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趁,此生未老》《不过,一场生活》并成为“生活美学三部曲”的经典畅销书《去你的旅行》此次全新修订,新增“东京美食札记”,探索更文艺的理想生活方式。
典藏版突破了以往系列书的固有装帧方式,精美纸张印刷,画质更细腻、色彩还原度更高,更精细地展现了作者的创作风格。作品本身的温馨感和文字的温暖依旧延续。
旅途中的文字总有一种别样的味道,或充斥着想念,或浸润着孤独。阿Sam说:“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和什么人一路结伴而行似乎是冥冥中早已注定,那些快乐和悲伤,有人在旅途中与你分享,最后把记忆全部丢在那些可能再也回不去的时光里。”
旅行中的生活美学家阿Sam经典作品《去你的旅行》全新修订,这也是“生活美学三部曲”中的首部。自博客时代“阿Sam的午夜场”大热以来,阿Sam在旅途中写下了无数文字,这些文字或欣喜,或清寂。从上海到悉尼,从东京到西贡,从首尔到曼谷,在小说和散文的交替叙述中,阿Sam探讨了现代都市人的理想生活方式。
“时间是一条河流,不是你寻找它,便是它流向你。”
从常德公寓开始
在我身边的很多朋友看来,能够生活在上海似乎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比如《花样年华》中的那些老石库门,又或者是路边温馨的小咖啡店,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一些归属感,这样说来或许会让人感觉有些矫情,但上海就是这样复杂而丰富的符号。
小时候对上海的印象很模糊,真正开始喜欢这座城市应该是从张爱玲开始。那天下午我在常德路的张爱玲公寓门口听着iPod,脑子里却在想那个拒绝了胡兰成但在千里之外对他又爱又恨的张爱玲。楼下新开了小书店,来杯咖啡吧,不知道是不是她当年喜欢的口味。很多时候时光在变,建筑却还是老样子,就像一些情愫无法被替代一般,想一想,我在这个城市快有十年的时间了,不长不短。
八年前的某一天,我在网络上遇到了二十五岁单身的苏,成都人,独自在上海工作多年,感情淡薄,平日话语不多,典型的天蝎座,建筑设计出身。我从没想过自己会遇见这样一个人,那段和泉分开后的漫长时间里,我在武汉苟且生活,遇见一些人,也伤害一些人,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在感情的世界里随波逐流。
天气炎热的7月,我买了下午的机票到上海看望苏。
上海对我而言真是一个陌生又陌生的城市,我对他一无所知,但如同所有的爱情电影一般,我期待着好的开始。当我站在太原路、嘉善路路口的罗森便利店门口时,我有过某一瞬间的恍惚,给自己买了一瓶纯净水,戴着耳机慢慢地喝了下去。我记得那时候还在听无印良品的歌,等待苏加班之后来找我,十分钟后我被苏带去了她的公司。
遇见一个比自己年纪大的人总会忍不住要装成熟,那种成熟现在看来有些幼稚,但也许真的不是装出来的。
我是阿Sam,现在住在位于华山路近常熟路的蔡元培故居里。七年前我曾经一度幻想以打字为生,虽然书里都说字贱清寒,虽然我过得并不很富足,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改变,于是几年后我做了杂志编辑至今。
有时候大家都喜欢看那些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似乎美好的故事,用来安慰寂寞悲伤的人,只是我知道,从心底里我是期待把我的痛楚带给你的,那些痛如同生长在骨头里无法剔除的利刺一般,但我清楚疼不过心,难过不抵天明。
到上海的第一天,我陪苏加班至深夜,她用微波炉热了煎饺给我吃,喝的是当时我觉得奇贵无比的味全每日C的果汁,一个人在公司的院子里默默地抽烟听歌。有时候我挺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怀念彼此之间那份安静的默契,就像是夜凉如水一样令人轻盈的安静。 关掉桌上的灯,苏说一起步行回家。上海,一个陌生而复杂的城市爱情地图,充满了繁华也有说不出的寂寞。我和苏在大木桥路近肇家浜路的东北馆子里吃了第一顿饭,我喝下了一整瓶三得利啤酒,没有醉,然后苏给我买了毛巾和牙刷。
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就应该这样开始,两个寂寞的人紧紧拥抱在漆黑的夜里,汗水交融,在这样一个炎热的7月变得格外熟悉,你们不用说话,用城市的余光看着彼此,那是熟悉的呼吸味道。
P2-4
青春
五年前写下这本书,我在最后写了一句:“青春。梦。旅人。”
五年过去了,这三个词依然在我脑海里,可是我们还有青春吗?如果要对青春再做一个注脚,五年后的我会说,青春是用来怀念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过程;青春是一首无言的诗,是我们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青春美好又短暂,充满泪水也充满了欢笑。
