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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欢就好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白槿湖
出版社 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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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我欢就好》作者白槿湖整整写了一年,有作者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走过弯路的孩子对现在的同学一个小小的愿望,作者也曾是一个坏女生,叛逆的年纪,喝酒,逃课去旱冰场,早恋写厚厚的情书,染红发、穿红裙子、赤裸着细腿在学校操场上招摇,上课爱接话茬让老师难堪,为老师取外号,以和老师作对为快乐。作者愿每一个坏女生都长成坚强美好的模样。友情的笔墨甚至超过了爱情,因为作者始终相信,青春年少的时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作者眼里,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坏孩子。

内容推荐

白槿湖所著的《我欢就好》内容简介:亲爱的女孩,你爱过一个不爱你的人吗?

亲爱的女孩,如果时光倒流,你还愿遇见他吗?

亲爱的女孩,有没有一个人让你努力长成温顺美好的模样,然后,出现在他的面前?

《我欢就好》讲述:是否曾经有一个人也让你想过天荒地老,最后竟然在梦里也没有遇到。

目录

Chapter1 在最年轻的时候,遇见最珍贵的人

Chapter2 惆怅的青春里,我为了我而生动着

Chapter3 逃到天空蔚蓝、阳光正好的岁月里

Chapter4 每个孤单女生,都有一个裙摆的梦

Chapter5 亲爱的爸,我想在你怀里笑着长大

Chapter6 微凉的夜,不期而遇的眉笔

Chapter7 若爱情叫两肋插刀,她已身中一刀

Chapter8 难以预料的病,打破了美好的平静

Chapter9 请相信温暖、信任、美好这些字眼

Chapter10 我喜欢自己,那个坚强独立的模样

Chapter11 所有恩怨情仇,都一一跳跃出来

Chapter12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

尾声

后记

附送 作者三年来部分珍藏随笔

试读章节

Chapter 1 在最年轻的时候,遇见最珍贵的人

2003年7月1日,她不再叫唐欢,她认真地对小喇叭说:“妞,以后叫我唐未欢。”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十六岁生日,她和小喇叭一起逃课,跑到一个川味大排档里,点了宫爆鸡丁、酸菜鱼、卤猪头肉和卤花生米。她们正是上高二的时候,两个人趁门卫室的老大爷中午打瞌睡时溜了出来。

要了两瓶二锅头,一人一瓶,直接就拿着瓶子干杯,猛灌一口,生吞下去,辣得喉咙都烧灼了,打了一个酒Ⅱ鬲,两个人相视一笑。

她告诉小喇叭,早上父母大吵了一架,厮打成一团,双方都有外遇,她见过妈妈找的姘夫,比爸爸矮还很猥琐但是有钱,她不屑地骂了一句:贱人。而爸爸的情人,却是年轻摇曳水嫩得比她大几岁而已,她依旧是冷语了一句:狗男女。

她对着在客厅里扭打的父母,念着席慕蓉的诗《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者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一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

小喇叭举起二锅头和她干杯,晃着板寸头说:“唐未欢,你怎就那么能装呢,他们打成一团,你搁一旁念席慕蓉的诗,能顶用吗?”

她吞下一口酒,真辣,咂了一粒花生米,说:“管用,因为我爆发了,我冲进了他们各自的房间,我知道他们早就分房睡了,我把他们的衣服都扔出了客厅,我让他俩滚蛋,是他们背叛了我们这个家庭,他们都背叛了我,然后他们去离婚,我去上课o”

几杯酒下肚,脚底下都飘忽了,她和小喇叭对视着,之后都哭了。她对自己说,过去的唐欢死了,只有唐未欢了,此后她很难再快乐了,父母虽然给她取了一个唐欢的名字,却没有给她带来欢乐。

小喇叭本名是叫张小芭的,和唐未欢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小喇叭属于那种一下雨就会在六楼阳台上喊“下雨啦,收衣服了”的女孩子,有着清脆的嗓音,所以被唐未欢唤作小喇叭。

