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精)/纯爱双语馆》编著者罗伯特·斯蒂文森。
《金银岛》是一部线索清晰,情节起伏,充满悬念的探险和战斗小说。它讲述乡村少年吉姆·霍金斯随着以利弗西医生和特里劳尼乡绅为首的成年人乘海船伊斯帕尼奥拉号到加勒比海域寻宝的经历。他见识了茫茫大海的变幻莫测,危机四伏,也经历了与海盗们的浴血奋战,生死搏斗。在船只即将到达目的地时,他意外得悉海盗们的密谋,此时的他身处险境,却能平心静气,方寸不乱,静候海盗们散开,然后及时将阴谋告知以船长为代表的正义一方,使他们有所准备,防患于未然。然而,海盗们人数众多,穷凶极恶,领头人又老奸巨猾,凶狠毒辣,使船长一方在与海盗们的斗争中,形势岌岌可危。而吉姆凭着他的胆大心细,随机应变,一会儿孤身犯险,独闯敌营,将大船驶离海湾,断了海盗们的后路及后援;一会儿又不幸落入敌手,险遭不测。吉人天相,他终于摆脱海盗,扭转局面,化险为夷。他的探险又不仅仅是精彩的战斗故事,还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回报——历险归来,他已经是身价不菲的小财主!
《金银岛(精)/纯爱双语馆》编著者罗伯特·斯蒂文森。
《金银岛(精)/纯爱双语馆》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代表作,也是新浪漫主义文学中的典范之作。本书描写了一位敢作敢为、机智活泼的少年吉姆·霍金斯发现寻宝图的经过,以及在出海寻宝过程中如何智斗海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宝藏,胜利而归的惊险故事。
本书翻译无论是准确性还是真实性都较以前的译本有了较大的提升,在语言风格上更贴近原书。此次的精装版本更是值得名著爱好者们收藏。
第一部老海盗
1
“本鲍上将”的老水手
特里劳尼乡绅、利弗西医生和其他绅士们一直叫我把金银岛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除了它的方位之外,从头到尾都无所保留。可由于岛上尚有未被发掘的宝藏,所以直到公元17××年,我才开始动笔追溯当年我父亲还在经营“本鲍上将”旅馆的那段岁月——那时,一位古铜色皮肤,脸上有一记刀疤的老水手初次投宿在我家。
我的记忆依旧清晰如昨日。那一天,他迈着缓慢沉重的脚步走到旅馆门前,身后跟着一辆手推车,车里装着他航海用的木箱。这是一个身材高壮,深棕色皮肤的男人,身穿一件污渍斑斑的蓝色大衣,油腻腻的头发编成辫子搭在肩上;他粗糙的双手布满疤痕,黑黑的指甲断裂得参差不齐;面色苍白,满脸污垢,一边脸颊上横着一道刀疤。我还记得,当时他吹着口哨,环视着海湾四周,突然间,他放声高唱起那首水手老歌,这首歌他以后也时常唱起:
十五个人爬上亡灵箱(deadman?schest)——
哟嚯嚯,来一瓶朗姆酒!译者注:deadman?schest为小岛名,据作者自己说是来源于英国作家查理斯?金斯利小说中虚构的小岛DeadChestIsland。
他的嗓音苍老而高亢,颤抖不已,就像绞盘转动发出的断断续续的咔咔声。然后他用手中一根像绞盘棒一样的棍子急促地敲打着大门。然后我父亲走了出来,他粗声粗气地叫了一杯朗姆酒。酒端给他以后,他慢慢地啜饮着,像个行家似的细细品着味道,并继续打量着四周,望了望海湾上的峭壁,又抬头看看我们的招牌。
“这个小海湾倒挺方便,”他终于开了口,“这旅馆的位置也挺让人喜欢。客人多吗,伙计?”
