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鸟儿的来来往往或多或少带着点神秘和惊奇。清晨,我们来到林子中,根本就听不到任何鸫科鸣禽或者绿鹃的鸣啾;但当我们再次来到林中时,每一棵树,每一片丛林里都回荡着悦耳的鸟鸣,然而再次回访,周围又是一片沉寂。谁看见它们来过?谁又看见它们离去了呢?
以这只活泼的小冬鹪鹩为例,他在篱笆上嗖地飞过来又嗖地飞出去,时而俯冲下来钻到这边的垃圾下面,时而又飞到几码之外——他是怎样拍打着他那弧形的翅膀,飞过万水千山,总是准时地到达这里的?去年八月,我是在极其偏远的阿迪朗达克山脉的荒野中看见他的,他像往常一样急切与好奇。几个星期之后,在波托马克河畔,我与这只勇敢的好管闲事的小家伙再次相遇。他是一路上轻轻松松地飞越过一片片的丛林和森林来到这里的吗?或者他那结实的小身躯是凭借着毅力和勇气,战胜黑夜和严寒,经过不懈的努力才来到这里的?
还有远处的那只胸脯贴着大地的颜色,背上背着天空的色彩的蓝色知更鸟——他是不是在三月里的一个明媚的清晨从天而降,温柔而又哀怨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乐意,春天已经来了?的确,在百鸟归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这身穿蓝色大衣的小东西的初次露面,或者说是露面时的窃窃私语,来得更令人觉得好奇,更具启发性。最初,这种鸟似乎只是天空中的一种奇妙的声音:在春光明媚的三月的某个清晨,你可以听见他在鸣啾与欢唱,但却不能确定这美妙的声音究竟来自哪个地方,或是来自哪一个方向;他就像万里晴空,没有见到任何一丝云彩却悄然飘落的一滴雨;你翘首盼望着,聆听着,但却没有任何结果。天气变幻不定,或许寒冷将突然而至,带来一场降雪,因而,我还要再等上一个星期才能再次听到他的鸣唱,或许就在某个偶然间我将看见他栖息在篱桩上,扑打着他的翅膀,欢快地向着他的配偶叫唤着。现在,他的鸣叫声日渐频繁,鸟儿们也日渐增多,他们轻快地从这里飞到那里,他们的鸣啾与歌唱也越来越自信和欢快。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你可以看到他们以一种大胆的、好奇的神情在谷仓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周围盘旋着,窥视着鸽舍和马厩的窗户,探察节孔和空心的树木,目的只是为了能找到一个栖身之所。他们与知更鸟和鹪鹩开战,与燕子争吵,似乎在就是否强行占有后者的泥巴屋的政策方针再三掂量。但是随着季节的推移,他们又漂泊到了偏僻的地方。他们放弃了最初打算实施的征占计划,最后他们悄悄地在位于偏远的、残株遍布的原野的老住房里住下来。
在蓝色知更鸟归来不久,知更鸟就来了,有时是在三月,但大多数的北部各州,四月才是知更鸟的月份。他们成群结队地掠过原野和树林。你可以听见他们在草原上、牧场上、山坡上鸣啭。当你行走在林间,你可以听到干枯的树叶随着他们翅膀的扑棱而沙沙作响,空中回荡着他们欢快的歌声。由于极度的开心和快乐,他们跑啊,跳啊,叫啊,在空中相互追逐着,向下俯冲,飞快地、不顾危险地在树林中穿梭着。
就像在新英格兰地区一样,在纽约州,许多地方的知更鸟仍然保持着产糖的习惯,而这种自由迷人的、边工作边玩的习惯使得知更鸟一直是人们的伙伴。当天气晴朗、大地空旷的时候,你到处都能见到他的身影,随时都能听到他的歌声。在日落时分,在高高的枫树顶部,他面朝天空,带着极度放纵的神情,欢快地唱着纯朴的曲子。这时,天空中仍带着点儿冬天的寒意,他就这样栖息在荒凉的、沉寂的树林中,在又湿又冷的地上唱着歌。在整整一年里,没有比他更适合、声音更甜美的歌手了。这歌声与景色和时节极其相符。多么圆润柔和与纯真的曲子啊,我们多么渴望听到它,为之而陶醉啊!他的第一声鸣啭打破了冬天的沉寂,使冬天成了遥远的记忆。
知更鸟在我们的鸟类中属于最为土生土长和最为大众化的一类。他是鸟家族里的一员,似乎比那些来自异国的、珍贵稀有的候鸟,诸如果园金莺或玫瑰胸蜡嘴雀和我们更亲近。知更鸟强壮耐寒,喜爱喧哗嬉戏,温顺和睦,有着本土的习性,他翅膀强壮,胆子大,是画眉鸟家族的先驱,无愧于那些优秀的艺术家的使者,他的到来让我们做好了迎接鸫科鸣禽家族的准备。
