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缝的女儿》是作者重阳用自己近三十年的情感积淀创作出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晓春,一位齐市老卜奎的平常人家的女儿的人生经历为线索,从她童年时因无心之过累得小弟丧命开始,展开她“三根手指定乾坤”的中医人生。作者把晓春的一生,置于齐齐哈尔市的历史与文化之中,嫩江、老街、市民、东北的风俗和风土人情、城乡几十年的种种变迁……犹如骨架一般,支撑起小说的叙事,使其变得具有立体感。晓春既是一个怀有大爱与济世理想的医生,也是一个在生活的变迁中不断成长的女人。小说中充满了很多日常生活真实感人的细节,作品语言清新流畅,舒缓有致。
重阳著的《裁缝的女儿》是一部大背景下的女性成长史,一幅东北小城的立体风物画。
渔村依然恬静,每次来到这里,晓春都感受到了这里怡人的恬静。灰色的屋顶,成群的飞鸟,几只待修补的小船,波浪喘息着拍打着沙岸。蹲在水边的石头上洗衣服的渔家女,赤脚留连在水边的孩子们,日常生活的旋律,悠然地弹奏着。夏日,那些种在堤外的向日葵,硕大的金色花头,在江风吹拂中热烈地摆动,而汩汩东流的江水,总会把人的思绪流得很远。
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在一刻不停地朝前走。在三月的春风里,在五月的芬芳里,在七月的阳光里,在雷电隆隆的夜晚,在白雪飘飘的清晨,我们追逐着心灵的清泉。在那里,充满沁人肺腑的光明,在那里,琴瑟进出生命的欢乐,在那里,心仪的至爱将开出一路的花朵——我们仰望着那里,扔掉所有的乏倦,只带着长途跋涉中伸展的愉晚。
人无论走多远,有些往事或许被遗忘了,岁月蚀淡了旧日的情怀,记忆中的陈迹消失了,但是有一种东西是不会消失的,那便是故乡水土的气息。它悄然地融入了你的骨子里,永远跟随着你。就像嫩江从伊勒库里山出发,经过丹顶鹤的故乡,汇入了东海,携带着大兴安岭山脉和乌裕尔湿地的气息,这种气息源源不断,经久不衰,就像源源不断经久不衰的嫩江。
打开《裁缝的女儿》,你就走进了平常女儿家的世界。
晓春一家原来是住在卜奎城南面的一条著名的老街,异乡人叫它南市场街。而地道的卜奎人不这么笼统地叫,他们同生意人一样诸事分得仔细,钉是钉,铆是铆。老街南北通条大道叫南市场,东西通条大道叫南八市。
南八市南市场,杂七杂八的小商品贸易市场,很热闹的一条老街。街道两边是挨着肩的门市,摊床。卖锅碗瓢盆的,针头线脑的,剃头算卦的,花鸟鱼虫的,青菜豆腐的,杀猪宰鸡的,比着嗓门儿地吆喝。
鱼贩子们,是集中在半条街上的,一溜儿,专门卖各种小杂鱼,大都是河套子里苇塘子里的,鱼鳞是青色的,有鲫瓜子、鲤鱼拐子、柳根刺儿、泥鳅、黑鱼棒子、小河虾、蛤蜊瓢,这些鱼虾放在麻袋片儿上、大铁盘子里,或是威得罗里,远远地便嗅到一股强烈的腥膻气。这里又叫小鱼市,是与城西北西站附近的大鱼市遥相呼应的。
鱼贩子们不吆喝,他们拿着秤砣敲铁板,“当”的一声,间隔一两分钟“当”的一声,好像驾着小船在河里悠悠行驶,鱼挂子隐在水下,他们胸有成竹地驱赶着鱼类,往他们事先设计好的圈套里面钻。
总之,这南八市南市场既是日用百货市场,也是农贸集市,五花八门的,一应俱全。在异乡人眼里南市场街是购物者的天堂。每天都有乡下人赶着马车来,把个市场抬得兴隆无比。
晓春常和伙伴们在这条街上玩耍。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从东跑到西,再从北跑到南,乐呵呵的,把喊声笑声融进这热烘烘的人气里。
一些固定的门市摊位的老板,都熟悉了晓春。她带着伙伴们一走进这条街,打老远地就瞄上了她,她就似一朵鲜丽的花,旁人都成了叶子。
这个人说:“哎,这不是王裁缝家的晓春吗?”
