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本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马修·斯卡德系列”系列之《一长串的死者》。
一个低调的“三十一俱乐部”是一切问题的开始。从一开始提到这个俱乐部,便吸引着人往下看:“这个俱乐部的结构很简单。三十一个人格高尚的男子宣誓,每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要相聚一堂,吃饭,报告这一年来他们生命中的改变,同时向这一年过世的人致敬。每一年我们都会宣读死者名单。当三十一俱乐部只剩下一个人之时,他就得找三十个理想的候选人来当会员,在特定的这个晚上让他们聚在一起。然后朗诵三十个已经过世的兄弟名字,烧掉名单,结束这一章,并开启下一章。”
这个低调的“三十一俱乐部”自从一九六一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开启新章后,三十二年里死了十四个人,有自杀的、有意外的、有他杀的,这么高的死亡率难道只是偶然吗?
想必是在九点左右,老人站起来,用汤匙敲敲玻璃杯。周围的谈话声渐渐变小,等完全安静下来后,他又花了好一会儿环视整个房间。然后端起刚剐敲过的玻璃杯喝了一小口水,放回面前的桌上,两手掌心向下,覆盖住杯口。
他站着,瘦削的身子向前倾,尖瘦的鹰钩鼻突出,白头发朝后梳得服服帖帖,淡蓝色的眼珠透过厚厚的镜片显得更大。他在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心中那艘海盗船的船首刻下了鲜明的形象。几只典型的灰色大鸟在远远的地平线翱翔,天长地久,直到永远。
“各位先生,”他说,“各位朋友。”他停了下来,重新看看房间里的四张桌子,“我的兄弟们。”他说。
他静待回音缭绕,然后匆匆一笑,更显气氛凝重。“不过我们怎么可能是兄弟?你们的年纪从二十二到三十二,而我无论怎么算都已经八十五岁,你们中最大的都得喊我祖父了。但是今晚,你们加入我的行列,成为超越年龄、超越世纪的某种事物之一。我们也的确应该把这房间里的人视为兄弟。”
他是否停下来又喝了口水呢?假设是吧。然后他伸手到外套口袋里,抽出一张纸。
“我要念点东西,”他宣布,“不会花太多时间。只是一份名单而已。三十个名字。”他清清嗓子,头往前倾,透过双焦眼镜的下方,盯着那张纸。
“道格拉斯·阿特伍德。”他说,“雷蒙德·安德鲁·怀特。莱曼·巴尔德里奇。约翰·彼得·加勒蒂。保罗·戈登伯格。约翰·梅瑟……”
这些名字是我编的。那份名单没有记录留存,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也不记得老人念过的任何一个名字。在他的印象中,大部分名字是英格兰或苏格兰人,有两三个犹太人,几个爱尔兰人,还有三五个荷兰人或德国人。名字没有按照字母或任何明显的顺序排列;他后来才知道,老人所念的名单是按照死亡先后排序的。头一个念的名字——不是道格拉斯·阿特伍德,虽然我刚刚是这么说的——就是第一个死者。
听着老人的声音,听着那些名字如同土块落在棺材盖上一般,在室内镶木墙壁间回荡,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发现自己感动得泫然欲泣。他觉得脚下的土地仿佛在裂开,而他从中凝视着无边的空旷。最后一个名字念完之后,有一阵短暂的静寂,对他来说,时间好像停止了,这份静寂将延伸至永远。
老人打破了这份静寂。他从胸前的口袋掏出一个Zippo打火机,弹开盖子,转动打火的轮子,点燃那张纸的一角,火燃起时,他的手就抓着另外一角。等到火焰烧尽了大半张纸后,他把剩下的放进烟灰缸里,看着它化为灰烬。
“你们以后不会再听到这些名字,”他告诉大家,“他们都走了,去了死者该去的地方。他们那一章已经结束了,而我们这一章才正要开始。”