我真希望知更鸟在一方面——筑巢方面,别那么老土和平庸。尽管他拥有劳动者的技巧和艺术家的品位,但他那粗糙的筑巢材料和泥瓦匠活委实令人不敢恭维。观察着在另一边的蜂鸟巢,我强烈地感到知更鸟在这方面的不足,你瞧蜂鸟那天造地设的杰作是多么的适应蜂鸟这种珍禽来居住啊——它的主体是由一种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构成,可能是某种植物的绒毛或是某种虫类身上的毛状物,柔和地与它所在的、长着细小青苔的树枝相协调,小巢用细若游丝般的细丝编织在一起。由于知更鸟出众的外表和音乐才能,我们有理由推测他的住所就应当像食蜂鸫的小巢那样清洁美观。食蜂鸫刺耳的尖叫与知更鸟的夜曲比起来,简直就像锅、壶相碰击的声音一样难听。与果园金莺或是巴尔迪摩金黄鹂鸟的歌声相比,我更喜欢知更鸟的歌喉和神情,然而,知更鸟的巢和他们的相比,就如同乡下的草屋和罗马的别墅,形成了鲜明反差。鸟的悬巢多少具有某种典雅和诗意的韵味。一座空中城堡的旁边是一个悬在一棵大树细长的枝干上的寓所,不停地随风摇摆。为什么长着翅膀的知更鸟却害怕掉下来呢?为什么他要把巢筑在顽皮的男孩们可以爬到的地方呢?毕竟,我们要把这其中的原因归于知更鸟的大众性的癖性:他绝不是贵族,而只是人民中的一员;因此在他的筑巢手艺中,我们应该期待的是稳定性而不是高雅。P11-14
美国的自然文学传统可以上溯到17世纪初。美国早期的许多作家,用日记、旅行笔记和书信散文等形式记下新大陆的美丽景色,为’自然文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但直到两个世纪以后,美国著名思想家爱默生呼吁建立独立的美国文学,美国作家才开始把新大陆的风景作为文学艺术的灵感源泉。这时,出现了爱默生、梭罗等一大批以描写自然著称的诗人作家。之后,又相继出现了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玛丽·奥斯汀等很多自然文学家。20世纪下半叶,美国文坛上正式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学流派——美国自然文学,而约翰·巴勒斯被誉为“美国自然文学之父”。《牛津美国文学词典》这样介绍巴勒斯:“在爱默生和梭罗的影响下,巴勒斯通过对家乡卡茨基尔一带的敏锐观察,成为继两位超验主义大师之后的伟大的自然散文作家。”
约翰·巴勒斯,1837年4月3日出生于纽约州的罗克斯贝里,在卡茨基尔山区他父亲的农场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代。17岁时巴勒斯成为一名乡村教师,但仍然在许多机构继续学习。在库博斯镇神学院,他第一次读到了华兹华斯和爱默生的作品。巴勒斯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以及后来受爱默生、梭罗,尤其是惠特曼的影响。巴勒斯青年时代对爱默生的迷恋,使他视后者为自己的“精神之父”。他最初的散文也常常被视为出自爱默生之手。1860年他在一个刚创刊不久的杂志——《大西洋月刊》发表了他的散文。编辑认为他的文章与爱默生的作品极其相似,最初,还以为他是抄袭爱默生的作品。
1863年,巴勒斯邂逅了另一位他所崇拜的大师惠特曼。惠特曼鼓励巴勒斯进行自然文学的写作,自然文学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精细的观察,资料确凿,同时还要富有诗意地赞美自然。
巴勒斯与惠特曼在文学创作中是相互影响的。巴勒斯是诗人观察自然的向导,而惠特曼则是将巴勒斯引上自然文学之路的向导。1871年巴勒斯出版了第一本自然散文集,其书名Wake-Robin就是惠特曼为巴勒斯选定的。Wake-Robin一词在英文中为“延龄草”之意,据巴勒斯在该散文集首版序言中所述,我找到了“延龄草”一词:这是一种白色延龄草的通用名称。它在我们所有的树林中绽放,它的绽放标志着所有鸟儿的到来。从题目来看,惠特曼的第一部诗集《草叶集》和巴勒斯的第一部自然散文集《延龄草》,仿佛就如源出一体的姊妹篇,象征着诗人与自然文学作家千丝万缕的联系。
