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软件下载  游戏下载  翻译软件  电子书下载  电影下载  电视剧下载  教程攻略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图书:

 

书名 人性论
分类 人文社科-哲学宗教-伦理学
作者 王海明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下载
简介
编辑推荐

一个人,只要是人,哪怕他只是个呱呱坠地的婴儿,他也与其他人同样具有人性。——春秋儒家思想代表孔子就提出过人性善的学说,小孩所念的《三字经》里也有“人之初,性本善”的句段。但是,荀子却提出了人性恶的学说。究竟有多么深奥呢?王海明所著《人性论》以应该与事实的关系为轴心,融会古今中外人性理论,试图创立一种严密精确的、可以操作的、具有最大限度包容性与开放性的人性论科学体系。

内容推荐

《人性论》是对作者王海明三十年来所提出的人性理论重新研究的结果。它运用“应该”只能通过“主体目的”而从“事实”推导出来的元理论方法,一方面论证人性事实如何之16种、6类型、6规律;另一方面则从中通过道德目的与道德终极标准,推导出人性应该如何之善恶6原则,一期破解两千多年人类一直争论不休的一系列人性难题。它以应该与事实的关系为轴心,融会古今中外人性理论,试图创立一种严密精确的、可以操作的、具有最大限度包容性与开放性的人性论科学体系。

