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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外国文学名著名译丛书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D.H.劳伦斯
出版社 漓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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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由D.H.劳伦斯著,毕冰宾译。在二十世纪的世界文坛上,D.H.劳伦斯是个打眼的作家。这不仅因为他的重要作品《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他的画作曾遭查禁,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也并不完全因为他作品中出现的众多的性爱场面的描绘;让劳伦斯长久地吸引全世界读者的,是他作品柔丝般细腻的描写和结构,和他笔下对世界人生、对生存与死刻两性关系的透彻探察。

劳伦斯也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中短篇小说作家,他的中短篇小数点同样涉猎广泛,描摹精细,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主不。其中,中篇小说的代表作《狐》是一篇富含心理内容的作品,作者以一只狐狸作为贯穿全篇的象征,表现人表隐秘的潜在意识。

内容推荐

《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由D.H.劳伦斯著,毕冰宾译。本书收入劳伦斯中短篇小说十六篇,涵盖了他创作的各个时期,体现了劳伦斯从早期的写实主义直到中晚期的现代主义和实验文体的创作历程。前八篇早期作品完成于劳伦斯28岁前。写实色彩浓郁,语言清新质朴,人物刻画逼真,特别对人物心理世界有着深刻的透视,这标志着劳伦斯在写实主义方面开始有所突破和创新。后八篇则标志着劳伦斯在中短篇小说创作上的迅速成熟。30岁后就崭露大师风范,成为实验小说的先锋,既保持了传统小说的特色,又开现代小说新风,成为英国现代文学中难以逾越的高峰。

《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适合文学爱好者阅读。

目录

教堂彩窗碎片

菊香

鹅市

牧师的女儿们

干草垛里的爱

受伤的矿工

施洗

普鲁士军官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

你摸过我

公主

太阳

木马赌徒

美丽贵妇

逃跑的公鸡

母女二人

试读章节

布奥威尔现在是,不如说曾经是,英国最大的教区。这地方人烟稀少,只散落着很少住家,他们来自附近人烟稠密的三个大煤矿村。除此之外,归这个教区的有一大片林子,那是老舍伍德森林的残余部分,有几处山坡草场和耕地,三孔煤窑,再有就是一座西多会修道院的废墟。这座废墟位于林地坡下茂盛的草场上。五月天里,透过橡树林的缝隙,能看到蓝光闪烁的风信子,如水波荡漾。修道院只剩下圣坛站台的东墙还没倒,墙上爬满了野生常青藤,鸽子则卧在高雅窗户的花窗格上。要说的就是这扇窗户。

布奥威尔教区的牧师是个四十二岁的单身。早年得过什么病,造成他身体右半边轻微瘫痪,所以走起路来拖拖沓沓的,为此他的右嘴角向上咧着,扭曲成一个鬼脸儿,浓重的上髭都掩盖不住这副鬼脸。牧师扭曲的脸上特别令人可怜的地方是他的眼睛,目光既精明又哀凉。你很难接近考普兰先生,没错,他的灵魂有点像他扭曲的脸,除了自嘲就是讽刺。当然,完全宽容和慷慨的人几乎没有。让大老粗儿们嘲笑他吧,他只是用另一半脸微笑着,眼中没有恶意,只是安静地表示说:看你们什么时候不笑了。他的教民们不喜欢他,可谁也说不上他有什么罪过,只是说:“就是说不准他什么时候会害你。”

那天晚上我和牧师在他的书房里用餐。这房间令邻里所诟病,是因为屋里的雕塑装饰:有《拉奥孔》和其他古典作品的仿制品,还有铜和银制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作品。其余的物品不是黑的就是黄褐色的。

考普兰先生是一位考古学家。但他并不拿自己的爱好当一回事,所以就没有人知道在这方面他的话有什么价值。

“你看,”他晚饭后对我说,“我又为我的大书找到了一段儿。”

“什么?”我问。

“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我在编一本英国人的《圣经》,是他们心灵的《圣经》——他们面对未知发出的感叹。我在家里发现了一个片断,说的是从布奥威尔一跳就够得着上帝。”

“哪儿?”我问,我被吓了一跳。

牧师看着我,闭上了眼睛。

“只是在羊皮纸上。”他说。

然后,他慢慢地摸到了一本黄色的书,一边翻译一边念出声来:

“我等唱诗之时,闻东边大窗碎裂,窗上乃吾主悬于十字架之画像。某为吾等惹怒之贪婪恶魔将可爱的玻璃人像击碎。吾等见到恶魔抓窗之铁爪,亦看到一张通红脸庞,如篮中之火燃烧,冲吾等怒目而视。吾等心碎腿软,欲死不能。那小人之臭在教堂弥漫。

“但是,我们敬爱之圣人等从天而降护佑吾民。那恶魔呻吟号叫——当即吓倒,溃退。

“清晨日出之时,有人战战兢兢去到薄雪覆盖之地,发现吾圣之图像被掷下摔碎,窗上则遗下可恶之一洞,似乎是圣体之伤口,经魔鬼触动,圣体汩汩淌血,流至雪地,如金子闪光。有人将血收集,以图神之居所欢乐……”

“有意思,”我说,“从哪儿得到的?”

