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安全操作必知30条编委会编著的《机加工安全操作必知30条》针对易发事故的工作岗位,结合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精心总结从事本岗位互作必须掌握的30条基本安全操作守则,讲解相关知识与技能。从业人员只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工作中不犯类似的错误,就可以有效避免大多数事故伤害的发生。《机加工安全操作必知30条》对每一个知识点都进行了认真的提炼,去掉冗长的理论讲解,重点突出岗位安全实操技能与方法,便于从业人员将学习培训与一线工作紧密对照,排查实际工作存在的习惯性违章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第一条 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条 女工在机床上操作时,要把长发罩在帽子里。
第三条 严禁用手清除机床加工工件所产生的切屑。
第四条 搬动较重的工件时,要使用起重设备。
第五条 开动机床前,要进行安全确认。
第六条 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位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第七条 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机台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第八条 工作完毕后,应将各类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并切断电源,工具放入工具箱,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的切屑、油污,保持通道畅通。
第九条 擦拭机器的带油污抹布要及时清理出去,以免堆放在场地引起火灾。
第十条 车削细长工件时,应使用中心架或者跟刀架,且转速不能太高。
第十一条 现场物料应摆放合理,不得堆积过高,以防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 加工件应装夹牢固,以防在加工过程中移动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 应根据需要,合理使用适合的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 使用防护用品时,要按照不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合理使用,并注意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 砂轮在使用前,应该检查是否合格。
第十六条 安装砂轮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 使用砂轮时,一定要按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 涉及其他工种的工作,要由相应部门的人来完成,不要自作主张,擅自行动。
第十九条 应认真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逐渐提高自己的生产水平。
第二十条 在生产作业的时候,要严格贯彻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做主,改变规程进行生产。
第二十一条 发现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报告,不可带“病”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机床使用后,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机床常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三条 按要求正确使用机床,以免损坏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别人的机床设备。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可以拒绝。
第二十六条 在加工的过程中,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 调换工作岗位,一定要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八条 加工不规则工件时,应注意动平衡。
第二十九条 在车间工作时。要随时留意各种运输车辆、天车、起重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免发生事故。
第三十条 在醉酒、心情不好等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不可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