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对于皮特·塔斯洛来说,每天清晨需要面对的无外乎隔夜的啤酒、廉价的葱味酸奶薯条、倒车时一次又一次蹭到的木头椽子……以及,一份无聊又安稳的工作——美其名曰“文案顾问”,实则作为代笔,为富家子弟打磨高校所需的、华丽的申请陈述。 而他那颗想要成为作家的心,只能偶尔借着工作满足一下。 可在他身上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他发现那些写得又投机又糟糕的人,竟然都能登上畅销作家榜; 第二,他所深爱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新郎年轻有为,而他被邀出席。 没有别的办法,为了在婚礼上挽回颜面,现在只有写出一部畅销书来——现在就写,成为一名成功的畅销书作家。 斯蒂夫·赫利著的《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会让我们越来越怀念小说诞生之初的状态——一切还没有范式,一切还有待探索,写作者们拥有创造的无限可能…… 作者简介 斯蒂夫·赫利(Steve Hely),美国作家,毕业于哈佛大学。 斯蒂夫不仅是一位小说家,也是热门电影的抢手编剧。 他曾为美国脱口秀《戴维·莱特曼深夜秀》撰写脚本,参与制作的电视剧《我为喜剧狂》《办公室》则收视常红。他所参与制作的电视节目多次获得美国电视界最高奖项艾美奖以及金球奖……直至本书出版并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他也实至名归地成为“畅销书作家”。 目录 正文
导语 美国电视类最高奖项艾美奖缔造者首部小说作品,极致幽默、极尽戏谑,调侃在娱乐至死的时代,图书出版在娱乐工业的攻势下,早已是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斯蒂夫·赫利著的《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用异想天开的形式,惊世骇俗的姿态,层层深入的爆料,妙趣横生的故事,幽默诙谐的叙述,在发人深省的同时,又给人带来巨大的阅读快感。 精彩页 你们必须要明白,对我来说回想过去是多么糟糕。 那时,我习惯将收音机闹钟调到AM频段的范围极限处,音量开到最大,每天早上7:30,我都会在一个咆哮着海地克里奥耳语的播音员的嘶吼下惊醒,从振奋人心这一点来说,那个声音简直好到了极点。闹钟停止后,我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气喘吁吁,心急火燎,非常尿急。 我床边经常摆着一两个灌满尿的啤酒瓶。我习惯在睡前喝上五六瓶啤酒,而夜里又懒得去洗手间。我的室友霍巴特——一个医学系学生,对此事件可能引发的公共健康问题只提过一次。我觉得,如果他想为此做点儿什么,就再好不过了。 有时候我醒来时还穿着牛仔裤。我每天都穿牛仔裤,因为它可以兼作抹布,睡觉的时候如果嫌麻烦我就不脱。所以醒来时,我身上往往都有一层黏腻的热汗。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不错,因为这迫使我日日洗澡,否则我肯定能省则省。 走进厨房,我会把手探进一个皱巴巴的装着水煮式葱味酸奶薯条的袋子里,抓上两满把当作早饭。这和农夫们吃的那种健康的炸土豆块差别不大。接下来,我会打开一瓶20盎司装的“山露”啤酒。制作咖啡本来就很费时,而自从咖啡机的过滤器坏了,而我能想到的只有找件旧衬衫代替滤网,便再也没有耐心煮咖啡了。因为使用旧衬衫对地板、咖啡以及穿在身上的衬衫和牛仔裤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这样的早餐非常好,因为不会牵扯到碗碟。在小说《蟑螂集会》中,有一幕非常惊人:普劳德富特将他所有的脏餐具装在卡车后斗中,开进洗车场清洗。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能有一辆卡车,以便如此对付碗碟。 “山露”常常被改良。因为我总在洗澡的时候喝它,香皂的草药精华会流入瓶中,这就叫“加料”。 穿好衣服后,我就钻进我的卡姆里小车。我们总相互虐待却又不可分割。我倒车出车库的时候,总是会稍稍擦到支撑车库的木头椽子。这辆车活该如此,但是它也知道,我非常爱它。 我会在车上听多尼·韦伯。他是一个在边境问题上持法西斯主义立场的电台主持人,总是主张把所有非法入境者抓起来丢到伊朗去,看看那里的人如何对待这些在德黑兰用购物车推着12个孩子,四处贩卖墨西哥煎饼的家伙。他的另一个主张是对中国实施核攻击。我想我应该说明,对此我并不赞同。我之所以听多尼·韦伯,是希望他能调动起我内心的一丝激情和愤怒。但是我早已麻木,我对政治漠不关心,如同不关心城市灰暗角落中隐藏着的一具被谋杀妓女的尸体。 我会沿着Ⅰ-93号路向南开出波士顿,经过港口边的油库,一直开到一个连蛤蜊和贻贝都被垃圾熏得奄奄一息的地方——那里的滩涂上有一股汽车散发出的恶臭。然后我会顺着老城路开过圣阿格尼丝高中,在那儿我会停在一个住宅区前,看着一个身材畸形的亚裔女孩和她的朋友“悲伤眼神”从校服上不可思议的褶皱处拿出香烟。她们开始抽烟,而我会把收音机调到古典摇滚乐台,除非是11月到次年1月之间,那时候古典摇滚乐台也开始全天候播放圣诞歌曲。 每个星期二,女孩会参加唱诗班或是做其他事情,这时我就会直接去工作。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大厦与它的命名者之间只有一个共同点:忠诚地守在沼泽旁。汉密尔顿大厦位于奠基者商务花园的尽头,这个商务花园的建筑全以华盛顿、杰斐逊之类的人物命名,大多经营运动商品邮购、保险诈骗调查、毛伊岛旅行策划之类的业务。 在汉密尔顿大厦的门厅中有一个锦鲤池。我喜欢这个锦鲤池,但非常嫉妒那些鱼,它们全都吃得肥肥胖胖,生活幸福,无忧无虑,能随心所欲、自由地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张嘴、闭嘴、漂来漂去、吃石头上的水藻。也许我会以其他方式享受自由,但是这些锦鲤的生活方式和我期望的差不多。 走出电梯,进入三楼,我会经过坐在办公桌边的丽莎。她是一个山区黑人,是一支小额索赔案件律师团队的接待员。起初,我认为她是一个甜蜜而可爱的存在。由于我营养不良的体形,她经常提议带我回家,“让那些小骨头长长膘”,这听起来可爱而诱人,于是我总会咧嘴笑笑,说“随时都行”。 但是后来,她提到带我回家的时候总是补充说要给我洗澡。“我要好好地刷刷你,把你头发里的泥都刷掉。”每多提及一次洗澡,细节便多一点儿——要给我洗哪个部位,怎么洗,用什么牌子的香皂。因此,后来我每一次都假装读报纸并匆匆走过。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我那时唯一的人际交往,而我猜测自己实际上很享受。今天我走过时,丽莎正在打电话,不过她看到我时依然做了一个用力刷洗的动作。我只好低着头眼睛盯着地毯快速走过。 P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