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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告别的年代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黎紫书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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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第一章

1

杜丽安早已知道这是一部小说。是小说,而不是史册。因此她不像你读得那么认真。再说她拿到这书的时候,这书似乎尚不至于那么厚重。她在第513页第三段里放下手中的书本,对喋喋不休抱怨着热带天气的母亲说:“好啦别吵,我在读小说呢。”这句话里指的正是这本书,《告别的年代》。

这是小说里出现的第一个杜丽安。这么说也许并不正确,毕竟你拿到的是一本从513页开始说起的书。尽管我们知道佚名的作者对“杜丽安”这名字情有独钟,在这书里创造了好几个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杜丽安,以及其他意义近似的名字。但我们实在无从考究在前面遗失的五百一十二页里,是否也曾经出现过其他的,我们所不知道的杜丽安。

实在说,我们无法印证那五百一十二页的存在。

如果这真是一部小说,那么以“513”作为编排页码的起始页,很可能是一种古怪的表现手法。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你虽然年轻,却也略懂513这数字可能蕴含的涵义与暗示。那年国家大选,一向执政的国阵联盟失去了三分之二议席的优势。五月十三日那天反对党在都城游行庆祝,没想到引起暴乱、失火和流血。政府宣布紧急状态,在全国实施戒严四天。

你记得513曾经是一组禁忌的数字。即使在事件过去好些年后,人们在提起这串数字时,仍然习惯压低嗓门,用一种闷在咽喉,或顶多到达鼻子的声音,把它“说”出来。人们神秘兮兮的眼神和闪烁其词的表现一直令你不安,以致你每次打开这书,看见第一页右下方的页码时,都感到触目惊心,觉得那五百一十二张缺页暗示着空白与忌讳,有一种挑衅、质问,或不可告人的意思。

而5·13那天,杜丽安坐在她母亲的炒粉档那里读小说。她的母亲姓名不详,祖籍广西桂林,邻里街坊都喊她苏记,或炒粉婆。

阳光在给排列在赤道上的树木烫头发,柏油路上热气蒸腾。一只昨晚被汽车轮胎碾过的狗,烙饼似的,在路上千煎自己。

陈金海前天才死去。那是《荡妇迷春》在这锡埠上映的第三天,戏院里便闹出了人命。人们站在贴满竞选海报的电线杆下散播这新闻。而陈金海就在电线杆上的海报里微笑,像在熟练地否认一项不利于他的小道消息。

就在大选前夕,金海五金店的老板死在戏院楼上的前排座位上。那可是个好位置。金发荡妇的红唇丰乳盈满双目,让人看得喘不过气来。陈金海或许就是那样窒息死的。前几日还万人空巷的《荡妇迷春》马上成了杀人戏码。戏院经理不识好歹,找了个黄袍道师,到戏院里喃呒喃呒,摇铃舞剑打斋作法。于是乎,戏院闹鬼的传说不胫而走,以后大华戏院的售票员有好长一段日子都在柜台上拍苍蝇。

杜丽安每天下午在大华戏院上班,卖五点、七点、九点和周末半夜场的票。白天她得帮忙苏记把炒粉、糖水,芋头糕、炸芋角和咸煎饼等糕点一一准备好,放到三轮脚踏车加篷改装的摊子上。中午十二点前她们得把三轮车蹬到大街那头,等待路旁两排店铺的员工午饭时出来帮衬。

身材瘦小的苏记会弓起背来用力蹬她的三轮车,沿街按响装置在车把上的小喇叭,钵钵,钵钵,她配合那节奏一路叫喊:“炒粉——,糖水——”她的声音大家耳熟能详。纵然搬到埠内已经很多年了,苏记的广东话仍然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广西调调,一种来自橡胶林的乡土味。那就像她的龅牙,已成了她的记号,一直在提示你她寒微的出身。

人们会很快忘记苏记。毕竟那年头满街都是像她那样的妇人——身穿花布妈仔衫裤,头戴宽檐草帽,洗衣板胸腔扫把棍腰杆,全身硬梆梆;口操不同口味的广府话,并总是一边干活一边抱怨偏激的天气,好赌的丈夫,嫁不出去的女儿或不学无术的儿子。