那个人就吆喝上了:“小美人呀,买点红溜溜的奶柿子吧,又甜又面的奶柿子吧!”
这个人说:“瞧细皮嫩肉的,咬一口准保比王母娘娘的蟠桃好吃哩。”
那个卖柿子的抓几个柿子抛过去,扯着长调门嚷:“接好哩,又甜又面的奶柿子哩!”
晓春和伙伴们忙撩起衣襟兜着,满市场里快活得嗷嗷叫。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喜滋滋地瞅着她,觉着耀眼地亮堂。也有说闲话的,说:“晓春这丫头,哪样哪样的都好,就是太疯。王裁缝也不管教管教,真是的。”
晓春只是快活,跟哈了她胳肢窝儿痒痒似的,咯咯地笑了一街。
王裁缝是从河北来的。他十七岁那年,河北大旱,跑出来躲饥荒,辗转流落到卜奎城,无亲无故的,单是凭着一身的力气,到处打零工糊口度日,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过得挺艰难。
南八市是他常来揽活干的地方。弄块白木片,写上泥瓦工,修理桌椅、装门窗一类的内容,将木牌挂到瓦刀上,等着雇主来。遇到运气坏的时候,连着几天没活儿干,站在街边,饥寒难耐,满市场热闹的小买卖,越加让他感到伶仃凄苦。心下合计着这样下去终究不是个长久之计,别个人能在这里做买卖,我咋就不能试试呢?于是他鼓鼓捣捣地做起了小本生意,收购废品。
他是属于比较好动脑子的一类人,废品收购来,要分门别类地摆一摆,看着还有点用处的,便下些功夫,重新拾掇拾掇,废品就转世投胎变成新产品了,再拿到南市场去卖,赚头要比卖废品可大了。人勤奋手灵巧,日子还算是混得过去。
南八市的人们叫他河北人。
河北人有了些积蓄,在南八市买下了一间门市房,经营日杂用品。在他的日杂用品店的对面,晓春的姥姥开了一家裁缝店,活计多的时候,女儿月桂就过来帮把手。跑腿子们常去她的店里缝补衣服,河北人在这里遇到了月桂。晓春的姥爷是本城女子学校的校长,月桂从小跟着父亲读了些四书五经,心性高,若不是月桂的弟弟体弱多病,需要人照顾,她就要出去读书了。
河北人说:“这就是老天爷有眼,留着你给俺做媳妇哩。”
月桂想了想就嫁给了河北人,晓春的姥姥给了月桂一台缝纫机做嫁妆。P3-4
当我在采访中遇到那位女医生,我头脑中蛰伏的有关小胡同里的生活记忆被激活了,升华为一种审美的需要。那是一九九九年。
这些小胡同里的人和事,在岁月汩汩的流淌中,渐深地在记忆中鲜活起来,想来实在是归于时间的筛选。
这些拥挤在城市边缘的狭窄的小胡同,以一种古老的却是现实的方式出现在视野里。它使我想到蔓生在大地上的紫罗兰,紧紧抓住大地的姿态,呈现出无比的耐力和镇静。不单是我小时候生活在这样的小胡同里,被唤醒了的生活,让我看到了小胡同里重重叠叠的足迹,孩子们跌跌撞撞的脚步。一种生存的过程。一个不小的群体。他们似乎在城市的视野之外,而他们的确是有城市“绿卡”的城里人。
在我儿时曾居住过的那条小胡同,与卜奎城仅隔着一条河,虽然有一座桥相连,去一趟闹市也是一件大事。有一个女孩,五岁了,整日站在狭小的胡同里,很认真地仰望狭长的天空,她对飞过的鸟儿羡慕不已。一天早上,她不再满足这样的仰望,她要望一望胡同外面的世界。胡同外面是条大道,大道东面是条河,小女孩只是朝着河跑去,这时从大道南端疾驰过来一辆马车,车老板朝女孩惊恐地大叫:“快闪开,马毛了!”女孩惊恐地站住了,看见马车,她的目光突然闪闪发亮,马车是从桥的方向过来的。这时马车狂奔到小女孩面前,车老板苍白了脸,无法使马车停下来,女孩下意识地趴到地上,狂奔的马四蹄腾空,拖着车从她身上飞驰而过,停在了胡同口转弯处。