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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趣味逻辑学
分类 人文社科-哲学宗教-逻辑学
作者 刘润泽
出版社 金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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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二部分 分析法、综合法与分类法
分析法
一、对立关系
二、统一关系
综合法
分类法
一、种类的分类
二、属类的分类
第三部分 比较法、递比法与排除法
比较法
一、事物之属性相似
二、事物之属性相等
三、事物之属性相超
递比法
一、事物属性相似之递比
二、事物属性相等之递比
三、事物属性相超之递比
排除法
第四部分 联缘法、溯因法与度果法
一、多因一果关系
二、合因一果关系
三、一因一果关系
联缘法
一、事物之存在相联缘
二、事物之介入相联缘
三、事物之变化相联缘
溯因法
一、一因一果之溯因
二、合因一果之溯因
三、多因一果之溯因
度果法
一、一因一果之度果
二、合因一果之度果
三、多因一果之度果
第五部分 觅差法、对照法与察变法
觅差法
一、有果有因与无果无因之觅差
二、有果无因与无果有因之觅差
对照法
一、因果关系有误之对照
二、因果关系无误之对照
察变法
一、化一为一之演化
二、化一为多之演化
三、化多为一之演化
四、化多为多之演化
第六部分 归纳法、演绎法与类比法
归纳法
一、事物属性之归纳
二、事物类别之归纳
三、事物属性比较之归纳
四、事物因果关系之归纳
五、事物演化规律之归纳
演绎法
一、事物属性之演绎
二、事物类别之演绎
三、事物属性比较之演绎
四、事物因果关系之演绎
五、事物演化规律之演绎
类比法
一、事物属性之类比
二、事物类别之类比
三、事物属性比较之类比
四、事物因果关系之类比
五、事物演化规律之类比
第七部分 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
第八部分 探索故事百例评析
1.鲁班发明锯子的传说
2.鲁班发明木船的传说
3.管仲妙策出迷谷
4.公孙隰朋找水泉
5.炼丹炉中翻火焰
6.张衡奏报地震
7.鲍子都智寻书生家
8.华佗发明麻醉剂
9.祖冲之论月食
10.孙思邈治疗“雀盲眼”
11.孙思邈发现“老鹤草”
12.曹绍夔除“妖”
13.沈括论海潮
14.李时珍在脉象分类中的错误
15.唐伯虎智点鸳鸯谱
16.老吏智断疑案
17.蟠桃会八仙射金钱
18.发现“神曲”的传说
19.梅花鹿泡温泉
20.曲焕章发明云南白药
21.哈尼人发明治伤良药的传说
22.古井在哪儿?
23.吴吉昌科学种棉花
24.李四光测出大油田
25.鸽子辨认方向之谜
26.姑娘们的节日礼物
27.谁与谁是夫妻?
