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向左扬花向右》编著者潘云贵。
语言清新俏皮,表达灵动感人,对话活泼生动,取材于校园真实生活,能够很好地感染和打动他人,是一本专门为青少年书写的青春治愈系校园小说。
读完了《飞鸟向左,扬花向右》,你是不是无比讨厌或者喜欢夏小树,是不是觉得林露湘那样的美丽生物就生活在自己身边,是不是开始看看四周有没有像王吉和顾乐这样的同学?你有没有被这四个少年之间的故事逗得发笑或者感动地流泪,有没有忽然发现漫长的中学时光原来那么的美好,原来那么的精彩?那么,无论你有什么想说的话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入贵贵的花园里和作者潘云贵进行互动。
【楔子】云端下的时光
炽烈的阳光投射在云端之上,仿佛雪地一样纯净。
世界只剩下一种声音,来自心里那片叫做少年的原乡。它如风般吹过瓷白的脸颊,又像是柔软的羽翼,轻轻落在肩上。
我坐在飞机上,看着机舱外的世界,云层宛若飞鸟扑扇的白翅,日光顿时像风中扬起的细碎粉尘不断飘散。
那个仿佛永远喧嚣的夏天,很多故事藏在蝉声里,细小地从叶间穿过,抵达那些年轻的耳朵里。
那扇映出少年清秀侧影的窗户不断发出光芒来,没有人看见,那时一群飞鸟向左飞去,青春的扬花美过了一季又一季的天空。
那些年,一直都觉得时间走得太慢,恨不得一咬牙就过去五年、十年,但是当时间真正从自己掌心溜掉的时候,却又万般不舍,像患上某种瘾症,怀念起昨天。
一个人就这样有了一道透明的疤,叫做铭记。
记忆中那个还长不大的男孩,一直都讨厌那个假装成熟说别人幼稚的女孩。心底里,男孩一直把女孩叫做宇宙不明生物或者女版“哥斯拉”。他们说说笑笑,吵吵闹闹。花朵一样盛开的日子里,有着他们的小忧伤、小暧昧、小邪恶。
总是难忘那十八岁成为大人前的时光。
一起上课、吃饭、挤公交。
一起为无聊的晚自习逃课,为期中、期末考试临时突击。
一起在夏日的高速公路上骑车,不怕死地要比谁骑得快,公路仿如发光的河流,那时我们还看不到尽头。一起躲过老师的目光,在课桌下看漫画、扔纸条,或者用笔戳前面同学的背,然后又偷偷地笑,没有道歉。
一起谈论家里、学校的事,有时扯着明星们或者一些老师的花边新闻不放,之后又怪起对方太无聊。
一起在海岸线上奔跑,站在白塔前拍照,说未来的自己会是什么模样。
楔子云端下的时光寒风刺骨的是冬天,鼻子发痒的是春天,捡到红叶的是秋天,翻来覆去,还是觉得风从袖子穿过的夏天最让自己怀念。爬到大树上抓到了一只蝉,就以为抓到了夏天,十七岁在风中和它们呐喊,以为能把永远喊来。
飞机飞过高空拉出的弧线一下子就消失了,海边上的脚印被浪花覆盖后就不见了,云朵流转,时间水流般淌过大地,草和树木默默拔节。
林露湘、顾乐、王吉,这群陪我一起疯过傻过的人,我要不要死心塌地地在记忆的盒子里找回你们,还是就这样坐在时光的飞机上微笑,并假装回忆是一件让人快乐得想流泪的事?
那天,黄昏的天台,风鼓动着肥大的校服,我们喝饮料的声响似乎是世界唯一的声音。
“如果有一天,我们之中有人先离开了,我们要怎么办?”
“揍他一顿呗。”
熟悉的声音在伸手间从手臂下穿过,少年用手遮住了眼睛,是被最后一丝夕阳灿烂的余晖刺得难受,还是不愿让人看见自己悄悄泛红的眼眶?
“你为什么哭,那些眼泪是像孩子那样任性的泪水吗?”