像是电影一样,一早设定了结局。你曾经不甘心地期望赶快长大,不要一直活在青春里,但有一天发现心慢慢变老了,比老去的面庞更让人感到害怕,青春真正消失在你的生活中,只剩下了怀念。
所有念念不忘的经历,注定将改变你的一生,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读大学时周末在汉口一家唱片店打工,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清寒的,但在那个年代,精神食粮几乎超越了一切,于是也格外地开心。
那是一家位于台北路的小唱片店,整个店面不过十来个平方米,两排货架堆满了唱片和DVD,转个身都难。通常这样的小店都会找个乡下的亲戚或者朋友来看着,无须做任何培训或是陈列,反正来的都是熟客,街坊邻里买张CD或是电影大片再正常不过,我这个不爱读书的大学生,就这样加入了这家唱片店。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像海绵吸水一样听了大量的音乐,看了无数的电影,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从这家小唱片店一直延伸到了未知的世界。从爵士到流行,古典到摇滚,什么都听;电影也是一样,从独立电影到好莱坞大片,全部都看。当然这些都是在下班后。偶尔不回学校,我睡在二楼的小阁楼里,狭小的阁楼,翻个身都难,但因为有冷气,比起学校这里条件算好了。夏天的时候,每天的工作结束,武汉的消夜正式上场,在唱片店门口的小摊子点一碗煲仔饭,再来几根烤脆骨、一瓶啤酒,端着热乎乎的食物拉上卷帘门,这里就是我的世界,我的青春。
十几年前,世界对我而言是汉口和武昌,再远一些的地方都只能从电影里看到。我不知道何年何月可以去一次纽约,也不知道东京是不是真的有很多漫画店,越南是不是还有“三轮车夫”。谈了几场草草结束的恋爱,不后悔也不怀念,像是一个急于要长大的孩子。
十几年后,我买了一台CD机,身边的好朋友们都不太理解今时今日还有人在听CD这件事,手机拿出来随时可以找到你想要的音乐,网络书店分分钟可以买上几本喜欢的书籍,想要吃的餐厅大部分可以送外卖到你家,所有的一切都太方便了,方便到让你还未来得及细嚼慢咽,品尝其中的滋味,人就已经开始偷偷地变老。
想买CD机的原因很简单,家里的唱片堆在那里落了灰,每次做清洁时总要一遍遍地擦拭。
这些年无数次地搬家,从武汉一路到上海,丢了那么多东西,这些CD一直没有丢掉。这长达十数年的时间里,我不停地擦拭它们,却再未听过,很像是一个故人,久未联系却又不想删掉他的电话,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有时在旅途中也会光顾一下唱片店,纽约布鲁克林有不少好唱片店,一张张CD被分门别类按照名字以及音乐种类排列,看着那些熟悉的乐手或唱片名字,脑子里不由自主响起熟悉的旋律。音乐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会让你想起某个场景、某个人,和味道一样,跟随着你,埋藏在心底。
我想我开始怀念我的青春了,怀念我曾经爱过的那家小唱片店,那瓶啤酒,那几串烧烤,那些简单又快乐的岁月。
家中的唱片柜里摆着利绮的《体贴》,林隆璇的《夜深人静》,当然更少不了许美静、王菲、林忆莲……还有很多打口碟。我看着它们,如同看见一张青春的存折,保留着那个时代留下的所有财富。
……
所有的人都湿了眼睛,我们那些藏在心中的细微的情感,在这一刻,终于被释放。
好在美式婚礼整体比较轻松,更多时候都在喝酒。伴着微风我们在海的中央漂来漂去,他挽着母亲,步履蹒跚地跳着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我想对老去的父母来说,不管最终和谁在一起,他自己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黄昏时升起了烟火,所有的人都喝到了微醺,我几乎是带着醉意回到了上海,发短信给好朋友说,你们一定要一直幸福下去!
旅途中的人总是格外容易被感动。在那天的游轮上,我遐想着如果自己生活在这里,是不是会看到同样的日出日落,是不是也会带着家里的狗狗去公园散步,和自己爱的人还有小朋友躺在草地上喝着酒。但如果生活真的变成这个样子,到那时我们又会遐想些什么呢?生活毕竟不是用来遐想的。就像你问我一直在路上会累吗?当然会。可是你问我会厌倦吗?我想告诉你,我从未对这个世界厌倦过,因为她比你想象的更精彩。
五年过去了,你们也总问我说,这五年的时间,你觉得自己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这真的是一本旅行书吗?