到最后两个人喝完了一瓶二锅头相互扶着出了大排档,走在路上,下起了暴雨,两个人在大雨中抱在一起大哭,唱着老狼的《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

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淋了那场雨,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她发起了烧,烧得稀里糊涂,嘴里一直念叨着,连房门都没有关,直到阿刺给她送唱片的时候才慌忙把她送进了诊所。

阿刺是她初中的同学,中考之后去了三中,阿刺还有一个同胞的妹妹叫阿猬,姐妹俩都生得十分精致,不过性格迥异罢了。

阿刺的口头禅就是:你他妈去死。如果让她回忆阿刺在她记忆里最深刻的一幅画面,那就是阿刺穿着人字拖坐在烧烤摊上一边吃羊肉串一边抽烟。

俗而动人,那么市井喧闹,阿刺依旧能国色天香。

唐未欢是更喜欢阿刺的,她一声声地叫着她阿刺,阿刺。阿刺有一个男朋友,叫卫十三,总穿着乞丐服,嘴里叼着一根烟,混迹在各大溜冰场和网吧。

从喜欢上小喇叭和阿刺这样的女孩子起,唐未欢就相信,自己骨子里其实是一个不甘寂寞的胚子。

那次发烧之后,暑假就来了。

接着例假就来了。

那是唐未欢第一次来例假,小喇叭买了一大包卫生巾,从26cm到45cm长度不等,手把手地教会她,她说小喇叭教她用卫生巾的样子十分老练。小喇叭说是啊,谁让姐我大姨妈比你先来三年呢。

她羞涩了,自己是属于心理早熟身体晚熟的妞。

这恰恰和小喇叭是相反的。

唐未欢住在小喇叭家对面的一栋楼,第五层楼。傍晚黄昏时,小喇叭就会隔着一栋楼呼口L{唐未欢,充分发挥着小喇叭的影响力,比如会问:吃饭了没有,大姨妈完了没有,甚至是便秘了没有。

小喇叭是和耳聋的外婆住在一起,父母都在北京漂着,也许是每次和外婆说话都要大声,小喇叭的高音得到了有效的锻炼,每次呼喊都有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之感。

周围的居民已经习惯了这两个姑娘隔空高呼了。

那个暑假,发生了两件大事情。

第一件事是父母竟然都在离婚不久后宣布要各自成家结婚,只是都没有告诉她,就像十五年前他们结婚也没有告诉她一样。其实他们都错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对回来拿公司文件的老爸说:“老唐,听说你要和一个姐姐结婚了,恭喜你啊,你还想瞒着我是不是?你们过各自的好日子吧,我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放心,我绝对不当拖油瓶。”

老唐脸上一阵白一阵青的,放下一沓钱,叹了一声气走了。

她抱着电话拨打了一个陌生的号码,喊了一声妈然后对着电话大哭,最后电话那一头传来一句骂声:“谁是你妈,打错了,神经病!”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她一个家。

第二件事是她遇见了方腾,那个穿着蓝色球衣怀里抱着篮球的男孩。

那天是立秋。

立秋是要吃西瓜的,小喇叭买了一个西瓜来,两个人吃完了一个十几斤的麒麟瓜,撑的肚皮鼓得像怀孕三个月了。然后小喇叭回家,唐未欢早早地洗好了澡,又洗衣服,晚上约好阿刺和小喇叭一起去看露天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她洗好了衣服,站在阳台上晾衣服,起风了,她白色的文胸和旧绿色的裙子一下子就被吹落下了楼。她慌忙看下去,裙子和文胸都落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上,男孩站在原地,头仰起向上看着。

她羞极了,赶紧缩回了脑袋,蹲在阳台边,小心翼翼地祈祷着,最好是没看见自己,衣服她不要了。

天杀的小喇叭,竟然在这个时候大喊了一句:“唐未欢,你的小奶罩掉下去了你快去拿Ⅱ阿,你快去口阿,人家在楼下等着你呢。”

