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初应工业革命而生的“美术与工艺运动”是建筑史上迈向现代化过程里的一股关键影响力量,此运动的怀旧倾向与浪漫精神,为当时尚轮廓未明的“现代性”勾勒形貌井填充内涵,而其中的精神导师及推手就是《建筑的七盏明灯》作者约翰·罗斯金。
《建筑的七盏明灯》是罗斯金的一部有关哥特式建筑的杰作,享誉英美艺术界,影响后代建筑及建筑美学深远,为好几代人评判艺术价值提供了标准。《建筑的七盏明灯》阐述了建筑的七大原则:献祭之灯,真实之灯、力量之灯、美感之灯、生命之灯、记忆之灯和遵从之灯,美好的作品来自创作者美好的心态。同时他认为艺术作品和人类各层面的文明息息相关,为二十世纪的很多建筑和设计提供了灵感;此外,罗斯金认为建筑是从前人手中继承下来的东西,许映射出前人生活的景况。这种思想对当今的建筑保护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版本在原著已有十四幅插图的基础上,依据原书意涵,增配七十余幅图片,形象地阐释了约翰罗斯金的建筑理念和艺术思想。
那么,首先便是界定清楚,这座牺牲献祭之“灯”(也就是“精神”)所指为何。我曾经提到,我们之所以有股冲动想献出珍贵的事物,仅仅是因为它们珍贵,而不是因为它们的功用,也不是因为它们对作品来说不可或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呢?举例来说,当有两片大理石,同样漂亮、同样合用,也同样经久耐磨,那么就会想要挑选价格比较高的那片,只是因为它贵,有两种装饰做法,效果同样显著,会想要挑选比较精致的那种,只是因为它费心;也就是说,这是去追求在同样的范畴里,呈现出一个花费了更高代价、付出了更多心思的成果。因此它是最不符合理性的表现,也因此是最热情无悔的表现,而或许,要界定这种精神,最清楚的方式是从反面定义:它,与盛行于现代的观感一渴望用最少的成本,产出最多的结果——正好相反。
接着,论及奉献精神时,有两种壁垒分明的形式:其一是,这种自我否定的行动,单纯就是为了达到自律,是为了自律这个愿望,而做出放弃自己深爱或者渴望之事物的行为。也就是说,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直接的要求或目的,是这种行为要去满足的。其二则是。渴望用牺牲的代价之贵重,来荣耀“他者”,或者令其喜悦。现实中,属于第一种类型者,性质上可能有属于私人的,也可能有公共的行为。不过,最常见到的是——或许它也最应当是——私人性质的。另一方面,属于第二种类型者,则通常是公共的,而当它是公共性质时,所带来的益处也最大。话既如此,若我想做的主张是这样:不为其他目的,就只为了它本身,而去实行自我否定的行为,自有其合算之处——我不得不说,这样的主张乍看之下是无法得到认同的;毕竟,对于那许许多多其他种类的目的而言,自我否定的行为也都是如同吃饭、喝水般地必要,其必要之程度甚至比亲身实践的我们所知道的还深。不过我相信,之所以会如此,只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打心底承认这种行为的地位,或者对其思考得并不周全,才会不认为它本身就是件好事——也可以说,当它变成一道非关其他目的的道德诫命时,我们便易于违背它发出的要求-也太容易去计算(这时立场多少会偏向自己)付予他人的好处,与己身受到的亏损,两者是否相称、是否合理;而不会认为这是于个人有益之事,而欢喜地接受这次牺牲奉献的机会。事情就算如此,此处也没有必要对其多作强调,毕竟,对那些选择那么做的人来说,永远都有比艺术更为崇高、也更加有用的途径,来做到自我牺牲。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