父亲回答说,不,客人很少,不好意思。
“那好,”他说,“就是这里了。你过来,伙计,”他冲着推手推车的男人喊道,“把车推到这儿来,帮我把箱子卸下来,我要在这儿住几天,”他接着说,“我的要求很简单,有朗姆酒、咸肉和鸡蛋就行,要上面那间朝海的房间,可以看到船出海。要问我怎么称呼?叫我船长就成。喔,我懂你的意思——瞧,”他掏出三四枚金币丢在门槛上。“这钱使完的时候,就跟我说一声。”他说话的样子看上去恶狠狠的,活像个司令官。
说实话,虽说他衣着褴褛,说话粗声大气,但举手投足间却绝无一丁点儿普通水手的样子,倒像个习惯别人服从他或惯于发号施令的大副或船长。推手推车的那人告诉我们,昨天上午邮车停在“皇家乔治”驿站门口的时候,这家伙下了车。下车之后,他四处打听沿岸有哪些旅馆。大概是因为听到大家都说我家的旅馆好,位置也偏僻,他才决定住在我们这里。我们对这位客人的所知也就这么多了。 他平日里很安静。整个白天他都带着一个黄铜望远镜在海湾附近四处晃荡,或爬上岸边的悬崖转悠。到了晚上,他就待在客厅一角,坐在炉火边喝朗姆酒或其他烈酒。要是有人和他说话,大部分情况下他都不搭理,只是猛一抬头,目露凶光,鼻子像雾号角译者注:一般安装在靠近港口的岸边或有发电设备的灯塔上,当出现大雾的时候会鸣警,提醒其他船只有大雾。似的一哼。我们家的人和附近的常客们很快就习惯了这一点,久而久之,大家就随他去了。他每天散步回来,都会问有没有水手之类的人从路上经过。一开始,我们以为他是想找个同伴,可后来大家渐渐看出,其实他是想避开这类人。每当真有水手出现在“本鲍上将”时(确实时常有些沿着沿海公路前往布里斯托尔的水手来投宿),他就会在进客厅之前先透过门上的帘子窥视这些不速之客。而且只要有这种人在,他总是像只耗子一样刻意保持安静。不过,这种行为对我来说却不算太神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算得上是他的放哨者,替他保持一部分警惕。有一天,他把我单独拉到一边,向我承诺每个月月初给我一枚四便士银币,前提是要我替他“密切注意一条腿的水手”,只要这种人一出现,就得马上通知他。不过到了月初,每当我向他讨报酬时,他经常只是用鼻子对我一哼,双眼一瞪。可还没等那个星期结束,他就一定会改变主意,自己主动给我四便士硬币,然后重复他的命令:留意“一条腿的水手”。
我又何需向你们描述,那条人影曾多少次如鬼魅般徘徊在我的睡梦中。在暴风雨之夜,狂风摇晃着房子四角,巨浪在海湾里咆哮着,直冲上悬崖。他幻化成一千种形状出现在我眼前,他的脸上呈现出一千种恶魔般的表情。有时他缺了膝盖以下的小腿,有时是臀部以下全没了;有时他成了一只怪物,身上只有一条腿,还长在身体中间;而最可怕的噩梦则莫过于他跳着跑着翻过篱笆,跳过沟渠追我。总的来说,为了赚这每月四便士硬币,我着实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受尽了这些恐怖幻象的折磨。