由于巴勒斯通常被视为“鸟之王国的代言人”,所以人们常把Wake-Robin认为是“醒来的知更鸟”之意。有人认为这是对书名Wake-Robin一词的误解,其实不然。让读者由草而及鸟儿,此乃诗人在为巴勒斯的第一部自然散文集选定书名时的独具匠心之处。诚如巴勒斯在这部散文集的第一章中所描述的那样,“季节的每一阶段都会特别青睐某种鸟类。蒲公英告诉我什么时候去寻找燕子,紫罗兰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期待黄褐森鸫,因此当我发现延龄草花开时,我就知道春天已经开始了。对我来说,这种花不仅仅表明了知更鸟的苏醒,因为他已经醒来好几个星期,还预示着宇宙的苏醒和大自然的复苏。”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由草及鸟儿乃至鸟儿的栖息之处森林,将巴勒斯的这部自然散文集的书名《延龄草》意译为《醒来的森林》。本译也因循这一惯常的译名。
《醒来的森林》一书正如当时的《大西洋月刊》主编W.D.豪威尔斯说:“这是一部由一个熟悉并热爱鸟的人写就的关于鸟类的书——它不是一本干巴巴的鸟类目类,而是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鸟的画面。林中暮色和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这本书的读者无法自拔,翻阅着它,有一种夏日度假的感觉。”
《醒来的森林》的出版获得巨大成功,巴勒斯成为当时最受爱戴的美国作家之一。迄今为止,《醒来的森林》也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一部作品,被誉为自然文学的经典之作。
然而,尽管城市生活过得很愉快,但巴勒斯还是怀念在卡茨基尔山区度过的少年时代。1873年,巴勒斯回到家乡,还购置了一个九英亩的果园农场。他亲手设计和建造了一栋石屋,称为“河畔小屋”。1875年他又在距河畔小屋两英里处的山间盖了一所简易的小木屋,称为“山间石屋”,从这里进入森林只有一英里半的路程。在那里,他过着农夫与作家的双重生活:辛勤地照看他的果园,宁静地观察野生动植物和季节的变化,退回到小木屋里记下他的思想。巴勒斯一生的后48年几乎都是在这两处贴近自然的乡间度过的。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在给惠特曼的信中如此描绘巴勒斯:“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谈吐像学者,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
在其一生中,巴勒斯共创作了25部作品,多以描绘自然,尤其是鸟类为主。因此,他常被称作“鸟之王国的约翰”。除了《醒来的森林》之外,他的自然散文还包括《冬日阳光》(1875)、《鸟与诗人》(1877)、《蝗虫与野蜜》(1879)等。
他笔下的风景是人们熟悉的,可以接近的,例如农场和院落里的景色:树林、原野、鸟儿和动物,因此令人感到格外亲切,赢得了众多的读者,当时曾创下150万销量的记录,被公认为他那个时代最受欢迎的作家。美国总统罗斯福说过:“世界需要更多的有着科学想象力的人。”那些将科学事实记述下来,并给予清晰的解释,附之以诗的神魂,使之成为文学作品的人,便是我说的像约翰·缪尔和约翰·巴勒斯这样的人。
1921年春,巴勒斯过世了。为了纪念巴勒斯,美国于1924年成立了巴勒斯协会。协会每逢四月巴勒斯生日这天,都对自然文学创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颁发约翰·巴勒斯奖章,同时宣传巴勒斯的生平与创作。巴勒斯的山间石屋,作为国家历史遗址受到保护,每年四月和十月开放两次。
