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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涂怀京,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能位教育”暨“统能学习”倡导人。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编、参编教育著作和教育词典多部,主持、参与省部级教育课题六项,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目录 第一章 发轫探索期的中小学教师法制(1949-1966年) 第一节 新中国中小学教师法制的时代背景 一、历史基础 二、教育背景 三、毛泽东的教师观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制定 一、中小学教师政策 二、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制定颁布 第三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遵守 一、教师管理法规 二、教育教学法规 三、地位奖惩法规 第二章 停滞破坏期的中小学教师法制(1966-1976年)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法制的停滞 一、教育秩序混乱 二、法律虚无主义泛滥 三、教师权利遭受侵害 第二节 “两个估计”对中小学教师法制的破坏 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的炮制 二、“两个估计”对中小学教师法制的破坏 第三章 转折改革期的中小学教师法制(1976-1993年) 第一节 中小学教育的拨乱反正与启动改革 一、教育拨乱反正的开展 二、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 三、邓小平的教师观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制定 一、中小学教师政策 二、中小学教师法规制定进展 第三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遵守 一、教师管理法规 二、教育教学法规 三、地位奖惩法规 第四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适用 一、中小学教师法规的行政适用 二、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司法适用 第四章 规范发展期的中小学教师法制(1993-2009年)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制定 一、中小学教师法规制定的突破 二、中小学教师法规的规范化及系列化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遵守 一、教师管理法规 二、教育教学法规 三、地位奖惩法规 第三节 中小学教师法规的适用 一、中小学教师法规行政适用的推进 二、中小学教师法规司法适用的拓展 第四节 中小学教育法律监督和教师法学研究 一、中小学教育法律监督 二、中小学教师法学研究 第五章 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法制(1949-2009年)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法制沿革历程 一、发轫探索期 二、停滞破坏期 三、转折改革期 四、规范发展期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组织机构层面 一、进修培训机构的布局设置 二、进修培训机构的师资建设 三、进修培训机构的条件保障 第三节 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人员类别层面 一、中小学普通教师进修培训 二、中小学班主任和骨干教师进修培训 三、中小学校长的岗位培训 第四节 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法制建设成效 一、扩大了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的规模 二、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的质量 三、改善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 四、推动了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结语 第一节 1949-2009年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在教育立法指导思想上,坚持了整体规划与急用先立的两相结合 二、在教育立法体制上,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一元多级制 三、在教育立法成果上,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中小学教师法规体系 四、在依法治师的实践中,建设了一支跨世纪六十甲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第二节 1949-2009年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 一、教师法规体系仍不完备,内容尚欠规范、协调 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法制应有的权威 三、政策情节浓厚,教师政策的短期效应削弱了教师法规的独立品格 第三节 1949-2009年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的启示价值 一、构建更为完善的中小学教师法规体系 二、建立富有成效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 三、试验基于教师法制运行的心仪教育理念 四、注重法律文化建设,增强教育法律意识 五、实现教师法规的个体价值,推动中国教育的民主化、现代化进程 附录 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60年大事记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推荐 涂怀京著的《中小学教师法制史(1949-200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以来的中小学教师法制建设分为发轫探索期、停滞破坏期、转折改革期和规范发展期,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评析了各个时期中小学教师法规的制定、适用、遵守以及法律监督和教育法学研究。总结了所取得的主要成就、仍存的薄弱环节和蕴含的启示价值,揭示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变革与基础教育领域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