P1-4

序言

我也是坏女生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我坐在六楼落地窗旁,窗外刮着风。我穿着白色背心宽阔的牛仔裤,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关了手机,拿着一本书,看了半晌,竟歪着睡着了。

我梦见一个很大的房间,我以为,那是个空房间。

当我打开时,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谁,怎么会闯入了我的梦中?你穿了一件旧绿色的裙子,我看见你满眼泪,慢吞吞地对我说:“是不是,只要我喜欢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

我点头,但你的眼里并没有看到我。我转过头,我身后站着一个有着干净温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们牵着手,走出了空房间,穿过了一条条的街。

我跟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生怕被人群挤散,其实人一点也不多。

醒来,风再起时,我微笑,给熏香炉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满满的都是木香。

这洒然的光阴,我的心里欢喜着。没有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这样的一个姿态活下去,爱或死。

我欢就好。

这四个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来,在我面前,带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扑面而来。

想起了杜拉斯,她说她从十八岁就开始苍老了,她说她下辈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风尘女,她说她到八十岁时还要和年轻的男人欢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为了我。

邻家的小妹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来问我什么专业最好找工作最热门最高薪,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请你,做你喜欢的。

不要为父母的喜好去选择你并不喜欢的专业和爱情,因为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活着,如果不为自己喜欢的事和人活着,那么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终放弃了父母建议的专业,选择了她喜欢的制药专业。

看到她非常开心地拿着入学通知书,我掉下了泪。如果让我回到她这样的年龄,那么我绝对不会放弃我最初的喜欢,绝对不会。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

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我欢就好》里,有一个叫唐未欢的女孩,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有人说,一个女子抽烟美不美,要看她的手。总是会在难过的时候,抽一根细细的卡碧。卡碧比寿百年还细,是我见过的最细的烟,不是很凉,淡淡的香,抽的时候,我有轻微的晕烟。那时的我,非常温顺。

故事里,也会有一个抽着细细的卡碧薄荷烟,会大笑大闹爱打麻将爱看老电影的阿刺,她还有个同胞妹妹阿猬。

她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刺猬,分开了,各自都会受伤。(刺猬是在一起受伤吧?不是分开会受伤。)

这一本书我整整写了一年,有我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走过弯路的孩子对现在的同学一个小小的愿望,我也曾是一个坏女生,叛逆的年纪,喝酒,逃课去旱冰场,早恋写厚厚的情书,染红发、穿红裙子、赤裸着细腿在学校操场上招摇,上课爱接话茬让老师难堪,为老师取外号,以和老师作对为快乐。

当我长大时,我惊异地发现,那些坏,都是那个年轻女孩最本真的一面,当我走过青春叛逆期,我依旧可以变成温顺、乖巧、美好的样子。

我愿每一个坏女生都长成坚强美好的模样。友情的笔墨甚至超过了爱情,因为我始终相信,青春年少的时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我眼里,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坏孩子。

请你与我一起,一起《我欢就好》。

后记

这些年,倔强,野生,独活。

那些多年的老习惯,是我唯一没有变化的地方。我是一个,总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人,我知道这是很自私的事情。

我会按照我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活,我像中了毒一样固执地违背父母最初对我的期盼,坚持自己十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写作。十年前,我还是个初一的学生,十三岁,写了两本厚厚的手稿,书名叫《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春天》。那时,我从书店里一摞摞的书的最后一页,抄写每一个出版社的电话号码,抄在我手稿的留白的首页。

然后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地打过去,所有的出版社均拒绝,只当是一个年少的孩子开的玩笑。

至今,我自己都无法想象我当年的勇气。每当现在的我,在写作中受到了挫败,我都会问我自己,想想当年的自己,是怎么勇敢地坚持下来。

周围的朋友,还有我的编辑,常说:湖是生来注定要写作,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有的时候,几个月不写一个字,从一个城市穿梭到另一个城市,在市井里,逛菜市场,逛花鸟鱼虫市场,头发凌乱也不梳理,被妈妈贴上标签,是野生的孩子。

