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菲尼斯著的《自然法理论/自然法名著译丛》中提到:一部西方法学史就是一部自然法史。虽然随着19世纪历史主义、实证主义、浪漫主义等现代学说的兴起,自然法经历了持续的衰退过程。但在每一次发生社会动荡或历史巨变的时候,总会伴随着“自然法的复兴”运动。自然法所构想的不仅是人自身活动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国家活动的基本原则,它既影响着西方人的日常道德行为和政治活动,也影响着他们对于整个世界秩序的构想。这些东西经历千多年之久的思考、辩驳和传承而积淀成为西方社会潜在的合法性意识。因此,在自然法名下我们将看到一个囊括整个人类实践活动领域的宏大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