28.五大洲的代号
29.猜帽子游戏
30.段元星用肉眼发现一颗新星
31.天文学家巧熄战火
32.王子与女神
33.聪明的囚徒
34.阿基米德揭开王冠的秘密
35.大西洋岛上的神像
36.生死阄
37.阿丽丝在“健忘的森林”里
38.荒岛上的患病船员
39.比萨斜塔上的实验
40.印第安人发明金鸡纳霜
41.波义耳发明酸、碱指示剂
42.牛顿揭开光谱的奥秘
43.罗蒙诺索夫发现“物质不灭定律”
44.罗蒙诺索夫探索“运动能够产生热”
45.奥恩布鲁格发明叩诊法
46.富兰克林揭开雷电之谜
47.卡文迪什揭开物质化合的奥秘
48.伏打发明电池
49.琴纳发明牛痘免疫法
50.戴维发现“笑气”
51.奥斯特发现电磁效应
52.舍拜恩发明火药棉
53.古德伊尔发明硫化橡胶
54.帕金制成苯胺紫
55.德维尔发现“氢脆”现象
56.诺贝尔发明安全炸药
57.李斯特发明消毒法
58.沙皇审理纽扣失踪案
59.贝采利乌斯发现催化剂
60.鲍细霞的肖像
61.莫尔顿发明麻醉药
62.“万能”溶液
63.施旺发现动物细胞核
64.李比希发明化肥
65.法拉第发现漂白剂
66.施瓦布探索地球的磁暴周期
67.李比希改进颜料生产法
68.巴斯德揭开发酵之谜
69.巴斯德发明消毒法
70.萨克斯揭开植物产生淀粉的秘密
71.爱因斯坦的智力题
72.斯米尔诺夫发现大铁矿
73.巴斯德战胜炭疽病
74.科赫发现结核杆菌
75.凯库勒梦中的科学发现
76.巴斯德征服狂犬病
77.穆瓦桑制成人造金刚石
78.门捷列夫的伟大预言
79.伦琴发现X 射线
80.贝克勒尔发现放射性元素
81.居里夫妇发现镭元素
82.查德威克发现中子
83.兰特斯坦纳发现血型
84.“卡介苗”的诞生
85.福尔摩斯探案
86.法布尔揭开昆虫求偶的秘密
87.理发师的告示
88.艾克曼发现维生素
89.贝克兰发明酚醛塑料
90.克劳德制成霓虹灯
91.布里尔利发明不锈钢
92.劳伦斯制成新元素
93.弗莱明发现青霉素
94.弗洛里提纯青霉素
95.科学家发明农药
96.伍德沃德发现大铜矿
97.揭开“怪洞”之谜
98.啤酒冒气泡引起的发明
99.发霉的花生与癌症
100.生物钟
编后语
一、关于概念
二、关于判断
三、关于推理

前言/序言

刘润泽先生是一位业余作者,他以高度热情长期探索逻辑问题,取得了可喜成果,对我国文科大学讲授的传统逻辑内容和体系,提出了富有创造性的系统观点,实在是难能可贵。
  作者观点鲜明,反对用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的片面看法,主张改造并发展传统逻辑,使之更好地为现代人的思维服务,突破了现代通行的逻辑教材的旧框框,为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个引人瞩目的独特的改革方案。
  该书材料丰富翔实,书中引用的大量例证亦是其它逻辑读物从未用过的新鲜材料,给人带来一股清新气息,即使选用他人用过的一部分老材料时也都赋予新意,每个实例都是经过反复琢磨、消化吸收后用自己的话语写出来的,绝无一例是照抄照搬、简单移植的。
  作者对人们熟知的权威理论提出挑战,具有理论勇气。如对直言三段论19个正确式进行具体分析后,尖锐地指出:“其中只有两式正确,余者都违背了三段论公理。”冲击了书斋中的沉闷空气,真是振聋发聩。专业逻辑工作者由于思维定势,往往缺乏业余作者这种大胆探索的精神。
  作者治学严谨,一丝不苟。每一论点,每个实例,都是认真思考、刻苦钻研、不断修改的结果。语言朴实流畅,通俗易懂。
  该书既然是一部创新之作,总会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自然会引起各种不同的批评。不管它有多少疏漏和不当之处,但从总体上看,它仍不失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好书。
  我们相信,此书的出版不仅是一件幸事,而且也一定会有利于提高逻辑学术水平,有利于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
  麻保安
  前言
  这部《趣味逻辑学》,是笔者经过多年探索,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与发展后形成的新逻辑体系,如中国人民大学麻保安教授所作之评论:“突破了现代通行的逻辑教材的旧框框,为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个引人瞩目的独特的改革方案。”