“从布奥威尔的史记中,是十五世纪的纪录。”

“布奥威尔修道院,”我说,“那儿只有很少几个僧侣。我不知道他们让什么吓怕了。”

“我不知道。”他重复。

“有人爬了上去,”我猜,“试图进去。”

“什么?”他微笑着叫道。

“那,你觉得呢?”

“差不多一样,”他回答,“我把它写进了我书的注解里。”

“你的大作吗?请跟我说说吧。”

他在油灯上加了个罩,让屋里几乎全暗了下来。

“我不光剩下个声音吧?”他问。

“我可以看到你的手。”我回答。他完全走出光圈。然后他开始悠悠地发出嘲讽的叙述:

“我是纽索普庄园罗莱斯敦家的农奴,在那儿管马厩。有一天,我给马梳毛,可它却咬我。它是我的老对手。我就打它鼻子,打那以后它一有机会就踢打我,弄伤了我的嘴巴。我抓起一把斧头照着它脑袋就砍。这魔鬼大嚎一声,张开大嘴狠狠地咬住我,不过我还是制服了它。

“因为我杀这匹马,他们就用鞭子抽我,抽到他们以为我死了才住手。我很皮实,因为我们这些驯马的农奴饭量大。就这么壮实,他们还是抽得我动弹不了了。第二天晚上,我就放火烧了马厩,马厩的火又把他们家房子给引着了。我看到房子上冒起红红的大火来,看着窗外人们在逃跑,每个人都是只顾自己逃命,主人自己也不过是吓破胆的一个人罢了。天寒地冻,可我让大火烤得直流汗。我看到他们都转回来看,全都烧得一片红。他们哭了,屋顶塌下去,火焰又弹起来时,他们全哭了。他们像狗踩在风笛上一样大声哭嚎。主子大骂我,可我却躺在附近的灌木丛里哈哈笑。

“火势减弱了,我吓坏了。我跑到树林里,可火在我耳边和我的眼睛里噼啪作响。一连几个小时,我满脑子都是这大火,然后我就在蕨草中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我身上没东西盖,给冻僵了。我不敢动,生怕我的脊梁像薄冰一样粉碎了。我躺着一动不动,直到我可饿得受不了,我才活动活动,让自己忍住身上的疼痛。我开始寻找吃的,可什么吃的都没有,只有野蔷薇果。

“我转悠了很久,人都转晕了,又倒在蕨草丛里了。我头上的树枝冻得咔咔作响,我吓得四处张望,觉得在星光下树枝像人的头发一样,我的心都不跳了。然后又响起了咯吱咯吱的响声,随后突然‘呜’地一声响,响声又弱了,像吹哨子。我像一根木头栽倒在蕨草丛里。但凭着那个特殊的哨子声,我知道这只是冰裂了,或者是冰面冻缩了。我是在湖上方的树林里,离庄园只有两英里远。可是,当湖面再次‘空空’作响时,我吓得攥紧了冻土,我每块肌肉都跟冻硬的地面一样僵硬。我一整宿都不敢挪动我的脸,只能绷得紧紧的平贴着地面,趴在地上,就跟钉在地上似的。

“到了早上我依然没动,我还静静地躺着做梦呢。挨到了下午,我疼得不行了,就疼醒了。我哭了,一动就疼,疼得我喘不上气来。然后我又气得要死,我用手拍打粗拉拉的树皮,想靠这个减轻我的疼痛。我愤怒地晃胳膊踢腿折磨自己,直到我活活疼倒在地。可我跟疼痛抗争,又扭又摔,算是挣扎过来了。然后就快到晚上了。太阳晒了一天,可天一点都没变暖和。傍晚时分我觉得天又冷了。我知道天又要黑了,想起我熬过的那么多时辰,我就怕,这场折腾让我几乎变了个样儿,我干脆就穿林子逃走算了。

“可是,跑着跑着我看到橡树上吊的五具尸首,他们已经僵硬,跟棍子似的了,得在那里吊上好几宿。这比什么都可怕。我转过身跌跌撞撞穿过树林子,出了林子,来到一片树木稀稀拉拉的地方,这里只有些乱七八糟的山楂树,从那里我来到湖边上。

“满天都是红的,湖上的冰闪闪发光,好像那冰是暖和的。几只大雁蹲在冰上,像石头戳在那里。我想到玛莎,她是湖对岸高地上磨坊主的女儿。她的头发是红色儿的,像风中的山毛榉叶子。我常牵着马去磨坊,她总送给我吃的呢。

“‘我以为,’我对她说,‘你这绺儿头发落下来,是松鼠坐在你的肩膀上呢。’

“‘他们叫我狐狸。’她说。

“‘我要是你的狗多好。’我说。我一赶着马去磨坊,她就给我熏肉和好吃的面包。一想到蛋糕、面包和熏肉,我就晕,跟喝醉了似的。我掏过兔子窝,一整天啃木头吃。昏头昏脑的,我感觉不到伤口疼了,也感觉不到荆棘扎我的膝盖,只顾跌跌撞撞往磨坊跑,不怕人,也不怕死,就怕身后林子里的黑暗,跑得气喘吁吁。

