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日趋完善和成熟,教材内容在专业深度与广度上已非往日可比。另外,大家发现,对于缺乏社会经验而且理解能力尚在提高过程中的大学生而言,法学教材内容的理解却越来越困难。就《法理学》的教学而言,大多数法学院系在大学一年级就开设了这门课,但《法理学》课程的特点使学生直坠云雾之中。为了使该课程的教学能够与大学新生的理解能力相适应,很多院校和学者做了一番尝试,比如,将《法理学》课程放在大学二三年级,而在一年级设置入门课。这本李玉基主编的《法学导论》教材的编写也出于这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