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在孩童时代的林海音(小英子)跟随父亲从台湾漂洋过海来到北平,住在南城的一个胡同里,古都的驼铃、残阳、闹市、城垛……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林海音。她在这里度过了一段宝贵而又美好的孩童时光。后来父亲去世了,林海音的幸福童年也就结束了。远离第二故乡多年的林海音对这一切依然难以忘怀,缕缕的哀愁、深深的思念依然印刻在她童年的记忆里,于是就有了这本《城南旧事》。
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读者展现了一幅老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透过英子的双眼来看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台。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于1960年出版。本书描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末北京四合皖里一家普通人的生活。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美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台。文中所散发的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想念,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宋妈的鸡毛掸子轮到来掸我的小床了,小床上的棱棱角角她都掸到了,掸子把儿碰在床栏上,格格地响,我想骂她,但她倒先说话了:
“还没睡够哪!”说着,她把我的被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裤褂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她强迫我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妈正坐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的,炉子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住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搽。
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妈妈还说不好北京话,她正在告诉宋妈,今天买什么菜。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
妈妈梳完了头,用她的油手抹在我的头发上,也给我梳了两条辫子。我看宋妈提着篮子要出去了,连忙喊住她:
“宋妈,我跟你去买菜。”
宋妈说:“你不怕惠难馆的疯子?”
宋妈是顺义县人,她也说不好北京话,她说成“惠难馆”,妈说成“灰娃馆”,爸说成“飞安馆”,我随着胡同里的孩子说“惠安馆”,到底哪一个对,我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惠安馆的疯子?她昨天还冲我笑呢!她那一笑真有意思,要不是妈紧紧拉着我的手,我就会走过去看她,跟她说话了。
惠安馆在我们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三层石台阶上去,就是两扇大黑门凹进去,门上横着一块匾,路过的时候爸教我念过:“飞安会馆”。爸说里面住的都是从“飞安”那个地方来的学生,像叔叔一样,在大学里念书。
“也在北京大学?”我问爸爸。
“北京的大学多着呢,还有清华大学呀,燕京大学呀。”
“可以不可以到飞安——不,惠安馆里找叔叔们玩一玩?”
“做唔得!做唔得!”我知道,我无论要求什么事,爸终归要拿这句客家话来拒绝我。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迈上那三层台阶,走进那黑洞洞的大门里去的。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膊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搽脸的鸭蛋粉(一种化妆品,是旧时富贵人家的美容用品,因包装盒形似鸭蛋而得名),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身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一种用蒲草编织,深帮圆头,内有毡毛、芦花或鸡毛的保温鞋。冬天穿保温,适合雪地行走),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一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账,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自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
“怎么啦,你?”
“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
“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P1-3
林海音
差不多十年前了,我写过一篇题名《忆儿时》的小稿,现在把它抄录在这里:
我的生活兴趣极广泛,也极平凡。我喜欢热闹,怕寂寞,从小就爱往人群里钻。
记得小时在北平的夏天晚上,搬个小舨凳挤在大人群里听鬼故事,越昕越怕,越怕越要昕。猛一回头,看见黑黝黝的夹竹桃花盆里,小猫正在捉壁虎,不禁吓得呀呀乱叫。但是把板凳往前挪挪,仍是怂恿着大人讲下去。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北平有一种穿街绕巷的“唱话匣子的”,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也是在夏季,每天晚饭后,抹抹嘴急忙跑到大门外去张望。先是卖晚香玉的来了,用晚香玉串成美丽的大花篮,一根长竹竿上挂着五六只,妇女们喜欢买来挂在卧室里,晚上满室生香。再过一会儿,“换电灯泡儿的”又过来了。他背着匣子,里面全是些新新旧旧的灯泡,贴几个钱,拿家里断了丝的跟他换新的。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他拿了旧灯泡去做什么用。然后,我最盼望的“唱话匣子的”来了,背着“话匣子”(后来改叫留声机,现在要说电唱机了),提着胜利公司商标上狗听留声机的那种大喇叭。我便飞跑进家,一定要求母亲叫他进来。母亲被搅不过,总会依了我。只要母亲一答应,我又拔脚飞跑出去,还没跑出大门就喊:
“唱话匣子的!别走!别走!”
其实那个唱话匣子的看见我跑进家去,当然就会在门口等着,不得到结果,他是不会走掉的。讲价钱的时候,门口围上一群街坊的小孩和老妈子。讲好价钱进来,围着的人便会挨挨蹭蹭地跟进来,北平话叫做“听蹭儿”。我有时大大方方地全让他们进来,有时讨厌哪一个便推他出去,把大门“砰”的一关,好不威风!
