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编著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讲述的是一种放下后的人生状态,生活的希望往往充斥在不经意间,在你以为自己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只有人处于一种“放下”的状态才是最初始、最好的。该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就如同你身边的一个朋友,你为他生活中的意想不到的遭遇而费解、思考、伤心、难过,或者同他的朋友一样在说,“小心一点,这是一个圈套”但是当故事结束的时候,你会觉得要感谢作者,在这个灰暗的世界,昏暗的时代,在这本书中,你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群体感、归属感、亲情、爱情、友情等等,你会觉得对生活又重新充满了斗志和希望。
保罗·奥斯特编著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内容简介:“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身患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内森·格拉斯,退休后特意搬到布鲁克林,打算在这个童年的故乡了却残生。没想到,这里才是他人生的起点……他探索布鲁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馆、餐馆里的女招待、二手书店的老板,居然还邂逅了多年未见的外甥汤姆。
在与同样失意的汤姆携手探索新生活之余,内森逐渐发现身边的小人物,不是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就是过着徒有其表的生活。但他们都选择了布鲁克林止痛疗伤、重新开始。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也逐渐与他的人生交错纠缠。
有一天,汤姆的外甥女、九岁半的露西突然敲开了他们的家门。无论问她什么,她都不说话。两个男人的生活,因为这个小女孩的闯入而改变……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罗·奥斯特最热情、最有生气的长篇小说,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神秘生活的赞歌,感人而令人难忘。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第二天上午我便从韦斯切斯特动身去那地区看看。五十六年来我一直没有回去过,所以什么也不记得了。我三岁时父母就搬离了布鲁克林,但我本能地觉得自己正在返回我们曾经居住过的社区,像一条受伤的狗一样爬回家,爬回我出生的地方。当地一个地产经纪人带我转了一圈,看了六七栋褐石公寓,傍晚时分终于在一座有花园的公寓租下有两个卧室的房子。该公寓坐落在第一街,离景观公园只有半条街远。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干的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都没有孩子,所以这座楼总是比较安静,而我最渴望得到的就是安静,我可悲而又可笑一生的宁静终局。
那所在布朗克斯维尔的房子已经签约出售,等月底买卖双方交割手续办完,钱就不成问题了。我前妻和我打算平分这笔售房收益,有四十万美元存人银行,就足以维持到我停止呼吸的那一天。
起初,我不知道如何安顿我自己。我在“中大西洋事故和人寿保险公司”曼哈顿分公司的办公室与郊区城镇之间往返奔波了三十一年。而现在我不再工作,每天有太多的余裕时间。搬入这座公寓后大约一星期,我已婚的女儿雷切尔从新泽西州开车来看望我。她说,我应参与一些事情,为自己做一个计划。雷切尔这孩子不傻。她有芝加哥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在普林斯顿郊外一个大药厂当研究员。她很像她母亲在她面前一样,罕有一日说些别的事,却尽来些老生常谈——都是些充填当代智慧垃圾场的陈词滥调和陈旧思想。
我解释说,我大概不到年底就会死掉,根本没有想过什么劳什子计划。一瞬间,雷切尔似乎要哭,但她还是把眼泪眨了回去,竟说我是个残忍而自私的家伙。她又说,难怪“妈妈”最终要和我离婚,难怪她无法忍受了。跟像我这样的男人结婚是一种无止境的折磨,是一个活地狱。一个活地狱。唉,可怜的雷切尔——她简直控制不住自己啊。我的独生女生活在这世间二十九年,可没有讲出些富有新意的话,完全是她自己的令人信服的话。
