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所著的《詹宏志私房谋杀(詹宏志作品集)》浓缩150年推理小说发展脉络,“老侦探迷”詹宏志打开通幽捷径。本书精选36篇詹宏志为“谋杀专门店——世界推理小说精选”丛书(101种)所撰写的导读,换言之,亦是对36部经典名著与36位推理名家的专业且翔实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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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詹宏志私房谋杀(詹宏志作品集)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詹宏志 |
出版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下载 | ![]() |
简介 | 编辑推荐 詹宏志所著的《詹宏志私房谋杀(詹宏志作品集)》浓缩150年推理小说发展脉络,“老侦探迷”詹宏志打开通幽捷径。本书精选36篇詹宏志为“谋杀专门店——世界推理小说精选”丛书(101种)所撰写的导读,换言之,亦是对36部经典名著与36位推理名家的专业且翔实的介绍。 内容推荐 詹宏志所著的《詹宏志私房谋杀(詹宏志作品集)》精选36篇詹宏志为“谋杀专门店——世界推理小说精选”丛书(101种)所撰写的导读,换言之,亦是对36部经典名著与36位推理名家的专业且翔实的介绍。 《詹宏志私房谋杀(詹宏志作品集)》分三大单元:正统推理(22篇),犯罪推理(9篇)、变体推理(5篇)。此三大方向正是150年来欧美推理小说的沿革路径。作者在每篇导读中均精辟而生动地分析了每位作者及其著作在推理历史长河中的特色与价值,借由各篇的独立介绍,可清楚看出欧美推理小说的发展脉络,领略各创作者充满奇思妙想、百花盛开般的创意。 目录 正统推理篇 《业余神偷莱佛士》 《黄色房间的秘密》 《红拇指印》 《褚兰特最后一案》 《史岱尔庄谋杀案》 《箭屋》 《毒巧克力命案》 《谋杀也得做广告》 《三口棺材》 《远走高飞》 《葛蕾丝命案》 《多灾小镇》 《玩具店不见了》 《时间之女》 《恨警察的人》 《恶夜追缉令》 《罗丝安娜》 《黑塔》 《昆恩的静默世界》 《冒牌警探狄友》 《骸骨与沉默》 犯罪推理篇 《玻璃钥匙》 《邮差总按两次铃》 《我嫁了一个死人》 《死前之吻》 《亲爱的,天黑以后再说吧》 《聪明的瑞普利先生》 《恐怖角》 《地下人》 《迷途羔羊》 变体推理篇 《法律与淑女》 《奇职怪业俱乐部》 《神秘房客》 《史坦堡特快车》 《雪上污痕》 《守护者注视下》 试读章节 《褚兰特最后一案》 神探的理性与感性 他本来想写一部嘲讽“侦探小说”的小说,不料竟成了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 这里说的他,是近代英国文学的一位著名人士,名叫班特莱(E.c.Bentley,1875-1956)。而这里说的经典,则是指《褚兰特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1913)。 为什么要嘲讽侦探小说? 可能是因为“神探”神乎其神,不太像“人”;而办案过程也严谨细密,不似真实人生。 侦探小说从福尔摩斯以后,大量“神探”(great detectives)纷纷出笼。但也是福尔摩斯建立起来的“禁欲”传统,神探几乎是纯粹的思考机器,与儿女私情似乎是沾不上边。福尔摩斯仅仅有一次对女性动了心,但小说仍让他们无缘发展,致令福尔摩斯怅然于心,提到她的时候只称“那位女士”(the lady)而不名。(至今,美国的一个福尔摩斯书迷俱乐部每年开大会时,仍只邀一位女性参加,就尊称“the lady”。) 在二十世纪初的侦探小说黄金时期里,小说家们就把侦探的感情表现悬为禁忌,无人越雷池一步;他们宁愿把侦探写为嗜烟斗、好美食、爱醇酒等各种个性,就是不让神探动男女之事的凡心。后来的评论家乃有此玩笑说:“昆恩先生,可否请您略述神探的性生活?……”熟悉后来的美式犯罪小说以及其中的冷硬派侦探(hard-boiled detective)的读者,可能对有血有肉的侦探已不稀罕。这类侦探游走于社会底层暗角,靠毅力与硬拳维生,他们偶或动心或受诱于某个蛇蝎美人是常见的事。然而《褚兰特最后一案》成书于一九一三年,班特莱比时代早了三四十年,在正统解谜小说中创造出一位坠人情网,不惜不破案的神探来。这位神探就是褚兰特,三十二岁的画家兼记者,生性幽默活泼,更兼思绪敏锐,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屡破奇案。但在这部《褚兰特最后一案》中,他不慎爱上凶案当事人,情感纠葛与理性剥茧交相争战,产生一幕幕独特好戏——这是史上第一位“不爱破案爱美人”的神探!