他把手上的Zippo打火机举高,点燃,然后一弹,把盖子关上。“今--天是一九六一年五月四日,”他说,“我第一次跟刚才念到名字的那三十个人坐在一起,是在A九九年五月三日,美西战争。结束十个月之后。当时我二十三岁,只比你们最年轻的人年长一岁。我没参加过美西战争,不过当时房间里有几个人参加了,另外有一个人还跟前总统泰勒一起打过墨西哥战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那时已经七十八岁了。我曾坐着听他读三十个陌生的名字,然后看着他烧掉名单,当然他是用火柴烧的。当时还没有Zippo打火机这种玩意儿。而那位先生——我可以告诉你他的名字,但是我不想讲,几分钟前我刚念过他的名字——那位先生在他二十岁还是二十五岁的时候,曾看着另一位老人烧掉另一张名单,那会是什么时候?我想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吧。当时有火柴吗?我想没有。房间里的壁炉有火,我想那位老人——即使我想告诉你们他的名字也无从得知了——我想他把名单扔进了火里。
“我不知道那个聚会的日期,也不知道在什么地点举行。刚才说过,我第一次参加聚会是在一八九九年,我们三十一个人聚集在联合广场杜拉克餐厅二楼的一间私人餐室。往事早已一去不返,那幢建筑也早已改建;现在是克莱思百货公司。杜拉克餐厅关门后,我们每年都换不同的餐厅聚会,后来就固定在本·泽勒的牛排屋。在那里聚会了好些年,到了二十年前,那家店换了老板,我们不太高兴。从此就换到坎宁安餐厅这儿来。去年我们只有两个人参加。今年有三十一个。”
那么,耶稣降生后的一九六一年的五月四日,马修·斯卡德在哪里?
我可能去了坎宁安餐厅,不过不是和那个老人以及三十个新兄弟一起在私人餐室里,而是在吧台或主餐室,或者是在文斯-马哈菲喜欢的小餐厅。当时我二十二岁,再过两星期就是我二十三岁生日了。六个月前我生平第一次投票。(当时投票年龄尚未降至十八岁。)我投给了肯尼迪。于是,在伊利诺伊州的库克郡出现大批的墓碑和空地之后,肯尼迪险胜了。
那时我还是单身,但已经遇到不久后便与之结婚后来又离婚的女孩。当时我刚从警察学院毕业不久,被分配到布鲁克林,跟着老警察马哈菲搭档办案,上级认为我可以向他学习。他教了我很多,其中某些东西上级可不会太希望我知道。
坎宁安餐厅很合马哈菲的口味,店内有被手长期摩擦而发黑的木头、红色的皮革,还有被磨得发亮的铜,香烟氤氲飘在空气中,酒味四散在杯觥间。菜单上有很多牛肉和海鲜菜式,不过我每次去大概都是点同样的东西——虾子沙拉、厚片牛排、烤马铃薯配酸酱。甜点是山核桃派或苹果派,然后是一杯浓得搅不动的咖啡。当然还会喝酒。先来杯马丁尼当餐前酒,加一片柠檬,冰凉而辛味十足。餐后一杯白兰地帮助消化。然后再喝点威士忌醒醒脑。
马哈菲教我要怎样靠着巡逻警察的薪水还能吃得好。“要是天空飘下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又正好掉在你伸出去的手上,”他说,“那就把手指合起来抓住,然后感谢天主。”好些钱落在我们手里,我们也一起吃了一大堆好菜。我们应该去坎宁安餐厅的,不过那儿实在太远了。我们大半是离开布鲁克林,过河到切尔西区第七大道和三十二街街口的彼得·路格餐厅。那儿可以吃到同样的菜,而且气氛也非常相似。
你还是可以吃同样的菜,不过坎宁安餐厅在七十年代早期便已经消失了。有人买下那幢建筑,拆掉,盖起一幢二十二层的公寓。我升了警探之后,被调到格林尼治村第六分局,离坎宁安只有大约一英里的路程。我记得那几年我大概每个月去那儿一两次。但在他们关门之前,我就已经交回警徽辞职不干了,搬到西五十七街的一个小旅馆。我大半时间都消磨在街角的阿姆斯特朗酒吧。在那里吃饭、见朋友,在那个店里我固定的一张餐桌上处理事务,也喝了不少酒。所以我根本没注意到从一九一八年起开始营业的坎宁安熄了灯,关门大吉。不过我猜有人告诉过我这个消息,而且我想当时我也曾为此干了一杯。那些日子里,任何事情都会让我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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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一九七六年登场至今已逾三十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到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贯穿到本世纪初,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