不过,虽然一想到“一条腿的水手”我就怕得要死,我却并不怎么害怕船长本人,虽然其他认识他的人都很怕他。有些夜晚,他喝多了朗姆酒,酩酊大醉,就会旁若无人地唱起那些古老、邪恶又粗野的水手之歌。有时他喝令给所有的客人上一杯酒,强迫这些吓得瑟瑟发抖的人听他讲故事或跟着他合唱。我常常听到大伙一起唱“哟嚯嚯,再来一瓶朗姆酒”,唱得屋子都在抖动。为了保命,大家都死命跟着唱,每个人都拼命让自己的声音盖过别人,以免引起船长的注意。每到这种时候,船长就变成了史上最专断的暴君。他会用手猛拍桌子要大家安静下来,他会因为一个问题暴跳如雷,可若是没有一个人提问,他也会大发雷霆,责怪人们没有认真听他的故事。而且,在他自己喝到烂醉如泥,跌跌撞撞摸到床上去睡觉之前,他绝不放任何一个人离开酒馆。 最让人害怕的还是他讲的那些故事——讲的都是绞刑啊,走跳板啊译者注:十七世纪西方海盗处置俘虏的办法,即蒙着俘虏的眼睛,逼迫他们在伸到舷外的跳板上向前走,直到掉落海里淹死。,海上的狂风啊,干龟岛啊,还有拉美大陆上的穷山恶水、杀人越货之类的行径。从他所讲的话来看,他是跟一群在海上讨生活的十恶不赦的凶徒们混了一辈子的,而他讲故事的语言几乎和他讲述的罪行一样让我们这些朴实的乡下人大为震惊。我父亲总说,这客栈迟早会被他搞垮,因为过不了多久就再也不会有客人上门了,没人会愿意来听他摆布,给他作践,然后心惊胆战回家睡觉。但是,我却相信他住在这儿,其实对我们有益。虽然当时人们都很怕他,可事后回忆起来,却蛮有意思。船长给我们宁静的乡村生活增添了不少刺激,甚至还出现了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自称是船长的崇拜者,并给他冠上“货真价实的老海员”、“地地道道的老水手”和其他诸如此类的称号,他们还说,正是因为有他这种男人,英国才能在海上所向披靡。
不过从某一方面来说,他确实是搞垮了我们,他在这儿住了一周又一周,后来是一个月又一个月,而他付的那些钱早就用光了。可我父亲从来都壮不起胆子坚持要他加钱。只要他一提这事,船长就会重重地一哼鼻子,声音之大,简直就是怒吼,并瞪着我可怜的父亲,直瞪得他退出房间。有一次,我见到父亲在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拧着双手。我确信,这种暗自恼火又担惊受怕的生活一定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他不幸的早逝。
船长住在我们客栈的那段时间里,除了从小贩手上买过几双袜子之外,从未换过身上任何一件衣服。有一次,他帽子的一角塌了下来,结果他完全置之不理,就让它一直耷拉着,虽然一刮风,这玩意就格外烦人。他会躲在楼上的房间里自己补大衣,我还记得那件大衣的样子,到最后,上面除了补丁还是补丁。他从不给谁写信,也没收到过一封来信,他也从不跟邻居之外的人讲话,即使是和邻居讲话,一般也只是在喝醉之后。至于他带来的那个航海大木箱,我们从没见他开过一次。
他只有一次挫了威风,这事发生在最后那段时间,那时我可怜的父亲身体每况愈下,快要不久于人世了。一天傍晚,利弗西医生过来给他看病。我母亲做好晚餐,他吃了几口,然后进客厅抽烟斗,等他的马从村里牵来,因为我们店里没有马厩。我跟着他走进客厅,只见医生衣着整齐、容光焕发,假发用粉搽得雪白雪白的,一双黑眼睛炯炯有神,举止得体,风度翩翩,相比之下,满屋子的乡下人一个个放浪形骸,特别是中间坐着的我们这位咋咋呼呼的海盗船长,衣着肮脏,脸面油腻,眼神迷蒙,双臂撑在桌上,醉得不省人事。突然,他高声唱起那首他总唱的歌:
十五个人爬上亡灵箱——
哟嚯嚯,来一瓶朗姆酒! 干一杯,剩下的留给魔鬼,
哟嚯嚯,来一瓶朗姆酒!