感谢四川文艺出版社的编辑贺树将翻译本书的任务交给我这位林业人的下一代。书中所描述的情景让我这么一个从小跟着父辈生活在林区者备感熟悉和亲切。虽然求学和工作让我很早之前就离开了孩提时代曾生活过的林区,但儿时的一切留在我脑海的印象是那么的清新与清晰。希望能将此译著献给与我的父辈一样曾经、正在或将要把青春献给林业事业的林业人。
同时我要感谢我所任教的莆田学院为我的翻译实践和研究工作提供了支持。我也要感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梁家威与我一起翻译了本书。也希望译界同人和广大读者一如既往地喜欢我的译著,对书中不尽如人意之处提出批评与建议。
梁志坚
2013年8月
于莆田学院翻译研究中心
在我这部作品的新版本即将面世之际,对于已经熟悉我的读者们我又该说些什么,好让我们彼此之间可以进一步互相了解呢?可能什么也不必说了吧。我们彼此之间已经非常了解对方了。作为向导,我已经向他们提供了某些户外的东西和一些室内的东西。在我自己看来,我认为读者已经接受了我。总体看来,读者对我满意的程度已经大大地高于我自己的意料之上。为此我自是心存感激,那我为什么还要再说呢?既然我都已经开始说了,那我就多闲聊几句,多闲扯上几分钟吧。
距我的第一本书《醒来的森林》出版迄今已有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那么久了。从我写完那本书的主要章节之后我又在这个世界上活了这么多年头,期间又有其他集子陆续出版并且连续不断。每当有人问起我已经写了多少本书时,我经常不得不停下来算一算。我想一个大家庭的母亲无须先数一数自己的孩子有多少个,然后再回答说自己有多少个孩子吧。她的眼前会浮现出所有孩子的面孔。据说一些原始部落的人数数至多只能数到五,然而他们却拥有非常多的家禽和牲畜。可是每一个土著人都知道所有的家禽和牲畜是不是都赶回来了,他们靠的不是数数,而是靠记住每一头家禽和牲畜的特征。
土著人每天都和他的牲畜在一起,母亲总是在内心深处源源不断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当一本书离作者而去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它将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果实从树上掉下来就再也回不到树上一样。然而,每个作者坐下来谈起自己所写过的书时,就像为父者谈论起离开家门独自出去闯荡的儿子一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与父亲和子女的关系相比,作者与书的关系更为直接一些,更具有个人色彩一些,毕竟它更依据作者本人的意愿和取舍。无论其运气如何,书是不会有变化的,一开始作者是怎么写的,到最后它还是保持着作者原来所写的样子。儿子是祖先血脉长期进化出来的结果,并且一个人对这个或那个特征所承担的责任通常是非常小的;而书却是作者心灵的真实写照,或博学多识或愚蠢荒谬均取决于作者的笔端。因此,如果回避讨论我的这些聪明孩子的种种优缺点,或是我对这些书唠叨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评述,我相信我的读者是会体谅我的。
我认为我自己不能够把我的这些书视为自己的“作品”,这是因为在创作这些作品的过程中我几乎没有“劳作”,所有的这些书都是在娱乐中完成的。我去垂钓,野外露营,划独木舟,而这些新的文学素材便是结果。当我在闲逛、睡觉的时候,我的庄稼成熟了。而写这本书只不过是我对在原野和树林里的度假的更美好的回味,似乎只有将之付诸笔端它才能打动我,从而成为我的一部分。
我有一个朋友,现已是老年人了,他的青年时代是在俄亥俄州北部的树林里度过的。他写过许多书,他说:“只有在我流落异乡的时候,我才想到要写本书,而那时我也只不过是想把我从前的生活重新呈现在自己跟前而已。”写作可以治疗或减轻某种乡愁,我自己的情况也大抵如此。
我的处女作《醒来的森林》是我在华盛顿当政府职员时写的。它使我能重温年轻时代与鸟儿为伴的岁月与情景。我是坐在一堵铁墙跟前的一张桌子前写这本书的。当时我是一个金库保管员,所保管的金库里储存着数百万的钞票。在那漫长而又无所事事的岁月里,我从自己手中的这支笔得到了庇护。我的心里是多么的抗拒那一堵铁墙,只能从对那些鸟儿以及对夏日里原野和树林的回忆里寻找慰藉!大多数《冬日的阳光》的章节也是在这同一张桌子上写的,书中所描述的阳光比纽约和新英格兰地区的阳光更加灿烂。
