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就要到了,做什么事情来庆祝一下呢?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去欧洲!我们早就有到法国和德国走走的想法。法国的巴黎,是文化之都,是浪漫之都。上学时,我和妻子都喜欢外国文学,而回想起当年读过的作品,如雨果的《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九三年》,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小仲马的《茶花女》等等,都是法国作家的作品。而德国呢,由于我一直对二战史感兴趣,期望获得更多关于二战的感性认识,那就不能不访问德国。这样的想法虽然存在很久了,但一直担心语言不通,迟迟没有付诸行动。后来我们咨询了一些去过法德两国的朋友,都说其实会英语在大城市不会有什么问题。妻子的一位德国同事甚至还开玩笑说,在德国,你只需会说一句德语“请给我一杯啤酒”就足够了。我们有了勇气,开始为自由行搜集资料。从图书馆找到了一大摞介绍法德两国的书籍,在网上找便宜的机票、火车票,定旅店,还煞有介事地学习了几句法德两国的问候语……经过两个月紧张而兴奋的准备,9月5号,就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们终于来到了巴黎。
入住巴黎的旅店后,我们便到附近的“La Terrasse Du 7eme”吃晚餐。欧洲旅行家Rick Steve强力推荐“La Terrasse Du 7eme”餐厅,它的法国蜗牛和鹅肝酱都做得很好。然而它最大的特点是酒店的布局:餐厅坐落在靠近埃菲尔塔附近的一个街角,大厅内的椅子都面向街道摆放,像一个剧场。大幕拉开,透过餐厅的落地窗,我们面前呈现出了巴黎生活、文化精彩的一幕幕。
我们在巴黎共住了9天。穿梭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香榭丽舍大道、蓬皮杜广场、蒙玛特高地、塞纳河两岸,全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在巴黎的后几天,我们与住所附近的面包房、奶酪店,以及熟食店的主人们都熟识了起来。熟食店的主人还教我们简单的法语(他们大概见到的东方人面孔不多,见到这么爱吃的东方人就更少了)。所以我们至少可以算是“下马看花”了。传统的巴黎及自由的巴黎人
巴黎是从塞纳河上的一个船形小岛上起源的。公元前3世纪,塞尔泰斯族的一个部落就生活在这里。公元前52年,凯撒大帝征服了卢泰迪亚,便在塞纳河的左岸建立了城堡。巴黎从那个时代开始就成了重要的经济、政治、艺术都市。在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巴黎也是北欧宗教及文化中心。19世纪中叶,现代巴黎城市渐具雏形。而如今的巴黎则更是成为了整个欧盟的心脏。
现代巴黎方圆20多平方公里。以塞纳河为界,可以分为两大部分:河南边被称为左岸(Left Bank),河北边被称为右岸(Right Bank)。巴黎的公共交通非常便捷,比自己开车或乘出租车要便利得多。特别是地铁,在城市的任何角落,你只需步行10分钟,便可找到一个地铁站。地铁自然不会堵车,也不受红绿灯影响,而且非常频繁。在上下班时段,每两三分钟就有一趟地铁到达。当然,如果你要沿途看街景的话,最好还是坐公共汽车。从埃菲尔塔到拉雪兹墓地的69路公共汽车就是非常好的观光路线。我建议如果在星期三及以前到巴黎,最好买在地铁、公共汽车及轻型铁路上可通用一周的通票;但如果在星期四以后到达的话,则还是买十张一套的票为好。
法国民族是非常自豪的民族。巴黎人认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语言是最优美的语言;他们的文学、艺术、建筑、葡萄酒,甚至法国菜,都是世界上最好的;而巴黎的服装更是永远领导着世界时尚的新潮流。美国一位很有名的旅行专家告诫自以为是的美国人说,欧洲人(法国人)并没有所谓的美国梦(American Dream),他们有自己的梦想:“他们并不觉得美国是最好的地方,也没有打算拥有美国护照。”
在巴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法国人很注意对传统的保护。你如果站在凯旋门上,或埃菲尔塔顶上四周看去,你不会看到“鸟巢”、“鸟蛋”和“大裤衩子”,也不会看到在灰蒙蒙的空中林立的高楼大厦。漫步香榭丽舍大道,走在有几百年历史的青石路上,你可以感觉到历史的厚重。法国人不会有几个钱就烧得赶紧问人家“拆哪”,把自己珍贵的传统建筑毁掉,再把一片片废墟变成各国建筑师的试验田。巴黎的传统建筑很有特色,与我们熟悉的四平八稳、中正协调的东方建筑不尽相同。我想搞建筑的朋友们如果有机会应该到巴黎看一看。P1-5
王兰仲邀我为他的游记作序,对我这个老翁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他游过的地方我都没有去过,估计今后也未必能去得了。自我解嘲的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此时倒认为有点道理,一般人看景多半是走马观花,看看热闹,赏心悦目而已;而说景者大都有精神投入,把景的内在魅力展现出来。所以我跟着他的文字也做了一次神游,能不惬意!