从二十岁写到三十岁,这本书里放着我青春年少的样子,那些疯狂的叫作爱情的小事,它们随着时间慢慢变作记忆,成为想起或许会眼睛一红的过往。关于旅行,我记得更多的是那些路途中陪伴过你的人,路边小酒馆里唱歌拥吻微醺的情侣,白发苍苍牵着手走完半辈子的老夫妻,他们都真实地存在于我的世界,我不过借了他们的幸福,在属于自己的旅途中共同走过这样一段,谢谢你曾经陪我去了这些旅行,看过那些感动的瞬间。
文字是一面镜子,当你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你敞开了自己的心扉,看到的也会是个人的影子。不要问我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总是期望每段旅途都有一个完美的结束,但真的到了终点,再回头看时,你会发现发生的未发生的,一切都是经历,改变那些不完美只是徒劳,所以请务必享受你的当下,珍爱你身边的爱人。
去,你的旅行,爱值得你爱的一切,岁月短暂,我们务必格外珍惜。愿我们一直拥有青春的热情,带着梦做一个不倦的旅人。
阿Sam
2017年2月14日于上海
旅行真的是很奇妙的事情,孩提时去乡下看望外公外婆的时候坐着父亲开的小吉普车一路颠簸,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对“旅行”二字有认识吧,只是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词的真正意义。外公外婆家有乡下土房一间,步行几十米穿过一条小溪便能去田间闲逛,天气好的时候父亲会跳进潺潺的河水里去游泳,我呢?自幼胆小,便和母亲坐在田间看着父亲,母亲扯了不知哪个农家种的蔬菜洗了洗便一起吃起来。如果人生里有最幸福的时光,那段短暂的时光应该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日暮时分,外公在后院用木头生火烧饭,煮了米放上自家做的腊肉在灶上蒸起来,我小时候很乖不太说话,帮外公捡了柴火一根根地放到了小火炉里,那柴火伴随着火花发出吱吱的声音,木炭和大米的香味不一会儿就飘了出来,时至今日我依稀记得那种味道,家的味道。当年经济不算发达,晚饭后几乎都是没有电的,更不用说电视手机,大人们点起烛光,泡了粗茶边喝边聊起了天,我一个人在一旁趴在烛台边玩蜡烛,没一会儿就在这微弱的烛光里睡着了。快二十年过去了,每每记起这样的画面,都感觉温馨快乐,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的陌生地方,我叫它“旅行”。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小地方长大的孩子很卑微,家境不好,没有见过大世面,只有一颗漂泊的去看看外面世界的心。活到快三十岁说来有些难为情,一无房无车,二无存款,唯一值得炫耀的除了坚持多年的“阿Sam的午夜场”博客就是那些满世界跑的旅行照片,那些画面啊早已经不是孩提时跟着父母去外公外婆家的样子,那是很大很大的世界,需要长途的飞行,需要积蓄的累积,需要很好的体力和勇气,我在想,我的天啊,我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去做这样的事情。
现在想明白了,原来是因为我的童年无比幸福,这种幸福是城市里的小孩子无法感同身受的。暑假在夏蝉和青蛙的叫声里入睡,和小伙伴们去田间偷西瓜,小河沟里钓现在城里人无比热爱的小龙虾,我的童年没有游乐场,也没有神奇的玩具,有的更多的是大自然给予的一切,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大自然给予的不仅仅只有这些,你总有一颗好奇的心驱使你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读书时不用功,一意孤行地想离开家,离开父母的唠叨,然后越走越远。二十五岁前我一直幻想和喜欢的人去大理开一家咖啡店,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一直漂着漂着,结果过了二十五岁我漂累了,最后停在了上海。我知道爱和旅行都是离不开的事情,生活也并非一切如意由你所想,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够去造一家咖啡店,看美丽的风景。
读书时候的旅行很简单,没有钱便打短工赚点钱,然后买长途的绿皮火车去他城,那时我在武汉读书,能够去到最远的地方便是带着CD机坐通宵硬座去西安,去福州,去杭州。 我一直记得长途火车的味道,一站又一站无法入眠,偶尔停在某个异乡的小镇便下车去抽半支烟,然后在火车关门前丢掉手中的半支烟在夜空里,下一站?自己都不知道,那种快乐肯定是现在的豪华飞行或者高铁无法比拟的。