“我跑到林子口上,下面就是池塘,我没有听到什么响声。我知道这地方总是哗啦哗啦响着水声,可这会儿却鸦雀无声。这么静,安静得吓人,我赶紧往前跑,忘了自己,忘了冷。林子似乎在追我,我摔倒了,刚好倒在猪棚边上。磨坊主来了,骑着他的马,跟着狗,狗在叫。我听到他骂天气,骂他的仆人,骂我,他出去找我,可白费工夫儿,他什么都骂。我躺在那儿,听到棚子里有咂奶的声儿,我知道,里面有母猪,大部分还吃奶的小猪仔儿都宰了给明天的圣诞节用。磨坊主会盘算,让母猪在这个时候产仔儿,正好给人们过节摆宴席用,靠卖乳猪赚钱。P001-004

序言

渐行渐远,高蹈飘逸——浅论劳伦斯中短篇小说创作历程

毕冰宾

按照一些较为权威的学者理论,劳伦斯的中短篇小说创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早、中、晚三期。因为我一直以翻译为己任,不敢率然作研究性的序言,只谈些作为译者的阅读经验,没有高屋建瓴的答疑解惑功用,有些见解并非独家,而是多年阅读他的传记和评论过程中积累下的被我认可的别人的论点,基本上是二手知识综合,仅比直接的编译多了一些自己的“消化”和转述而已。在此我要向很多英语国家的劳伦斯学者致谢,是他们的研究著作滋养了我,培养了我的文学鉴赏眼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翻译的质量。当然,作为艺术品的翻译作品,我所期待的是更广大的读者的阅读和批评。

《菊香》(Odour of Chrysanthemums)、《干草垛中的爱》(Love among the Haystacks)和《普鲁士军官》(The Prussian Officer)等属于1907—1914年的第一个阶段。这个时期劳伦斯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是《白孔雀》和《儿子与情人》,也就是以写实和自然主义为特征的创作期。

20世纪初叶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仍是小说写作的主流,劳伦斯写作初期继承的是以哈代和乔治·爱略特为代表的浪漫写实主义风格,但有所创新,从一起步就在继承传统写实主义的同时向现代派借鉴,虽然最终并没有完全成为后来人们推崇的典型的那一批现代派作家,如乔伊斯、普鲁斯特、艾略特和伍尔夫夫人,而是另辟蹊径,自成一家。按照写作时问算,劳伦斯颇具现代主义意义的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其实是早于现代主义的代表作《荒原》出版的。多少年后人们评论劳伦斯时把《恋》说成是小说里的《荒原》,这应该指的是两者在精神和气质上的契合,尽管《荒原》的作者艾略特从来都睥睨劳伦斯。

《干草垛中的爱》应该说是老套的写实主义作品,从中可以看出哈代和乔治·爱略特的影响:一幅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淳朴幽默的二十世纪初英国农民形象跃然纸上。让我们想到福克斯所言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但劳伦斯在这个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因为他更与这温馨风景中的英国劳动者心灵相通、血脉相连。这样的景物中一个平实温婉的爱情故事,其高度艺术化的传达使文本的阅读享受大大超越了故事本身,成为对英国乡村审美的亲历和对英国乡民心灵的造访。在这个故事里,劳伦斯已经开始注重揭示人物的潜意识,因此而部分地放弃了严密的叙事形式,叙事结构趋于松散,情节及其发展并没有传统小说里的缜密逻辑和因果关系,一些看似次要的段落反倒成为揭示人物内心的重要线索。恰恰是这种现代叙事形式赋予了这个传统故事以阅读的魅力,否则它就流于一般,仅仅是“乡村和土地之美”的牧歌而已。

在劳伦斯等新晋青年作家眼中,此时文坛上的巨匠是那些“爱德华时期的大叔们”(如班奈特、威尔斯、高尔斯华绥,甚至萧伯纳),他们的作品叙事形式古板,语言雕琢过分,因此无法表现现代人深层次的心理活动,更难以触及潜意识的萌动。所以劳伦斯写作伊始就有突破旧的写实羁绊的冲动并付诸实践,也因此绽露现代主义的端倪。