唱话匣子的人把那大喇叭按在话匣子上,然后装上百代公司的唱片。片子转动了,先是那两句开场白:“百代公司特请梅兰芳老板唱宇宙锋”,金刚钻的针头在早该退怖的唱片上磨擦出吱吱扭扭的声音,吱吱啦啦地唱起来了,有时像猫叫,有时像破锣。如果碰到新到的唱片,还要加价呢!不过因为熟主顾,最后总会饶上一张“洋人大笑”,还没唱呢,大家就笑起来了!等到真正洋人大笑时,大伙儿更笑得凶,乱哄哄地演出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母亲时代的儿童教育和我们现代不同,比如妈妈那时候交给老妈子一块钱,(多么有用的一块钱!)叫她带我们小孩子到“城南游艺园”去,便可以消磨一整天和一整晚。没有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时候的母亲并不注重“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的教条。
那时候的老妈子也真够厉害,进了游艺园就得由她安排。她爱看张笑影的文明戏《锯碗丁》《春阿氏》,我就不能到大戏场里听雪艳琴的<梅玉配》。后来去熟了,胆子也大了,便找个题目——要两大枚(两个铜板)上厕所,溜出来到各处乱闯。看穿燕尾服的变戏法儿,看扎着长辫子的姑娘唱大鼓,看露天电影郑小秋的《空谷兰》。大戏场里,男女分座(包厢例外),有时观众在给“扔手巾把儿的”叫好,摆瓜子碟儿的、卖玉兰花儿的、卖糖果的、要茶钱的,穿来穿去,眇眇闹闹,有时或许赶上一位发脾气的观众老爷飞茶壶。戏台上这边贴着戏报子,那边贴着“奉厅谕:禁止怪声叫好”的大字,但是看了反而使人嗓子眼儿痒痒,非喊两声“好”不过瘾。
大戏总是最后散场,已经夜半,雇洋车回家,刚上车就睡着了。我不明白那时候的大人是什么心理,已经十二点多了,还不许入睡,坐在她们(母亲或是老妈子)的身上,打着瞌睡,她们却时时搬动你说:“别睡!快到家了!”后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不许圃得要命的小孩睡觉,母亲说,一则怕招凉,再则怕睡得魂儿回不了家。
多少年后,城南游艺园改建了屠宰场,城南的繁华早已随着首都的南迁而没落了,偶然从那里经过,便有不胜今昔之感。这并非是眷恋昔日的热闹生活,那时的社会习俗并不值得一提,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是在童年经历的。那是真正的欢乐,无忧无虑,不折不扣的欢乐。 1951年7月28日
我记得写上面这段小文的时候,便曾想:为了回忆童年,使之永恒,我何不写些故事,以我的童年为背景呢!于是这几年来,我陆续地完成了本书的这几篇。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着它们的时候,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帛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读者有没有注意,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一个人一生要分几个段落的话,父亲的死,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段落,我写过一篇《我父》,仍是值得存录在这里的:
写纪念父亲的文章,便要回忆许多童年的事情,因为父亲死去快二十年了,他弃我们姐弟七人而去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女孩。在我为文多年间,从来没有一篇专为父亲而写的,因为我知道,如景写到父亲,总不免要触及他离开我们过早的悲痛记忆。
虽然我和父亲相处的年代还比不了和一个朋友更长久,况且那些年代对于我,又都是属于童年的,但我对于父亲的了解和认识极深。他溺爱我,也鞭策我,更有过一些多么不合理的事情表现他的专制,但是我也得原谅他与日俱增的坏脾气和他日渐衰弱的得了肺病的身体。
父亲实在不应当这样早早离开人世,他是一个对工作认真努力,对生活有浓厚兴趣的人。他的生活多么丰富!他生性爱动,几乎无所不好,好像世间有多少做不完的事情等待他来动手,我想他对自己的死是不甘心的。但是促成他的早死,多种的嗜好也有关系:他爱喝酒,快乐地划着拳;他爱打牌,到了周末,我们家总是高朋满座。他是聪明的,什么部下功夫研究。他患肺病以后,对于医药也很有研究,家里有一个五斗柜的抽屉,就跟个小药房似的。但是这种饮酒熬夜的生活,便可以破坏任何医药的功效。我听母亲说,父亲在日本做生意的时候,常到酒妓馆林立的地方,从黑夜饮到天明,一夜之间喝遍一条街,他太任性了!
母亲的生产率够高,平均三年生两个,有人说我们姊妹多是因为父亲爱花的缘故,这不过是迷信中的巧合。但父亲爱花是真的,我有一个很清楚的记忆,便是父亲常和挑担卖花的讲价钱,最后总是把整担的花全买下。于是父亲动手了,我们也兴奋地忙起来,廊檐下大大小小的花盆都搬出来。盆里栽的花,父亲好像特别喜欢文竹、含羞草、海棠、绣球和菊花。到了秋天,廊檐下、客厅里,摆满了秋菊。
花事最盛是我们住在虎坊轿的时候,院子里有几大盆出色的夹竹桃和石榴,都是经过父亲用心培植的。每年他都亲自给石榴树下麻渣,要臭好几天,但是等到中秋节,结的大石榴都饱满地裂开了嘴。父亲死后的第一年,石榴没结好;第二年,死去好几裸。喜欢迷信的人便说,它们随父亲俱去。其实,明明是我们对于剪枝、施肥没有尽到父亲那样勤劳的缘故。
父亲的脾气尽管有时暴躁,他却有更多的优点,他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我们每一个孩子他都疼爱,我常常想,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使生命得以延长,看子女茁长成人,该是最快乐的事。但是好动的父亲却不肯好好地养病。他既死不暝目,我们也因为父亲的死,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们努力渡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我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负担。父亲的死给我造成这一串倔强,细细想来,这些性格又何尝不是承受于我那好强的父亲昵!
1951年8月8日
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居住在城之南——旧日京华的所在地。父亲好动到爱搬家的程度,绿衣的邮差是报告哪里有好房的主要人物。我们住过的椿树胡同、新帘子胡同、虎坊桥、梁家园,尽是城南风光。
收集在这里的几篇故事,是有连贯性的,读者们别问我哪是真是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愚骏而神圣吗?
1960年7月
冬阳·童年·骆驼队
——《城南旧事》出版后记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爸爸在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就很难看。
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当、当、当”地响。
“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带上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反刍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类,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小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里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