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靠前投资条约(IIA)合法危机已经深刻改造了条约实体条款,相应的程序性条款改造正在进行。本书选取了靠前习惯法、东道国法律适用,东道国救济、投资者诉东道国仲裁(ISDS)、国家间仲裁等五个核心议题,通过大量条约文本、案例为靠前投资纠纷“由谁依据什么来裁决”绘制了现实图景并给出应然建议。 “多元化”是靠前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根本性趋势,我国在制度建构、机制建设尚有诸多空白。IIA程序性改造已显示出明显的“卡尔沃主义”色彩,但这不是旧“卡尔沃”的继承,而是扬弃。该扬弃过程再次验证了靠前投资制度领域矛盾正在从“南北矛盾”走向“公私矛盾”,然而必须警惕:受制于各国管制能力的不平衡的现实,“公私矛盾”极有可能演化为新一轮“南北矛盾”。 作者简介 陈虹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治理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曾借调至商务部条法司工作(2013.3—2014.3)。主要研究方向为靠前经济法,靠前商法、比较知识产权法。 目录 章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第二章 卡尔沃主义新论 一、卡尔沃主义回归迹象和路径 二、古典卡尔沃主义本质 三、卡尔沃主义与卡尔沃条款:卡尔沃主义回归的路径选择 四、卡尔沃主义进化的动力 (一)国际投资条约体系内部变革要求 (二)投资条约体系外部环境变化要求 五、新卡尔沃主义的基本原则 (一)有底线的国民待遇 (二)卡尔沃主义不必然排斥国际司法 (三)卡尔沃主义不必然拒绝国际法适用 六、架构新卡尔沃主义 (一)基本目标 (二)对实体条款变革 (三)对程序条款变革 七、小结 第三章 国际习惯法适用的困境 一、国际习惯法与卡尔沃主义 二、国际习惯法重要地位 (一)一般性适用的文本规定 (二)特别适用的文本规定 (三)国际投资仲裁庭实践:其他适用 三、难以确认的国际习惯法:基于理论分析 (一)两要素论的来源 (二)法律实践的判别 (三)法律确信的判别 四、难以确认的国际习惯法:基于案例比较 (一)Glaims Gold诉美国案 (二)RDC诉危地马拉案 (三)对比分析 五、习惯法适用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相似条约尚不足构成国际习惯法 (二)分散化的政治格局 六、中国相关条约实践和未来建议 七、小结 第四章 东道国法律的不充分适用 一、投资条约文本分析:事前选择和仲裁庭自由裁量权的角逐 (一)“可能同意” (二)法律规则 (三)争端一方缔约国的法律 二、案例分析:东道国法律与国际法结合适用 (一)结合适用的法理基础 (二)各司其职:东道国法有限的适用范围 (三)国际法的补充与校正功能 (四)东道国法律有限的否定功能:事实投资和法律投资 三、中国相关条约实践 (一)我国投资条约文本分析 (二)未来文本建议 四、小结 第五章 推广东道国救济用尽 一、东道国救济用尽的本质和目的 二、缔约实践部分抛弃东道国救济用尽 (一)ICSID公约对东道国救济用尽规则产生的影响 (二)NAFTA与美国投资条约范本 (三)挪威和南部非洲联盟投资条约范本 三、仲裁实践有条件要求东道国救济用尽 (一)Lowen诉美国政府案 (二)乌克兰时代公司诉乌克兰政府案 (三)Helnan国际饭店诉埃及政府案 四、中国相关条约实践 (一)我国现有条约文本分析 (二)采用东道国救济用尽的优势 (三)未来文本建议 五、小结 第六章 ISDS先决性抗辩制度:殊途同归? 一、国际司法制度中先决性抗辩的概述 (一)先决性抗辩的概念 (二)先决性抗辩的分类 (三)先决性抗辩处理模式 二、ICSID中先决性抗辩问题的司法实践 (一)Methanex公司诉美国案 (二)Sanlini诉约旦政府案 (三)案件对比分析 三、早期驳回制度规则 四、小结 第七章 重建国家间仲裁:投资条约的春天 一、对当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模式的检讨 (一)当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模式的形成历史 (二)对当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模式的改革路径 二、国家间仲裁的优势 三、我国相关实践 四、国家间投资争端案件 (一)联合解释的困境 (二)SSDS与ISDS之间的优先性 (三)基于外交保护SSDS案件的管辖权 (四)有关市场开放义务的违反 五、设立国家间仲裁的专属管辖 (一)现有管辖范围 (二)设立专属管辖的必要性:案例分析 (三)未来专属管辖案件的受案范围 六、对国家间仲裁机制的配套改革 (一)专属管辖配套措施:向行政仲裁院过渡 (二)东道国救济用尽 (三)有效的诉前协商机制 (四)提高透明度 七、小结 第八章 国际投资争端机制的多元化改革及推广——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改革 (一)投资协定的多元价值决定争端模式的多样性 (二)丝路争端改革不能抛弃ISDS (三)丝路争端机制改革不能停留在提升ADR模式 (四)跨国公共问题上引入专家调查程序 (五)投资自由化问题有赖于国家间仲裁模式解决 二、多元化改革试水:丝路协调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一)跨境投资是丝绸之路建设中日益重要的事项 (二)全球治理法治化的要求,降低丝路建设风险 (三)共同推动争端机制改革符合“共同排斥”理论 (四)丝路试水争端机制改革会推动中国在全球投资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五)丝路试水争端机制改革有助于构建民心相通 (六)投资争端机制改革是区域经贸建设的重要制度举措 三、丝路协调解决争端中心建设依托及具体措施 (一)建立司法援助中心,提高丝路国家应诉ISDS能力 (二)推动东道国救济原则的适当回归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诉前磋商效果 (四)建立专家调查机制评估投资相关的公共问题等 (五)制定仲裁规则,推动国家间仲裁(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