目录

绪论

 一 人性界说: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

 二 人性结构:人性的体与用

 三 人性类型:人的特性与人的动物性

 四 伦理学的人性概念: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

 五 人性论的定义与对象及其研究顺序

上篇 人性之事实如何

第一章 伦理行为概念:人性的概念分析

 一 反应

l 反应:合目的性反应与非合目的性反应

2 关于生物合目的反应的两种理论

 二 反射:目的反射与合目的反射

 三 行为

1 行为:本能与学习

2 关于行为概念的误解

 四 伦理行为

1 伦理行为界说

2 伦理行为结构

3 伦理行为类型

第二章 伦理行为原动力:人性定质分析

 导言

l 感情:行为原动力

2 爱与恨:伦理行为原动力

 一 目的利他与目的害他行为之原动力

1 爱人之心:同情心与报恩心

2 完善自我品德之心

3 恨人之心:嫉妒心与复仇心

 二 目的害己与目的利己行为之原动力

1 自恨心:罪恶感与自卑感

2 自爱心:求生欲与自尊心

 三 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

1 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从人的社会本性来看

2 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从人的生物本性来看

3 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从人的生理本性来看

4 结论: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的双重内涵

 四 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的理论

1 关于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的共识与分歧

2 心理利己主义:因果目的等同论

第三章 伦理行为的目的与手段:人性定量分析

 导言:伦理行为目的相对数量的意义及其确定方法

 一 伦理行为目的之相对数量规律

1 利他目的必多于害他目的

2 利己目的必多于害己目的

3 利己目的必多于利他目的

4 利己目的必超过行为总和之一半

5 恒久无私论:关于伦理行为目的相对数量规律的理论

 二 伦理行为手段相对数量规律

l 伦理行为手段相对数量非统计性规律

2 伦理行为手段相对数量统计性规律

 三 伦理行为类型相对数量规律

1 伦理行为类型相对数量非统计性规律

2 伦理行为类型相对数量统计性规律

 本篇结语 人性要义

中篇 人性应该如何之标准

第四章 道德本性

 一 道德本性:道德界说

1 道德与伦理

2 道德与应该

3 道德与法

 二 道德本性:道德的结构、规律和公设

1 道德基本结构:优良道德制定之根据

2 道德的完整结构:优良道德制定之规律

3 道德的深层结构:优良道德制定之公设

 三 道德本性:道德的类型、性质和规律

1 道德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2 共同道德与特定道德

3 道德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4 绝对道德与相对道德

5 道德的主观性与客观性:道德自由约定律

6 优良道德与恶劣道德:道德优劣的三个规律

 四 关于道德本性的理论

1 伦理相对主义

2 伦理绝对主义:境遇伦理学

3 道德主观主义与道德怀疑论

4 道德客观主义与道德实在论

第五章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引言

 一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从道德共同体看

l 道德共同体概念:道德代理者与道德顾客

2 道德共同体的界限:人类与对人类有利的一切生物

3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保障利益共同体与增进人类利益

 二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从社会道德需要看

1 社会道德需要: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2 道德的全部源泉和目的

3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之社会本性

 三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从个人道德需要看

1 个人道德需要:道德实现的途径和手段

2 道德和美德:一种必要的恶

3 道德起源和目的之他律本性

 四 道德起源和目的之理论: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

1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概念

2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分歧

3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是非

 五 道德起源和目的之理论:道德他律论与道德自律论

1 道德他律论

2 道德自律论

3 道德自律论与道德他律论之是非

第六章 道德终极标准

 导言:道德终极标准概念

 一 道德终极标准体系

1 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道德终极总标准

2 最大利益净余额:利益冲突的道德终极标准

3 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他人之间利益冲突的道德终极标准

4 无私利他:己他利益冲突的道德终极标准

5 无害一人地增进利益总量:利益不相冲突的道德终极标准

 二 道德终极标准性质

1 绝对性与相对性:道德终极标准的适用范围

2 直接性与间接性:道德终极标准与其他道德规范的关系

3 行动主义与规则主义——行动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以及行动义务论与规则义务论

 三 道德终极标准理论

1 义务论

2 功利主义

3 功利主义与义务论之评析

下篇 人性之应该如何

第七章 道德总原则:人性善恶分析

 一 善恶总原则

1 “善”的称谓: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

2 善恶总原则:抽象人性之善恶

3 善恶差等定律:善有差等与恶有差等

4 道德总原则:善恶总原则、善恶分原则和道德终极标准

 二 善恶分原则

l 具体人性之善恶:利己目的的道德价值

2 具体人性之善恶:16种伦理行为之道德价值

3 善恶六原则之确立

4 善恶六原则的适用范围

 三 市场经济善恶原则:道德总原则的证伪与证实

1 市场经济概念

2 市场经济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

3 市场经济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原则

4 结论

 四 人性善恶学说

1 性无善恶论

2 性善论

3 性恶论

4 性有善有恶论

5 新性有善有恶论

第八章 道德总原则理论:人性研究的整体理论

 一 利他主义

1 无私利他夸大论:利他主义人性理论

2 道德自律与无私利人:利他主义道德理论

3 差等利他主义与同等利他主义:儒墨康德基督教道德总原则理论之异同

 二 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

1 因果目的等同论:合理利己主义人性理论

2 道德他律与为己利他:合理利己主义道德理论

 三 利己主义:个人主义

l 自我的实现与异化:个人主义人性理论

2 自我价值至高无上:个人主义道德理论

3 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个人主义概念辩难

 四 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之比较

 五 己他两利主义: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之统一

 六 集体主义: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之超越

1 集体主义与集体主义原则

2 集体主义的不完备形态

3 集体主义的完备形态

 七 各种道德总原则理论之比较

1 道德总原则理论与道德终极标准理论之比较

2 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以及己他两利主义真假之比较

3 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以及己他两利主义道德优劣之比较

主要参考文献

试读章节

2 伦理行为手段相对数量统计性规律

就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来说,是否与每个人的行为一样,恒久的手段既可能是利他也可能是损人?否。因为所谓社会,如所周知,乃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利益关系而结成的共同体,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利益合作体系。这样,就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来说,以利他为手段的行为必定多于以损人为手段的行为,亦即利他手段必定是恒久的,而损人手段只能是偶尔的。否则,如果损人手段多于利他手段,那么,每个人从社会那里所受到的损害就会多于所得到的利益,因而社会——不要忘了,它不过是每个人的利益合作体系——便必然解体而不可能存在了。

试以药品买卖的社会活动为例。卖真药,是以利他为手段;卖假药,则是以损人为手段。就这一社会活动的行为总和来说,如果卖假药多于卖真药——亦即损人手段多于利他手段——那么,每个人买假药的几率就会多于买真药的几率,因而所受到的损害就会多于所得到的利益。那么,人们还会买药吗?显然不会了。这样一来,药铺就会倒闭了,药品买卖的社会活动便不可能存在了。

可见,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与一个人的行为,遵循着不同的规律。就一个人来说,他的行为究竟以利他为手段多,还是以损人为手段多,是不一定的。因为社会能否存在发展,并不取决于一个人的行为如何。但是,任何一个社会,就其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乃是该社会的存在条件。所以,就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必定多于损人手段:利他手段必定是恒久的,而损人手段只能是偶尔的。

然而,行为乃是人的行为,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不可能离开人而存在: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亦即该社会每个人的行为总和。那么,一个社会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是否只有当该社会每个人的利他手段都多于损人手段时才能达到?