(这可真是感情上的恋慕,不像福尔摩斯,总让我们觉得他是遇见智力上的异性对手,而不是爱上一个感情上的对象。)难得的是,这样的安排并没有使《褚兰特最后一案》变成罗曼史,或者成了“非侦探小说”。事实上,《褚兰特最后一案》的情节峰回路转,奇诡异常,侦探的解密能力仍是精彩绝伦,仍然是史上“本格派”的侦探小说杰作而不遑多让。 破案的逻辑与危险 《褚兰特最后一案》打破陈规的特色不只一端,小说赋予侦探的功能以及结局的安排,都是推翻侦探小说公式的惊人之举。传统上,侦探小说的末尾,神探邀集众人,针对已发生的诸般证据,逐项排比,析离矛盾,最后找出合理逻辑,指着其中一人:“你就是凶手!”凶手俯首认罪,天理得以昭彰。但是,班特莱不以此为满足,他要探究是否有“逻辑上合理却不是真相”的可能。这个概念本来是想颠覆推理小说的,不料竟给了侦探小说更宽广的空间,使侦探小说脱离了“破案”的唯一功能,产生后代更复杂多元的推理小说来。 在《褚兰特最后一案》里,凶案并不是破了一次,而是被破了三次。侦探已经为案情的证据线索(不在场证明)做出完美的解释,但小说并没有完,它让当事人再做一次告白,再由一个案情旁观者做了补充,每一次都对案情的意义有重大转折,让我们惊讶于真实的多种可能性。 班特莱在此之前不是一个侦探小说家,他想借一个玩笑作品,嘲讽一切侦探小说破的案未必是“真的”。人生的可能性远比逻辑来得复杂,使用逻辑的神探们未必没有危险;这是班特莱所点破的人生真相。班特莱有没有犯规呢?(按正统推理小说的写法,作者与读者应该拥有相同的线索,作者不能私藏用于结尾,这是作者与读者智力角逐的共识。)从某个角度看,他是犯了规的,但到了侦探解谜为止,他写的是不折不扣的“正统推理小说”;其后的几个转折,则是班特莱点破读者“尽信书不如无书”的恒旨;既然是全书恒旨所寄,犯规也就不宜深究,当庭开释可也。 文学的栽花与插柳 班特莱写侦探小说,本意是开侦探小说一个玩笑,顺便向他的好友也是侦探小说名家却斯特顿(G.K.chesterton)致意,预备博君一粲即可,书名叫“最后一案”,其实是第一本书,可见他本无意再写下去。不料,《褚兰特最后一案》大获成功,侦探小说读者不以他的嘲讽为忤,热烈欢迎这部本想革命的小说,使得班特莱不得不再接再厉,另外又写了两部以褚兰特为主角的小说。只是《褚兰特最后一案》的情节设计太巧妙了,阻碍了它的发展性,其他褚兰特的安排很难再令人认同,结果都失败了。从侦探小说经典的历史看,《褚兰特最后一案》其实也就是唯一一案。P18-21 序言 “谋杀专门店”的前世今生 有人犯罪出于临时起意,有人则事先计划周详。然而对于我,一切不曾有过明显的计划,甚至连动机与线索也都是扑朔迷离。 推想起来,可能要远远追溯至童年。还记得那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文化启蒙高中生大姐从城里带回来给我一本厚书,两栏小字密密麻麻辞书似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刚来到海绵一样的饥不择食的年龄,乡下书少,我常常必须反复读同一本书,等待下一本新书的来临。这一本新书,像宝藏一样,让我发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也让我重复咀嚼度过若干无事无聊的农村时光。我仿佛剧中人似的,对着窗台上成列的蚂蚁,学着那奇怪又奇妙的语言:“我亲爱的华生呀,咱们别把不容易发生的事体,当作不可能发生的事体。” 虽然这个小孩夏日午后还流汗不止地躺在咿呀作响的竹床上,屋外传来的是一阵一阵歌仔戏的哭调与收音机廖添丁的说书腔,但他正沉迷在另一个神秘的智力世界,想象一个世界里人们会说“密斯”和“密斯脱”,用的钱币名称则是锵锵作响的“金镑”和“先令”,一个会起雾的都市,一台神秘不可思议的观察和思考的机器。 但在我之后长大的过程中,并没有再看到相近或是相似的书,这一条侦探的线索就断了。直到多年后,一位英文老师在课堂上针对学英文的本质说:“英语没有什么道理,文法也不是绝对的,这是别人在说的话,你唯一学好的方式就是亲近它、习惯它、喜欢它。”这段话惊醒了我,我决定把自己置身在一个更集中的语言环境,我寻找英文杂志、书本,或是一切印有英文的东西(养成我后来连店招、菜单都阅读的习惯),听英文广播,放弃英汉字典改用英英字典。到了七十年代的大学,台北中山北路有一些翻印英美小说的西书书店,根据《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把一些流行的大众小说翻版进来,那价钱比正版西书是便宜太多了;我因此找到读来不会打瞌睡,刺激香艳奇情的小说,让我更容易学好英文。 