车老板跳下车,周身颤抖着抱起地上的小女孩,小女孩眨巴着眼问:“你去桥那边了吗?”车老板放声大哭:“丫头,你没事吧?”小女孩只是问:“你去桥那边了吗?”在这条小胡同的尽头,住着一户人家,他们一心要个儿子,却一连生了三个丫头,第三个丫头,他们决定不要了,送不出去,谁家也不想多添一张吃饭的嘴,还好没扔到荒郊野外,放到炕梢饿着她。这件事在小胡同里的反响,就是大人叹息:“唉,小可怜的,投错了胎。我们这些孩子们经常去看这个小可怜儿,小人儿饿得剩下一把骨头,无声无息地堆在破布中,孩子们既惊恐又生气:“为什么不给她吃东西?”在大人们出去劳作的时候,孩子们决定做点事了,串通她的姐姐喂她水和米汤,就这样,她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活下来的她,你猜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我要做个小子!”她们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去赢得生活的。
逆境中的生命现象,呈现出生命永恒的本质。生命在它的延续中,经历着诸多严峻的考验!当我们充满感激地凝视着这个地球的时候,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能够活到今天的生物都是值得尊敬的!”这些曲折稠密的小胡同,在现代文明高度发展中,正在逐渐走入城市的中心。而只有在城市拓展的时候,才会注意到他们。仿佛是历史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被放大,在眼前变得清晰而显赫,它的光泽斑纹历历在目。或者是一根不起眼的芦苇,它与其它的芦苇没什么区别,生长在幽静的水边,沧桑有一天使它变成了芦笛,竟发出了全新的音乐。这个前进的过程,在某个偶然的时刻,进入了一种审美场。由此我们发现了一座崛起的城市。在这里,生命以一种相互呵护的形式,获得延续和生长。这种和谐的美德,在女医生选择的生活中,以至善的方式构建了新时代女性心灵的空间。一旦走出小胡同的狭窄,进入现代生活领域,“精神”便显示出了对生命不凡的领悟。因而在迅速演变的城市生活中不会乱了阵脚。他们淳朴、良善、坚韧的个性,主导着一种现实的人生,形成某种相对的优秀气质,这种生命的韧度,其实是很有民族性格的。
我将生活的这一种,交给小说这个形式,仅仅是小说可以比较妥当地容纳它。小说是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的,然而流入笔端,小说就是艺术上的真实。不过确切地在生活中存在着。关于小说的理念很多,这样的或那样的,有时会弄到手足无措。生活是小说最基本的理念,只有生活,是界定小说这样做或那样做的理由。
2006年10月15日
起初,这本书我能否完成,我并不知晓。那时,我的身体正经历极度衰弱时期,病得一塌糊涂。而家里哀戚又接二连三。先是我最敬重的叔叔去世,同一年我的母亲突然病逝。然后我病倒了,当我做了大手术活过来,我那慈祥的一生都离不开土地,爱极了土地的父亲去世了。他在弥留之际的呓语是:嚯,好敞亮的一片地啊!当他所耕作的土地被征用到城里,他便也老了。在我的经历中,还没有见过有谁像他那样痴迷土地。我之所以说到父亲,是说我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因为《裁缝的女儿》出版后,几多人问我:“重阳,你家原是做裁缝的吗?”
