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委托相关知识产权机构邀请专家、学者,通过召开论证会的形式为相关案件的有关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咨询形式,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服务社会是一种必然。它对疑难问题给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的新理解不但为委托的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提供了咨询,也为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对该疑难问题的辨析、理解拓展了角度、空间乃至于高度。当事人双方在这个高度上展开辩论无疑有利于法的正义。
程永顺先生以及他所领导的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在国内较先提供了这种疑难问题专家论证并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咨询形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为疑难问题贡献了很多真知灼见,虽然这种法律意见书是在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的情境下产生,不适合作为审判的证据,但是他们以博识、经验以及智慧针对疑难问题条分缕析而凝结出的一定高度给我们提供了站立的肩膀。而这个“肩膀”便是——《知识产权疑难问题专家论证(Ⅲ)》。
商标权
关于“007JAMES BAND及图”商标撤销案专家研讨会会议纪要
论证要点:
①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行政程序中明知商标权人已经发生了变
化,在未通知新的权利人的情况下,径行做出行政决定程序是否适
当?
②如何理解《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撤销连续三
年停止使用商标制度的本意?在正确理解商标法立法本意的基础
上,判断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应持何种态度和标准?
③商标权人在系争三年后合法使用复审商标建立起来的商誉
如何保护?
④商标使用的认定是否需要以确切证明商品进入了市场流通
领域为前提?
⑤商品由生产商提供给销售商,是否属于在市场流通?除发票
之外,相互印证的发货单、收据等能否作为认定商标使用的依据?邀
请函能否直接作为认定商业使用的依据?
附件01一1:关于第991152号“007JAMES·BAND及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编号:撤200401078]
附件01—2:关于第 991154号“007詹士邦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09)第05421号]
附件Ol一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0)高行终字第1345号]
“BOSSSUNWEN”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
“正野鼋工”商标异议行政纠纷专家法律意见书
“良子”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雅虎” 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物质的生产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一种软管灯改良结构” 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二维柔性甲带”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专家法律意见书
关于ZLJ96195564.3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专家研讨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