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相信,或者哪怕只是怀疑,生长在现代社会的人也是可以有信仰的:如果你好奇于C.S.刘易斯是如何通过自己的理性来认识、理解信仰,并最终接受信仰,为信仰而辩护——你可以读《惊悦(C.S.刘易斯自传)(精)》。
如果你是英国文学的爱好者,或者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你应该很容易就会喜欢上《惊悦》,并且同意这是一本供茶余饭后“闲读”的好书。
如果你相信童年经历对人的性格形成和精神成长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并且想了解一些个体真实的经历,那么刘易斯在《惊悦》中所记录的正是他对于自己早年人生的细致入微的回忆以及内省式的思考批评。
阅读《惊悦》最大的收获或许在于,刘易斯在这本书里努力记录描述了一种独特的生命体验,一种徘徊于灵魂深处的渴望。
《惊悦(C.S.刘易斯自传)(精)》是C.S.刘易斯的自传,这一年他55岁。自传从他出生的1898年写起,止于1930年前后。《惊悦》一书记录了刘易斯对于自己早年人生的细致入微的回忆以及内省式的思考批评,在记叙传主的成长历程中,呈现独特的生命体验。刘易斯在书中广征博引,对自己成长过程中接触到的经典如数家珍;刘易斯典型的英式幽默则会读者的阅读倍添欢乐,惊喜连连。
我出生在贝尔法斯特,那是1898年的冬天。我的父亲是位律师,母亲是牧师的女儿。我的父母只有两个孩子,都是男孩,相差三岁,我是老二。两种截然不同的秉性在我们的体内交汇了。我父亲是他的家族中走出的第一位专业人士。他的祖父是个威尔士农民;他的父亲从小工干起,白手起家,后来移民到爱尔兰,最后成为“迈西维尼&路易斯”公司的合伙人,这个公司承接“锅炉制造、机械工程以及钢铁船舶制造”。我母亲娘家姓汉密尔顿,祖上好几辈人都是牧师、律师、水手,在她之后出生的也是如此;她的母亲那一边,沃伦家族的血统可以一直追溯到一位诺曼骑士,长眠于巴特尔修道院。。我身后这两个家族的气质性情也与他们的出生血统一样大相径庭。我父亲这边的人是真正的威尔士人,感情用事,激情四溢,且出口成章,动辄或血脉贲张,或柔情似水;他们经常捧腹大笑,也不时热泪盈眶,缺乏感受幸福的天赋。汉密尔顿家族则是一个冷静得多的族群。他们的大脑审慎批判,尤善冷眼旁观,而且他们具有感受幸福的高度天赋——他们直奔幸福而去,就如一位经验丰富的旅行者直奔列车上的最佳位置而去。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已经意识到我父母之间这种强烈的反差,一面是令人愉悦宁静的母爱,一面是父亲本人跌宕起伏的情感活动,这使得我的体内生长出某种对情感的不信任,或者反感,早在我能把这种感觉描述出来之前,我就觉得情感令人不舒服,令人尴尬,甚至是危险的。
按当时当地的标准来看,我的父母都是爱读书的人,或者“聪明”人。我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大有前途的数学能手,拿到贝尔法斯特女皇大学的学士学位,在她去世前已经给我打下了法语和拉丁语的基础。她读起好的小说来如饥似渴,我继承的那些梅瑞狄斯和托尔斯泰的书应该都是她买的。我父亲的品位很不一样。他喜欢演讲术,年轻时曾经在英国的政治论坛上做过演讲;要是他当时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肯定会走上从政的道路。若非那近乎堂·吉诃德式的荣誉感令他失去控制,父亲很可能真的会从政成功,因为他身上具备的众多天分一度是一位国会议员所必备的——优雅得体的举止,会产生共振的嗓音,头脑敏捷,出口成章,还有超群的记忆力。特罗洛普的政治小说深得他的欢心;我现在觉得,追寻菲尼亚斯·芬的事业对他来说是满足他本人欲望的一种方式——过过干瘾。他喜欢诗歌,但这些诗要么辞藻华丽,要么哀婉动人,要么既辞藻华丽又哀婉动人;《奥赛罗》应该是他最喜欢的莎士比亚戏剧。几乎所有的幽默作家他都由衷热爱,从狄更斯到W.W.雅各布斯,而且他本人就是我听到过的故事讲得最好的人,几乎无可匹敌;所谓最好是指在他那一类型中是最好的,这一类型的讲故事者会把所有的角色挨个儿演一遍,又做鬼脸又打手势,手舞足蹈,一刻不停。他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和我的一两个叔叔一起在房间里关上一个小时,交换“俏皮话”(在我们家也不知道为什么管轶闻趣事都叫“俏皮话”)。有一类文学作品是我的父母全都不喜欢的,而那恰恰是我一旦可以为自己挑书便发誓效忠的。他们俩谁也没有倾听过从精灵国传来的号角声。我们家没有一本济慈或者雪莱的书,有一本柯勒律治。,但从来没有翻开过(据我所知)。如果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我的父母完全无需负责。我父亲倒确实喜欢丁尼生,但他喜欢的是《悼念集》和“洛克斯利堂”里的丁尼生。我从未听他提起过“食落拓枣者”或者《亚瑟王之死》。至于我的母亲,我听说她对诗歌毫无感觉。
