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慧英,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政策、社区工作、社会性别研究。2002年至今,主持了10多项倡导性别平等政策课题,如“我国现行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研究”,“探索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治本之策”等,后一课题将行动与研究相结合,成为联合国的实践案例。组织编写了《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换一种眼光看世界》《修订村规民约操作指南》《村规民约实用手册》等多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主持举办了“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高层论坛,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主流化进程。 目录 引言 乡村社会治理与性别分层 第一单元 聚焦乡村社会的性别分层 第一章 土地的家庭承包权与性别分层 一 土地承包权与妇女土地权益的提出 二 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与性别分层扩大 三 土地确权与性别分层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与性别分层 一 宅基地的两权分离 二 新农村建设与性别差距拉大 三 住房分配与性别差距 四 征地拆迁中流离失所的妇女 第三章 集体收益分配 一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二 股份分红 三 农村福利分配 第二单元 父权家庭与土地制度的性别安排 第四章 农耕社会:父权制家庭、村落与土地 一 家庭与父系家庭 二 村落与父系家族 三 土地、阶级与性别的关系 第五章 土地变革与集体化时期 一 土地革命与妇女地权 二 新《婚姻法》的颁布及其意义 三 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建立 四 宅基地的两权分离与分配原则 第三单元 社会与国家的消极互动 第六章 社会一端:集体父权制的成因与运作 一 乡村经济与文化的双重转向 二 制定过程:集体父权制的进入 三 集体分配方案(村规民约)的颁布与执行 第七章 政府:纠错与监管机制 一 基层政府的纠错机制 二 循环的怪圈 三 村级矛盾的转化升级 第八章 司法:法律防线失守 一 法院受理难 二 依法审判难 三 审判结果执行难 第九章 立法:村民资格的认定 一 界定村民资格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二 国家:作为立法主体立法滞后 三 村民公认就有一份 四 村民资格的隐性剥夺 第四单元 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第十章 社会基层组织依法自治 一 依法自治的价值与实践 二 父权制文化的变革 三 修订村规民约的民主程序 第十一章 社会组织协同村规民约修订 一 以性别为取向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 二 试点村的合作伙伴 三 政策倡导与试点经验的推广 第十二章 行政政府从放任走向治理 一 行政政府由“缺位”走向“到位” 二 政府组织修订村规民约 三 堵住土地政策的漏洞 第十三章 立法司法:构筑最后一道防线 一 从诉讼审理到依法审判 二 司法探索:确认集体成员资格 三 法院从制定走向执行 结论 附录一 附录二 导语 在就业歧视、职场性侵、家庭暴力等诸多维权案件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维护难度最大,解决起来最困难。这本书即以解决难度最大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人手,探讨其引发的性别分层议题。 从1980年农村推行土地联产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引发的集体成员认定迅速浮出水面,成为最棘手的社会问题,成为改革开放40年来尚未得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导致性别分层不断加剧。这一问题源于社会与政府的消极互动:社会不能依法治理,而是将家庭父权制延伸到集体父权制;政府不能依法管理,姑息默认集体父权制自行其是。 本书收集了乡村治理的鲜活案例,由此提炼出乡村治理的基本构架:政府要依法进行社会治理,乡村要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全社会增强性别平等的文化自觉,学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才能妥善解决中国当代乡村的性别分层现象。 本书适宜农村基层工作者、推进乡村治理的实践者、致力于乡村建设的社会工作者、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公务人员阅读使用。 内容推荐 中国当代乡村的性别分层现象,集中体现在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性别权利不对等。其深层原因植根于家庭家族及村落的父权制,父权制是父姓制、父系制、父居制构成的铁三角,已经进入集体财产分配制度、进入祠堂族谱家谱、进入婚丧嫁娶习俗等各个层面。对于乡村父权制,国家不能有效依法干预,行政政府常常姑息纵容,立法部门不能及时应对,司法部门常常将投诉者拒之门外,导致性别分层不断加剧。治理路径是:国家与社会从消极互动转向良性互动,国家多元主体依法治理,村民依法民主参与乡村治理,这需要法治与民主链接的治理理念,以及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治理目标,还需要性别平等的敏感度和推进性别平等的文化自觉,更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