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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等。 目录 法学上之发现 无效法律行为之撤消 纯获法律上之利益 “民法”第113条规范功能之再检讨 土地重划完毕,所有权状换发后出卖人应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 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再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二重买卖 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无因管理及代位 法定抚养义务人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之求偿关系 互开支票利用未能兑现与不当得利 出租他人之物、转租与不当得利 添附与不当得利 对未出生者之保护 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 因侵权行为负债务者之拒绝履行权及不当得利请求权 抛弃继承与诈害债权 税捐、工资与抵押权
内容推荐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这套书是王泽鉴先生最为著名的著作,在台湾地区几乎成为研习民法者的必读书目,数年前曾在大陆出版,这部八卷的巨著也受到大陆民法学界的重视,大陆民法学者关于民法的很多理论源自此,成为研习民法不可或缺的参考书,更有法学学人称之为民法学界的“天龙八部”。由于这套书出版时间较长,王泽鉴先生今年又针对民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作了重大修订。我国大陆民法也源自大陆法系传统,与台湾地区民法有很多相通之处,因此,此套书的再次引进当能给大陆民法学者更多的借鉴和启示。 本选题由王泽鉴老师授权台湾元照出版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安排大陆简体字版的出版。 第四册主要探讨了各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不当得利的几种情形和不同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