记得在阿城的小说《棋王》中,那个叫王一生的棋呆子出场,是在下乡的列车里,他看到对座的男生,“眼里突然放出光来”,问:“下棋吗?”对方说不会,棋呆子不相信地看着他,说:“这么细长的手指头,就是个捏棋子儿的。你肯定会,来一盘吧,我带着家伙呢。”这个棋呆子看到父亲的手,也会这么说吧?在我的记忆里,父亲的手指是长长的圆润的,年纪好大了,邻里的和儿女们常喜欢看他的手指,奇怪这样的手指怎么会是种地的呢?我们的手都没有父亲的生得好看,这让我有些沮丧。而父亲是种地的,且喜欢种地,用他那可以捏棋子儿的长手指,在他心爱的庄稼地上耕耘了一辈子。
我来到这个世上,父亲已近不惑。因此父亲特别珍爱我。他珍爱的方式,与别个不同,在我还没到上小学的年龄,父亲就带我到田里劳作。我在散文《紫星星》中写到了土豆花给我留下的最早的田野有关花的深刻印象。它和夏天一同唱着纯真的曲调,摇曳在我童年蹒跚的步履里。
父亲素来少言寡语。傍晚他从田里归来,先卷起一棵旱烟,坐在院子里歇息。院子的前方是一片胡杨林,林子上面是瓦兰瓦兰的天空。那时鸟儿特别的多,清晨和傍晚在空中快活地飞翔和唱和。院子的东边是一条河,沿河岸柳青翠,河面菱角花开得金灿灿的,戏耍了一天的鹅们鸭们也开始闹嚷嚷地各归各的家了。吃了夜饭,父亲也要到院子里坐上一会儿,静静地吸他的旱烟。这时满天的星斗出来了,烁烁地放光。不远处的河水,在耳边回响着清悦不绝的流淌声。晴朗的夏夜,我是贪玩的,有时也和父亲坐在星空下,去听天籁幽鸣。最讨厌的是这时突然传来邻家大声的吵骂抱怨哭闹。此时我很想知道父亲在想什么。从我懂事起,就感觉到了父亲活得很不容易,却从来没有听到他像邻家那样抱怨过什么。他平静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重负和困扰,也不会像邻家那样把生活中的烦恼出在孩子的身上。即使我们做错了事,他也只是说那样如何不好。记得他对弟弟最重的一次责罚,怒容满面地呵斥:“看我怎么拿棍子量你!”可是他从来没用棍子量过我们。而我们则更加爱戴他。
父亲十六岁那年从山东逃荒过来的。颠沛的生活总算安顿下来后,叔叔大爷婶婶表兄弟什么的,又经常从老家跑来惊扰他平静清苦的日月。每月定量供应的细粮和食品就都眷顾这些亲戚们了。苞谷面大饼子、糠麸子、菜团子、自家种的菜蔬,终年安慰我们的辘辘饥肠。那时我们家吃水很困难。起初院子的西边岗地,是有一口辘轳井的,一个女子投了井,井便封掉了。父亲要起大早到两里地外的水井担水吃。然后再下田。先是辘轳井,接着是压水井,当我们能抬水的时候,父亲已经满头白发。城里的自来水终于接到街边子来了。父亲摸着自来水龙头,高兴极了,他说请我们下馆子。那一天我们第一次吃馆子,每人两只酥烧饼,一碗菠菜汤。
父亲八十岁那年,提出要买辆毛驴车。城边的地都被城里征用了。他要到很远的地方去种地。大家当然觉得很可笑。冰箱彩电私车电脑的时代,父亲怎么会想到毛驴车?父亲看看没人响应,带上自己的积蓄,一个人乘公共汽车,到远郊的牲畜农用交易市场,买了一辆毛驴车,然后兴致勃勃地赶着毛驴车,去家十里开外的田里劳作。种玉米、大葱、大白菜。到了秋后,就叫子女们去拿菜,说这菜好,没上化肥。吃不了的也放到集市上卖一些。一年夏天,父亲在玉米地里锄草,毛驴留在田边地脚撒欢儿。待父亲从玉米地里返回,毛驴不见了。全家人出动去寻找,还报告了街道派出所,结果没有找到。父亲十分难过,这一年父亲八十五岁了。弟弟怕父亲上火,便又置了一辆毛驴车给他。父亲八十七岁时大病了一场,在病中,他说真想到庄稼地里躺一躺,闻闻青苗草香,光着脚板在田里走走真是舒坦啊!他病好了后,不得不拄上了拐杖,那是我从千山带回来的i父亲一直认为他用不着它。