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础理论改革的基本图谱:合法性与最佳性二维结构的展开路径》作者朱新力、唐明良等根据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的通说性体系,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板块分为对象论、原则论、主体论、行为论、程序论、救济论、体系论等,并认为新行政法理念的渗入,将使上述各板块发生化学反应,提出并论证了以“合法性”和“最佳性”二维结构为内核的新行政法理念及其认识路径,在国内首次以新行政法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对行政法总论各基础板块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别提出了具备一定创新性的学术方向与观点,从而勾画出我们所理解的“新行政法”基本图谱。
序言:行政法基础理论改革的一种进路
第一章 总体论:新行政法的二维结构
一、实践呼唤与理论应对
二、“合法性”与“最佳性”的理论构成
三、二维结构的互动、方法论及其载体
四、小结:思考框架与实践效用
第二章 对象论:公共行政变迁及新行政法的回应
一、描绘传统“公共行政”的基本手法:梳理与反思
二、公共行政新形态:实质意义上的展开
三、黔驴技穷:传统行政法对公共行政变迁回应之不足
四、新行政法对公共行政变迁的关注与回应
五、小结:从形式到实质
第三章 原则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深化与创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体系:从行政法价值出发的架构
二、依法行政原则及其新发展
三、行政效能原则:走向积极面向
四、小结:行政效能原则与依法行政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及其缓和
第四章 主体论:行政组织法的功能拓展及其制度设计
一、传统:行政主体范式下的“控权”功能
二、传统行政组织法的自我增量:分权与自治功能
三、新行政组织法:功能主义视角下的效能提升
四、小结:功能主义视角下多元的组织法功能
第五章 行为论:行政活动方式理论的双面拓展
一、引言:问题意识与理论需求
二、行政行为形式论的核心与缺陷
三、政府规制形式论的引入与展开
四、政府规制形式论运用与规则设计
五、小结:“一个都不能少”
第六章 程序论:新行政程序观的法理与基本建制
一、传统行政程序理论:立足于权利保障和权力控制的法治主义
二、传统行政程序的自我更新:效率考量的引入
三、新行政程序观一民主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下的进阶程序法理
四、小结:新旧行政程序观的契合及其机制
第七章 救济论:从评价责任到风险保障责任的转型
一、引言:悄然发生的变化
二、传统国家责任理论:泾渭分明的赔偿与补偿法理
三、国家责任制度的发展:赔偿与补偿制度的自我拓展与相互交融
四、风险社会语境下国家责任的重新定位
五、国家责任的扩大与限制——法政策面的考量
六、小结:国家责任制度价值导向的转型及其限度
第八章 体系论:行政法总论改革与部门行政法的勃兴
一、从“泛总论化”到部门行政法的独立性:渐渐清晰的共识
二、部门行政法的体系构成与内容取向
三、完整的行政法学体系:总论与各论的几对关系范畴
四、小结:新行政法的体系构成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