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党历史组织机构辞典》按照《中国党历史系列辞典》总体要求编写,是一部集中反映中国党的组织机构及其所领导的其他主要组织机构之历史沿革的辞典。
二、本辞典共收入2412个条目。所收辞条范围自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至2016年7月1日中国党成立95周年。全书条目,分为三个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按照时间顺序编排。
三、条目设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条目,按照中国党早期组织,中共中央和地方组织,中共领导的军事组织、政权组织、众组织、教育文化组织、经济组织,以及国共合作组织、相关国际性组织,分类设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条目,基本按照中国党中央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国务院及其组织机构,高,高人民,全国政协组织机构,民主党派,军事组织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人民团体和主要社团,主要经济组织,重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组织等,分类设置。
四、有关条目设置情况的说明: 一、《中国党历史组织机构辞典》按照《中国党历史系列辞典》总体要求编写,是一部集中反映中国党的组织机构及其所领导的其他主要组织机构之历史沿革的辞典。
二、本辞典共收入2412个条目。所收辞条范围自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至2016年7月1日中国党成立95周年。全书条目,分为三个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按照时间顺序编排。
三、条目设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条目,按照中国党早期组织,中共中央和地方组织,中共领导的军事组织、政权组织、众组织、教育文化组织、经济组织,以及国共合作组织、相关国际性组织,分类设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条目,基本按照中国党中央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国务院及其组织机构,高,高人民,全国政协组织机构,民主党派,军事组织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人民团体和主要社团,主要经济组织,重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组织等,分类设置。
四、有关条目设置情况的说明:
1.在同一历史时期,组织机构有前后同一名称者,合并在一个条目内按先后次序叙述。组织机构在历史沿革上有直接延续性而名称有变化者,在目录中相邻排序,集中在一个条目内完整叙述其沿革、变更。其相邻排序者,注明参见此条目。
2.中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组织机构,是以同一名称贯穿革命、建设和改革整个历史过程,这类辞条在三个历史时期均有设置,以反映这些组织机构的职能、任务及工作范围的发展和变化。
3.党政军组织机构和主要人民团体的演变,包括历任主要领导人员的更替,一般按任职先后排序,不注明任职迄止时间。因历史久远,亦会出现个别主要领导人员的资料不全的情况,依所掌握的资料处理。经济组织、教育科学文化组织等,则不列入其领导人员的内容。
4.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经济组织”条目,按照中央部属主要大型国营骨干企业设置。“重点高等学校”条目,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设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济组织条目,按照中央直属国有经济组织设置。“重点大学”条目,按照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设置。
五、中国党历史上,有一些组织机构的名称带有集合性。它们在组织机构的历史沿革上不可或缺,但不属于特定的组织机构,例如中国工农红军、前敌委员会、军政委员会、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等;还有“”期间的“工宣队”“军宣队”“革命委员会”等。本辞典为这类组织机构设置了少量集合名词条目。
六、为便于读者查询使用,本辞典附有汉语拼音音序索引和笔画索引。
七、关于数字、标点符号和其他编写规范的使用,参照新修订和实施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和《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