  这部书介绍的是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与基本原则。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有十五个:分析法、综合法、分类法,比较法、递比法、排除法,联缘法、溯因法、度果法,觅差法、对照法、察变法,归纳法、演绎法和类比法。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是同一原则。
  认识客观世界,要认识事物的五个内容:即事物的属性、事物的类别、事物属性的比较、事物的因果关系和事物的演化规律。这些内容是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进行逻辑思维的范畴。
  在科学史上,伦琴发现X射线,弗莱明发现青霉素,罗蒙诺索夫发现“物质不灭定律”,奥斯特发现电磁效应,富兰克林揭开雷电之谜,卡文迪什揭开物质化合的奥秘,伏打发明电池,琴纳发明牛痘免疫法,古德伊尔发明硫化橡胶,波义耳发明酸、碱指示剂,印第安人发明金鸡纳霜,诺贝尔发明安全炸药,布里尔利发明不锈钢,卡默德、介兰制成“卡介
  苗”,穆瓦桑制成人造金刚石,克劳德制成霓虹灯等等,这些伟大的科学发现与发明,前人的逻辑理论是解释不了的。这部书从理论上圆满地解释了这些问题,可以启发人们进行类似的科学探索。
  这部书介绍的很多逻辑方法是前人没讲清或没讲过的,因而可以指导人们解决很多尚未弄清的认识问题。例如,我国中医两千多年来一直没分清脉象的种类,用这里介绍的分类法,可以将脉象的类别析理得种属分明,使我国中医的脉学理论发展一大步。前人的很多理论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错误,这里所介绍的逻辑方法可以解决其中很多问题,使之进一步完善。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这部书所介绍的即是一套关于“理论思维”的知识,掌握了这套知识,必将会加强我们的理论思维,帮助我们在攀登科学高峰中取得优异成就。为了便于广大青少年读者更好地掌握这门知识,书中精选了一百个引人入胜的探索故事作了评析,通过剖析其中所蕴含的逻辑哲理,借以提高读者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
  笔者2000年出版的《传统逻辑体系探析》一书,承蒙中国人民大学的麻保安教授作序。由于本书是该书内容的一部分,亦是该书内容之精华,为了使读者了解本书的学术价值与实用价值,本书延用麻保安教授的序言,特此说明,再一次感谢麻保安教授。
  刘润泽
  编后语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创立了形式逻辑科学,建立了直言三段论的演绎逻辑。16世纪,英国的弗兰西斯?培根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创立了归纳逻辑。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和培根的归纳逻辑,构成了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为形式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的场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466页)
  当前,由于数理逻辑的长足发展,针对形式逻辑所进行的论争愈加激烈。很多人认为,应该在数理逻辑指导下改造发展形式逻辑。有些人甚至认为,应该用数理逻辑取代形式逻辑。
  首先,我们认为数理逻辑代替不了形式逻辑。
  《简明数理逻辑基础》中说:“传统逻辑(即形式逻辑——引者注)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正确表达思想,正确进行论辩。……这一作用是数理逻辑不能胜任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决不会用数理逻辑的语言来表达和论辩。其次,传统逻辑讨论的一些和认识论有关的问题,数理逻辑也是处理不了的。”(刘治旺等人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我们赞同刘治旺先生等人的看法,形式逻辑中关于“表达思想”“进行论辩”以及“一些和认识论有关的问题”,“数理逻辑也是处理不了的”,因而数理逻辑代替不了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需要改造和发展,但是,在数理逻辑指导下改造和发展形式逻辑并非正确途径。
  应该如何改造和发展形式逻辑呢?
