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双边和多边投资条约及其条款的适用是国际投资法中常见的思路,但武装冲突给投资带来的风险并非一般性的国内骚乱暴乱。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双边和多边投资条约、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都是在武装冲突环境下可用于保护投资的法律规则。以往的研究集中在投资法的视角,但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自动适用,二者叠加在构成投资的财产之上。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深入推进,中国投资者正在或将要面临武装冲突带来的风险。本书围绕解释和分析武装冲突对投资影响的复杂性展开,主要问题包括:其一,双边及多边投资条约在武装冲突中能否继续适用以及对哪个主体具有约束力;其二,投资条约中为武装冲突目的设计和非为武装冲突目的设计的条款,其各自在适用中面临哪些问题;其三,国际人道法(武装冲突法)中适用于交战的规则,对于投资保护和风险规避具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其四,长期被学界研究忽略的占领法规则,对于投资产生何种影响以及被占领土上的第三国投资者对占领方拥有什么样的权利救济途径;其五,在内容重合的领域,投资条约与国际人道法规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六,国际刑法对财产法益的保护与投资条约、国际人道法的内在联系为何。 作者简介 冷新宇,江苏苏州人,先后毕业于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任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国观智库研究人员,曾任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讲授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代表作包括《普遍管辖权研究》(独著)、《战争罪》(合著)、The UN Security Council in 21st Century(合著)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武装冲突环境下中国海外投资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12CFX106)、“人工智能背景下自主武器系统相关国际法问题研究”(项目号19BFX209)。 目录 序 刘大群 缩略语表 导论 第一章 武装冲突和投资条约的关系 一、概述 二、双边投资条约在武装冲突中的效力 三、政府继承和双边投资条约 四、叛乱运动及双边投资条约的违约责任 五、占领法和双边投资条约 第二章 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双边投资条约条款 一、概述 二、充分保护与安全条款 三、战争赔偿条款 四、国民待遇条款和最惠国待遇条款 五、征收条款 六、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 七、免责事由(2):安全例外条款 第三章 国际人道法对投资的一般性保护 一、概述 二、适用人道法保护投资的逻辑 三、区分原则 四、比例原则 五、禁止攻击包含危险力量的物体 六、禁止劫掠财产、禁止无军事必要条件下毁损和扣押财产 七、人道法规则对非国家实体的约束力问题 第四章 占领法对投资保护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一、概述 二、先决问题 三、维护秩序义务及国家责任 四、占领方修改被占领土法律的权力 五、被占领土上国家(公共)财产的保护 六、被占领土私人财产的保护 七、占领方的投资决策和许可 八、国家责任中归因性问题 第五章 双边投资条约与国际人道法的关系 一、初步问题:法律冲突及解决路径 二、FPS条款与人道法规则的关系 三、战争赔偿条款与人道法规则的关系 四、征收条款与人道法规则的关系 第六章 国际刑法和投资保护 一、概述 二、侵害财产法益的战争罪及客观要件 三、主观要件 四、环境要件 五、责任模式 第七章 中国在武装冲突中投资保护方面面临的问题 一、概述 二、对双边投资条约的考察 三、国家契约问题 四、安保服务输出 五、非法律规避风险措施 结论及展望 主要参考文献 致谢 导语 本书旨在详细阐述武装冲突中保护投资可以适用的各类法律规则及其法律冲突解决路径。作者采用投资法规则与人道法规则结合分析问题,展现了碎片化状态下法律冲突的复杂性。从占领法的角度分析了被占领土上投资保护的问题,前瞻性地分析了占领法适用于保护投资规则的各种可能性,详细讨论了占领法特定规则提供的保护及被占领土立法权的获得对投资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