“不是,是像青春一样明亮的泪水。”
飞鸟向左,扬花向右,我站在时间的中央,等你看见那些光芒……[]01夏小树的磨难2003年,红罐凉茶“王老吉”还没开始叫“加多宝”;小巨人姚明因为在NBA打球被青少年当成英雄;女生们已经不看琼瑶的小说,她们都像《我的野蛮女友》一样喜欢欺负脸颊白皙的男生;那时,一个叫周杰伦的台湾男歌手才24岁,唱着《双截棍》红遍海峡两岸。
2003年夏末,日光透过树梢将光亮的梦裁剪成星星一样的形状。整个南江市都在蝉鸣最后的喧嚣中等待秋天的到来。繁华的街道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这是一个类似过节的日子,随处看去,都是穿鲜艳衣服、背双肩包的年幼身影,鱼群般穿梭在这座沿海小城里。
“岩烧店的烟味弥漫,隔壁是国术馆店里面的妈妈桑茶道有三
教拳脚武术的老板练铁砂掌,耍杨家枪硬底子功夫最擅长,还会金钟罩铁布衫……”
我在学校附近的商店门口听到《双截棍》的时候,看见人海之中浮现出一个女孩的轮廓。
樱桃色的泡泡衫、天蓝色的裙摆、白色的碎花凉鞋,剪着蘑菇头的一个少女,被奔走而来的风吹开了花一样年轻的面庞。
我故意问她:“你知道南江侨中初中部在哪里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点了点头,用手指向前方。
我清楚地看到她的指尖上落满路边的扬花,那张被阳光亲吻的侧脸,异常明亮,浓密的睫毛轻轻一眨,如同一片墨绿色的树荫。
她没有等我说谢谢就微笑着和其他女生走开。
那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叫林露湘。那时,我不知道这个女孩会和我同班。
那时,我也不知道我会和她在以后,发生一些不像故事的故事。
01夏小树的磨难
2003年的8月末,我开始走进南江华侨中学的初中部,成为这里普普通通的一名七年级学生。但是,我知道有一个男生绝对不普通。
他是宇宙无敌的天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男孩,他是夏小树。
这个成天喜欢幻想的人,喜欢把自己和爱因斯坦归成一类的人,喜欢瞒着家人通宵达旦看电影的人,在七年级的日子里总被班级老师和同学视为无可救药的“差生”。
他们对夏小树的印象是:经常不做作业,上课打瞌睡,时常走神,不认真听课,考试不及格,总拖班级后腿……
但是,他们唯独忽略了夏小树是天才,是有一天会醒来的天才。
2004年,5月,聒噪的蝉鸣声中,教学楼二层最左边的窗户映出一个少年清澈的侧影:个子不高,穿着白色肥大的学校衬衫,面无表情地大声念着单词。
这个名叫夏小树的少年就是我。
“Battle!Battle!战斗!斗争……”一种响亮的声音仿佛一颗炸弹歇斯底里地在校园里炸开。
“夏小树,谁让你这么大声念书!被罚站了也不安分!”英语老师兼班主任Miss林疾步冲出来,朝我教训道。
“老师,我读的可是英语啊。”我特地耸了耸肩,表情无奈地摊开手里的课本,露出附在尾页的一排生词,脸上自然是无辜的模样。
“真被你这小鬼气死了!”她顿了顿,舒了口气,说:“夏小树,你记住了,下回要再敢上课睡觉,自己看着办!进去吧。”
我就是在等Miss林说这句话,每次听完总感觉是种胜利,内心窃喜不已。
似乎每天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刻,但我都会以聪明的方式取胜,我始终相信夏小树是无敌的。
“真是我们班的‘活宝’啊!”
