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会计极速入职晋级)》作者蓝敏拥有税务局和企业双重工作经验。本书以他为众多纳税人所做的税务稽查课件为蓝本,从对待税务稽查的态度、方法、程序入手,介绍了税务稽查应对工作的地位、税务稽查的法律工作实质、税务稽查应对的要点、税务稽查过程和企业的应对要点,并重点讲述了稽查中可能存在的三方面风险:收入、扣除与抵扣、发票。本书案例丰富,是作者十多年实战经验的总结,教你从维权角度把握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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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会计极速入职晋级) |
分类 | 经济金融-金融会计-金融 |
作者 | 蓝敏 |
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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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会计极速入职晋级)》作者蓝敏拥有税务局和企业双重工作经验。本书以他为众多纳税人所做的税务稽查课件为蓝本,从对待税务稽查的态度、方法、程序入手,介绍了税务稽查应对工作的地位、税务稽查的法律工作实质、税务稽查应对的要点、税务稽查过程和企业的应对要点,并重点讲述了稽查中可能存在的三方面风险:收入、扣除与抵扣、发票。本书案例丰富,是作者十多年实战经验的总结,教你从维权角度把握税务稽查。 内容推荐 《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会计极速入职晋级)》作者蓝敏拥有税务局和企业双重工作经验。本书以作者为众多纳税人所做的税务稽查课件为蓝本,从对待税务稽查的态度、方法、程序入手,介绍了税务稽查应对工作的地位、税务稽查的法律工作实质、税务稽查应对的要点、税务稽查过程和企业的应对要点,并重点讲述了稽查中可能存在的三方面风险:收入、扣除与抵扣、发票。 《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会计极速入职晋级)》案例丰富,是作者十多年实战经验的总结,希望教给读者如何建立起基本的应对策略,从维权的角度来把握税务,预先做好财务工作。 目录 自序 前言 第1章 稽查是会计的标准 1.1 获取发票的时间点 1.2 深入分析案例1-1 1.3 按应对稽查进行准备 1.4 会计与涉税工作 1.5 按稽查过关标准查部署 1.6 税务人员不一定是对的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2章 稽查的法律实质 2.1 稽查工作是法律工作 2.2 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 2.3 税务稽查的温柔面 2.4 少缴税的法律后果 2.5 其他法律后果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3章 重事实、重证据 3.1 事实是基础 3.2 事实最关键 3.3 案例解析:为员工购车 3.4 事实必须在证据之上 3.5 证据的证明力 3.6 证据可以被否定吗 3.7 纳税的证据与事实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4章 重法律、重维权 4.1 税收法定 4.2 税收文件的效力 4.3 处理要有依据 4.4 适用法律正确 4.5 纳税中的合法性问题 4.6 会计处理的依据 4.7 所有权不能核定 4.8 来一次实战分析 4.9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5章 稽查的过程与应对 5.1 稽查是一种抽查 5.2 降低被稽查的概率 5.3 你为什么被稽查 5.4 立案与通知 5.5 税务检查的突破口 5.6 检查与取证 5.7 心理底线 5.8 应对与申述 5.9 听证与复议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6章 稽查风险1:少计收入 6.1 故意隐瞒收入 6.2 末按税法特殊要求确认应该确认的收入 6.3 未确认特殊业务的收入 6.4 收入类型确认错误 6.5 税务机关认定金额偏低 6.6 少计税基 6.7 扣缴义务导致的风险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7章 稽查风险2:多计支出 7.1 虚列支出 7.2 不满足扣除要求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第8章 稽查风险3:发票 8.1 发票是什么 8.2 理性对待发票 8.3 证据不足的风险 8.4 发票本身的风险 本章要点 正文相关政策资料 试读章节 “税务稽查是涉税工作的标准”这一观念在一些人看来,可能太过激进,加之长年累月对发票、对税收文件的迷信导致的认识误区广泛存在,所以,本节不得不对案例1-1进行不厌其烦的深入分析。 承接前例,我们知道了会计涉税工作的标准,就不应再纠结于“汇算日之前能否取得发票”这样的伪命题,而应该直奔主题——“未来稽查日,这个发票能否取得?” 发票取得的时间点从汇算结束日,推迟到接受稽查日,可以大大地减轻会计涉税判断的压力。但是,并不是说涉税风险的考验就完全消失了。案例1-1中的财务经理可能会继续纠结:经济纠纷什么时候可以完结,发票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取得?企业什么时候极有可能被税务稽查? 市场经济风浪之中,并没有多少事情可以被准确预测,从这个意义上讲,风险无处不在,税务风险也在其中。我们通过对案例1—1后续可能性的分析,来揭示税务稽查风险的真正面目。 稽查之前取回发票 企业在汇算时未取得发票,但没有进行纳税调增,后续比较满意的情况是:在汇算之后取得了发票,而在取得发票之后,才被选中接受检查。 如前所述,这是相对而言最完美的结局。 稽查人员到企业之后,就案例1-1中这笔业务而言,发现的问题仅仅是发票取得延迟。延迟取得的发票,能否税前扣除?这里先要明白——扣除不成其为问题。 分析另一个可能被稽查人员挑出来的风险:延迟取得发票,会不会导致对方延迟确认收入,从而导致对方偷税? 这的确是税务人员应该担心的问题,但却不是企业应该担心的问题。 纳税人要注意,你们一般只对自己纳税义务的正确履行负责,而不必为别人纳税义务的正确履行负责。 一些读者可能注意到了“一般”二字,既然是“一般”,说明有时也要对别人纳税义务的正确履行负责,那么在哪种情况下,一个纳税人才应为另一个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负责呢? 答案是,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时候。 纳税人不能像管理学大师教的一样:要勇于承担责任,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应对稽查的过程,是推责任的过程而不是揽责任的过程,因为稽查风险是难以承受的。 