  我们认为,改造和发展形式逻辑应该从它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入手。
  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刘治旺先生等人说的对:一个内容是“帮助人们正确表达思想”,一个内容是“帮助人们……正确进行论辩”,一个内容是“和认识论有关的问题”。
  毛泽东说过:“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284页)
  形式逻辑针对的是三个不同对象,应该把它们分开单独研究,使之形成三个各自独立的学科。
  (一)关于“和认识论有关”的内容,可以结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使之形成一套指导人们如何认识事物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可称之为“逻辑学”。
  列宁说:“逻辑学是和认识论一致的。……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86、194、375页)
  这个指导人们如何认识事物的理论体系,即列宁所说的逻辑学,也就是这部《趣味逻辑学》所讲的内容。
  (二)关于“表达思想”的内容,可以结合语法和修辞,使之形成一套指导人们如何写文章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可称之为“语文基础知识”。
  毛泽东说:“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要注意整篇文章、整篇说话的结构,开头、中间、尾巴要有一种关系,要有一种内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总之,一个合逻辑,一个合文法,一个较好的修辞,这三点请你们在写文章的时候注意。”(《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17页)
  这个指导人们如何写文章的理论体系,包括毛泽东所说的逻辑(去掉非思维形式内容的“纯粹的”形式逻辑)。
  (三)关于“进行论辩”的内容,可以结合我国古代的论辩理论和印度的因明理论,建立起一套指导人们如何进行辩论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可称之为“论辩学”。
  关于指导人们如何进行辩论的理论体系,笔者已经出版一部《趣味论辩学》。
  这样分开单独研究,就彻底突破了形式逻辑的旧框框,对形式逻辑的理论基础和体系实行了根本改造,使之得到发展。
  笔者于2000年出版了《传统逻辑体系探析》一书,承蒙中国人民大学的麻保安教授作序。
  麻保安教授评论说:“书中将传统逻辑在认识、表达和论辩等方面的应用充实为三大部分,即上篇——逻辑学,中篇——形式逻辑,下篇——论辩学。这样,就突破了现代通行的逻辑教材的旧框框,为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个引人瞩目的独特的改革方案。”
  综上所述,把形式逻辑分为三个各自独立的学科之后可以知道,只有指导人们如何认识事物的理论体系才能叫做逻辑学,其余两个内容,一个归入了“语文基础知识”,一个归入了“论辩学”。由此而论,除了这个“认识事物的理论体系”可称之为“逻辑学”,其他任何理论都无理由叫作
  “逻辑学”,否则,就把“逻辑学”一语滥用了。
  在逻辑学中,有个问题一直没弄清,这个问题看似不大,但是弄清这个问题之后,会颠覆整个逻辑理论体系,使之全面崩溃,需要从“人之初”开始,重新整饬逻辑理论。
  这个问题是:研究逻辑必须认识事物的五个内容,即事物的属性、事物的类别、事物属性的比较、事物的因果关系和事物的演化规律。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复杂,这里不展开讲。
  形式逻辑所讲的思维形式,主要有概念、判断和推理。下面,顺便简评一下其中的是非。
  一、关于概念
  《逻辑学辞典》中说:“(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特征的思维形式。”(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02页)
  《大众逻辑学》中说:“‘名’就是代表客观事物的名称,逻辑上叫做概念。‘实’就是名所代表的客观事物。”(周尚荣著,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页)
  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是个思维形式,即周尚荣先生所说的“代表客观事物的名称”。
  《形式逻辑简明读本》中说:“关于事物的概念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不是一个东西。前者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思想,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而后者却是一种独立存在于人类的头脑以外的客观事物。这是它们的区别。”(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第5页)
  所谓“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思想”的“概念”是个认识结果,而不是思维形式。
  列宁说:“概念是人脑(物质的最高产物)的最高产物。”(《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77页)
  毛泽东说:“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
  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262页)