有的时候,疯狂起来,不吃不喝写三十个小时,写到后来,走火入魔一般,又哭又笑,嘴里念念叨叨,写完大结局,把电脑合上,倒头就睡,严重脱水,瘦了足足五斤。等我起来,老妈看见我的脸,吓得问我是怎么了,人不人鬼不鬼。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面容枯槁,脸色黯淡,我对自己笑了。

我还得意扬扬对老妈说:“你看看,二十多年来,你什么时候见我做事疯狂认真成这样?没有吧。”

是啊,没有了,我想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也不会像写作这样能够让我不吃不喝连续做三十个小时了。

有时想想,自己是自私的,做自己喜欢的事,疯狂,执著,固执,听不进劝,让辛劳的父母在忙碌中还要为我担心。

认识一个也热爱文字的孩子,我问她会打算以后走写作的道路吗,她说不会,虽然很喜欢写作,但写作挣不了多少钱,以后我要经商,挣很多钱让父母享福。

我听了,沉默了,我想我是不孝的,也曾想过要挣很多钱让父母不再辛劳,可最后,写作还是把我的孝心比下去了。

我总说自己是个自私的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没房没车刚毕业的男人,准确说,还是个男孩,说好听点是青年才俊,说白了就是个穷小子。

老爸老妈听说我恋爱了,急着要见见他,帮我把把关,其实,我和他已经谈了好几年了,2004年我还在读高一,我们就早恋了。我告诉爸妈,他一没房,二没车,人品还行。爸妈喉咙动了一下,那是哽咽的动作吗?他们说,没事,带回来见见,钱不是最重要的。

我和他手拉手回家,我们像一对孩子。

老爸和老妈都对他很满意,我骄傲地说,那是,我的眼光能差吗。

老妈说,没房子就租房结婚,老美不都说租房比买房划算吗,你们俩好好奋斗,别有那么大压力。

老爸说,丫头,没房子就没房子呗,你俩在外别拼命工作挣钱,房子老爸来想办法。

终于,他还算争气,买了房,我俩计划存点钱买车,老爸和老妈终于松了一口气,老妈说那阵子,你爸天天晚上彻夜不睡,为你操心。

父母,把这些压力都独揽了。

我想我是自私的,无论工作,无论爱情,我都曾让父母深深地担忧。

我一直都是为了我自己活着,追求自己的梦想,追求自己的爱情。

幸而,我没有辜负我自己,亦没有辜负我的父母。  写作成了我一生中最愉快的事情,现在妈妈也常看我的小说,我十三岁写的那本书出版了,为了纪念第一本书,我把笔名改成第一本书女主角的名字。

白槿湖,大家都叫我湖。

上一次奶奶住院,我们在外面等候检查结果,爸爸坐在我左边,男友坐在我右边,我趴在男友的腿上睡了一会儿,觉得一个姿势久了睡着不舒服,又换个姿势转过来趴到爸爸的腿上继续睡。

我眯着眼,悄悄听到他们俩的对话。

爸爸说:“这小丫头熬了一晚上累坏了。”

男友说:“叔叔你也累了,今晚我守在医院,你们就别守着了。”

我的心里,温暖得不得了。

看到最近有关范冰冰的采访,我忽然对这个霸气的绯闻女王刮目相看,她说:“我不用嫁入豪门,我就是豪门。”她又高姿态地说:“我从来就不是为了别人而活。”

我渐渐相信,我当初坚持的那份信念,坚持的那四个字——我欢就好,并没有错,虽然过程曾让父母担心牵挂,而现在,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可以踏实放心,女儿一生都未曾迷失过自己,走再远都能找回自己最初的信念。

如我在每本书的作者简介里写的:一生决意做自己喜欢的事为谋生计,一生决意与喜欢的人相伴一生。 那便是,我欢就好。

——写于南京

201 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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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7: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