这样,我毫无预备知识地邂逅了写《沙丘魔堡》(Dune)的科幻小说作者法兰克·赫伯(Frank Herbert),写《大冒险家》(The Adventurer)的奇情小说家哈洛德·罗宾斯(Harold Robbins),也因此认识了《地下人》(The Underground Man)冷硬派侦探小说传人罗斯·麦唐诺(Ross Macdonald),以及写《黑塔》(The Black Tower)的正统古典推理小说家詹姆士女士(P. D. James)。在这些流行于另一个社会的大众小说里,我隐约意识到它们仿佛有更复杂的来历与更悠久的传统,引发我追探究竟的兴趣,后来我利用出版工作与出国的闲暇,不断搜集重要的作品与评论(我一直有一种咬着不放的牛脾气,搜集的企图心也无可阻拦),特别是针对推理小说与科幻小说,没想到不觉路途遥远,时间也就一晃二十年了。 一九九四年,我失业在家,望着一屋子数千本得来不易却毫无用处的推理小说和科幻小说,心里想:“何不来编一套推理小说的系列精选呢?这不是想了很久又不敢做的事吗?”台湾当时还仅只流行日本推理小说,对真正推理小说的源流介绍还不多,也许是一件值得尝试的工作。但为什么说“想又不敢”?在我那个时代里,读书人不该为自己的兴趣服务,应该为“富国强民”奉献,像我们这样的编辑人,应该启迪民智、追求高尚文化品味,怎么可以把私下不可告人的娱乐公之于众?所幸九十年代,台湾社会已趋多元化,悲情渐退,文化内容也需要更宽敞、更轻松的态度来面对,好像时机也比较成熟了。 我把这个想法向远流出版公司的老板王荣文先生提出,得到他的赞同,我们用幽默的口吻为这个计划定名为“谋杀专门店”,自封店长的我,才有机会真正去编选一百零一本历史上有特色的推理小说,并用这个系列书本间接烘托一个推理小说的“正典”历史。我也试着为这一百零一本书一一撰写导论,导论的用意是想说明该书在推理小说史上的相关位置,把作品和作者的来历和成就交代清楚。当然,店长在文章中偷偷夹带他个人偏见与扩张解释,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 “谋杀专门店”的出版与销售,借用了早年西方出版业“侦探小说俱乐部”的形式,出的书直接寄给会员,并不在书店内公开发行,这样可以使所有书的印刷数量与服务质量变得更可控制。几年下来,我自己恰巧也遭逢最大的生涯变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每天都扮演不同角色,反倒是“谋杀专门店”一路坚苦卓绝,守贞不变,读者与编辑变成我生活上一个见证耐性的记录与支柱,我自己写的小说介绍,算算也已经超过九十本书了。 后来,远流的编辑想从中挑选若干文章,作为对推理小说的一种推广性的解释;我看着这些几年来伴随我的文字,立刻想起史丹利·艾林(Stanley Ellin)著名的短篇小说《本店招牌菜》(The Specialty of the House)来。在那篇奇特诡异、让艾勒里·昆恩( Ellery Queen)激赏不已的小说里,一位小职员应公司孤僻的上司之邀来到一家隐秘而奇怪的餐厅,餐厅里的料理美味简直超乎人间想象,其中又有一种极少供应的高加索绵羊肉,更是令人愿为之死的稀世极品,但餐厅在很多事情上又透着难解的古怪。上司央求餐厅老板让他参观变出这些美食的神秘厨房,却一直未能遂其所愿,终于等到有一天餐厅老板答应了,笑盈盈地打开厨房让他走进去…… 写推理小说评论最重要的一项美德,就是不能透露故事的结局,以免破坏未来你自己阅读的兴趣。总之,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毛骨悚然,而这篇小说也被艾勒里·昆恩认为是历史上最好的推理短篇。 受了小说标题的启发,我想象这些选出来的文章也都是“本店招牌菜”(House Specialties),这当然是店长自我吹嘘的一种伎俩。但你从美食或是餐厅表面上看到的,也不完全是事实的全部真相,你必须继续翻阅下去,并且追问:“后来呢?后来呢?”直到最后一页,侦探出场,预备发表一场解说,故事的真正结局才会为你展开。 书评(媒体评论) 宏志的文字现在才在这里出版,虽然耽搁太久,总算让我长出一口气。 ——阿城 詹宏志是当代极少数能写明朗文章的人之一。明朗的魅力,绝不抽象,将复杂的来龙去脉说得有趣、帅劲,令人神往,他是此中高手。 ——朱天文 我和宏志各有各的“动物领域”,同一代人,相与三十载,能够成为渐行渐近的朋友是不容易的事,关键在于我们都还保有一点不堪凑附热闹的好奇心,在惯于接触种种未必能和正常人交换心得的琐碎知识之际,相濡以沫也许正是难得的缘法。 ——张大春 这些作品当然可以让大陆读者一窥詹宏志那百科全书般的知识配备与无线电望远镜似的敏锐触角,也当然能够略显这位绝代才子的蕴藉光华;我唯一担心的是,这就够了吗?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大陆读者明白:没有詹宏志,就没有今天的台湾? ——梁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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