  列宁、毛泽东所说的“概念”,都是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而不是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很多形式逻辑教科书引用他们的论述解释什么是“概念”,这是误解。
  客观上存在着一个事物,头脑里形成了一个概念,语言中产生出一个名称。头脑里形成的概念是个认识结果,语言中产生的名称才是思维形式,如周尚荣先生所说:“‘名’就是代表客观事物的名称,逻辑上叫做概念。”
  《论逻辑规律》中说:“天空中的星星,这是我们在实践中重复了不止亿万次的自然界的现象,这种现象反映在我们的意识中,就以‘星星’这一概念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而当我们再次看到这个现象的时候,我们就以‘星星’这一概念形式来表达它。……在它还没有转为别的事物而还只以星星这一事物的性质而存在时,我们就不能以别的概念形式而只能以‘星星’这一概念形式来表达它。”(马特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页)
  马特先生所说的是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所谓“以‘星星’这一概念形式来表达它”的说法非常精辟。
  形式逻辑混淆了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与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之间的区别,所讲的基本上都是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因而导致了概念理论的混乱,这就违背了“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学说”这个定义。
  《逻辑学辞典》中说:“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构成判断,推理的基本要素。”(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03页)这本书对“概念”的解释值得商榷。
  《逻辑学词典》中说:“假言判断:是有条件地断定某事物情况存在的判断。例如:‘如果几个数都能分别被同一个数整除,那么,它们的和也能被这个数整除。’”(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23页)
  《逻辑学词典》所举的“假言判断”的例子中,“如果……那么”是连词,“几”“一”是数词,“个”是量词,“都”“同”“也”是副词,“能”“分别”“被”“整除”是动词,“它们”“这”是代词,“的”是助词,这些构成假言判断的“要素”是“概念”吗?周尚荣说:“‘名’就是代表客观事物的名称,逻辑上叫做概念。”“如果……那么”“几”“一”“个”“都”“同”“也”“能”“分别”“被”“整除”“它们”“这”“的”,等等,它们可不是“代表客观事物的名称”。
  由上可知,所谓“概念是思维的细胞”之说是含糊的,“概念”并不是“构成判断,推理”的唯一“细胞”,“构成判断,推理”的“细胞”有很多,可以说应该包括所有词类。
  清除了“概念”理论中作为认识结果的内容,关于“概念”的理论几乎就没什么了。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只不过是语法中的“名词”而已。
  二、关于判断
  《逻辑学辞典》中说:“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4页)
  《逻辑趣话与应用》中说:“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思想,判断的形式无疑还会不断地增加。”(苏越、郝卯亮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9页)
  我们赞同苏越、郝卯亮先生的看法,“判断”的作用是“表达我们的思想”。
  表达什么思想呢?
  上面提到,研究逻辑必须认识事物的五个内容:即事物的属性、事物的类别、事物属性的比较、事物的因果关系和事物的演化规律。
  我们把对事物这五个内容的认识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形成了如下五种判断形式:
  1.事物属性判断,如:电鳗能放电,荔枝是甜的,磁铁有吸引力。
  2.事物类别判断,如:鸭嘴兽是哺乳动物,猴头蘑是菌类植物,牛郎星是恒星。
  3.事物属性比较判断,如:血浓于水,蜂蜜甜于蔗糖,长江长于黄河。
  4.事物因果关系判断,如:金属遇热则膨胀,马不吃夜草不肥,月到中秋分外明。
  5.事物演化规律判断,如:鸡蛋有适当温度则变成鸡仔,碳有高温高压则变成金刚石。
  我们可以看到,这五种判断不是抽象的词语,都举出了它们的具体例子,因而它们都有自己的形式结构,这里不赘述(可参阅笔者编著的《传统逻辑体系探析》一书)。
  形式逻辑讲了直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关系判断、模态判断和联言判断等内容。
  《逻辑学大辞典》说:“某一事物情况的存在,会促使另一事物情况的存在;某一事物情况的不存在,也会造成另一事物情况的不存在。假言命题就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这种条件联系的命题。”(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307页)
  形式逻辑没讲“假言命题”(即假言判断)的形式结构,讲的是事物之间的“条件联系”,可知,“条件联系”可不是“形式结构”,这就违背了“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学说”这个定义。也就是说,形式逻辑所讲的“假言判断”不是个思维形式。
  形式逻辑讲了直言判断的形式结构,直言判断由判断主项、判断联项和判断宾项构成等等,这是形式逻辑应该讲的内容。可是,除了直言判断,形式逻辑竟然没讲其他所有判断的形式结构,这就违背了“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学说”这个定义。也就是说,除了直言判
  断,形式逻辑所讲的其他所有判断都不是思维形式。