这一次父亲感到体力实在是不支了。他很遗憾地对我们说,他不能种菜给我们吃了。十分不甘心的样子,不相信自己居然失去了劳动能力。而不能劳动对于他是最残酷的事情。一日父亲很快活地对我说:“我今儿个捡回好几抱干柴呢!”父亲快九十了,还住在老屋。父亲割舍不下这所破旧的老屋,里面有着太多的记忆。他拄着千山木杖,走到有田野的地方,从城边到田野,父亲来来回回地走,草草木木都让他欢喜。过大年,他定要守夜,站到雪地里去听年,我不知他在听什么,他会说“今年的年景差不离”或是“怕是不大顺当呢”。我学着父亲的样子去听,可是我什么也听不到,辽阔的大地或是屏息宁静,或是扬起一阵狗的吵闹。父亲却听得到大地心灵的脉动。
母亲走得匆忙。父亲不在母亲身边,他已经九十岁了,恐他经不起这个打击,索性就说送母亲回山东了,那里的气候好,母亲的风湿症到了那里好多了。父亲从此不再问我们。他的无言,让我深感不安。不久,他的旧病复发,他不能吃东西,不能睁眼睛,半夜里却站起来,到处走,都说这老爷子是在“过阴”了,准备吧。寿衣准备好了,五天之后,他睁眼了,说树绿了,得去种地了。今年要种胡萝卜,就种“贼不偷”,胡萝卜顶上瘦小的缨子,看着就跟没长成似的,贼就不惦记了。“贼不偷”肉厚甜脆,比一般顶缨长得肥大的胡萝卜好吃,毛子人(他将外国人统称毛子人)来了就愿意要这个吃。大家称父亲是种菜的老把式。那时这里是世界瞩目的城市,从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进入新中国,又是黑龙江省会,外国人来来往往,他们喜欢上了父亲种的胡萝卜。父亲是不是在迷离中,看见了往日辉煌的菜地?他要种“贼不偷”了,这个想法让他立刻有了精神,父亲开始吃东西了。
他出院后不得不住到他认为十分不便利的楼上。这一次,他的背明显地弯了,走路也慢了。冬天过去后,春天来了,他拒绝背他下楼。他要自己走,一阶一阶地往下挪,拄着千山木杖,缓慢而坚定,跟随他的是弟弟特意为他养的小狼狗。就这样他又能自个儿散步了。静静地坐在路边,他会突兀地说一句:“等我好好的,就去种地。”父亲九十一岁了,他还在向往着自己的土地。我想是父亲的基因传给了我。我也喜欢耕耘,不过一个是在土地上,一个是在墨香里。
每次我去看望父亲,走的时候,他总是问我怎么走,我说走着走,他就说也要出去走走的。于是他把自己庄重地穿戴起来。从我记事起,只要出门,他就这样认真地穿戴,即使很破旧的衣服,他也一定弄得利落洁净。父亲一手拄着千山杖,一手拿块素手帕,像是出席什么重要集会似的。然后我和父亲就沿着河湾走。现在这里建成了公园了,水边围上了汉白玉的栏杆,铺了瓷砖地。有了草坪和花圃,设了木椅,隔几米一条。我发觉父亲特别喜欢我不坐车,同我一块在河湾遛弯儿。虽然有弟弟精心地照顾他,小狼狗形影不离地跟着他,而母亲不在身边,我感到了他的孤独。他从不问起母亲,偶尔以不经意的口气说道:“待我身子好好的,回关里看看去。”我听了心里特别地不好受,我能说什么呢?唯一能做的,就是多陪陪父亲。他开始喜欢说一些事情了。我就这么知道了我幼时的一些事情。
比如我小的时候很淘气,爬树掉下来摔断了胳膊。我立刻捏捏胳膊,说:“我怎么不知道,一点感觉也没有?”父亲笑:“这才是能耐,从前东市场柴火市那哈住着个老郎中,专会接骨,他给你接好了。一点症候没留下。没儿没女的,也没有传下来。”父亲说我幼时气性大,在山东老家驴槽子下打滚哭,一点事儿不合心意就会大发脾气,气出了一种怪病。那时我回到了东北,后背生了个包。城里的医生看遍了,都说没法儿治。眼看着我就完了,父亲打听到北边山里有人会看疑难杂症,不过轻易不出山的。大约是位隐士了。