比如,《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可见,对别人纳税义务的履行负责,只存在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前提之下。“法规”是国务院才能制定的规范,发票管理法规,就是指《发票管理办法》本身。值得庆幸的是,《发票管理办法》之中,并未将“延迟取得发票”列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更进一步说,存在于旧《发票管理办法》中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这种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已经被现行《发票管理办法》所删除②。在不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前提下,对受票方或应受票方而言,不再对对方是否纳税承担责任。 反而是税务检查人员,如果发现受票方延迟取得发票,怀疑开票方延迟确认收入、延迟纳税,倒应该去查查开票方,或者告知开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知道,他们作为公务员甚至执法者,是有责任去管理此事的,否则有渎职之嫌。但无论如何,在不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前提下,不能让受票方去承担开票方少纳税、迟纳税的责任。 但是也应注意:因为以票控税在涉税工作中还大行其道,尤其是对重视以票控税的某位检查人员而言,延迟取得发票,总归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的检查可能会更细致,这会变相增加企业的稽查风险。 稽查时也未取得发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知,取得发票的关键点是“稽查时”,这可能会给一些读者造成错觉,如果稽查时也没有取得发票——这在现实中往往代表未来也无法取得发票了——这就可能会导致补税、滞纳金、罚款了。 但事情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依然以案例1-1来说,如果未来税务稽查已经登门,企业却还是未能取得发票。不论在未来是否可以取回发票,现在检查人员面临的,的确是没有发票,这会有什么风险后果呢? 换位思考一下,从稽查角度来看,能够让企业补税的理由是什么呢? 实务中最简单的处理是,以未取得发票为由,不承认企业的费用,要求进行纳税调增,补缴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问题在于,以未取得发票为由,而否定企业的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收政策?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支持? 直接的回答是:“不符合税收政策要求,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支持”。具体分析本书后面将会涉及。 当然,这并不是说一点风险也没有。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相当于企业缺失了发票这一重要的证据,而这个证据往往被税务人员视为唯一的证据,因为以票控税已经深深烙在了他们的大脑皮质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检查人员对于该咨询服务是否真的发生,与企业取得收入是否相关,金额是否真实这三大问题,会有意或无意地选择持否定态度来先人为主,会要求更为充分的证据,其检查力度甚至可能会达到吹毛求疵的地步。如果证据不足,则税前扣除就会受到质疑,从而产生调整、补税的风险。 反之,如果其他证据充分,检查人员也难以否定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则无法要求企业补税。 有的会计或企业家,可能从其实务遭遇中总结出这样的担忧:费用是否真实,还不是稽查人员说了算?他们万一就是不承认你的费用真实发生,对你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企业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就是每一个会计和企业家需要阅读本书的原因!也是我写本书给企业界的原因! 要发票还是要证据,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处理。在稽查这种执法环节,其后果迥异。 对稽查人员而言,如果以“没有发票”为理由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则是事实清楚,但政策错误,稽查报告甚至引用不出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其检查处理结果经不起任何质疑。 同样,如果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否定企业费用开支的真实性,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则是一个对证据证明力的判定行为。P5-7 序言 如果您通过阅读本书认识到: “企业涉税工作其实是法律工作。而非会计核算工作” “接受税务稽查是纳税人维权的基本保证” “税务稽查风险是不确定的。但却可以通过正确应对而把控” “稽查中的维权之道是有路可循的” 那么,恭喜作者,您的基本目标达到了。 本书以作者公开课课件的提纲为主线,是其十多年实战经验的总结与归纳,许多观点对于普通会计、企业家而言,是震撼性与颠覆性的。 第1章点出税务稽查应对工作的地位。检查过关是企业会计涉税工作的标准。对于涉税中的争议问题,不论是企业自己的理解、税务管理人员的理解、地方政府的理解,还是专家的理解,最终以稽查能否过关为标准。 第2章讲解稽查的法律工作实质。税务检查不是单纯的查账行为,而是行政执法行为,必然应以执法应对的态度来对待稽查。 第3章与第4章基于稽查的法律工作实质,提出稽查应对的要点是重事实、重证据、重法律、重维权。实事求是、以事实为基础是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而事实则必须通过证据来固定。而纳税人面对执法,必须从维权的角度来应对。 第5章通过对稽查过程的讲述,指导企业应对的要点。 第6~8章分析稽查中可能存在的三方面风险:收入、扣除与抵扣、发票。 本书案例丰富,虽然全部源于作者的经验,但具体情节已经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读者不要对号入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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