  形式逻辑所讲的判断,大都不能成立,因之引发了一系列错误。例如,由于“模态判断”是因为判断中有“模态词”而命名,没有自己的形式结构,它不是作为思维形式的判断。因而,所谓的“模态逻辑”也就不能成立,尽管不少作者写出了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的《模态逻辑》专著。
  再如,《逻辑学辞典》中说:“定义:亦称‘界说’。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例如,‘地主就是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人。’”(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03页)所谓“定义”,其实是一种判断形式——“事物属性类别判断”,它不但“揭示概念内涵”,还揭示事物的类别:“地主就是……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人’。”讲清了判断的理论之后,“定义”应该作为一种判断形式去讲。
  综上所述,作为思维形式的判断只有五种:事物属性判断、事物类别判断、事物属性比较判断、事物因果关系判断和事物演化规律判断。
  数理逻辑要研究“命题(即判断)演算”,由于数理逻辑产生时形式逻辑没讲清判断的种类,这五种判断的提出,会丰富数理逻辑关于命题演算的理论。
  三、关于推理
  这部书的理论改造发展了形式逻辑中的如下内容:分析、综合、划分、分类、穆勒五法、直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二难推理、传递关系推理、混合关系推理、类比推理、科学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等等。这些内容基本上都属于认识方法问题,形式逻辑
  中作为思维形式的推理,只有直言三段论。
  直言三段论是以直言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形式。上面提到,作为思维形式的判断有:事物属性判断、事物类别判断、事物属性比较判断、事物因果关系判断和事物演化规律判断。直言判断包括事物属性判断和事物类别判断,形式逻辑没讲事物属性比较判断、事物因果关系判断和事物演化
  规律判断,因而也就丢掉了以这三种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形式:事物属性比较演绎推理:“燕子的飞速快于天鹅,金丝燕属于燕子,金丝燕的飞速快于天鹅”;事物因果关系演绎推理:“金属遇热则膨胀,铜是金属,铜遇热则膨胀”;事物演化规律演绎推理:“鸡蛋有适当温度则变成鸡仔,柴鸡蛋属于鸡蛋,柴鸡蛋有适当温度则变成鸡仔”。把这三种推理形式补充进去,“直言三段论”才能得以完善。
  综上所述,形式逻辑关于概念的理论,基本上都是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其实质就是语法中的“名词”。关于判断的理论,作为“思维形式”的判断只有“直言判断”,其余判断都不是“思维形式”。关于推理的理论,作为“思维形式”的推理只有“直言三段论”。
  前面讲到,形式逻辑的理论应该分为三个学科。思维形式的内容应该归入指导人们写文章的理论——《语文基础知识》。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就是语法中的名词;作为思维形式的“直言判断”就是单句;作为思维形式的“直言三段论”就是句群。这样,才能使它们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
  《逻辑学大辞典》中说:“数理逻辑:亦称‘符号逻辑’。用数学方法去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数理逻辑是传统形式逻辑发展到最新阶段的成果。……1930年至今,是数理逻辑蓬勃发展的时期,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形成了崭新的体系。……数理逻辑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它不仅和数学、计算机科学等自然科学常常交织共生,而且和哲学、伦理学、语言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有一定的联系,在这些学科的发展中正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5页)
  我们知道,传统形式逻辑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认识事物、如何表达思想和如何论辩是非。数理逻辑“形成了崭新的体系”,已经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具体内容和传统形式逻辑的三个主要内容已经毫无关系,它绝不是“传统形式逻辑发展到最新阶段的成果”,因此,它也就不能叫做
  “数理逻辑”,叫做“数理学”更贴切。
  我国没有自己完整的逻辑体系,学习的是西方的逻辑理论,但是,我们不要妄自菲薄。我们要增强民族自信心,敢于对传统逻辑的“权威理论提出挑战”(麻保安语),改造发展传统逻辑,建立新的逻辑体系,使产生于古希腊的逻辑学完善于中国,早日实现我们迈向社会主义逻辑强国的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恩格斯说过:“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页)
  前人为我们打开了认识真理的通路,但他们并没有穷尽真理。我们应该把前人的学说当作通往真理的桥梁,而不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应该超越前人,具有更科学的形式和内容。
  这部书是一部创新之作,肯定会存在很多不成熟或不妥当之处,恳请读者不吝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这门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使之进一步完善。