是的,我承认,有时候在我身上是有某些令人讨厌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时候——而且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在我快活的日子里,我像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友善和蔼而讨人喜欢。如果你对你的客户持敌视态度,你就不可能像我这样成功地推销人寿保险,至少你不可能推销了漫长的三十年。你得有同情心。你得善于倾听。你得懂得如何吸引人。所有这些优点我都有,只多不少。我不否认我也有心情恶劣的时候,但人所共知,在家庭生活紧闭的门后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家庭生活可令所有相关者感到厌恶,尤其当你发现自己或许压根儿不配结婚时。我曾喜欢和伊迪丝做爱,但过了四五年,激情似乎自然消退。从此,我就成了一个不够完美的丈夫。听了雷切尔的话,作为家长,我也是不完美的。我不想说些与她的记忆相悖的话,然而事实是我以我自己的方式关爱她们俩,即使有时我发现自己坐怀于别的女人,我对这些风流韵事也从不认真以待。离婚并非我的意愿。不管任何情况,我是打算和伊迪丝白头偕老的。是她要离婚的,但念及这些年来我所犯的过失和错误的程度,我真的不能埋怨她。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三十三年,在走出家门分道扬镳之际,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东西了。P1-3
译后记
人们现在都知道纽约,却不大知道布鲁克林。其实,在一百多年前,有半个世纪的时间,布鲁克林一直是美国的第三大城市。只是到了一八九八年,原来仅有一个曼哈顿岛的纽约市扩大地盘,把布鲁克林以及另三个比邻城市都囊括了进去,这个独立城市便“退化”成了一个行政区,其名声也就逐渐为纽约所遮蔽了。
我在纽约已生活了二十七年,虽不住在布鲁克林,却去那里的表演艺术中心观过歌剧,去那里的植物园赏过樱花,去那里的康尼岛海滩嬉过海水,也去那里的纽约第三个“中国城”购过食品。从曼哈顿去布鲁克林,要经过布鲁克林大桥,它横跨东河,拱门高耸,缆索缓垂,状如竖琴,我曾为之写过一篇散文,称之为“诗的桥”。
大诗人沃尔特·惠特曼就是在布鲁克林长大的,在那里当过排字工人,主编过《布鲁克林时报》。当年还没有布鲁克林大桥,所以他去曼哈顿要乘渡船,有一天写下了《布鲁克林渡口》这首诗。
今天,在布鲁克林住着另一位美国著名作家,也即本书的作者保罗·奥斯特。他于一九四七年诞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一个犹太家庭,母亲是布鲁克林人。十四年前,他自己也搬到布鲁克林来住了。翻译此书期间,我曾拜访过他。他与妻子、作家希莉·哈斯特夫特住在第七大道附近的一栋建于一八九二年的褐石公寓里。两人都是瘦高型身材,为人诚恳谦和,热情爽朗。他在这个家附近还有一套房子专用来写作,在那里不用手机,不打电话,不用电脑,不上网络,伏案笔耕,心无旁骛。每天从早晨九点写到下午四点,中午站着在厨房里用三明治充饥。他的才华和勤奋使他成为多产畅销作家。他的《纽约三部曲》、《月宫》、《幻影书》、《神谕之夜》和《在地图结束的地方》等多部长篇小说已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他多才多艺,先前写诗、散文和回忆录,翻译法国文学作品,编电影剧本,导演电影,现在则埋头写长篇小说。
谈及《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奥斯特说,他是在对美国政治和国际问题感到失望的情况下构思这部作品的。小布什当选总统、恐怖分子袭击纽约等一系列事件使他感到心情郁闷、悲伤,他希望在当时黑暗的悲剧状态中看到一些明亮的光,于是用一种喜剧风格来写这部小说。我因此明白,为什么我在翻译过程中会遇到那么多既夸张巧合而又引人人胜的情节,既混沌茫然、甚至荒唐愚痴却又合乎情理的人物,既诙谐戏谑而又感人至深的语句。
奥斯特说,书中的人物和情节都是虚构的,只有一个人物例外,那就是“美丽的完美母亲”南希。他在布鲁克林街头多次见到她陪两个孩子等校车,在校车来到之前,她们坐在楼前的台阶上,她常用双臂一左一右地搂着孩子们的腰,有时三人互相拥抱或唱歌欢笑,情景温馨动人,令他难以忘怀。
奥斯特爱布鲁克林,爱纽约,爱这个城市的和谐气氛。通过小说中内森.格拉斯的叙述,我们就可以明显地感到这一点。我还听他亲口说,纽约是个有趣的城市,生活在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不是生在这里的,却能和睦相处,很少有激烈的种族冲突。他说,纽约是他最了解的城市,所以他爱写纽约,爱写普通的、中下层的纽约人。
“你就是内森·格拉斯吗?”我故意问他。
他俏皮一笑,答道:“不,我可不是人寿保险经纪人。”
小说中的“我”即叙述者内森是一个退休的人寿保险经纪人。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他坦率爽朗,实话实说,不掩盖私密,不忌讳性事,有时甚至还显得有点儿粗俗,体现了美国人的开放率直性格。他一生中犯过缺点错误,家庭生活不愉快,婚姻失败,父女不和,最后又得了癌症。但他毕竟从风波迭起的生活中感悟了人生的真谛,懂得了生命的珍贵,懂得了爱情、亲情和友情的重要,所以希望别人、并以自己的行动去帮助别人得到温暖和幸福。他关心学识渊博却经历坎坷的外甥汤姆的工作和婚姻,帮他排忧解难,为他最后能和佛蒙特州的女教师哈尼结为连理而感到欣喜。他向女儿雷切尔认错道歉,父女俩终于言归于好,后来还劝女儿珍惜家庭,不要轻易离婚。他收留离家出走的小女孩露西,寻找他的外甥女、露西的母亲奥罗拉,并亲自远赴北卡罗来纳州把她从狂热宗教徒的魔掌中救了出来。即使对书店老板哈里这样一个有前科的复杂人物,他也决不让陷害他的歹徒们的阴谋得逞。
