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文理解与适用》系作者刘守君根据国土资源部2016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撰写的最新力作。有着20多年不动产登记理论和实务操作经验的作者,是原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命题专家库成员,他立足于不动产登记实务的视角,融理论与实务于一体,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部条文的意思和精神解读详实,阐释精准。本书在编审中,得到行业专家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强力推荐,称之为不动产登记研究人员的参考书和不动产登记实务部门的工具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作者刘守君站在不动产登记实务的角度,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全部条文的意思和精神进行了阐释,阐释中,作者紧密结合不动产登记实务的需要,一是将《物权法》《民法通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为理解条文的意思和精神的依据;二是引用法学家们的经典论述作为说理的论据;三是吸收了一些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和以往的不动产登记实务经验,作为理解条文的实务支撑;四是结合作者自己20余年的不动产登记理论研究体会和实务操作经验,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某些条文内容进行评析;五是适时提出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对相应条文的适用建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文理解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第五条至第八条)
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九条至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二十四条至第七十八条)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
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
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九条)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
第五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
第六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三条)
第七节 海域使用权登记(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九条)
第八节 地役权登记(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
第九节 抵押权登记(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八条)
第五章 其他登记(第七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
第一节 更正登记(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
第二节 异议登记(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四条)
第三节 预告登记(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九条)
第四节 查封登记(第九十条至第九十三条)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第九十四条至第一百零二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至第一百零四条)
第八章 附则(第一百零五条至第一百零八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