父亲背着奄奄一息的我徒步走了二百多里路,找到了那个隐士,他是一个白发老者,念我们远道而来,接待了我们。他说这种病叫“肺冒”。开了药方:霜降后的大葱一对,要双生的,取下葱胡子,与土豆合研为末,三贴就可。这样我捡回一条小命。住在城边子,常有货郎推着小车摇着拨浪鼓过来串胡同。一次是晌午,田里的农人回家歇晌,看到货郎车围上来,我人小站在后面没法看热闹,就从他们的胳肢窝下往里钻。偏巧一个叔叔卸下肩上的铁锹,偏巧我从他身后过,铁锹一下子砍到了我的头上,我立时感到一阵麻木,尖叫着往家跑,看到母亲后才哇的一声哭出来,那血也淌下来了。在医院里我被剃光了头,缝了好多针,不能躺着,母亲天天抱着我。记得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整日提心吊胆的,后来头发长出来了,没留下后遗症,大家悬着的心才落位了。谢天谢地!还有一件谢天谢地的事。夏天的午后,我从胡同里跑出来,在河边大道上,一辆毛了的马车朝我狂奔过来,我来不及躲避,下意识地双手抱头趴在了马路中间,那马四蹄腾空,从我身上飞过,我的身子恰巧在两个车轮子的中间。那一年我五岁,赶马车的叔叔我认识,我还不懂得害怕,还问他城里好玩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吓得哆嗦。这以后不久,我和几个小姐妹第一次进城,忘记了是什么节日,龙沙公园里演马戏,人特别多,走走就走散了,天擦黑的时候,也没找到她们,我一个人出了公园,不知家在何方,幸好遇到两个中学的女学生,她们一直把我送到母亲身边。母亲听了事情的头尾自然白了脸。而我却暗自得意,自己居然能独自想法子找到家门了。我幼时的小胡同稀奇古怪的事儿多,有很多人家重男轻女,而父亲母亲却同他们不一样,父亲更是把我像男孩子一样教育,让我在劳作中感受创造和收获的快乐。这样的体验,使我比同龄的女孩子多了些自信和胆量。因为我幼时与中医的奇遇,父亲母亲特别崇敬医生,他们叫大夫。他们总是对我们说好好念书,将来考个大夫。要不是有个文化大革命,我是不是会去读医科大学呢?也许就是在同父亲这样说着话,回忆着童年,在长长的河湾路上,那个写作幻象已经作为一种激情因素存在了。
父亲上了年纪,眼睛看不大清了,只是凭着感觉。他沿着河湾走,喜欢说天气,“昨儿刮的是南风,下了雨,今儿变了北风,天要晴开了。”他走一段路,便在椅子上歇一歇再走。他说:“前边再过两条椅子就到桥下了。”我说:“老爸眼睛看得好远啊。我怎么看不到?”他说:“我能猜出来。”弟媳就在一旁乐:“老爸对这里熟透了。春夏秋冬天儿好就出来走,说这里原是几队的菜地,那里原是谁的果园,现在都不是了,都是城里的了。”于是我也不由地想,西边的楼群原是一片胡杨林,里面百草丰茂,雨后便有许多蘑菇圈。盛满了大人们的故事和孩子们的笑声。还有那片岗地,是一个神秘老爷子的花圃。这路边原有一家杂货铺的,现在扩成路了。我看到了这里演变的生活,不由地去想这里曾有的人物事件,去想这些事情的因果渊源,冠上一个个场景细节,挖掘着这下面埋藏的生命的痕迹。渐渐感觉到一种声色侵入我的想象,变成一种强烈的色彩在逐渐地渲染开去。这生活里面也有慈祥的父亲和善良的母亲,可是他们不在这部书里,他们珍藏在我的心里,回味着比较着,在经历了人生的坎坷曲折之后,我越加感到,我还需要时间。父亲走到桥边,就坐到河湾最后的一条椅子上。我多半陪老爸坐一会儿,说说话,看看水,然后我继续往前走了。走过桥,隔岸遥望着那所我曾就读过的大学,建设中的教学楼,体育馆,音乐厅,它会越来越美了。我们的同学故事,也会沉寂在过去的废墟里,直到有人唤醒它。