大学快要毕业那一年因为一段感情来到了上海,以为自己还是会到处漂泊,结果一晃快十年了,竟然定居在这个城市里。这十年的时间里想过放弃和失去这个城市,最终逃不过情字留在上海。我喜欢在飞机起飞那一刻看一眼脚下的城市,想着这座城市里住着你爱过的、恨过的、喜欢的、讨厌的各种人,有你熟悉的又或者陌生的地方,每一次离开其实都有可能是你的最后一次,不管在哪座城市或者和谁告别。在漫长的旅途中我并不是一个易睡的人,面对失眠时常喜欢喝一杯,在房间里放着熟悉的老歌,看来有点矫情,但一切都是真实的,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在异乡醒来的早晨,阳光穿越了微薄的气流、窗帘、尘埃就这样照在了房间的一角,你分明可以看到尘埃在空气中轻舞飞扬,如果身边还有其他人,应该会煮了咖啡,让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没有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经常不确定自己到底身在何方。抽支烟吧,就让烟雾都在这尘埃里消散而去。
从第一次跟着父亲的车离开家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偶尔会问自己,旅行到底是什么?人为何需要不停地行走而不能始终待在同一个地方?以前看书上说,孤单的人不远行,可是我觉得自己时常在孤单或者不孤单的时候,内心都有莫名的小宇宙催促着我去这个世界探索一下,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去感受不一样的人。也许会经历失眠、孤独、开心、难过,最后带着所有的心情回到熟悉的城市继续工作、生活,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过程里一直联系着这样那样的地方,它们教会你的远比书本里多得多。
那一日黄昏在阿德莱德,我们开车前往山顶,山路曲折不算颠簸,带了酒,车里播着我在二手唱片店里找到的Chet Baker唱片。这个英年早逝的才子声音低沉悠扬,爵士的小调调顿时弥漫在了整个山谷之中,不一会儿车开到了山顶,城市的灯火阑珊便在眼前,点了一支烟看着城市的阳光慢慢落下去,天际变成了红色和蓝色交替的样子渲染了整个视野,华灯初起,一盏一盏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还有一日,我们在全世界最美丽的海岸线墨尔本的大洋路上开着车,那是秋天的澳大利亚,远处鲸鱼在海水里翻腾,我和几个朋友冒着寒冷的天气拿着啤酒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雨后的大海,很快出现了彩虹,那一刻我顿时明白也许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地看风景,去不同的城市遇见不同的人。
在东京的下北泽,我和好友喝醉了酒,莫名地想念着爱的人,然后在街角借着酒醉抽了一支很寂寞的烟。有过很多这样的日子,拿着小笔记本记录下短短的片段,然后很多都忘记了,甚至不愿意记起。我用相机全部拍了下来,那些景色有一大半在脑海,一小半在照片里,这样,挺好。
比起文字,我想我更喜欢拍照,如果你把这本书看作像LP一样的旅行攻略,可能你会十分失望,因为它更像是鼓励着你去对这个世界发梦的第一步,你需要面对寂寞、孤单、少量存款,为自己的出行找理由。可是想到世界这般美好,世间这样荒芜,你还在等什么?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们便是带着梦的,最后也终将带着这个梦离开,只是在弥留的时候希望你不后悔自己看过的风景,爱过的人,我想那就够了。
出本书这个念头从很早便萌生,一直觉得不写是因为阅历不够丰富,文笔不够优良,就像是第一次准备去旅行一样,总觉得还有这样那样的东西没有准备好,时机不对。2004年初来上海的时候便说要在家里写书,具体写什么我那时还不知道,就像是一张白纸幻想了很多的颜色,然后就这般过去了快七年的光景。我和喜欢的人去旅行了,独自去旅行,和好朋友去旅行了,然后在这漫长的旅途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云南香格里拉黄昏的颜色、越南芽庄清晨的颜色、上海华山路凌晨的颜色、泰国清迈深夜的颜色……那是一个又一个梦的色彩,这些色彩迫使着我不断地继续着我的旅程。如果梦都有颜色的话,那各种城市梦里的颜色现在全部都映入并慢慢湿润了我的眼眶。
旅行需要看风景、挤时间、空思量,我们总是喜欢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今天不做等明天,明天其实还是不会做,然后有一天便在网上遇见了催我出书的YOYO,如果不是她的不断鼓励我想便没有这本书。在书里,我没有刻意写“他”或者“她”的区别,全部用“他”来替代了,希望读来你也能感同身受并一起做梦,毕竟亲历的风景远比书中更完美,就像是爱情,电影情节再完美也需亲身经历。
看别人写序总喜欢感谢这个那个,我想了又想感谢朋友写不满这里,感谢爱过的人又有这般那般的顾虑,那么我应该感谢我的母亲、父亲。我记得母亲在我大学毕业那一年说因为家境不好,什么都给予不了我,我笑了笑说,这生命便是最好的给予,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去这个可怕、荒芜又可爱的世界探险。我一直想人应该是有梦想的,梦会催着你探索下去。就好像我读书时成绩不好,但因为梦做了杂志;没有钱,但因为梦有了工作和收入,让我可以去看世界。这应该是书的最后几个字,因为我的懒惰这本书从夏天写到了秋天、春天、冬天,我知道其实这一切才是我梦的开始。
青春。梦。旅人。
阿Sam
2011年4月5日的上海华山路,蔡元培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