在内森身上,还有一点可贵之处,那就是他懂得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用宽厚的胸怀对待周围与自己不同的人。比如他认为,同性恋也好,双性恋也好,在不影响他人生活的情况下,就不应受到歧视和干预。书中有一个来自牙买加的“男孩身躯里的女孩”拉弗斯,我们华人会称之为“人妖”,但内森没有把他说得像一个“妖怪”,却从他身上发现了他单纯淡泊、知恩重情的品德,尤其在财富面前更显得超凡脱俗。哈里在遗嘱里把他一半的遗产给了拉弗斯,但拉弗斯坚决拒绝接受,令内森十分感慨。他说道:“在他身上有一种强烈的品行,一种难得的摈弃虚荣和贪欲的理想主义。虚荣和贪欲使我们中的其余人变得那么脆弱,以致无法抵挡这世界上的种种诱惑。为了他的缘故,我倒希望他在遗产问题上改变主意。我倒希望他像我们中的其他人一样重新考虑一下,从而接受这本就是留给他的财产,但听汤姆和他后来两个钟头的争论,我认识到,这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
奥斯特清楚地看到,在当今美国存在着许多社会问题,并将之写进书里,如贪婪谋财,假冒伪劣,吸毒,婚外恋,离婚,搞黄毒,强奸,宗教骗子,邪教狂热,等等。而许多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冷若冰霜,彼此缺少关爱,缺少帮助,所以他要借内森的言行来告诫人们,希望人与人之间有更多的理解,有更多的爱心,即使我们身上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失误,即使我们会干出这般那般的蠢举愚行,只要大家互相信赖、互相爱护,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改弦更张,我们就可以重新生活得幸福美满。
奥斯特笔下的荒唐事、傻事其实荒唐得合情合理、傻得有滋有味。他是寓情理于荒诞之中,寓教育于乐趣之中,正因为如此,尽管我们会觉得书中人物似乎都没有多大志向、多高理想,只会来一下所谓“生存饭店”的乌托邦式扯淡,我们却不时地在字里行间感到一种愿景和希望,感到一种深情和温暖,以至止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我浏览了不少关于此书的评论,很喜欢这一段文字:‘《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罗·奥斯特的最热情、最有生气的长篇小说,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神秘生活的赞歌,感人而令人难忘。”奥斯特听我念完这段话后高兴地笑了起来,说他没有读到过,也没听说过。实际上,由于他不上网,所以他错过了大量有关他作品的评论,而他本就不太在乎别人的评论,只是一心埋头写他的书就是了。
小说中的汤姆曾修读文学博士学位,内森也爱好文学和写作,所以书中更有不少关于文学家的并不荒唐的议论,其中埃德加.爱伦-坡和纳撒尼尔·霍桑就是奥斯特自己的“文学教父”,卡夫卡也是他最喜爱的作家之一。令我甚感兴趣的是,那天采访时奥斯特还谈到,他是俄罗斯文学的尊崇者。他十五岁时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他说那是他一生中的一个转折点,后来他又读托尔斯泰,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他喜爱的其他作家还有塞万提斯、狄更斯,当代美国作家诺曼‘梅勒和索尔·贝娄。
那天在门口与奥斯特告别时,我对他说,译本出版后我会寄给他一册,一册“你的也是我的书”。确实如此,译本既是作者的,也是译者的。话虽这么说,我还是担心我能否把书译好。本人是将这部英语小说嫁给汉语的“媒婆”,这个“媳妇”本来是俊的,如果我给她乱化妆,给她弄丑了,既对不起作者,也对不起读者。希望本书是英汉两种文字的“美满婚姻”,但究竟是不是,还有待读者和专家的评定。
陈安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写于纽约
写《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那阵子,我的情绪正极其低落。伊拉克战争爆发了,一切似乎都看不到前景。我记得电影导演比利·怀特说过这样的话:“当你感到自己开心地仿佛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你就应该写一出悲剧,而当你感到情绪黑暗低沉的时候,就应该写喜剧。”于是我想,现在我要写喜剧。我觉得人类最终还是有希望的,黑暗之中还是能看到光明。——保罗·奥斯特
保罗·奥斯特无论选择用何种形态发声,无论他想象出什么样的故事,都是不容人忽视的声音。永远是宽厚的心肠。永远是最高的格调。——迈克尔·翁达杰
如果你从没读过保罗·奥斯特的作品,本书是最好的开始。——《波士顿环球报》
当代美国小说大多强调冷冰冰的个人主义,而《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强调的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奥斯特想借着本书说的是:只要我们愿意看见自己的缺失与愚昧,让生命成为可以重新来过的机会,人与人之间仍有互信互爱的可能。——《旧金山纪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