当然,如果一个社会每个人的利他手段都多于损人手段,那么,就该社会的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必多于损人手段。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那种损人多于利人的坏人,都不可能使每个人的利他手段都多于损人手段。因为每个人的行为手段,如上所述,既可能恒久利他,也可能恒久损人,乃是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规律。

那么,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究竟如何才能达到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只要该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就可以了。因为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蕴涵着:极少数人的利他手段少于损人手段。这样一来,就所有人的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便必定多于损人手段了。所以,一个社会如果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那么,该社会的行为总和之利他手段必多于损人手段:“一个社会的行为总和之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与“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乃是同一概念。

不过,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是否必定多于损人手段呢?是的。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无疑都是靠为社会和他人工作——亦即所谓的为人民服务——为生的。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人的恒久的、主要的行为手段,都是为别人谋利益;他们靠损害别人获利的行为,必定是少数: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必定多于损人手段。反之,那些专门以损人为生的人,显然是极少数:只有这些极少数人的损人手段,才可能多于利他手段。

任何一个社会,既然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必定多于损人手段,而只有极少数人的损人手段才可能多于利他手段,那么,就其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便一定多于损人手段了。究竟言之,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多于损人手段,不仅是处处可见的明摆着的事实,而且是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定律。因为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他手段,如果并不多于损人手段,而是少于损人手段,那么,该社会行为总和之利他手段必少于损人手段,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了。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任何社会的伦理行为手段必循由如下统计规律而变化:

规律1:任何一个社会,就其行为总和来说,利他手段必定是恒久的,而其他一切手段——亦即损人、害己以及利己手段——之和,也都只能是偶尔的。换言之,就一个社会的多数行为来说,手段必利他。

规律2:任何一个社会,就绝大多数人的行为来说,利他手段必定是恒久的,而其他一切手段——亦即损人、害己以及利己手段——之和,也都只能是偶尔的。简言之,就绝大多数人的多数行为来说,手段必利他。

总规律:任何一个社会,就其行为总和来说,亦即就绝大多数人的行为来说,利他手段必定是恒久的,而其他一切手段——亦即损人、害己以及利己手段——之和,也都只能是偶尔的。简言之,就一个社会的多数行为来说,亦即就绝大多数人的多数行为来说,手段必利他。这就是伦理行为手段相对数量统计性规律。

这一规律使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必定恒久为自己,可是我们看到的现象却恰恰相反:绝大多数人都是恒久为他人谋利益,都是恒久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因为,行为目的是看不到的;能够看到的,乃是行为手段:行为目的是通过行为手段推断出来的。试想,我们岂不是只能看到教师在给学生讲课,工人在为他人生产,农民在为他人种地?但是,谁能看到,教师讲课的目的?谁能看到工人生产的目的?谁能看到农民种地的目的?伦理行为手段统计性相对数量规律表明:任何社会,就其绝大多数人的多数行为来说,手段必利他。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任何社会,就其多数的、恒久的行为来说,都是利他,都是为人民服务,因而呈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之面貌。但是,这仅仅是行为的外在手段,而不是行为的内在目的。

P124-P126

序言

萨托利断言:“我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像平等那样错综复杂。”’博登海墨也无可奈何地感叹道:“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可随心所欲地呈现出极不相同的模样。当我们仔细辨认它并试图解开隐藏于其后的秘密时,往往会陷入迷惑。”我曾研究过正义与平等原则理论,确实复杂难解,堪称“戈尔地雅斯难结”。然而,它们若与善恶原则理论——亦即人性论——比起来,就简单易解多了。这只要看一下围绕人性论对象形成了多少流派与学说就清楚了。

人性论对象,如绪论所言,包括人性事实如何的客观规律与人性应该如何的优良的善恶原则以及二者之中介:道德本性、道德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首先,关于人性之事实如何,正如张岱年所说,仅围绕人性是什么的问题,就形成了三种意谓之争:“生而自然固有”之意谓、“人之所以为人者”之意谓、“人生之究竟根据”之意谓。围绕人性之事实如何的客观规律,则形成了心理利己主义与无私夸大论以及爱有差等与爱无差等四种学说。其次,围绕道德本性,形成了伦理相对主义、伦理绝对主义、道德起源与主观主义、道德怀疑论、道德客观主义与道德实在论六种流派;围绕道德目的,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道德自律论与道德他律论四大流派;围绕道德终极标准,形成了功利论与义务论两大流派。再次,关于优良的善恶原则的研究就更加复杂和艰难了,不但形成了性无善无恶论、性善论、性恶论以及性有善有恶论四种学说之争,而且引发了“善”与“应该”的来源、依据问题,亦即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围绕这一问题,则形成了自然主义、情感主义、直觉主义、规定主义和描述主义五大流派。最后,围绕人性论整体,则形成了涵盖人性论全部内容的三大流派: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以及己他两利主义。