《菊香》是劳伦斯在《英国评论》上的发轫之作,他以此跻身文坛。作品描写一位矿工的妻子在等待迟归的丈夫时审视他们肌肤相亲但心灵相异的婚姻生活,揭示女主人公凄苦的心境。丈夫在井下窒息而死,妻子为死去的丈夫擦身时,她熟悉的躯体却恍若陌路。小说以强烈的心理震撼见长。有评论家甚至指出这篇小说简直如一幅油画,画的中心是一个悲伤的妻子在为死去的丈夫清洗身体,生死相对时,这位新寡产生“顿悟”。“顿悟”的写法据说是现代派小说的重要特点(以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作品为代表),凸现的是人物的心理风景。从《菊香》开始,劳伦斯的小说就在传统的写实与现代派的写意与表现之间营造新的气场,他无法丢弃现实生活,因为现实是他必须依傍的背景,而他又不甘心仅仅成为一支描绘现实的画笔。于是他有意无意之间借助陌生化、表现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手段重构现实,甚至不惜放弃叙事的严谨,淡化情节,突出主题。其结果就是小说叙事的张力得到强化。这样的写法从技巧上论应该与劳伦斯从小练习绘画和写诗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读到的是一个画家和诗人笔下的小说,其文字怎能不是浓墨重彩、紧张而凝练?有人称这样的写法是“戏剧诗”。劳伦斯根据同样的情节创作的话剧剧本《霍家新寡》(The Widowing of Mrs. Holroyd)则在这方面体现了劳伦斯的用心,这个剧本后来又被拍成了电影。大段的独白和新寡为亡夫擦身的聚光镜头完全表现出了前面所说的那种油画质感。  至于小说中被认为无处不在的象征、意象、暗示,我认为,青年劳伦斯可能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不自觉的非理性写法,与现代主义方法高度契合,在后人看来颇具现代派的风范。如小说伊始,一个妇人走在火车和篱笆之间,被解释为象征着故事中死去的矿工丈夫夹在生活的困境中,暗示着他“窒息”而死的结局。菊花本身就是死亡的象征,一开始就给读者不祥的预兆。小说开头的那一段火车头“came clanking,stumbling down from Selston, with seven full waggons”这一句里很多单词都是压头韵的,这种拟声的写法被看作是对矿区残酷压抑背景的揭示,是对工业主义的抗议,等等。这样一来,一个简单的故事,却在不简单的叙事中获得了多重的解读,读者在陌生化的叙事和强化的人物内心与外部风景的氛围营造中获得了全新的阅读体验,这是对传统小说的继承和超越。

同一时期创作的不少优秀短篇小说都是写实文学的蓝本,但又都在现代叙事上开始有所突破。值得一提的还有《受伤的矿工》、《施洗》和《牧师的女儿们》等,最后一篇应该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雏形。

而到了1914年的《普鲁士军官》,这种写法达到一个高峰,成为早期与中期的分水岭。《普鲁士军官》是一篇有着双层甚至多层读解意义的小说,是一部可以同麦尔维尔的名著《比里·巴德》相媲美的悲剧经典之作。浓墨重彩涂抹出的是沉默中爆发的心灵紧张,与一幅幅浓艳爆裂的印象派写生似的自然景物相呼应,向读者的心理承受力辐射着非人的能量。虐待中发泄的快感反过来成为对施虐者的摧残。但透过这一切,我们冥冥中感受到了一种潜意识中或许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愫,但这种美好的人性却因其难以名状而倏忽即逝。爱,这里没有你的位置!似乎只有欲望的煎熬、挫败、变态的激情和涌动着的施虐一受虐欲。当人的欲望被置于某种错综复杂的气场中时,当感情和理性的交锋将其主体——人推向非理性的迷狂境地时,那种悲剧委实令人扼腕。

从现实主义小说的分析角度看,完全可以说成是一位下层勤务兵受到他的凶残上司的恶毒虐待和迫害,忍无可忍,从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奋起抗争,掐死了这个凶恶的军阀。这样理解大抵是不算错的。那个没有具体姓名的上层军官的确是在利用自己的官职企图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他的迫害对象又是那样一个朴实、诚挚甚至憨厚纯良的乡下兵,其手段又是那么残忍。读之都会令人为之动容:对这军官恨之入骨,对那敦厚的勤务兵充满同情。这篇小说无疑揭露了军队中毫无人性的等级观念和残暴的征服欲。仅从这一点出发,将这篇小说冠之以“写实力作”是当之无愧的。

但我们同时又感到我们的阅读经验对这个解释表示不够满足:我们的直觉和情感思维似乎在受着作品“怎么写”的撩动,其特有的叙事方式和浓郁的悲剧氛围在撕扯、在震撼我们心灵的深处,令我们读之难以平息。我们很快发现,刚才得出的“写的是……”被它的“怎么写”推翻了。原来“怎么写”与“写什么”浑然一体时,整部小说的读解才算完整。

这时我们会联想到美国大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的著名中篇小说《比里·巴德》,也是一个阴险的军官折磨一个英俊下属的悲剧故事。

于是我们会发现,这种故事的写法与我们中国式的同类小说写法很不一样。最大的不同在于整篇小说只选择了两个人物,不交代背景和故事线索,不知“前因”,也没有细致的情节发展,而是直接写两个人强烈细致的心理感受和情绪的紧张对峙。继而我们发现整篇小说在揭示人的心理能量时,这种能量在浓烈地向我们的心理承受力辐射着非人的力量;我们还会发现,整部作品中外景的描述与人物内在感受的紧张及其对读者的冲击是“内外呼应”的。这诸种心理能量形成了一个张力场。我们对这小说中一连串成段成段的外景描写感到喘不过气来,那一片片浓烈的色彩恰似一幅幅暴烈的印象派绘画,如凡·高的风景画一样。

于是我们开始感到仅仅是用“压迫一反抗”的视点并不能完成对小说的诠释:在小说的写实之表层下或背后涌动着“阶级分析”所解释不清的黑暗海域。

英美一些研究者认为,劳伦斯的创作中这种继承传统(情节、人物、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小说要素但赋予小说以新的感觉的写法是“幻象现实主义”(visionary realism)。他的小说中,仍然有具象的写实成分并具有现实主义的解读意义,这是因为他坚持取材于现实生活。但其叙述语言却是超现实的“幻象语言”,使故事脱离表面的有效意义,向深层发展、散射,从而使故事在“迟延”中获得更为复杂的意义。这种幻象语言在以后的长篇小说《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难看出,其特点是在写实成分上以高压的手段加强内心的张力,使人物或生活的表面变形,以凸显现实背后或表层深处最为本质的东西。