小说作者显然也很陕把苏记抛诸脑后。他不期然盯着正值大好年华的杜丽安在看。杜丽安自然是察觉的。她眉角飞扬,对着意识中的镜头笑了笑。这不得了,简直像影画书里的李丽华一样摄魄勾魂。你就愣吧,呆子。杜丽安笑得更妩媚了些,小说作者忍不住将之形容为“妖娆”。可惜啊,苏记发牢骚的声音可真干扰,那唠叨没完没了,像芋头糕上贪婪的苍蝇,又像文章中泛滥的标点符号,于字里行间盘桓不去。

“好啦别吵,我在读小说昵。”她放下手中的书本,没好气地说。

那是杜丽安有生以来读的第一本小说。书很重,书上的字密密麻麻,像百万只整齐列队的蚂蚁。过去她只看明星画报和说中国民间故事的公仔书,读这本“大书”让她感到十分吃力。她把书阖上,抬起头来凝视贴在某根电线杆上的竞选海报。陈金海在对她笑呢。他的遗照印在“为民服务”几个魏碑字体上,就像在礼貌地否认自己的死讯。杜丽安倒觉得这人眼睛很不老实,仿佛死了也还盯着人家的胸脯在看。死相。

陈金海这人,头发一小撮,年纪一大把。大概是每个晚上喝补酒养生,野味也吃得不少吧,脸上便总是溢彩流光。他可是最爱用一种似笑非笑、半醉似的眼神看人。杜丽安被他盯得毛骨悚然,但以前在戏院门口卖零食荷兰水的娟好姊却被他盯得肚子拱了起来,最终被安排住进密山新村云云房舍之中,暂别了她抛头露脸的前半生。

话说前几天陈金海被抬上黑箱车的时候,杜丽安正坐在她居高临下的柜台里俯瞰。戏院厅堂被两场《荡妇迷春》的观众堵得水泄不通,人们都在大嚷小叫,啊是他,是陈金海。

P11-14

书评(媒体评论)

王德威:不论是书写略带史话意味的家族故事,或是白描现世人生的浮光掠影,黎紫书都优以为之。而营造一种秾腻阴森的气氛,用以投射生命无明的角落,尤其是她的拿手好戏。

郑树森:马华女性书写第一人。

黄锦树:在文学条件异常贫瘠的马华文坛,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黎紫书都是个奇迹。

董启章:《告别的年代》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对抗匮乏,拒绝遗忘的书。

骆以军:我觉得这本小说,或可视做某种失传小说技艺的活生生复现,华丽的戏台从不可能的虚空被汹涌创造出来。作为读者,我觉得无比幸福;作为同代华文小说创作者,我觉得她是屈指可数、顶级的、恐怖的对手。

后记

想象中的想象之书

直至小说写完,我按键将它发送到出版社的邮箱,那以后我坐在书桌前凝视着电脑显示器与显示器背后的窗与窗外渐渐降落的暮色与暮色中渐渐显影的月亮,其时我仍然在质疑自己何以立志要写一部长篇小说。

何以我那么处心积虑要写一部长篇?

为什么?

我先把“虚荣心”排除。这是一尾河豚中的含毒部位,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避开它,尽一切努力将它从我的余生中除净。事实上我无法想象写一部长篇小说究竟能给我带来什么,我甚至不确定这于我算不算一桩明智之举。毕竟我心里明白,作为小说写手,以我浅薄的人生阅历与学养,以及我那缺乏自律与难以长期专注的个性,实在不适宜“长跑”,而强撑着勉力写一个不像样的作品,它带给我的很可能是一个消化不了的遗憾,又可能是一个不容易被写作同侪们遗忘的笑话。

但我仍然羞于启齿地渴望着写一部长篇。

二○○四年,我在香港浸会大学创办的国际作家工作坊中初次与中国大陆的作家蒋韵女士及台湾的骆以军相遇,在香港待了将近一个月。记得当时蒋韵把一个正在书写中的小说带在身边,就在那一个月内完稿;工作坊的活动结束以后,她也诞下了她的新作,一个长篇。

而骆以军,我还记得他在香港期间听说了与他同年纪的董启章其时正在写着生平第一部长篇小说(后来知道是《自然史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天工开物栩栩如真》),他为此表现得相当焦虑,并且我也在那里初次听骆以军透露了他亦有写长篇小说的想法,却苦于当时的生活环境所不允许。