“和这样的人在一个班,感觉好丢脸。”
“总是拖班级后腿,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羞耻心……”
班级里的大多数人似乎就喜欢看我出洋相,然后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时不时就爆出笑声来,可我不会就这样被打倒。
宽阔的操场上,人工草坪依然那么绿得不掉色,一两对高年级的男女同学偷偷牵了下手遇到熟人后又慌张地松开,阳光明媚地照在榕树发光的绿叶上,很多虫鸟清脆的鸣叫声由远及近。
我原以为自己超级无敌,算是差生中最聪明的人了,但还是无法和Miss林比。
大人们永远是这世界上最难对付的动物。
“王吉、夏小树。”班会上,Miss林抬了抬眼镜,看着班级最后一排的两个男生。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惊胆战地站起来,同我一道起立的还有那个叫王吉的男生。他是我的朋友,是同我一样被归属到差生行列里的人。同时,他还是一个胖子,一个既可爱又善良的胖子。
我们认真地望着讲台上这位三十岁剩女,像等候宣判。
“这个学期快结束了,为了让我们班期末考的总体分数能上一个台阶,我想到一个办法。王吉、夏小树认真听着哦,以后,顾乐和林露湘就会和你们结成‘一帮一’对象。他们会帮助你们学习,让你们早点进步。具体安排是这样的,顾乐负责王吉,小湘负责小树……”
Miss林庄重地宣布着,每停顿一下,她脸上那一层粉似乎就会抖下一些碎渣,在空气中缓慢地飘散。
“老师,这,这……”
我和王吉几乎同时口吃,满脸惊讶地看着Miss林和她刚刚提到的尖子生。
怎么会这样,要和林露湘一组?这个每次考试总是全班第一的女生,以后竟然要辅导我学习,难以置信!要知道我们可是这个世界上两种不同的生物。
“顾乐、小湘,你们同意吗?”Miss林把头转到坐在班级前面的两个同学那里,很诚恳地问着,似乎就要跟出一句“不同意的话也不要勉强自己”。唉,这世道。
女孩文静地点了点头,入窗的阳光打在她清秀的侧脸上。她没有过多表情,一派少年老成的样子。
“那从现在起,大家就更要努力了,一定要继续保持年级第一的成绩哦!”Miss林以幼稚园阿姨的口吻鼓励着七年级二班的全体成员。
我妈不知道我现在的状况,她只是每天盘算着带鱼几斤几两,新到货的螃蟹是否缺胳膊少腿。
我妈是南江鱼市最会做海鲜生意的女人,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因为在她的鱼摊上从没见过有哪一条死鱼被扔进过臭水沟,新到的鱼货总是当天到当天售空。别人总夸她和气、漂亮,就连路边的阿伯们也说这女人有气质。
可是我完全体会不到这一点。一个整天回家就只会揪儿子耳朵的女人哪有什么气质,有鱼腥味才差不多。她整天都对我的耳朵进行攻击,说的话自然尖酸刻薄。
“我送你念书不是叫你整天被罚站!”
“你看看,你看看,家长会时,阿玉坐的位置都在我前面。她家的王胖子学习虽然也很差,但每次考试起码都不会是倒数第一,你可真给我‘争脸’!”
“你这小子整天就知道胡闹,这样下去,趁早跟我卖鱼去!”
当然,这些话在她的理解里是一个慈母的语重心长。
如果我妈知道我现在要和林露湘结成“帮扶”对子,她肯定乐翻了,说不定还会到学校来送些大鱼给她,然后对她说:“小湘,以后小树学习上的事,就全靠你了。如果他不听话,你就告诉阿姨,阿姨会好好和他谈谈的。”
我妈就是厉害,在别人面前说“谈谈”,在我面前就只会说“一两天不收拾你,屁股就痒了是吧”。唉,学校真是个文明的地方,村姑进来也都会变得那么文明。 所以我一直都没和我妈说过我在学校的任何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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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当编辑把女生读者的信件转交到我手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总会怦怦怦地加速跳动,如同春日少年要和谁见面,脸颊飙红,神色紧张,从小到大腼腆的习性依旧没有得到很好蜕化。即使隔着千万里的山水,却也总觉得,你们就站在我面前。
在信中,你们一直喊我哥哥,我才突然发现自己确实已经过了十几岁的年纪。橱窗里的高仿手枪成为久远的年代,玩具士兵站在落灰的天窗之下,一段时期特别迷恋的麦丽素在自己逛超市时拿起来又顷刻放下,发誓长大后一定要买的任天堂游戏机现在竟然一点都不感冒了。长大了,长大了,木马都不动了,天空都不蓝了,花都不愿意开了。
可是自己却为什么总觉得童年没过够,年少还醒着呢?