起初,我以为“亡灵箱”指的就是他楼上房间里的那个大箱子,这个神秘的箱子在我的噩梦中一直与那独腿水手交织在一起。不过后来他唱得多了,我们也就渐渐不怎么注意它了。那晚,对于利弗西医生之外的其他人来说,它也照样没什么新鲜的。不过我注意到,这首歌并未引起利弗西医生的任何好感,因为他抬头非常生气地看了船长一会儿,然后继续跟老园丁泰勒讲一种治疗风湿病的新方法。与此同时,船长唱得越来越起劲了,最后,他用手一拍面前的桌子——我们都知道这是他让我们闭嘴的信号,于是所有讲话声都停了下来,只除了利弗西医生以外。只见医生面不改色,继续说他的话,声音又清晰又和善,每说一两句还停下来快速地抽上一口烟。船长瞪了他一会儿,又一拍桌子,目光更凶了,最后,只听见他狠狠地低声咒骂道:“给我闭嘴——那儿,那个行医的。”
“你是在对我讲话吗,先生?”医生问道。那个凶神恶煞又咒骂一声,说,“正是。”“我对你只有一句话说,先生,”医生接着说,“如果你再这么酗酒,用不了多久这世上就会少一个肮脏透顶的恶棍了!”
老船长怒不可遏。他一跃而起,掏出一把水手用的折叠刀,打开来在手掌上惦着,作势要把医生钉到墙上去。
医生却完全不为所动。他扭着头继续对船长说:“要是你不立刻把刀收回口袋去,那么我以我的名誉起誓,下一次巡回审判,你就该上绞架了。”他的声调还是一样的高,高得满屋子的人都听得见,却又非常镇定、平静。
然后,这两人就用目光较量起来,很快船长就败下阵来,他放下了武器,坐回椅子上,像只败仗的狗一样咕哝着。
“好了,先生,”医生继续说道,“既然我现在已经知道我的辖区里有你这么一号人,你就走着瞧,我会日日夜夜盯着你。我可不止是个医生,还是这个区的地方法官。只要让我听到对你的一丁点抱怨,哪怕就是像今晚这种无礼举动,我就会采取切实措施,一查到底,直到抓了你为止。我话就说到这儿。”
不久,利弗西医生的马到了门口,他骑上马离开了。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船长一直不再闹腾了,日后许许多多个夜晚也是这样。
2
出现又消失的黑狗
此事过后不久,发生了一件事,这是一连串神秘事件的第一桩,这让我们最终摆脱了船长这个人,虽然摆脱不了与他相关的事——这是后话了。那个冬天格外寒冷,霜冻期漫长,地面结了坚硬的冰霜,狂风一直刮个不停。情况再明白不过,我可怜的父亲是不太可能活着见到来年春天了。他一天比一天虚弱,旅馆里所有工作都落到了我和母亲两个人身上,我们俩整天忙得团团转,根本无暇顾及那位令人不快的客人。
一月份,一个冰冷刺骨的清晨,整个海湾都覆满了白霜,放眼望去一片灰蒙蒙的,海浪轻轻拍打着礁石,太阳刚刚升起,只照到小山顶上,和远处的海面。船长起得比平常还早,起床后就出门往海滩走了。他穿着那件破旧的蓝大衣,宽大的衣摆下挂着短剑,荡来荡去,黄铜望远镜夹在臂下,帽子斜扣在脑后。我还记得,随着他大步行走,他呼出的雾气留下一道尾迹。他转过那块大岩石的时候,发出一声响亮的哼叫,气呼呼的,似乎仍在对利弗西医生耿耿于怀——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嗯,母亲当时在楼上陪着父亲,而我把早饭摆上桌,等船长回来吃。这时,客厅的门突然开了,走进来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他身材肥胖,肤色苍白,左手缺了两根指头。虽然他身上佩了一把短剑,不过人看上去倒不像很能打的样子。我一直留意水手模样的人,管他是一条腿的,还是两条腿的,可眼前这人却让我摸不清底细,他并不像个水手,身上却有些海腥气。
我问他要点什么,他说要朗姆酒,然后在一张桌子边坐了下来,可正在我走出房间拿酒的时候,他打了个手势要我过去,于是我停下脚步,手里拿着餐巾站在原地不动。
“到这儿来,小家伙,”他冲我说,“走近点。”
我朝他移了一步。
