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9岁时母亲去世;15岁时才开始认字;22岁时经商失败负债累累;23岁时竞选州议员失败;31岁时被取消参选州议员的资格;45岁时竞选参议员失败;47岁时竞选副总统失败……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146年前,林肯用颤抖的手在《解放奴隶宣言》上签字,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自由,美国历史就此改写。在当时的美国,也许《解放奴隶宣言》远不及南北战争的结束更令人激动。但146年后,当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站在林肯纪念堂前宣誓时,我们终于明白。林肯那只颤抖的手是如此有力。正如奥巴马所说:“在我的身后,坐着一位、曾尽全力让这一天成为可能的伟人,正看着自己挽救过的联盟。”现在,让我们捧起戴尔·卡耐基著的这本《林肯传》,重温伟大的林肯不同凡响的人生历程吧。
《林肯传》是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的扛鼎之作,也是他一生中撰写的唯一一部传记。作者以其感人至深的笔触,生动再现了一个内心忧郁、富于理想、愈挫愈勇、满怀仁慈之心的林肯形象。林肯的从政之路充满坎坷和失败,但追求平等的政治理想却一直支撑着他屡败屡战,直至最终入主白宫。这位平民总统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相信会让每一位读者唏嘘不已。
在棚子的一角,一堆树叶和熊皮堆放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南希·汉克斯和她的孩子们,就像狗似的蜷缩在那堆树叶和熊皮下睡觉,艰难地熬过了那年冬天。
至于食物,他们没有牛油,没有牛奶,没有鸡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甚至连马铃薯也难以找到。他们主要靠野味和坚果度日。
托马斯·林肯曾试着养猪,但是那里的狗熊实在是太饿了,只要一抓到猪,便会将家猪生吞活剥得精光。
在印第安纳州,亚伯拉罕常年累月地忍受着可怕的贫穷和困苦,他当时的日子比之后那些被他解放的成千上万的奴隶们的生活要悲惨得多。
在那个地区,几乎没人知道牙医这回事,而距离林肯家最近的医生也在三十五英里之外。所以,当南希·林肯犯牙疼的时候,托马斯只有仿效当时开荒者的做法:他把山核桃壳削尖,再用石头把那尖壳敲进南希那疼痛难忍的臼齿的缝里。
早年,开垦者在中东部地区都得过一种神秘的疾病,人们称之为“牛奶病”。得了这种病的牛、羊、马,有时候甚至是整个社区的人,都不能幸免一死。它困扰了医学界整整一个世纪之久,没有人知道其病因。直到20世纪初,科学实验才揭开谜底:动物吃了一种名叫白蛇根的植物而引起中毒。人们只要一喝上中毒的牛奶也会随之病倒。白蛇根一般在茂密的森林和阴暗的沟壑里疯长,即使在今天,它也对人类的生命构成威胁。每年,伊利诺伊州农业署都会在县城张贴布告,警告农民必须铲除这种植物,否则生命难保。
1818年的秋天,这种可怕的瘟疫降临到了印第安纳州的巴克罕山谷,将许多家庭血洗一空。南希·林肯前往离家仅半英里之外的猎人彼得·布鲁纳家照料猎人犯病的妻子。布鲁纳夫人最终还是死了,而南希也突然间病倒。她觉得天旋地转,肚子疼痛难忍,不停地呕吐,人们只好把她抬回家,放在那树叶和皮毛铺就的草垫上。她的四肢冰凉,但是她的身体却像火烧一般,她不停地叫嚷着要喝水,要更多的水。
托马斯·林肯非常迷信,他对迹象和预兆深信不疑。南希得病的第二天晚上,有一只狗在茅棚外长时间哀鸣,于是托马斯放弃了一切希望,他说南希就要去了。
后来,南希连从枕边抬一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一个词儿都说不出来。她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妹妹叫到床边,要求他们弯下腰来倾听:友好相处,遵从上帝,按她所教导的那样去生活。
这就是她的遗嘱。那时,她的喉咙和肠道系统都已经处于麻痹的状态。陷入长时间的昏迷之后,在生病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日,南希离开了人世。
为了能让南希闭上双目,托马斯·林肯将两只铜板放在她的眼睑上;之后,他来到森林里砍树,将树劈成粗糙、凹凸不平的木板,再用木栓将木板钉在一起便成了一日棺材。托马斯将露西·汉克斯的女儿那饱经风霜、疲惫不堪的躯体放进了这口棺材。
两年前,他用一辆雪橇将她带进这片恶土来讨生活,现在,他再次驾驶这辆雪橇,将她的躯体拉往离家四分之一英里之外的密林山顶。没有葬礼,南希就这样被下葬了。
P14-15
缘起
数年前的一个春日,在伦敦的戴萨特酒店,早餐时分,我一如既往地翻看《晨报》的专栏版,试图搜寻一些有关美国的消息。美国的新闻当然是没有找到;但是,那个幸运的早晨却给我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意外收获。
在那段日子里,被誉为“下议院之父”的前任议员T.P.奥康纳正主持着《晨报》的“伟人与回忆”专栏。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以及之后的好些日子里,专栏都是以亚伯拉罕·林肯为人物的特写——并非专注于他的政治活动,而是他事业生涯中个人的一面:他的悲伤,他的屡屡失败,他的穷困,他对安·拉特利奇的深沉爱恋,他与玛丽·托德的不幸婚姻。
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林肯的系列故事读完。之后,我感到惊讶。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中东部度过的。中东部距离林肯所在的州并不遥远,并且我一直都在研读美国历史,因此理所当然地,我早该宣称自己知晓林肯的一生。但是,读完专栏故事之后,我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事实上,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却不得不跑到伦敦,去阅读一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文章,才得知林肯的人生堪称所有人类史书中最吸引人的故事之一。