其实给我写过信的女生,从初三时就有了,数量超过了十根手指和十根脚趾。每一次听到她们在纸上喊我的名字,跟我说话,就好像初恋的感觉:青苹果+优乐美+哈根达斯,世界上绝对没有比这更温暖更幸福的味道了。而我那时因为学业的缘故,极少回信。我知道自己的冷淡一定浇灭了很多希望的火焰,她们一定在风吹雨淋中坚强地燃烧,盼望地等,却越来越失落,终于有一天也把我忘记了。
结束中学的艰苦岁月后,我分外珍惜每一封读者的来信,特别是在这个QQ、MSN、人人、微博、微信强势出没的年代,信件成了一种稀有交流品种。我喜欢写信的读者,她们分外真诚,写下的一行行文字,不论清秀或者稚嫩,都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一个个都像小时候过家家一样娶过来当老婆。
仿佛在这世界上,有人能够看见躲在寂静角落里的我了,仿佛有人能听见我说的梦话和唱的那些跑调的歌了。你们会每个月跑到书店或者报刊亭翻看关于我最新出炉的作品,会不辞劳苦在晚自习过后在百度上搜索我的信息,会在大半夜起来偷偷发短信,会马不停蹄地赶在邮局关门前寄出用一个通宵写的挂号信,会拿着有我作品的杂志或书籍跟身边的同伴说“我认识他哦”,认真的,像个疯子,发光的,像枚一克拉的戒指。这些我都知道,因为我也有过这样执着的光阴,对某个偶像的膜拜仅次于伟大的领袖。
我迷恋过圣埃克·苏佩里。他的《小王子》曾有力占据了我童年空洞的心。每天夜里,我抱着它入睡,就感觉自己在飞,萤光星河在梦中离自己是那么的近。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在无数个星球上兜兜转转的小王子,我心疼的是那只在原地傻傻地等待的可爱的狐狸,手持的一束玫瑰就要蔫巴了,可是爱的人会在哪里?
我迷恋过海明威。这位扣响扳机来为自己画下最后一个句号的硬汉,着实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绝对凌驾于“纯爷们”之上的真男人。他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是所有男孩应该有的。无比炽热的太阳在高山上照常升起,渔夫拖着白色的鱼骨上岸,海明威的眼睛在沉睡中依然发出生命永远延续的光。他那坚挺的胡子翘过了关利坚的女神雕像,上方的天空属于我们。
我迷恋过安妮。这个低调快到极端的女子,在粉尘里也能开出花来,那是一束忧郁的蓝,几乎要把我曾经暗无天日的高考岁月涂抹成无声的海。有人因为她,染上了吸女士烟的坏习惯。有人因为她,望见了日出,却还觉得世界是一片雾气弥漫的森林。有人因为她,开始没日没夜地发呆。而我因为她,连看女生的眼光都不同了,总觉得那些牵手走过、样子亲昵、头发一长一短的女生绝对有故事。
我曾做梦,穿越到普希金时代,看疯狂的诗人怎样灿烂至死;曾幻想过在民国拐走林徽因一样好看的才女,带着一麻袋不含亚硝酸钠的热狗私奔;也曾袒胸露背怀抱远大理想地说,我一定要为全中国患上作文恐惧症的孩子写一本超级红宝书,这样爸爸妈妈就不用担心他们的语文成绩了。
生命是光束中飞舞的细微尘埃,“一定”、“肯定”、“绝对”渐渐成为蔚蓝天际下泄气的气球。时间是面目可憎的大人,把我们做梦的权利都打疼了,孩子的脸都哭肿了。而有一些人却执意要做时间的眼中钉,不肯照它意思按部就班地长大,成为低温的动物或者机器。就像我,即使被胖虎欺负,被生活和现实揍得眼泪稀里哗啦,也要把没做完的梦给做完,给做好,因为我相信肥嘟嘟的哆啦A梦会像超人一样穿着红色三角裤出现的。
现在,我创作完成了《我们的青春长着风的模样》和《飞鸟向左,扬花向右》两本书,确切说,就是为了等待你们这样的读者而出版的,里面有你们路过的时光和爱过的男孩/女孩,有青葱的校园和纯真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