“这就是我的同伴比尔的桌子吗?”他问,斜眼望着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的同伴比尔是谁,这张桌子是给住在我们店里的一个客人留的,这个客人,我们都叫他船长。
P2-P10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史蒂文森(1850—1894.)的成名作,是他流传最广的作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库“翻译索引”(IndexTranslationum)提供的数据,作品翻译量最大的作家当中,史蒂文森在全球排名第26,高于奥斯卡·王尔德和埃德加·艾伦·坡的排名。这个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金银岛》的广受欢迎,广为翻译和传播。
《金银岛》是一部线索清晰,情节起伏,充满悬念的探险和战斗小说。它讲述乡村少年吉姆·霍金斯随着以利弗西医生和特里劳尼乡绅为首的成年人乘海船伊斯帕尼奥拉号到加勒比海域寻宝的经历。他见识了茫茫大海的变幻莫测,危机四伏,也经历了与海盗们的浴血奋战,生死搏斗。在船只即将到达目的地时,他意外得悉海盗们的密谋,此时的他身处险境,却能平心静气,方寸不乱,静候海盗们散开,然后及时将阴谋告知以船长为代表的正义一方,使他们有所准备,防患于未然。然而,海盗们人数众多,穷凶极恶,领头人又老奸巨猾,凶狠毒辣,使船长一方在与海盗们的斗争中,形势岌岌可危。而吉姆凭着他的胆大心细,随机应变,一会儿孤身犯险,独闯敌营,将大船驶离海湾,断了海盗们的后路及后援;一会儿又不幸落入敌手,险遭不测。吉人天相,他终于摆脱海盗,扭转局面,化险为夷。他的探险又不仅仅是精彩的战斗故事,还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回报——历险归来,他已经是身价不菲的小财主!
好的小说不仅讲述引人入胜的故事,还需要塑造生动、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金银岛》正是这样的一部小说。小说中刻画了诸多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且说反面人物老海盗比利·博斯(BIllyBones)。小说一开始,他来到了位于偏远地区的一个小酒店。他是个肮脏、粗野、凶悍强壮的汉子,出场时“身穿一件污渍斑斑的蓝色大衣,油腻腻的头发编成辫子搭在肩上;粗糙的双手布满疤痕,黑黑的指甲断裂得参差不齐;面色苍白,满脸污垢,一边脸颊上横着一道刀疤”。他来到店前不是敲门,而是粗野地“用手中一根像绞盘棒一样的棍子急促地敲打着大门”。交店钱时,他“掏出三四枚金币丢在门槛上”,说着狠话。
他是个不讲信用。专横霸道的家伙.。他只在入住时交过一点房钱,后来一住数月,却一个子儿也不再交。每当店主人问他讨房钱,他都“重重地一哼鼻子,……并瞪着我可怜的父亲,直瞪得他退出房间。”他雇用吉姆留心不速之客,但该他付报酬时,却“鼻子一哼,双眼一瞪”不肯给钱,万不得已才兑现承诺。住店期间,对店里的其他客人,“大部分情况下他都不搭理,只是猛一抬头,目露凶光”。酩酊大醉之际,他“喝令给所有的客人上一杯酒,强迫这些吓得瑟瑟发抖的人听他讲故事或跟着他合唱。”他又喜怒无常,有人问他问题,他暴跳如雷;没人问他问题,也会大发雷霆。客人们慑于他的淫威,只能任他摆布,未得他的允许,连家都不敢回。
但他实际上是个外强中干,欺软怕硬的懦夫。在软弱的乡民面前,他横行霸道,活脱脱一个“史上最专断的暴君”。但是碰上硬汉,他就软了。有一次利弗西医生在酒店跟人谈天,他喝令医生闭嘴。医生对他不以为然,反唇相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