  完稿于夏历丙申年腊月

作者简介

刘润泽,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教授,中国逻辑学会会员,北京创新研究所国际汉语部主任,北京创新学会研究员,北京中华文化促进会国防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北京艺术创作中心理事。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保障部老干部大学任教,获总后勤部政治部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已出版著作:《传统逻辑体系探析》《趣味论辩学》《现代汉语诗韵》《计谋与谋局》《逻辑智慧精粹》《论辩智慧精粹》《运筹谋略》《科学探索逻辑》等。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如何指导人们去探索客观世界的规律与奥秘的新逻辑体系,突破了现代通行的逻辑教材的旧框框,为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个引人瞩目的独特的改革方案,观点鲜明,反对用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的片面看法,主张改造并发展传统逻辑,使之更好地为现代人的思维服务。书中将传统逻辑在认识、表达和论辩等方面的应用充实为三大部分,精选了100个引人入胜的科学探索故事进行评析,通过剖析其中所蕴含的逻辑哲理,借以提高读者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

精彩书摘

 逻辑学是研究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与基本原则的学说。
  列宁说:“逻辑学是和认识论一致的。……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86、194、375页)列宁阐明,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
  这里所介绍的逻辑学即列宁所说的“逻辑学”,它是“和认识论一致的”,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
  本书所研究的内容,包括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与基本原则,这些内容即通常所说的“科学方法论”的内容。
  在科学史上,曾经产生过很多伟大的科学发现与发明。例如,伦琴发现X射线,居里夫妇发现镭元素,贝克勒尔发现放射性元素,查德威克发现中子,弗莱明发现青霉素,奥斯特发现电磁效应,伏打发明电池,琴纳发明牛痘免疫法,古德伊尔发明硫化橡胶,波义耳发明酸、碱指示剂,卡默德、介兰制成“卡介苗”,富兰克林揭开雷电之谜,卡文迪什揭开物质化合的奥秘,等等。这些伟大的科学发现与发明,都是借助于逻辑方法完成的。
  这里介绍的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可视之为辩证法的具体方法。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归纳是‘上升的辩证法’,……分类是‘下降的辩证法’。”(《逻辑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页)柏拉图把“归纳”和“分类”称之为“辩证法”是有道理的。
  认识客观世界,要应用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去思索,遵循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去探寻,无论是自然科学问题还是社会科学问题,都要借助于这些逻辑知识去研究。
  列宁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3页)这里介绍的逻辑方法,是认识客观世界时所用的最具体的科学方法。
  认识客观世界,首先是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去接触客观外界的现象形成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步。感性认识是由人的眼、耳、鼻、舌、身五个感觉器官完成的,是人的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认识结果。
  我们认识到太阳明亮、晴空蔚蓝、湖水碧绿、樱桃鲜红、骆驼高大、蚂蚁微小、青山静立、江水奔流等,这些是由视觉器官——眼睛完成的;认识到鸣虫啾啾、燕语呢喃、溪流淙淙、海涛呼啸、琴曲悠扬、炮声隆隆等,这些是由听觉器官——耳朵完成的;认识到桂花香、狗屎臭、狐狸臊、山羊膻、鱼虾腥等,这些是由嗅觉器官——鼻子完成的;认识到青梅酸、甘蔗甜、黄连苦、秦椒辣、柿子涩、食盐咸等,这些是由味觉器官——舌头完成的;认识到冰雪凉、火焰热、海绵软、岩石硬等,这些是由触觉器官——身体的肌肤完成的。这些都是感性认识。
  认识到事物的光色、形状、动态、静态、声音、气味、滋味、凉热、软硬等属性,都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是人的感觉器官所能感觉到的。
  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一文中说:“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
  所得到的感性认识需要应用逻辑方法进行加工,使之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思想,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步。理性认识是由人的大脑完成的,是人的思维器官大脑对事物的认识结果。