1873年我离开了华盛顿,我的书桌跟前已不再是那堵铁墙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大窗户,透过它我可以俯瞰哈德逊河与远处的青山。我的眼前已经不再是金库,而是一个葡萄园,或许它带给我的心灵的感受要比金库有活力得多,葡萄园的藤蔓缠绕着我,让我驻足,架上累累的果实要比金库里成堆的美钞更令我觉得喜悦。
当然,我还是会想起那堵铁墙的,不过那只是在冬季,此时窗外的风景都已被皑皑白雪所覆盖。我发现正是在这—季节,我的心灵深清地沉湎于我所喜爱的主题上。冬季将人驱回自我,检验着他自娱的能力。
我的书是否有时候会让读者对大自然产生错觉,使得读者对于野营或者林间漫步有了过高的期待呢?有几次我也曾这样想过。只有当我试图将自己从一次散步中所获取的巨大欢乐与读者共享时,我才意识到那种欢乐。加热会显示出色与味,人们对艺术的想象力也同样重要。如果我的读者认为他从自然中得到的与我所得到的不同,那么我要提醒他,只有当他像我一样去理解自然,并对他抛撒词语的魅力,才能理解他从自然中的所得。文学并非是在树林中自生自长出来的,每位艺术家所做的也不仅是照搬自然,他的笔下所描述的不仅仅只有最初的经历。
大多数人认为蜂蜜是蜜蜂从花中采来的,但实际并非如此。蜂蜜是蜜蜂生产制造出来的,它是由蜜蜂添加了花蜜制成的。蜜蜂从花中采得的是甘露,它通过自身的转化过程来酿蜜并赋予其特性。它减少了甘露中的水分并加入了一小滴蚁酸,正是它的这一滴才制造出甜美可口的蜂蜜来。因此,蜜蜂是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它的产物往往反映出其环境,甚至是超越了其环境的某些事物。我们在品尝三叶草、百里香、椴树和漆树蜜的同时,也品尝着某些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些花中的东西。
真正的博物学家并不歪曲事实,事实是他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事实越多越新鲜越好。脱离了这些事实我便无法写作,但我必须对这些事实添加风味,我必须给它们添加一种能够使其升华和强化的品质。 解释自然并非改善自然,而是取其精华,与其进行情感的交流,吸收她,并以精神的色彩来再现她。
如果我只是罗列出在散步时所见过的每只鸟的名字,描述其颜色与形态等,给出大量的相关实际情况与细节,那么我的读者是不是对我的书感兴趣委实叫人觉得怀疑了。然而,如果我在某种程度上把鸟同人类的生活、同我的生活联系起来——描述它同我的联系及它所处的环境和季节——那么我呈给读者的将是一只活生生的鸟,而不是一个贴着标签的鸟标本。
约翰·巴勒斯
1896年
《醒来的森林(心灵甘泉)》是约翰·巴勒斯的第一部自然散文集。正如当年的《大西洋月刊》主编W.D.豪威尔斯所说的那样:“这是一部由一个熟悉并热爱鸟的人写就的关于鸟类的书——它不是一本干巴巴的鸟类目类,而是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鸟的画面。林中暮色和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这本书的读者无法自拔,翻阅着它,有一种夏日度假的感觉。”对于生活在高度现代化的大都市的人来说,读这本《醒来的森林(心灵甘泉)》,无异于是一次在大自然中的精神之旅。
尽管在写作《醒来的森林(心灵甘泉)》的过程中,约翰·巴勒斯因对鸟的热爱和熟知而挥洒自如,并不是古板地进行精确的科学阐述。但是,书中绝无随意歪曲事实的情况或任凭作者的想像而给人以假象或粉饰事实。此书的收获是在林间原野而不是在书房。事实上,奉献给读者的,是作者通过精确的观察与体验而做出的细心严谨的记录,因此,如它所述,每一个字又都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