那时我三十三岁,当小说写手的资历接近十年,写的都是短篇和微型小说,且创作量不多。由于写作路上多蒙幸运之神垂顾,我在马华文坛攒了点声名,在文坛备受礼待,也经常以“马华作家”的名义和身份对外交流,可我对自己的写作却没有任何期许与抱负。尽管当时我也“偷偷”在书写长篇,但我抱着不太认真甚至是无知的游戏心态,而且尚没有自觉与勇气去质问自己书写之目的。

所以那时我像个孩子,心里充满疑惑却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肤浅而不敢追问,怔怔地看着小说家大哥哥紧蹙的眉与焦虑的脸。

直至这两年书写《告别的年代》时我才明白,当年的我根本没有能力写出一部像样的长篇作品。不啻因为我的阅历浅窄,无力对人生与所处的世界做出深度思考,也因为我的写作态度相对“业余”,更像是一个偶尔涂鸦的文学爱好者。那样的我去处理长篇,就像让一个泥水匠去设计华厦宫殿,我连处理小说结构都感到无力,因而过去虽曾完成了两个字数与篇幅意义上的“长篇小说”,都因为觉其拙劣而不敢示众,并多次萌生彻底销毁它们的念头。

现在,这两部不成样子的长篇已经被我从电脑硬盘中清除,我还谨慎地把U盘也检查了一遍,确保不会再有一日遇上它们,被它们嘲弄。但我其实也明白这两个简陋的产物并未完全消失,因为我在《告别的年代》里读到它们了,我在这小说里看到它们庞大的身影以及它们戳在景深中的印记,我也看见了过去在我的小说中不断出现的摆饰与命题:梦,阁楼,镜子,父亲,旅馆,寻觅与遗失。

我只能是我自己了。背负着成长经验中挥之不去的种种,老家的街道巷弄,那不能被新学的语言所覆盖的乡音,那些经多年书写与宣泄后仍排遣不了的惊惶、恐吓、阴霾与忧伤,它们从未消散,而都融进了我贴身相随的影子里。但认清自己的局限毕竟是一个写手趋向成熟的必然过程,即便我无力突破,但我却有了把握去直面自身的局限,并在书写中逐步揭穿自己。

这小说便如此产生。我勇敢地拿出自己放置玩具的箱子,把里面简陋的玩具与物事一一掏出。这些物件毫不特殊,它们缺鼻子少眼睛,像我所有的记忆那样残缺不全。它们需要被阐释与说明,否则它们在别人的眼中毫无意义,而我选择了长篇小说,因为那里有足够的空间让它们说出各自的对白。

这是今天的我所能想到的写长篇小说的唯一理由。它一点也不堂皇,也仍然缺乏一个真正的小说家所该有的忧患与使命感。那只是一个收藏了太多旧玩意的破箱子,我过去总以为自己把它存放在浩瀚南洋的某个定点上,而今我发现南洋已逐渐沉没在更浩瀚的时代之中。于是我领回自己的箱子,把里面的物事全拿出来晾晒在光处,而小说串联它们,同时也解说它们;岁月留给我的遗物有多少,小说便有多长。

我对“好的长篇小说”没有明确的概念,因而《告别的年代》完成以后,我自己对于如何评价它感到茫无头绪。但我以为这是一个“像样的作品”,因它符合我对这小说原来的想象,犹似多少年来我已在自己的文字中隐约看见过它,如今我回头在旧作品中寻找它的残像,尝试把这些碎片拼凑与黏合起来。它果然像我想象中的想象之书,打开它,有时光的声音如一只飞蛾穿古贯今地回荡。

如果我不说,这世上所有严肃的小说家将不会知晓,我如此执著要完成一部符合想象的想象之书,真正的初衷十分简单,其实只是想要慢慢趋近这些我所不理解的作者,好看清楚并理解他们眼中的烦忧。

关于这小说的完成,而今思之我仍然感到“不寒而栗”。过程中两度经历了美尼尔综合症(以眩晕为主要症状的内耳病,伴随耳鸣与恶心呕吐等状况)复发,固然让这作品分外有点呕心沥血的味道,而在这惯用催化伎俩而急于收获成果的时代,对于一个工余写作的写手而言,它挑战我的决心,考验我的毅力,淬炼我的意志、自律与自信。

经过几次增删修改以后,这小说最终只写了十六万字。相比起那些以长篇书写修行的文学苦行者与他们壮观的巨著,尽管我明白小说的品质分量不能以长度衡量,而该以广度与深度去评定,我也记得托尔斯泰似乎说过“原谅我没有时间把自己的作品写得更短一些”那样的话,但面对他们及他们的作品,我实在愧于将十余万字的小说称作“长篇”。