这仅仅是因为我的可怜的无知吗?我不知道。但是,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当我与国人探讨这个问题时,很快就发现,国人对林肯的认识与我相差无几。他们所知道的林肯也就只有这些: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好几英里去借书,四仰八叉地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起先干着伐木的营生,之后成长为一名律师;他的笑话很多,说什么男人的腿应该修长得足以触及地面;他被誉为“诚实的阿贝”;与道格拉斯法官激辩,之后便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头戴丝绒礼帽;他废除了奴隶制;他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他宣称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是哪个牌子的威士忌,以便能给其他的将军们也送上一桶;最后,在华盛顿的一个戏院里,他被一个名叫布思的坏小子给谋害了。
《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起了我的浓厚兴趣。于是,我走进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大量阅读与林肯有关的书籍。书读得越多,我对林肯越是着迷。终于,我下定决心由我自己来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没有受过任何写作的训练,更谈不上富有创作的激情、素养和足够的能力,可以为学者和历史学家们提供学问高深的论著。再者,我也感到没有些许的必要再出版一本类似的书籍,因为现有的都已经相当优秀。然而,在读完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确实感到有这个必要。我的书应该可以向当今行色匆匆的普罗大众,简练地述说一下林肯事业生涯中最引人人胜的史实。于是,我开始努力撰写这样一本书。
写作始于欧洲。在那里,我艰苦笔耕了整整一年,之后在纽约又花去两年的时间。结果是,我将那三年写下的文字统统撕碎,扔进了垃圾堆。之后,我去了伊利诺伊——林肯曾经心怀梦想并为之艰苦奋斗的地方,拿起笔再次写下林肯的故事。在那里,我与那些和林肯沾亲带故的人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把猪赶到集市上去出售。为了了解林肯,我潜心研读古籍、演讲稿、年代久远的报刊,以及发霉变质的法院记录。
我在彼得斯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修复过的新塞勒姆村仅一英里之遥,而新塞勒姆是林肯人生观的发源地,也是其一生中最幸福快乐之所在。在那里,林肯经营过小作坊,开过杂货店,学过法律,当过铁匠,做过斗鸡和赛马的裁判;他坠人情网,因失去恋人而心痛欲绝。
即使在鼎盛时期,新塞勒姆的居民也没有过百,而它存在的时间总共也就十年左右。林肯离开之后不久,这个村落就变得荒凉了。蝙蝠和燕子在摇摇欲坠的木屋里筑巢,狂野的牛群则在那片土地上觅食了半个多世纪。
好些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终于把那个地方给管制了起来,将它修建成为一个公园,里边复制了一些一百年前模样的小木屋。所以,今天的新塞勒姆看起来颇有几分林肯时代的模样。
那棵白橡树依然挺拔地矗立着,林肯曾经在那棵树底下学习,摔跤,忘情地做爱。每天清晨,我都会带上打字机,从彼得斯堡驱车赶到那棵树下,写下一章半节的文字。在那样的环境里写作是多么地惬意呀!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在我的眼前静静流淌,环绕在我四周的林木和干草,随着白色小牛仔的声声呼唤而翩翩起舞;蓝色的松鸦、红色的风琴鸟,还有金翼啄木鸟在林中穿梭。林肯在我眼前栩栩如生。
每当夏夜月朗星稀,鸟儿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树丛中欢叫的时候,我便会独自一人前往新塞勒姆。拉特利奇的小旅馆在皎洁的月光映衬下,在夜空中活灵活现,它让我不禁想起一百年前,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年轻的阿贝和安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并肩漫步。他们聆听着夜莺的歌唱,梦想着注定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未来。然而,我坚信,新塞勒姆是林肯最能感受到幸福的地方。
写至林肯的心上人去世那一章时,我带上一张小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驱车穿越乡间小道,经过一个猪圈,再经过一片牧牛的草地,终于来到了这片静谧的土地——安-拉特利奇长眠之所。现在,这片土地完全荒芜了,杂草丛生。为了接近安的坟墓,我不得不大刀阔斧地斩除杂草和灌木。在这个林肯曾默默哭泣的地方,我开始了他悲伤故事的叙述。
许多章节我都是在斯普林菲尔德写就的。有些章节是在老房子的起居室里完成的,那是林肯伤心度过十六年人生的地方;有些章节是俯伏在林肯第一次起草就职演说的桌案上完成的;剩下的章节则是完成于林肯走进法院与玛丽·托德争吵不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