于是我们懂得了,为什么一个在传统写实主义的观点中简单的“压迫一反抗”的“阶级斗争”故事要用如此的色彩泼墨般地涂抹而出;为什么那两颗随时绷紧的心永远处在沉默中千钧一发的爆裂前夕。这一切都构成了一台“心理剧”或一部“戏剧诗”。

《普》亦是劳伦斯对同性情色题材的深刻探索。当时德国军队中此类丑闻并不鲜见。劳伦斯对此表现出了敏锐的洞察力,从而艺术地再现并表现了这样的真实。

由此我们读出了两人之间难以言表甚至是无法沟通的同性情色张力。较为明显的是军官一方,他被勤务兵那悠然自得、青春勃发的肉体美所吸引。这种爱欲由于难以名状而令这军官烦躁不安,最终表现为残酷的虐待,他在折磨士兵的暴行中获得快感。而那士兵虽然在抗拒着军官的虐待,但事实上他情感上也受着军官的吸引,对他有依赖。最终士兵掐死了军官,似乎是报了仇,但他却因此神经恍惚而死。他死后,人们把两具尸体并排而放,这个意象被一些人解释为对“结婚”的暗示。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England, My England)和《你摸过我》(You Touched Me)分别写于1915年和1919年,属于劳伦斯短篇小说甚至包括长篇小说的第二个创作期(1915—1922)。这种划分有时显得过于武断,这一点从1914年的《普鲁士军官》与其后的《英格兰,我的英格兰》在创作特征上的近似就可以看得出来。

从表象上看,《英格兰,我的英格兰》描述的是至纯至美的婚姻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异化,风清月白的日子如何在世俗的压力下变得难以忍受,进而爱情之花在不知不觉中凋谢枯萎,两性之间的沟通变得难于上青天时,生的欲望就被死的诱惑所替代。表象上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其意蕴却大大超出了其故事情节的表层,其叙述似乎有着自身强大的生命张力,唤起的是读者感官上的深层次共鸣,这种共鸣的振幅甚至是多层面的。劳伦斯的幻象写实笔法在此达到了新的高度。

1915—1922年间劳伦斯发表的中短篇小说基本上都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从现实的角度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彻底改变了大英帝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如人们常说的,英国为欧洲和平充当了主力,结果是英国自己从此下降为二流国家,一蹶不振,帝国的威风和辉煌不再。劳伦斯和很多作家一样是所谓的“良心反战”者,但他与其他和平主义者的不同之处是,他认为这场战争从根本上说是英国的工业主义与德国的军国主义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两者皆为恶。因为他在大战期间因健康原因不能上战场,只能留在后方,耳濡目染、亲身经历了英国国内的种种病态现状,所以他的作品都是间接触及到战争的。这一阶段的主要作品当然是《英格兰,我的英格兰》,此外还有《上尉的玩偶》和《狐狸》及《你摸过我》。这些作品除了《英》中有一小部分战场上的情节,都不是直接描写战争的,而是写国内的人们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战争”。这些作品因为少了战争的直接动态因素,反而更加深入地对人性和和人的心理进行挖掘,作品的情感张力更加得到强化,前一阶段创作中的戏剧诗、心理剧、幻象写实主义、象征主义等元素更为凸显,劳伦斯的写作进一步向现代主义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时期劳伦斯最重要的作品是《恋爱中的女人》,被文化研究大师霍加特认为是英国现代文学里的最高峰作品之一。劳伦斯在该小说的前言里声称:“这是一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成形但与大战本身无甚关系的小说。不过,我希望不要把小说置于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中。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小说人物的痛苦看作是战争所致。”我想这段话足以说明这个阶段里劳伦斯的小说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若即若离关系——没有大战但大战无处不在。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是劳伦斯的短篇精华,被认为是对英格兰(而非广义的不列颠英国)之民族性格和原型意识的深入挖掘,这种挖掘又因为其独特的写法而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应该说是立意与手段的高度匹配之作。劳伦斯曾多次表示他是真正的英格兰人,他的英格兰人本性就是他的眼光,他说这番话时使用的是my Englishness这个词,而非British。这个Englishness本身透着自豪与猖介,与现在人们讽刺英国人视野狭窄时用的Englandishness意思完全相反。由此可见,以当初在英国文坛上惨遭睥睨的卑微之身,劳伦斯坚定地主张自己的Englishness,他对自己的文学定位是多么明确:他就是立足英国,继承最本真的英国文学传统,为英国人而写作,正如他还当小学教师时就说过的那样:“我得写,因为我想让人们——英国的人们——有所改变,变得更有脑子。”

