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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1858年11月20日出生在瑞典西部伐姆兰省玛巴卡村的一个贵族地主家庭。从小就接触到安徒生的童话,20岁以后,到斯德哥尔摩读书,毕业后在伦茨克罗纳任教师。1891年,拉格洛夫发表第一部小说《古斯泰·贝林的传说》,一举成名。 她的主要作品有小说《假基督的故事》(1897)、故事集《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神话集》(1899)和以巴勒斯坦的瑞典移民的生活为题材的史诗小说《耶路撒冷》(1901-1902),以及最后一部小说《圣诞节的故事》(1938)。1906年发表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使她在北欧获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声誉。1909年,拉格洛夫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科学院的第一位女院士。 书评(媒体评论) 她的作品中有着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 、平易而优美的风格。 ——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 目录 第一章 变成了小人儿 第二章 飞上蓝天 第三章 成为大雁中的一员 第四章 冒险救出小松鼠 第五章 莫顿遇险 第六章 古堡事件 第七章 两次遇险 第八章 惹怒了国王 第九章 消失的城市 第十章 被黑旋风掳走 第十一章 到达拉普兰 第十二章 终于回家了 精彩页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时间非常久远,在瑞典斯康奈省的南部,有一个叫威曼豪格的教区,我们要说的这个男孩就生活在这个教区里。他叫尼尔斯,今年满十四岁了,他长得瘦高瘦高的,顶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脸上匀称地分布着一些雀斑。从他的一脸坏桕上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极其顽皮的孩子。 尼尔斯家刚搬到这个教区来的时候,日子过得非常清苦。好在尼尔斯的父母是一对非常勤劳的夫妇,他们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精打细算的生活习惯,如今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了。这不,院子里也养起了奶牛和大白鹅。 如此说来,尼尔斯的父母应该舒一口气了才对。可事实却恰恰相反,他们无时无刻不为有尼尔斯这样一个儿子忧心忡忡。 尼尔斯平时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在学校门门功课都学不好,很不得老师的喜欢,在家里时,也是什么家务活都做不好。不过有一件事他却十分擅长,那就是——淘气。家里的动物们都恨透了他,因为他每天总是不停地捉弄它们,什么揪住牛尾巴不放啦,什么拔大白鹅的羽毛啦,再不就是拿着鞭子把这些动物追赶得慌不择路地逃命。更过分的是,他还曾驱赶着马蜂去叮咬奶牛,而自己却笑得从树上滚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父母早早地就起来了,他们做好了今天该做的农活,看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就把还赖在床上的尼尔斯叫了起来,告诉他,他们今天要去教堂做礼拜,让尼尔斯看好家门。刚刚还睡眼惺忪的尼尔斯,一听说父母今天不在家,立刻就来了精神。这可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啊,今天即使自己把家里闹个底朝天,也不会有人干涉他了。 爸爸看到尼尔斯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当然明白他心里面想的是什么了,于是去书架上取来了《福音书》,把它递到了尼尔斯的手中。“虽然你今天不能去教堂,但是这件事你必须要做,那就是把这本《福音书》读一遍,记住了吗?” “哦,当然了,爸爸,我会做的,你放心吧。”尼尔斯很轻松地答道。他心想:“就算我只读了十个字,你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嗯,很好。我回来以后,会让你从头背给我听,如果你有一页背不出来,那么你将要面对的恐怕就只能是惩罚了。”爸爸补充的这句话,立刻让尼尔斯已经闪闪发亮的眼睛黯淡了下去。 看着爸爸转身出去了,妈妈温柔地把手放在了尼尔斯的肩膀上,说:“好了,儿子,我想你得马上开始了,因为要在你爸爸回来之前把这本书看完的话,时间可没那么充裕啊。”说完,妈妈也走了出去。 看着爸爸妈妈远去的背影,尼尔斯垂头丧气地在桌子前面坐了下来。唉,本来已经想好的那些精彩的“节目”看来只能忍痛放弃了,爸爸的这个手段可真够高明的。事实上,尼尔斯对于爸爸还是十分忌惮的,因为每次爸爸惩罚起他来,那可真是毫不留情啊。 尼尔斯的父母虽然人在教堂,可心里还惦记着一个人在家的尼尔斯。这个儿子真是让他们伤透了脑筋,尼尔斯从小到大闯了无数次的祸,所以他一旦离开了父母的视线,父母就会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现在,他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为尼尔斯多做一些祷告了。 春天已经降临在斯康奈省南部的土地上。嫩黄色的小迎春花已经静悄悄地开放了,大部分树木也抽出了翠绿色的嫩芽。覆盖在土地上的厚厚的冰雪正在逐渐消融,汇成了一股股小溪,哗啦啦欢叫着流向了大河。早有不畏寒冷的大白鹅,扑通扑通跳进了冰凉的河水里,痛痛快快地洗去了羽毛上积攒了一冬的污垢。春日的阳光暖洋洋的,洒满了蔚蓝的天空,也洒落在已经泛绿的大地上。 多么美好的春景啊!尼尔斯直盯盯地看向窗外,脸上挂着无限向往的表情。这时,一阵风从半开着的门吹了进来,吹得书页哗啦哗啦直响,一下子把尼尔斯的心思拉了回来。尼尔斯叹了口气,开始嘟嘟囔囔地读起了那本《福音书》。可是,一页都还没念完,尼尔斯的声音就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均匀的呼吸声——他睡着了。虽然在临闭上眼睛的时候,尼尔斯也挣扎了一下,可是他终究没有抵挡住“春困”的魔力。 突然,房间里传出了“啪”的一声响,尼尔斯被惊醒了,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但他没有立刻回头看,而是透过自己面前的一面镜子观察着身后的情况。 P1-3 导语 本书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了一只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跟老鼠差不多大的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内容推荐 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旅行故事,是一个小人儿和一群大雁一起去旅行的故事。 尼尔斯,一个14岁的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不点儿。可这还不算最糟糕的,他还被家鹅莫顿带上了天空,远离了家乡。他们跟着大雁一起,要飞向遥远的拉普兰。沿途,尼尔斯真是一步一个坎儿——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米尔,被它一次次追杀;被铜像追得走投无路,差点儿命丧造船厂;被乌鸦黑旋风绑架,带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方;被坏大雁扔进了大海里,几乎被淹死……不过,最终他们还是在拉普兰榴聚了。 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尼尔斯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那就是只有牺牲莫顿的生命,才能打破他被变小的咒语。一直以来,尼尔斯做梦都想变回原来的样子。那么,他真的会以牺牲莫顿为代价打破咒语吗?还是他最终保全了莫顿,从此浪迹天涯?快快翻开书页,去里面寻找答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