试问,即使是在人类全部科学中,又有哪一门学科能遭遇如此复杂艰深的难题?能形成如此之多的流派?人性论如此复杂艰深,以致其虽为规范伦理学的核心与灵魂,自孔子和亚里士多德以来,没有不研究人性论的伦理学家;但是,人性论的科学体系至今仍然没有建立起来。

当然,中西方伦理学都有人性论体系,亦即利他主义、合理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些确实是人性论的比较完整的体系。但是,它们却散见于各种论著,而并没有一本专著系统论述人性论。因此,姑且不说这些人性理论之偏狭和错误,单就其理论体系来说,也根本不具有科学的形式。确实,休谟是有一本50余万言的《人性论》专著。然而很遗憾,全书恐怕只有一章“论爱与恨”讲的是人性论的东西;而其余都是人性论之外的哲学、认识论和伦理学:能说这样的《人性论》建立了什么人性论体系吗?

20世纪整整100年,西方伦理学界竟然没有一人算得上是真正研究人性论,更不用说建立人性论的科学体系了。1903年,摩尔发表《伦理学原理》,宣告了“元伦理学”的诞生。尔后半个多世纪,元伦理学一直占据西方伦理学家的心灵:除了元伦理学,就没有什么伦理学了。7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普遍关注统治者治理行为的善恶问题,因而兴起了对于正义——亦即社会治理的最重要道德原则——等规范伦理学问题的研究。罗尔斯《正义论》不可思议的巨大影响之谜底正在于此。这被看做规范伦理学的复兴;然而,真正讲来,这算不上是规范伦理学的复兴。因为规范伦理学的核心与灵魂——人性论——至今仍然无人问津。人们所复兴的,不过是对于正义、平等、自由和异化等关涉社会治理的道德规范的研究罢了。可叹从苏格拉底到西季威克历代都不乏大伦理学家辛勤耕耘的人性论,却因元伦理学的兴起和社会治理的道德原则理论以及美德伦理学的复兴而被打入冷宫,沉寂至今,幽幽已逾百年。真不知它的复兴更待何时?当然,像人性论这样重要的东西,西方学术界不可能100年无人研究。但是,对它进行研究的确实不是伦理学界,而是心理学界,是20世纪的三大心理学思潮:行为主义、弗洛伊德主义和马斯洛心理学。心理学家的人性论,讲的当然主要是心理学的人性论;伦理学的人性论不过是其副产品,因而不论它是如何的伟大,终究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

中国的人性论似乎具有科学的体系。因为自孟子以来,围绕人性是什么及其善恶本性的争论,能够形成各种系统的人性善恶学说并且世代相沿两千多年,确是西方绝无而仅为中国所特有。这些构成中国哲学一大特色的人性善恶学说,如所周知,至少可以归结为四种:性无善恶论、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但是,中国的人性论,正如张岱年所言,并不研究人性的实际内容——这可是人性论最重要的东西——而仅论人性之善恶,。因而极为空洞贫乏,算不上建构了什么人性论的科学体系。

人性论的科学体系至今未能建立起来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因为元伦理学的系统研究直到20世纪初才刚刚开始:元伦理学的奠基作,亦即摩尔的《伦理学原理》,发表于1903年。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直到今日也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不是别的,正是构建人性论科学体系的杠杆和柱石。因为所谓人性论,如绪论所言,就是关于人性事实如何与人性应该如何的科学。不解决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显然无法解决人性事实如何与人性应该如何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科学地建构人性论体系。这就是为什么古今中外历代都不乏人性论大师,可是人性论的科学体系却至今没有建立起来的缘故。因此,今日人性论伦理学家的使命,就是从元伦理学出发,解析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进而用以融会贯通古今中外人性论思想,破解两千年来人类一直争论不休的一系列人性难题,从而将各种流派和学说统一起来,最终建构人性论的科学体系。

我思考人性论,算来已经历了35个春秋。1968年,“公字化”运动激励我钻研人性论,经过将近两年的研究,到1969年底,写出2万多字的论文《反对公字化: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这是我的第一篇论文。但遗憾的是,1970年,我大哥海涛害怕惹祸,把它烧了。我现在只记得那粗糙的纸和其中的一句话:谋取个人利益是人们活动的出发点、归宿和目的;而谋取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则是出发的过程、手段。这可以看做我对于人性论研究的第一阶段,亦即启蒙阶段。

