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极度不和谐
刘开渠的父亲叫刘兆宽,在已经形成的一些对刘开渠家庭的文字描述中,常以负面形象出现。在淮北市刘开渠纪念馆出版的《人民艺术家刘开渠——纪念一代雕塑大师刘开渠诞辰一百周年》的画册中,刘开渠的女儿刘米娜撰写的年表中,写道:“1904年10月1日生于现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刘窑村(原属安徽省萧县)父亲识字少许,母亲文盲,无能为其取名,取乳名大田。父亲刘兆宽不好耕种,只喜欢上山捕捉老鹰,是个游手好闲的人。开渠一落生,即遭父亲冷遇,幼年便少欢寡言。”刘开渠的夫人程丽娜在《人生是可以雕塑的》一书中写道:“他的父亲刘兆宽因是祖父晚年所得,因此在过渡的溺爱下,养成了游手好闲的习性。不过,他头脑清晰,明辨是非,能说会道,且有幽默感,村里人假如有纠纷或难解之事,常求他出面调解,因此他在村里有一定的威信。只是他封建意识非常浓厚,家中一切事宜均以他为主,偶有不如意则打骂妻子胡氏。”刘开渠在他的《雕塑生活漫议》中写道:“父亲是祖父到了晚年才有的唯一儿子,而我父亲三岁时就和祖母成了孤儿寡母。因此,他幼年娇生惯养,成人后更是游手好闲。”“我的父母感情很不好,母亲比父亲大5岁,他们常常打架。因此父亲对我和弟弟都非常冷淡,从不正眼看我们。”从上述引证中,我们可以判断,刘开渠的父亲是一个不喜欢种地的人,在农村有地不种就被认为是游手好闲的人,而这个游手好闲的人常常对村内纠纷进行成功调解,在村子里是个有威望的人。这个人在自己家却是大男子主义,并且有强烈的虐妻行为。而妻子胡氏对其进行报复的行为是将未满周岁的婴儿丢在雪地里。哭声引起祖母的注意,被捡了回来,这便是尚在襁褓的刘开渠。如果他因此而夭折,中国现代雕塑史上就不会出现雕塑大师刘开渠。
在关于刘开渠的传记文学《青铜与白石》当中,还有刘开渠的母亲为报复他的父亲而溺死一个女儿的情节,这应该不是作者的主观臆造,或空穴来风。看来他父母间的感情纠葛,已经到了付出婴幼儿生命代价的程度。刘开渠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度过童年,他会生成怎样的思想、情感、和性格呢?
苦闷中形成的性格
扼杀亲子的行为,在归因论心理学上,无论给出多少条归结于外因的辩解的理由,其性格中归于内因的残忍与暴烈也是不可能被抹掉的。性格其实就是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尽管心理学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和流派,但有一点是大家都认同的,即人的性格形成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教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刘开渠曾有遭遗弃的经历,这无疑会对他的性格产生影响。他的童年处于封建社会的解体时代,家庭暴力的司空见惯,对于妇女的三从四德的精神约束,遭到暴力的母亲时常带着他到墓地哭泣,这在刘开渠的心灵上埋下深深的阴影。刘开渠的性格是内向的,有意志力的,反抗型的,有强烈的同情心和好奇心。在刘开渠后来的成长道路上,这些因素整合在一起,使他以独特的行为方式融入社会,又在变动不羁的社会中不断地学习、调整和自我完善,最终成为一代艺术大家。
家庭的不和,父亲的凶悍,母亲的悲愤,遭遗弃的经历,自然在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阴影。如果社会环境只给予童年刘开渠这些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就不会出现这位对美术有着卓越贡献的大师。刘开渠的家乡是美丽的,这里有山有水,一条大河沿村而过。刘开渠这样描述过他的家乡:“我们整个村子是一幅破烂凋敝的景象。这个村子背山面水,有的房子建在山坡上,也有的人家沿河而住。夏天涨水的时候,有些房子被水淹了,不少帆船从这里经过。村后的山坡上,有一块颇平的大石头,这是村子里人们休息和闲谈的地方。尤其在夏季天热的傍晚,老人们去那里乘凉,小孩子也跟着去。有的人就往往躺在大石头上睡着了。这座山从南面而来,延伸到村外以北二里远的地方就消失了。过了大河,东北行六里处,山又从地下钻出来,以奇峻的势头分两支向北、向东伸展出去。站在山坡大石头上四处嘹望,只见群山环绕。尤其在傍晚,山势多姿多变,在紫橙色斜阳照耀下,十分好看。”这是刘开渠晚年回忆他童年的家乡,除却村子的景象破烂凋敝,沿河而住的人家在夏天涨水时,房子被淹了这些负面的陈述外,整个段落的字里行间都看出他对自己家乡的热爱。这段文字是刘开渠《雕塑艺术生活漫忆》中唯一描述家乡的段落,《雕塑艺术生活漫忆》最早发表在第五届政协的文史资料上。后收录在1984年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刘开渠美术论文集》中。到1986年夏天,刘开渠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家乡时,看到的景色几乎全变了,村落不再像过去破烂凋零,但是村外的大河没有了,由于煤矿的采掘,挖断了水脉不要说帆船经过,河床里连水也没有了。村外的山坡也被取土烧砖的人们挖得像城墙一样陡直陡直的。快到了山上安葬他家先人的祖坟。八年后的1993年,刘开渠以89岁高龄辞世,第二年的清明,他的骨灰回到了家乡淮北,却没有葬在已经到了崖边的祖坟之中,这祖坟或许已经在农村的平坟运动中毁灭无迹。刘开渠的骨灰安葬在淮北市中心的相山脚下的刘开渠纪念馆的后面。这座纪念馆是在他在世时就已经开始修建,当时叫做“开渠芦苑”。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