书写过程中最困扰我的事情,莫过于不断面对我自己,一个“资深”的短篇小说甚至是微型小说写手的审查与诘问,仿佛我每写了一大段描述文字便得向自己交代其必要性。如此反复争辩要比书写本身更劳神,我每次回头重读前面写好的部分便忍不住要去改动它,为此它总是不断在游动和变形,遂也影响每一个改动部分的前前后后。为了“真正地”完成它,我最终唯有严格克制自己不再重读,直至安装了最后一个句号以后,无比心虚却意志坚定地即时逃离小说现场。

我便如此交出了一个长篇。说来这像是我们这一代的小说写手潜意识里为自己设定好的一场马拉松。不啻因为写小说的日子长了累积的创作经验丰富了,身边便会有人提醒你该尝试写长篇,也是因为时候到了但凡严肃的写手总会对自己的写作产生疑虑,便会想到以“写长篇”来测验自己对文学的忠诚,也希望借此检定自己的能力,以确认自己是个成熟的创作者。

无论如何,这小说完成以后我满心感恩,也因为如此,我以前所未有的认真在写这一篇后记。《告别的年代》写作期间,我收到了许多文友的关怀与支持,其中最感人的是家乡卓美福先生给予我的帮助。我与卓氏因一个短篇小说结缘,由于他的热诚支持,让我生起创作长篇小说的冲劲,也有了“非写好不可”的决心,而他给我提供了一段短暂却宁静美好的木屋岁月,那回忆也已经成为我人生中最珍贵的收藏之一。尽管当时写的作品早已被我在心中处决,但它们实在已化成春泥,才会有《告别的年代》的酝酿与产生。

小说完成,作者已死。以后我也只能告别这作品,无力干预它的命运,但这小说带给我好些笑中有泪的回忆,日后还将继续成为我的动力。譬如我所敬慕的骆以军以善意的谎言婉转地给予我鼓励,譬如我所敬爱的胡金伦精神上一直对我不离不弃,譬如我所敬畏的黄锦树答应为这书写序。

其他的,还有英国的罗来恩先生为我提供舒适的写作环境,以及那些愿意以“小粉丝”自居,不时给我送上两句俏皮话以让我振奋写作的师妹师弟。

当然还有我的母亲,感谢她在多年前那些泛着锈色的午后,开着丽的呼声听林黛或葛兰或白光唱的歌,让趴在地上做功课而不支睡着了的我,一遍一遍地潜入了本不属于我的年代。

目录

序 艰难的告别 黄锦树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后记 想象中的想象之书

附录 为什么要写长篇小说? 董启章

序言

你在读这本书。这是一部小说,长篇。作者在后记中提到“写这样一本大书”,“大书”是值得斟酌的字眼,你极少看见任何小说作者如此形容自己的作品,那该是评论家的用词,它应该出现在“前言”或“序”的部分,而由作者本人道来便予人不太谦逊的印象,是有点失礼的。

于是你猜想这书的作者若非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写手,便是一个颇有成就的老学究。他们都有点自诩过高,有点自恋,或起码相当地自以为是。

但你不晓得该怎样去印证自己的揣测。因为这是一本残缺的书。或许它也是一部残缺的小说。当你无意中发现它的时候,它已经是那样了——精装本,外表看来完整无缺,锈绿色的外皮上只有几个烫金楷体字——“告别的年代”。它看起来很古老,书页已经受潮发黄,但几乎找不到被翻动过的痕迹,而且打开后还有一股油墨味道扑鼻而来,好像它自印好以后便热烘烘地被搁在那里,因为从未被人翻动过,便封存了那一股只有刚出炉的新书才会有的味道。

这书没有扉页。你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翻来覆去地找。可它真的没有,甚至也没有版权页,没有书名页;既没有标明出版者,也找不到作者的姓名。更奇怪的是它的页码居然从513开始,似乎这书的第一页其实是小说的第513页……

这很怪异,你被吸引住了。一本从第513页开始的书。你禁不住蹲在那里开始读了起来。

一九六九年陈金海观看影片《荡妇迷春》时心脏病猝发。时大华戏院虽全场爆满,唯观众正专注观赏影片,无人发现陈氏病发。最终陈氏因抢救不及而当场毙命,此事在埠内街知巷闻,轰动一时。

