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外国法典译丛”之一,全书共分17个章节,主要对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的权力;股份与股息;股份转让;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与转换;章程大纲或者执照的更新、效力回复、展期和复原;对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者股东的诉讼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译者前言
特拉华法典内容一览
特拉华法典第八编第一章 普通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
第101条 设立人;设立方式;公司目的
第102条 章程大纲的内容
第103条 原始章程大纲及其他文书的签署、确认、提交备案、登记和生效日期;例外
第104条 章程大纲;定义
第105条 章程大纲和其他证明书;证据
第106条 公司成立日期
第107条 设立人的权力
第108条 设立人或者章程大纲指定的董事召开组建会议
第109条 章程细则
第110条 紧急章程细则;紧急情况下的其他权力
第111条 对公司文书和本编条款的解释、适用、强制执行、效力确认的司法管辖
第112条 投票代理征集材料中的股东提名
第113条 代理费用补偿
第二节 公司的权力
第121条 一般权力
第122条 特别权力
第123条 公司权力与其他公司、实体的证券
第124条 公司行为能力或者权力缺乏的效力;越权
第125条 授予学术学位或者荣誉学位
第126条 不具有从事银行业务的权力
第127条 私人基金会;权力与职责
第三节 注册办事处与注册代理人
第131条 本州注册办事处;本州主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处
第132条 本州注册代理人;常驻代理人
第133条 注册办事处地址的变更;注册代理人的变更
第134条 注册代理人地址或者姓名、名称的变更
第135条 注册代理人辞职,同时委任继任代理人
第136条 注册代理人辞职,没有委任继任代理人
第四节 董事与高级职员
第141条 董事会;权力;数量、资格、任期和法定人数;委员会;董事的类别;非营利性公司;信赖书面文件;不经会议而做出决议;去职
第142条 高级职员;头衔、职责、选任和任期;未能选出;职位空缺
第143条 向雇员和高级职员贷款;为雇员和高级职员的债务担保
第144条 利害关系董事;法定人数
第145条 补偿高级职员、董事、职员和代理人;保险
第146条 提交股东表决
第五节 股份与股息
第151条 股份的类别与系列;回购;权利
第152条 股份发行;合法对价;全部付讫股份
第153条 股份对价
第154条 资本数额的确定;资本、盈余、净资产的定义
第155条 分数股
第156条 部分付讫股份
……
第六节 股份转让
第七节 会议、选举、投票和通知
第八节 章程大纲的修订;资本与资本股的变更
第九节 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与转换
第十节 资产出售、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节 无力偿债;财产管理人和受托人
第十二节 章程大纲或者执照的更新、效力回复、展期和复原
第十三节 对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者股东的诉讼
第十四节 封闭公司;特别规定
第十五节 外来公司
第十六节 本土化与迁移
第十七节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