兰仲说他的座右铭是“无知无畏”,以形容自己鲁莽。其实翻开另一面,我倒认为应该颠倒过来,兰仲的特点是“无畏无知”,他从不畏惧无知,敢于向无知挑战,攻克无知!他的经历可以作证。
兰仲正当读初中时遇到“文革”狂飙,可怜的少年,因出身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家庭,被抛到了边缘,接着是八年的工人生涯。锅炉工是别人不屑于做的,他无畏地站在了锅炉旁;电焊工对人的健康具有破坏力,他却无畏地成为一名正宗出师的焊接工。1978年恢复高考,兰仲无畏地参加到竞争的行列,堂堂正正走进了南开历史系的殿堂,接下来又无畏地考取了研究生。读研究生期间,已在《中国史研究》发表论文,这在当时是很少有的。
研究生毕业后留南开历史系任教,连续发表了几篇文章,令人刮目相待。稍后应我之邀,参加了《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撰写,出色完成了承担的任务。1988年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成为畅销书。其后又出版了香港中华书局版,再后又有天津古籍出版社版,近日又将推出商务印书馆版。此书一版再版,兰仲功不可没!
正当兰仲在历史学猛进之时,他不能不随妻子来美国。他原本学的是日语,面对英语真可谓一片茫然。此时的他已到而立之年,以无畏精神迎接了挑战。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其后,他无畏地选择了计算机方向,只有初二数理基础的他,硬是通过拼搏,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工程师,还获得多项专利,这需要何等的无畏精神呀!
在他的无畏面前,无知退避三舍,让出了一条又一条大道!
由于他有娴熟的专业,游刃有余,吃住无忧,闲暇之余,周游天下。多数人意在游山玩水为足。兰仲除此之外,又以心为游,写起了游记。游记最大的一个特点是能纵横捭阖和铺天盖地。刻板的行家是做不来的。而他又无畏地闯进了这个领域,推出了本书。他原本有些中国古代史的积累,现在观察的却是西洋景,神乎?!
他的游记不仅仅是记述风情,更是在宣示一种历史认识。一切历史学都应视为一种认识,而认识是有个性的。兰仲的个性在哪里?每个读者会有自己的感受,这里我说自己的读后感。总的感觉是,他在进入知天命之年后开始再次探索历史之“命”。
把规律泛化和规律崇拜,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通病,兰仲也多少受到影响。我想引兰仲的来信看看他的反思:
什么都是规律造成的,我怎么听怎么感觉它像古代的天命观。学生近年来总是感到困惑,为什么那么多老一代自由知识分子如吴晗等人,解放前面对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大义凛然,铮铮铁骨,连失去生命都不怕。然而解放后却完全失去了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甘心情愿地进行自我思想改造,但最后还是遭到了迫害。学生在想,这些悲剧人物的存在是否与受“历史规律”的毒害有关呢?他们是不是觉得“我们跟着历史潮流走,不要站在历史规律的对立面”?我认为这种历史规律论是很蹩脚的,和埃及人、商代人的天命观相近,甚至比周人的天命观还要落后。因为周人至少还是相信“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
其实,哪有那么多规律呀?在大千世界,在历史长河中,真的有太多的偶然性了。一场雨少下或多下了两英寸,就可能使历史进程改变;一个大人物一念之差就可能导致整个民族的灾难。当年秦始皇修长城不就是因为他听信了“亡秦者胡”的鬼话吗?!我相信今天美国的政治体制的出现,实际上是一个历史的偶然。华盛顿在领导北美独立战争胜利后,全国舆论都要求他当终身总统。但这个人毫无权力欲,只干了两届就挂冠而去了。我怀疑如果当时换了一位“老子打天下就得坐天下”的人在那里,今天的美国政治体系会不会在这儿。当年在啤酒馆政变中希特勒如果被警察当场击毙,也许纳粹就不会统治德国,进而造成世界灾难。
在我们的传统学院派史学中,已经看不到人了:只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历史规律像轮子一样在那里转呀转,所有的人都成了轮子上一颗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别的不说,这种苍白、枯燥的书写出来谁去读?司马迁就不是这样做学问的。你看那个拿着儒生帽子往里撒尿,粗鲁地声称“你爸爸我骑马打下的天下,要诗书做甚”的刘邦,那个性格单纯,一身傲骨,“不肯过江东”的项羽是多么的栩栩如生啊!太子丹在易水之上为荆轲送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好像都能看到当时的场面!每次读史至此,那道“就车而去,终已不顾”的身影总是让我热泪盈眶!试问今天哪一部史书能有这样的魅力?