小说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代表了英格兰民族中的两种文化特质:务实的苦行精神与空灵虚幻的审美精神。正是这两种精神造就了大英帝国在物质和文化上的傲世。但一旦这两种并行不悖的英格兰精神体现在一个家庭,特别是一对夫妻身上,就造成了对抗与分裂,水火不相容。艾格伯特以平凡之身沉迷于传统的舞蹈和音乐的收集研究中,与现实生活全然若即若离,与现实的结合点只有激情的性爱。这是个典型的劳伦斯式英国男人。而妻子则是代表着基督教苦行务实的一面,她承认艾格伯特是一个高级的生命(a higher being),但婚后日常生活的摩擦让她趋于现实,渐渐意识到了这个高级生命在现实中的苍白无用。他们结合于美的激情,但美与激情终于因为现实生活的琐碎实际而变得暗淡。这两种特质如果在一个民族身上并行不悖,它们造就的是辉煌的文明。但由夫妻二人分别以其化身出现在一个家庭中,就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婚姻悲剧。同时小说似乎在暗示英格兰在近现代过于偏重务实和物质,轻精神和审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民族性格的分裂与堕落。其结果就是幻灭和毁灭。

艾格伯特在生活的压抑下自觉地选择了当兵上战场,这时妻子似乎又开始自觉尽其妇道。但她这个时候绝非出自激情本身,而是出自基督教的理智献身精神,她是在为一个战士尽妇道,而非像她婚姻开始时那样是出自激情。这个时候的夫妻性爱毫无激情可言,根本失去了性爱的本质,成为一种堕落。

艾格伯特最终战死沙场,似乎那是他最佳的选择。

《你摸过我》是一个精致凝练的短篇小说,但如同冰山的一角,其意蕴之丰富,内涵之深邃,有待得到多方面的挖掘。

战争前后的英国小镇上一家制陶作坊主人家的两位千金过着封闭的优雅小日子,与大墙外火热的现实生活全然隔绝。她们寻不到与自己门当户对的男子结婚,她们的优越感也吓跑了很多想求婚的人,她们渐渐变成了老姑娘。而这个时候,父亲当年从救济院领养的养子哈德里安从刚刚结束的大战的战场上回英国探望这门亲戚。姐妹二人立即警觉,以为他是冲父亲的财产而来,对他极为防范并大加冷嘲热讽。一次意外,姐姐错把睡在父亲床上的哈德里安当成了父亲抚摸,结果唤醒了年轻人的激情,坚决要娶这位“表姐”。姐妹二人都认为他是为了巧取家产,对他大为蔑视。而哈德里安则坚称是表姐的那一阵抚摸让他生出了爱情的温柔,他不是为了钱才要娶表姐的。他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就是“你摸过我呀”。其朴实动情跃然纸上。最终在病危的老父亲的强力帮助下,表姐终于屈就下嫁。

这么一个表面上看来十分有英国中部特色的短篇小说,几乎充斥着传统的一切因素:阶级、金钱、高攀、下嫁,应该是一个很流俗的故事。但在劳伦斯笔下,除了传统小说中对话的生动逼真,除了外在景物和人物的真实描摹,读者似乎感到一些次要的情节和人物似乎暗流涌动,在不断凸显着某种对整个故事的操控力量,这就是那个似乎永远卧病在床的病危的老父亲,还有老人与养子——女婿之间的微妙关系,似乎这些决定了这种看上去不可能和不般配的婚姻终得玉成。劳伦斯的小说之所以是传统与现代的高度融合,其表层似乎永远有一个传统的写实框架,总是有一个可以提炼的故事梗概,但整个故事的叙述却完全脱离了写实主义的轨道。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最终发现,老父亲是一个关键人物,如果不是他为了弥补膝下无子的缺憾领养了这个孤儿,如果不是他以剥夺继承权相威胁,那个清高孤傲的女儿绝不会下嫁。最终我们看到隐匿在小说中的暗流——老父亲与养子的关系居然是一个重要的无声胜有声的没有在场的在场。而两个女儿的喧嚣竟然会退为次要。这个缺席的主线最终由老父亲满意地看到女儿嫁给养子时对养子说的一句话得到“点题”:“你终于是我的人了。”

暗流涌动,背景随时取代前景凸显意义,这种写法诉诸读者的情感介入,诉诸读者的全方位体验,这标志着劳伦斯现代小说笔法逐渐走向成熟。

《公主》(The Princess)讲述一个出身于家道中衰的望族女子,自髫龄起便被父亲当成公主培养,性情高远但脱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老处女,她到墨西哥旅游时受到剽悍英俊的当地导游的吸引,性意识隐约觉醒,身不由己奉献了自己。但清醒后旧的“公主”意识复萌,意欲逃走。但男子不肯放弃,最终被当成坏人射杀。“公主”从此身心脱胎换骨,彻底改变了性情。

《太阳》(Sun),一位美国上流社会女人厌倦了与商人丈夫之间缺乏性激情的苍白生活,带儿子远赴西西里岛接受日光浴治疗。在那里终日裸露身体,接受着太阳的抚慰,生命能量得到恢复,性的意识重又萌发,与当地农夫产生了默契。小说描写女人肉体意识的活动和性意识被唤醒的历程,文笔优美典雅,极具形而上意味。

