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很多大善都是从小善做起,很多大恶也是从小恶积累起来的。
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内心也要存善,绝对不可以随心所欲。对自己要能有所节制,同时也要懂得尊敬别人;只有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你。凡是没有经过同意的事情,不可以擅自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同样事情无论大小,凡是没有经过父母(师长)的同意,都不要擅自去做,否则会让父母(师长)感到难过,也有损子女(弟子)的品德。
凡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首先要征得别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拿;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就私自把东西藏起来,那就等于是偷盗的行为,这是有损自己品德的。
父母(师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弟子)出类拔萃,不但学业要好,在品德修养方面,也要做到尽善尽美。如果你不经同意而把别人的东西偷偷地占为己有,这是品德上重大的瑕疵,会让父母(师长)感到伤心难过;事情败露后,因为小偷的名声让父母(师长)蒙羞,这是大不孝。
【国学小百科】
举孝廉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孝廉”是指被举之学子,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中国文化以孝治天下,所以称“孝廉”。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
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到清朝时,考取了举人,还是用“孝廉公”这个名称,是沿用汉朝的。
“孝廉”就一地选一地,就一职选一职,汉朝是统共获取入仕,具体由朝廷分配,获取者要凭德识在一定范围内出名,而后地方官有职责把其地域的举荐出来,是很好的选举制,科举是不得已的变通,其本意仍是循此而为。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经选拔,根据品第结果被任命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一般情况下,举孝廉者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职。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笺奏。从此以后,“岁举”这一途径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相关链接】
杨震举贤
汉朝有个叫杨震的人,他经邓骘举荐,离开教书生涯步入仕途后,为官清廉,恪尽职守,荐才举贤,鼎力辅政。他常常会帮国家举荐一些德才兼备之人,来为国服务。
杨震任荆州刺史时曾经推荐提拔了一个叫王密(王密后来成为杨震的得意门生)的读书人当山东的昌邑令。在杨震任东莱(东莱在今山东省胶莱河以东)太守上任时,需经过山东昌邑县。为了感谢杨震的知遇之恩,王密怀揣黄金,趁天黑无人时到杨震下榻的驿馆去辞谢。
面对黄金,杨震很伤心,他觉得王密太不理解他的为人处事了。他强压着心头的不快,语重心长地对王密说:“当初举荐你,是我看重你的品行和才学,可你却不知我的心,竞揣着黄金来见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啊?”
王密以为杨震怕接受馈赠被人知道影响声名,便悄悄地说:“深夜无人,这件事不会泄露出去的。”
杨震就说:“怎么会没人知道?天知、地知,你知,我也知。所以一个人的品德在哪里看得出来?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才能显现一个人的节操。”
王密听完之后,深感自己做错了事,觉得很惭愧,抱着黄金羞愧地退了出去。
杨震暮夜拒金的故事很快在当地广为流传,后有“清节能无暮夜私”、“黄金辞故旧,暮夜见平生”等绝句为证。
百姓都为杨震居官清廉、洁身自好的品格所打动,亲切地称他“四知先生”。杨震的后人都以他为榜样,他的儿子秉、孙子赐、曾孙彪,都位列三公。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为了纪念他清正廉洁、光明正大、表里如一的高风亮节,各地都纷纷以“四知”来命名他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如昌邑县的“四知台”、莱州府的“四知堂”、华阴泉店村的“四知书院”、潼关吊桥的“四知乡”等。
后世为了鞭挞当时那些借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坑害百姓的贪官污吏,文人们在百姓对杨震的赞颂声中,借拒金的故事,提炼创造了“金投暮夜”、“四知金”、“故吏金”、“暮夜金”、“报杨金”等典故,以讽喻那些秘密行贿和非义馈赠的人和事。
陶母教子
陶侃是东晋有名的贤臣,陶侃的母亲湛氏,是中国古代一位有名的贤母,她与孟母、欧母、岳母齐名,是著名的“四大贤母”之一。
陶侃因年幼丧父,家里贫困,无依无靠,陶母湛氏只好携陶侃由鄱阳回外祖父家。陶母以纺织谋生养子,供陶侃读书。湛氏家教严谨,教育儿子珍惜光阴勤奋读书,立志要使儿子出人头地,还以忠顺勤俭为美德熏陶陶侃。在这种环境下,陶侃“少长勤整,自强不息”。
为此,陶侃以清贫为乐,发愤进取,自幼伴母“夜织而读书,闻鸡鸣而劳作”,而且注意人品的修养。陶侃读书万卷,精通兵法,被他父亲的好友太守范逵推荐为县令,直至任长吏、太尉、都督大将军、封长沙郡公,为官清正廉洁。
陶侃青年时做鱼梁吏(管理鱼梁的县令),曾送一坛干鱼给母亲。母亲并不因儿子如此孝敬而高兴,而是拒绝了。封好鱼干,她交给派来的人带还,并回信责备陶侃:“你是国家的官吏,把官府的东西送给我,这是为政不廉啊!这不但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增加了我的忧虑啊!”此事虽小,但在陶母看来,区区一罐鱼干,却是公家的东西,你把公家的东西拿来孝敬母亲,这便是损公肥私,就是贪污,贪污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从中可以看出陶母教子的严格。身处封建社会时代的陶母,能够始终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对儿子“吞占公家东西表孝心”的行为给予果断制止,并马上借机教育儿子当官后要廉洁奉公、公私分明,这种精神实属难能可贵。
还有一次,正值下大雪,范逵骑马来拜访陶侃。陶母湛氏见家中没有草料喂马,于是就从床上抽下卧垫禾草,切碎喂马;又悄悄把头上的长发剪下卖给店人,换回酒菜,热情款待客人。范逵听街坊邻人道出实情后,赞叹说:“没有这样的母亲教育不出这样的孩子啊!”留下了“截发延宾”的美传。
后来,为纪念湛氏教子读书,县人便在陶母湛氏故宅旁建起陶侃“读书台”、“洗墨池”,旁边还建有“惜阴书院”和“金川望江楼”。
P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