能算法的潜在风险及其规制 第一节 刑法领域的新挑战:人工智能的算法偏见 第二节 深度伪造算法的风险及其规制 第五章 主体认定与行为归责的体系重构 第一节 论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权利的秩序重构 第二节 无人驾驶智能技术的归责体系构建 第三节 智慧医疗技术的归责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内容推荐 在研究内容方面,本书主要探讨了智能时代技术风险的法律应对。章通过对智能时代的技术逻辑与法律变革、智能时代法学研究的理性化限度以及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体系研究,讨论智能 时代法律变革的原则与限度。第二章、第三章通过对大数据时代数据生成、 获取、使用、处理等各个方面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梳理研究目前有关数据保护的应用风险、法律缺位以及规制路径。第四章则回归技术本身对于技术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风险进行深度分析,通过对于技术路线的精准把握,找出算法本身存在的原生潜在风险,探讨从源头对算法进行法律规制的可能。第五章则通过对智能时代的主体认定与行为归责的体系重构,明确智能时代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完善现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现代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