从1970年开始,为了科学地解析日益困扰我的这些人性论的根本问题,如人究竟能否无私以及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无私等等,我潜心研究和撰写《新哲学》。经过14年寒窗,七易其稿,于1983年完成了80余万字的《新哲学》;其中有10余万字属于道德哲学,主要是人性论。这14年研究的结果,或许可以说是模模糊糊发现了人性的类型和规律以及与其相符的优良的善恶原则。首先,关于人性类型,我以为每个人的行为的目的与手段都可以分为利己、利他和损人3种,因而目的与手段结合起来,便形成9种行为类型。其次,关于人性规律,我以为每个人行为的根本目的只能是利己;而行为的直接目的则可能是利己、利他和损人:利他和损人只可能是每个人有时的目的,而利己则必定是每个人经常的目的。最后,关于符合人性的优良的善原则,我认为可以归结为三条。第一条是“大公无私、自我牺牲”,是最高的有时的非根本的善原则。第二条是“目的利己、手段利他,或谋公为己、公私结合”,是基本的经常的善原则;一直到1987年,我才创造“为己利他”一词来称谓这条原则。第三条是“勿害人”,是最低的有时的非根本的善原则。这些粗糙不成熟的思想曾压缩为一篇论文《利己与利他》发表在《青年论坛》1984年第2期。这是我对于人性论研究的第二阶段,是人性论研究的摸索阶段。

1984年,我开始在这种人性论的基础上,撰写《寻求新道德》。我逐渐认识到,每个人的行为目的与手段不是3种,而是4种:利己、害己、利他和害他;因而目的与手段结合起来,便形成16种——而不是9种——行为类型。我还认识到,多年来我把行为根本目的与行为原动力混同起来,因而认为行为根本目的只能利己,是错误的。真理是:行为原动力只能利己。行为原动力与行为目的的区分,使我看清了人性最为重要的两个规律。一个是原动力规律:每个人的行为目的既可能自爱利己,又可能无私利他,但产生这些目的的行为之原因、原动力,却只能是自爱利己;另一个是行为目的规律:每个人必定恒久为自己,而只能偶尔为他人。人性的类型和规律决定了优良道德原则应该是:无私利他是最高且偶尔善原则;为己利他是基本且恒久善原则;单纯利己是最低且偶尔善原则。这些思想于1989年发表在3月20日的《光明日报》,名为《新伦理观构想》。1994年,出版《寻求新道德》一书,进一步论述和补充了这种新人性论,亦即以行为16种、6类型和4规律以及善恶6原则为特征的人性论。这是我对于人性论研究的第三阶段,是人性论研究的成熟阶段。

但是,在这个阶段,我的人性论还是不成体系的。因为我还不知道我所发现的行为16种、6类型和4规律以及善恶6原则就是人性论的基本内容,我的全部论著几乎还没有出现“人性”二字,更不用说人性论了。2001年我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伦理学》,才第一次辨析人性概念,系统对人性进行了概念分析、定质分析、定量分析和善恶分析,最终建立起一种人性论体系。这是我对人性论研究的第四阶段,是人性论研究的体系化阶段。然而,在《新伦理学》中,我对人性论诸问题的论证,总的说来,还相当粗糙,是很不完善的。这一点,唐代兴教授已经看到。他在研究我的新伦理学的专著《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中写道:“《新伦理学》理论体系从整体上看,具有其逻辑体系的严密性;然而在具体的综合与论述中,却具有一种平面思维倾向并体现出某种程度的粗疏感。”

我的这本《人性论》专著,就是克服这些缺憾的结果。它运用“应该”只能通过“主体目的”而从“事实”推导出来的元伦理方法,一方面详尽论证人性事实如何之16种、6类型、6规律;另一方面则详尽解析道德本性、道德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从而通过道德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从人性事实如何之16种、6类型、6规律,推导出人性应该如何与不应该如何之善恶6大原则,进而力求破解两千年来人类一直争论不休的一系列人性难题。它以“应该与事实”的关系为轴心,融会贯通古今中外人性理论,试图创立一种客观必然、严密精确、可以操作的人性论的科学体系。如果说《新伦理学》中的人性论还只是一座大厦的框架,那么,这本《人性论》则是砖瓦齐全、真正竣工的大厦了。这是我的人性论研究的第五阶段,是人性论研究的完善化阶段。

然而,这只是我经过35年的思考所能够达到的完善化阶段。人性论恐怕还远未完善。我希望本书能够抛砖引玉,激起同仁研究人性论的热忱,而使之臻于完善。(本书的写作得到“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经费资助)

随便看

 

霍普软件下载网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4 101b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5 7: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