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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作者用一种简洁的、令人信服的论证将法律经济学划分成两个独立的领域。作者指出,这两个领域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前者主张“法律的经济分析”,阐释经济理论光环下的法律系统,并力图说明经济学可能促使法律更有效率。后者主张“法经济学”,授予法律平等的地位,并探讨更重现实而少关注理论规则的法律可以促使经济理论的改进。 目录 致中国读者 功能分化社会的法学与经济学——代译序 序 第一章 论“法和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人的角色 第二章 论有益品——商品化与计划化 第三章 论有益品与不平等 第四章 有益品总论——具体应用和结论 第五章 论利他主义、慈善和非营利机构 第六章 责任规则中市场和计划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论被忽视的品味和价值 第八章 论品味与价值——经济学在这方面能告诉我们什么? 附录亚瑟·科宾致耶鲁法学院全体教师的告别信 注释 索引 《雅理译丛》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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