河水平静光亮,波纹是纤密柔美的,因为它的两端下了闸门,与嫩江主干流相隔开了。它变成了城市宠爱的公园。可我知道它是一条河,曾是一条奔腾的河,嫩江生育了它,它欢跳着跑过来,清洁了城市的脸,让城市显得青春焕发。在这条路上,还要经过一片玫瑰和蔷薇的花丛。每次走过,不知为什么,花儿的明艳,总是让我生出无限的忧伤。盛夏眨眼烟云,而长长的是无花的静寂。童年的欢笑还在河畔回荡,人已迈进中年了。在我这样一路想着一路走去的时候,父亲就静静地坐在那桥边的椅子上,听我的脚步声,听不到了,他还要想一会儿,我走到哪里了。我在父亲的目光里倾听中,走前面的路。这些当然是弟媳后来学给我听的。父亲在九十三岁那年,过了大年就走了。他一直是硬朗的,头脑相当清晰,在这之前,有一次体检,医生惊讶地说这老爷子身体太好了,少说能活一百岁。父亲只是患了感冒,卧床没多久就走了。他在梦中看见了“好敞亮的一片地”。
“那热爱土地的是有福的。”约翰·布罗斯如是说。父亲听了,一定会慈祥地问这个毛子人:“你吃过我种的两拃长的胡萝卜吗?那叫‘贼不偷’。”父亲懂得幸福。他一生虔敬地看着听着嗅着触摸着土地,他与土地默契着,而土地以丰硕的生长,使父亲感到了生命本真的喜悦,生活的困顿便被土地的回报覆盖了。
叔叔、母亲、父亲相继离开了我们,我心里一下子有了空了的感觉。那一阵子,我的身心都经受着沉重的压迫,说话气短,握笔哆嗦,写不成字。我第一次深切感受了生命的脆弱和无奈。我写几个字就得休息一会儿,还不能久坐,那种感觉是今天晚上放在床边的拖鞋,明天是否能去穿它未可知。写着写着泪水便情不自禁夺眶而出。我不得不停下来,待心情平静后再继续写。如果面对死亡,还在想着写作,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吧?然而,确实是我在写作的挣扎中,跨越了生死界线,感悟了生命的美质。这是我和文学一世的缘。
我的女儿很有意思,她希望我能给她写出一个轰动的“哈利·波特”。随后不必我回答,她会说:“我就知道你写不出来,没逼到那份上。”我很愿意有“哈利‘波特”的本事,我知道我没有,只能在我这个份上无妄而作。在一种生死边缘上鲜明起来的世界,更接近生命和真实。当一个很久未谋面的朋友看到这本书,惊讶地说:“真没想到!”我说:“我也没想到。”
其实文学何尝不是一片沃土呢?我同父亲一样是个耕耘者。我却没能种出两柞长的胡萝卜,让毛子人都佩服。也没能达到女儿的美好要求。可是我喜欢尝试,生命的诸种意义在于尝试,一切你了解的和不了解的,在这个过程里获得成长,达到一种至高的境界。在尝试中,生命的意义变得透辟而充实。
父亲走了三年了,我知道父亲依然坐在那条长椅上,向往着他的土地,江水为他轻吟,昔日如桥上车水马龙,他看着我往前走去,走过了桥,走过了那片蔷薇和玫瑰的花丛,走向我喜欢的耕耘。我和父亲一样喜欢星空,喜欢阳光下的自然天地。我也会同父亲一样,虔敬地看着听着嗅着触摸着有着无穷魅力的古老汉字,与我手中的笔默契着。只要我的手还能颤动,就会写下去。我知道父亲在远远地注视着我。他会说:“谁不知享受好呢?自个儿劳动创造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父亲用他的一生做到了。现在借《裁缝的女儿》再版之际,写了以上的文字,是纪念,也是开拓。父亲留给我的精神财富,我会用来开拓我喜欢的文学家园。同时也在这里回答了尊敬的读者提问。我家不是开裁缝店的,我住的胡同里,的确有家裁缝铺子。愿读者喜欢新版的《裁缝的女儿》。
二○○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