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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胡玉鸿等著的《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研究》立足于“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基础法学原理,着重强调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机制、方式,明确道德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之后的解决路径。本书择取了忠诚意识、诚信理念、公益观念、公民美德等方面的问题作为对中国当代现实问题的直接回应,这些问题是当代中国道德领域中最为突出的,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具有明显的个案解构作用。当然,为防止道德法律化或法律道德化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本书最后以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作用的限度为题,阐述了法治在道德问题上的“能”与“不能”。 作者简介 胡玉鸿,苏州大学特聘教授、王健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60余篇,撰有《法学方法论导论》等个人专著3部,多篇论文为《新华文摘》等转载、摘登;承担包括国家重大项目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余项,成果入选201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10余项;曾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苏州大学教学名师,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目录 第一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必要性 第一节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关系 二、最低限度的形式道德 三、最低限度的实质道德 第二节 法律是解决争议的最终规范 一、法律的权威性 二、法律的强制性 三、司法的终局性 第三节 道德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的可能 一、道德问题的特性 二、伤害原则 三、冒犯原则 四、法律家长主义 五、法律道德主义 第二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机制 第一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立法机制 一、以立法民主机制化解普遍的道德难题 二、以立法科学机制调整法律的道德化 第二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执法机制 一、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 二、干预机制 三、服务机制 四、预防机制 第三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司法机制 一、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方式的司法转向 二、“道德”参与司法的法律方法 第四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守法机制 一、公民美德与全民守法的逻辑衔接 二、公民美德与全民守法的共享要素 三、公民美德的培育与全民守法 四、全民守法的形成与公民美德 第三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方式 第一节 对基本道德拟定细化标准 一、基本道德的抽象化及其延伸特点 第四章 忠诚义务法律化的必要性及其限度 第五章 转型社会的诚信危机与法治重构 第六章 公共利益的界定难题与法律重塑 第七章 公民美德的倡导与内涵建构 第八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限度 征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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