《美丽贵妇》(The Lovely Lady):一个心灵扭曲的贵妇,用强烈的变态母爱控制儿子,令儿子面对其他女性无所适从,丧失爱的能力。她的第一个儿子因此抑郁而死,第二个儿子又在她畸形母爱控制下难以将息。只因为贵妇在梦中坦白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卑下心理昭然于世,才使儿子得以解脱厄运,贵妇亦因此精神崩溃而死。

《母女二人》(Mother and Daughter),丧夫的老妇人心理变态,一心要与女儿厮守残生。她毁了女儿的第一次婚姻,竭尽全力讨女儿欢心,建立一个温馨的母女之家,但女儿因为受了性压抑,变得憔悴不堪。女儿终归是要嫁人的,且是嫁给了母亲不屑一顾的老男人。母亲人财两空,黯然神伤。母女二人竟然反目成仇,恶语相讥。

《逃跑的公鸡》(The Escaped Cock),一部寓言体小说,完成于劳伦斯逝世前半年,是他的最后一部虚构作品。小说以惊人的想象力,讲述基督复活的故事。缠绵的语言缠绵地叙述着半似幻境中基督与女祭司两情相悦的缠绵爱情故事。肉体的复活把基督还原为血肉之躯,播下了生命的种子。当时是冒着渎神的危险写下的血肉文字,但劳伦斯真的是无所畏惧了,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感觉到了死亡,他在用这部小说为自己死后超度并祈祷着一个血运旺盛的辉煌复活。

以上是劳伦斯晚期(1923—1928)五个中短篇小说的梗概,但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小说比前两个时期的小说更加难以被“梗概”,因为他的创作晚期是一个频繁变幻不定的实验期,他开始尝试更为极端的写作方法,笔触伸向宗教、神话、寓言、童话和讽刺喜剧小说。游历美洲并再次羁旅南欧,他的阅历更为丰富,对生命的反思日趋深刻,这其中对墨西哥的阿兹台克文明和南欧的伊特鲁里亚文明的探索和体验,还有对弗雷泽的人类学巨著《金枝》的研读,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大多数现代派作家和艺术家都有着类似“生活在别处”的经历,甚至生活主要在别处,远离故土,流浪他乡成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方式,这种行动艺术本身就是他们文学创作的有机部分,无论他们以此反叛故土的压迫还是乞灵异乡文明来拯救他们认为濒死的西方文明,这种流浪都丰富甚至决定性地影响了他们的文学创作内涵和方向。劳伦斯或许是他同代甚至所有英国作家里对以上两个消失的文明之根进行不倦的探索并乞灵于斯的唯一一人。正是这样的乞灵与探索使他的文学创作底蕴更加丰厚,意象与象征纷呈,叙述语言更富挑战性,他在无形中开始成为具有全球视野和文化学、人类学意义的世界级作家。这让我想起劳伦斯曾夸下海口说他要走遍所有大洲,为每个大陆写下一本小说。早年甚至说要步行到俄国去游历。到他中年的时候,他开始实现这样的梦想,至少为澳洲和美洲写下了小说如《袋鼠》、《羽蛇》、《林中青年》,大量小说里欧洲大陆与英国背景交错;其非虚构作品里更是充满异域风情和性灵,如著名的《美国经典文学研究》、《墨西哥的清晨》、《伊特鲁里亚各地》、《意大利的薄暮》、《大海与撒丁岛》及德国随笔等等,他还苦心翻译了意大利作家乔万尼维尔迦的长篇和短篇小说。可以说从1912年与弗里达私奔到德国,他就开始超越自己的:Englandish视野,作品中欧洲未来派和表现主义初露端倪,被传统的英国文学界看作是unEnglished。可惜他英年早逝,否则或许他能走遍五大洲并真的为每一洲都留下一本小说。有批评家说,到他的创作晚期阶段,劳伦斯对小说创作的把握全然超出了写实主义的局限,也超出了“后福楼拜”的现代主义小说的范畴,自然主义的写实和现代主义的表现方式都不足以表达他对人类社会和世界的认识,他必须借助神话和寓言及宗教的象征,把人类行为纳入神话和寓言的模式中去表现之。而对词语的游戏把玩,则使他在语言层面上甚至具有了后现代作家的特征。