兰仲上边说的可称之为规律拜物教,这是很可怕的!多少人都是因违背规律遭惩处,甚至牺牲;有些人即使进行了撕心裂肺的反悔也难获得饶恕,比如吴晗就有长篇的自我检查,但仍不能赎救;违背了教规,留下的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要从规律拜物教中走出来。我想规律还是有的,既然人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大自然有规律,人也应有规律,社会也应有规律。规律固然是客观的,但它本身无语,要人来叙说,要由文字来表达,一旦由人来描述,它就不能不归入认识范畴。作为一种认识,其中有可能或多或少反映一部分实际,但作为认识又有个人主观的因素。这样一来就麻烦了,主观的判断只有个人的性质,你可以这样判断,我可以那样判断,孰是孰非,常常不是短时间能说清楚的,甚至在很长时间内都很难断定。所以规律是一个非常缠人的问题,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有人会说,如果是社会多数人认可的,可能就离规律不远,然而不能忽视的是,真理常常在少数人或特定人的手中。有人说集体决定和通过的就可以视为正确,其实这种说法也同样靠不住。道理很简单,集体通过的只不过是集体一时形成的一种认识,其实,集体的认识多半是个人认识的一种转化形式。作为认识的本身与个人的认识并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把规律首先置入认识范畴,那么作为一种认识,人人有权利进行论说。反顾历史,我们的问题不是要不要说规律问题,而是把个人认定的规律泛化、行政化、制度化、铁血化。
所谓泛化,就是常常不管是什么,都上升为规律,作为个人认识这也无所谓,问题在于接踵而来的是凭借权力行政化;行政化如果有适当的范围和留有余地进行试验也固无不可,问题是接踵而来的是一呼隆地普遍地制度化,而更要命的是用铁血手段强制人人无条件地服从。比如公社化、大锅饭等等就是如此。当时不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和反对,但都以违背规律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乃至付出生命。民间作为历史题目进行研究也很难,不能去议论、去反思。是不是那种规律拜物教还在发挥余威?
什么是规律?作为认识,我想还是应该敞开言路,让人们进行研究为宜。对种种规律说,行政人员遵照一定程序在其权力范围内有权进行选择,但条件之一是不能杜绝其他说;选择的某种规律说可以作为行政的参照,但不能对历史进程进行全方位的规定和限定。理论的逻辑或许头头是道,但历史进程不可能是逻辑的展现。如把某种理论逻辑视为历史的唯一蓝图,这与天命论就没有什么差别了,只能是一种神秘主义和僵死的教条主义,在汹涌的历史面前终究有一天会垮塌和爆裂l
兰仲的游记可谓游记史学,我们同他一起漫游与回味历史吧,既可开阔眼界,还会带来启发,如果能给读者留下一堆问题,那将是最大的快事!
刘泽华
散文集《西行漫笔(一个远足者的异国寻觅)》为居美华人王兰仲先生游历欧美的文化笔记,游历地点包括法国巴黎、诺曼底,德国柏林、慕尼黑,美国宾夕法尼亚等地。
每到一处,在游历的过程中,作者都为读者解读了每座城市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配以故事和情节,感悟和思考,使得《西行漫笔(一个远足者的异国寻觅)》可读性强,给予读者有益的游历体验和阅读享受,更有助于国人了解世界历史文化名城。
《西行漫笔(一个远足者的异国寻觅)》为居美华人王兰仲先生游历欧美的文化笔记,游历地点包括法国巴黎、诺曼底,德国柏林、慕尼黑,美国宾夕法尼亚等地,每到一处,在游历的过程中,作者都为读者解读了每座城市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配以故事和情节,感悟和思考,使得书稿可读性强,给予读者有益的游历体验和阅读享受,更有助于国人了解世界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