这是《告别的年代》全书的第一段文字。这些叙述看来很中性,你觉得它可以是一段开场白,也完全可以是一部长篇里的某段文字。

那时候你甚至尚未意识到这是一部小说。这些该死的中性文字,它们读起来更像是绝版了的《南国电影》里某个小栏目的段落。你认得出来这种文体和读感,那语言有股旧时代的陈腐味,蘸饱了南洋的蕉风椰雨和侨民们的风流韵事。这类文字现在还会在某些周刊小报里出现,它们特别适用于讲说埠城旧事,或追念已故的社会贤达,或怀想当年埠间的奇闻轶事,或暧昧地指涉坊间的旧风月老相好。

你一直以为这是一种正在消失中的历史语言,一种适合为祖父辈撰写传记的文字,所以在初看这段似是而非的“引言”时,你很自然地把这书划为“史册/传记”类,以为它是多年前某乡团(也许是陈氏乡会,或是客家会馆)自资出版的刊物。很可能是为纪念某届会长显赫的家族,由会内某个戴着黑框眼镜,文采较好(并且在报社内当资深记者)的秘书负责撰文,由“陈金海,广东大埔人,一九○三年生,卒年一九六九……”开始,煞有介事地写了个洋洋洒洒。

倘若真是那样的一本纪念刊,那么这书的作者是谁,似乎便没有追究的价值了。你可以想象那人如今已七老八十,假如没有患上老人痴呆症,则目前很可能仍在给某风月小报当通讯员,或认领了一个专栏,负责撰写昔日州府的猎艳趣谈或伶人往事。

然而不管怎么说,一本从513页开始的书,仍然让你感到怪异。那是编版装订上的技术错误吗?你忍不住翻开书的最后一页。

……杜丽安几番周旋,终于成功将酒楼盘下。重新装潢后的新酒楼于中秋节后开张。杜丽安之弟媳翌年诞下长女艾蜜莉,弥月时亦在该酒楼摆酒喜庆,当晚宴开八十八席,高朋满座,名流云集。

如此结束一本书,真让人纳闷。这段叙述依然中性,既可以结尾也还有延续的余地。“长女艾蜜莉”这称谓的出现有一种“未完,待续”的效果。你觉得这像是作者在书写时突然对这漫无止境的叙述感到厌烦和倦怠。于是他突然掷笔,让一个家族世世代代的故事戛然而止,却又用“长女艾蜜莉”暗示了以后仍无穷尽的人物关系与情节发展。

这是你在图书馆里找到的一本书。它像砖头一样厚重,被搁在图书馆某犄角的书架上。那书架紧挨着“历史/传记”类书籍的专柜,上面标明的类别是“其他”。

图书馆里的书籍类别划分得很细,加上管理员们的细心与执著,几乎每一本书都可以找到它们适当的位置。在那里,被归类为“其他”意味着被放逐。你相信那书架上的书籍必定都经历过许多管理员的轮番鉴别,或者他们也曾开会讨论,却都认为这些书的内容模棱两可,定位含糊不清,才一致同意让它们流落到这五层高的铁制书架上。

可这分明是一本未被翻阅过的书。印刷用的油墨几乎把书页都黏合起来,那是封存的凭证,它未被打开便已被决定了流放。

收藏“其他”类书籍的书架,被置于图书馆尽处最僻静的一个小房间。小房间是破旧书籍的收容所,里面也放置了不少多年来乏人问津的藏书,而放在“其他”类架子上的书本并不多。你手上这一本《告别的年代》被放在最低层,而且是最靠墙的一本,仿佛停放在时光的深处。蜘蛛在那上面一代一代地交媾,繁衍和死去;一只黄蜂抱剑死守在那里,尸体已被蛀空。那角落最惹尘,也最容易被遗忘或忽略。

可是现在你觉得它一直沉默地伫候在自己的位置,为的也许是有一天被你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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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2010年在台湾出版,迅速登上畅销排行榜,并入选当年《亚洲周刊》十大华文小说;2011年势头不减,相继获得花踪文学奖马华文学大奖、《中国时报》开卷好书奖,赢得读者和评论界的一致好评。此次为黎紫书首次正式授权出版其作品的简体字版,大陆年轻读者期待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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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