  人们常把感性认识比作原材料,把大脑比作加工厂,那么,逻辑方法则好比是加工厂里的机器。也就是说,大脑是用逻辑方法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的。只要掌握了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应用逻辑方法进行一番加工,就能得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结论,达到对事物规律性的理性认识。
  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有十五种:分析法、综合法、分类法,比较法、递比法、排除法,联缘法、溯因法、度果法,觅差法、对照法、察变法,归纳法、演绎法和类比法。
  认识客观世界,要认识事物的五个内容:事物的属性、事物的类别、事物属性的比较、事物的因果关系和事物的演化规律。
  认识事物的属性,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运用分析法与综合法完成的;认识事物的类别,是运用分类法完成的;认识事物属性的比较,是运用比较法与递比法完成的;认识事物的因果关系,是运用联缘法、溯因法、度果法、觅差法与对照法完成的;认识事物的演化规律,是运用察变法完成的。在此基础上,还要运用归纳法、演绎法与类比法,对事物的五个内容进行归纳、演绎与类比的认识。这些内容是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进行逻辑思维的范畴。
  毛泽东说过:“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262页)
  应用逻辑方法,就能够使认识“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得以完成“认识的真正任务”。
  例如,我们观察到:太阳能发光,牛郎星能发光,织女星能发光,天狼星能发光,比邻星能发光,老人星能发光,爱普西仑星能发光,等等,这些都是用人的感觉器官眼睛所得到的感性认识。应用归纳法,通过思索,概括出太阳、牛郎星、织女星、天狼星、比邻星、老人星、爱普西仑星等属于恒星,就归纳出“恒星能发光”这个结论,把所得到的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
  毛泽东说:“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论理(即逻辑——编者注)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263页)
  认识客观世界,通过观察、调查、实验等各种实践活动,接触客观外界的现象形成了感性认识,经过应用逻辑方法进行加工,就可以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只要所掌握的感性材料是丰富而真实的,并且正确地应用逻辑方法进行加工,就能够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探索出客观世界的规律与奥秘。
  逻辑方法都各有自己的特征,在认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采用不同的逻辑方法。但是,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应用逻辑方法进行探索,既要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又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这样才能达到认识复杂的客观世界的目的。
  恩格斯说:“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和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无可避免的。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联系,也同样成为无可避免的。因此,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助。”(《马克思
  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页)
  这里介绍的逻辑方法即进行“理论思维”的科学方法,掌握了它们,不但可以探索客观世界的规律与奥秘,还可以加工整理前人的实践经验材料。由于没有采用正确的逻辑方法,只是凭“经验的方法”,前人的很多实践经验材料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科学理论,有待于应用逻辑方法进行加工,使之形成系统完善的科学理论体系。
  应用逻辑方法进行探索,要遵守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就是同一原则。
  同一原则要求认识结果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世界达到一致。衡量一个认识结果是否遵守了同一原则,必须通过实践检验。凡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对于错误的认识要予以修正,使之和客观世界达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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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共分为八部分, 其主要内容包括: 分析法、综合法与分类法 ; 比较法、递比法与排除法 ; 联缘法、溯因法与度果法 ; 觅差法、对照法与察变法 ; 归纳法、演绎法与类比法 ; 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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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5: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