《公主》和《太阳》与他在美洲时期的代表作《羽蛇》和《骑马出走的女人》大概写于同一个时期,与此同时他还写下了散文名著《墨西哥的清晨》。把这两个短篇与他的一系列美洲一墨西哥一意大利题材的作品相联系,就能看出这两篇作品如同一套华美贵重的首饰中的两个精巧的耳坠,借此可对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创作进行一番管窥。两篇作品分别写了两个白种女人对原始自然力量的膜拜,作品中处处流露出原始主义旨趣,似乎在乞灵原始力量对他认为濒临灭亡的欧洲文明实施拯救。两个小说都精心营造了一个富有原始神韵的现代伊甸园,两个女人都在这样的氛围中失去了文明重压下的自我,开始向自己的女性自我回归,这个过程纯美如斯,宛如童话,两个“人的女儿”似乎在这样的地方被唤醒,几乎找到了“上帝的儿子”,一个是半人半神的墨西哥古老种族的后代,一个是西西里淳朴的农夫。但她们最终又都在现实的重压下屈服了。一个意乱迷狂,一个重归苍白的白人的社会。但在这两篇短篇小说中,我们开始看到几年后《查泰菜夫人的情人》的女主人公康妮的雏形越来越清晰了。“康妮”一直在成长,从早期的《牧师的女儿》到这两个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再到《少女与吉普赛人》,逐渐成熟。不难看出,康妮最终也是一个“睡美人”的童话原型人物的变种,《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本身也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康妮与麦勒斯癫狂般的性爱戏剧背景——那片森林和林中木屋不啻于现代社会的一个伊甸园。劳伦斯对于神明的寻找从墨西哥的雪山到意大利橄榄林覆盖的西西里岛,最终回归英国中部的舍伍德森林,将童话的模式嵌入残酷的工业主义煤乡里的一片净土,完成了康妮与麦勒斯的现代神话。因此可以说这两个女人是未来的康妮的一些基因,而童话公主的白马王子则被置换为富有原始生命活力的现代隐士和局外人,他们的社会身份甚至都是“下等人”,但他们游离于社会之外,超然、本能,充满着冥冥的血性力量,似乎肩负着唤醒“人的女儿”的重任,扮演着某种“上帝的儿子”的角色。

《逃跑的公鸡》以寓言、神话和幻象的语言表现男人最后的孤独、隐忍和神化般的复活,特别是淑世和救世的英雄主义惨败之后的复活,是耶稣基督对自身前世的反思,神性消弭,人性复活。作品叙述如梦如幻,闪烁着天国的温暖色彩,散发着男性肉体的热量,叙述语言是劳伦斯所推崇的“阳物语言”(phallic language),这就赋予其寓言以肉感与血性,将劳伦斯的理念与神话完美融合,是劳伦斯式的独特神话,完全属于后现代文学的表现范畴了。

《逃跑的公鸡》借助弗雷泽的《金枝》对耶稣基督进行了颠覆性表现和解构一重塑,复活的耶稣与女神爱茜丝的女祭司的性爱在1928年的人们看来完全是渎神的笔法。不要忘记,这个中篇是写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边上的小说,可以说与这个长篇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一个是人的复活,一个是神的复活;一个是人在大战后的欧洲废墟上营造着性爱的天国,一个是耶稣基督拯救人类失败后走下神坛,还原肉体的男人本身。耶稣基督复活后陷入了沉重的反思:“我试图强迫他们活,所以他们就强迫我死。总是这样,强制。退缩毁灭了前进。现在我该独处了。”

他甚至反思自己前生对人类的爱和被爱:“说了半天,我是想让他们用死的肉体来爱。如果我是以活生生的爱来亲吻犹大,或许他永远也不会以死来吻我。或许他对我的爱是肉体的爱,可我却以为这爱跟肉体无关,是僵尸之爱——”  劳伦斯在最后的小说中仍然在扮演“爱的牧师”角色,这一次,他借助耶稣的复活对正统的基督教精神进行了修正,为它注入血肉,补充肌理,因为它趋于否定肉体生命并回避“肉体的复活”之说。

劳伦斯二十来岁上以一个短篇小说《序曲》获得《诺丁汉卫报》征文奖并开始在文学上崭露头角,以《逃跑的公鸡》(又名《死去的人》)落幕,似乎这是上天的刻意安排。以诗人和长篇小说作家为己任的他误打误撞进入短篇小说的写作领域,不期亦成大家,同样领其风骚。其中短篇小说精致、洗练,反倒避免了他在长篇小说里因其篇幅之长而容易出现的大段的人物说教,读之更赏心悦目,自成风流。其五十多个短篇创作被认为是从拙朴的写实主义到精心铺陈的现代主义到高蹈飘逸的后现代主义的完整历程。无论什么主义,都是论者各自的观点,作为读者,我们关注的是劳伦斯作品对我们的情感产生的冲击,关注的是读了他的作品我们的内里有什么样的改变,用文化学大师霍加特的话说:读了这样的小说,我们对自己人格潜流的感觉从此变了:它改变了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我们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式,看待社会的方式,看待时问与代际、家庭与地域和空间的方式。总之,这样的小说是不是符合劳伦斯自己给小说下的定义:“闪光的生命之书”呢?(Richard Hoggart: Between TwoWorlds,2001)

书评(媒体评论)

他是侪辈最富想象力的作家。

——E.M.福斯特

劳伦斯那种清晰流畅、从容不迫、强劲有力的笔调,一语中的随即适可而止,表明他心智不凡、洞幽烛微。

——弗吉尼亚·伍尔夫

对抽象知识和纯粹心智的厌恶导致他成为某种神秘物质主义者。

——阿尔都斯·赫胥黎

他有能力理解或者说似乎能理解与他完全不同的人,如农夫,猎场看守,牧师,还可以加上矿工……他的故事是某种抒情诗,他之所以写得出这样的作品,靠的仅仅是观察某些陌生莫测的人时自己的内在生命忽然间经受的一段强烈想象。

——奥威尔

他仍然是我们这个文明阶段的大家。

——F.R.利维斯

他是一个天才,居于英国文学的中心,在世界文学中也有他稳定的位置。

——多丽丝·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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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