除了父母好、吃得好以及一个可以在里面玩的花园(当时感觉这个花园可真大),我的人生之初还有两样福气。其一是我们的保姆丽兹·艾丁科特,即便在儿童苛求的记忆里,从她身上也找不出一点儿错来——有的就是慈祥、欢快,还有通情达理。那时候还没有关于“淑女保姆”之类的胡话。我们经由丽兹而在当郡的农民中扎下了根。于是乎,我们得以在两个非常不同的社交世界自由出人。有些人把教养等同于德性,而我之所以能对这样一种失误有终身的免疫力,都得感谢丽兹。早在我能记事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有些玩笑可以在丽兹面前开,但是在客厅里是万万不行的;而且,丽兹作为—个人其实再简单不过,她就是一个好人。
另一样福气是我的哥哥。尽管他比我大三岁,但是他从来都不像是我的兄长;打一开始我们就是同盟者,即便不说是知己吧。然而我们又是非常不一样的。我们幼年时画的画(在我的记忆中我们永远都在不停地画啊画)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画的都是轮船、火车、战争;而我的画里,除了模仿他的那些,就全是被我们俩叫做“穿衣服的动物”的东西——儿童故事书里的野兽们被画成人的模样。他写的最早的故事——他既年长些,便先于我从画画进展到写作——名字叫做《青年拉甲’》。印度早已成为“他的国度”;而我的国度则是动物之国。存留下来的那些画儿应该都不是我六岁之前画的,即我眼下正在描述的这段岁月,但是我身边有很多画都是那之后不久所作。从这些画来看,我的天赋要比我哥哥更高些。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怎么画动作——看上去人物好像真的在跑动或者打架——透视也不错。但是,无论是我的还是我哥哥的作品,没有一处是遵循美的概念而画的,哪怕是最粗糙的美的概念。有动作、有喜剧、有创造;但是设计的感觉一丁点儿都没有,而且对于自然形态的无知简直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树看上去就像电线杆子上粘着棉花球,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我们俩有谁知道花园里任何一片叶子的形状,尽管我们天天在那里玩。现在想起来,这一美的缺失正是我们童年时代的特征。我父亲的房子墙上挂的画,没有一幅引起过我们的注意——确实也都不值得注意。我们从没见过一幢美的建筑,也没想过建筑可以是美的。我最早的审美体验,如果确实称得上审美的话,不是那种类型的;而是早已无可救药的浪漫,与形式无关。有一次,我还非常小的时候,我的哥哥把一个饼干盒的盖子带进了育儿室,他在盖子上覆了一层青苔,又插了些嫩枝和小花儿,把它做成了一个玩具花园,要么就是玩具森林。正是这个盒盖子带给我关于美的第一次体验。玩具花园给了我现实花园所没能给我的。它让我意识到了自然的存在——并不是蕴藏形式与颜色的自然,而是凉凉的、沾着露水、新鲜又茂盛的自然。我想,在那一时刻这并不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印象,但是这个印象很快在我的记忆中变得重要起来。在我的有生之年,我想象中的乐园将始终带着我哥哥那个玩具花园的影子。还有就是每天都在那里的被我们叫做“青山”的东西——就是我们透过育儿室的窗户看到的卡斯尔雷山的低矮山脉。它们离得并不远,但是对孩子来说却是那么难以企及。是这些山教会了我渴望——Sehnsucht;使我向善或是向恶,在我还不满6岁的时候,这些山让我成了“蓝花”的追随者。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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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于1955年的《惊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的自传,这一年他57岁。自传从他出生的1898年写起,止于他皈依有神论的1930年前后,因此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我的前半生”。在最后一章“开端”里,刘易斯告诉读者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如何从有神论过渡到基督教信仰的,他给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看来,也是婉转解释了为什么他没有继续去写1930年之后的二十多年生命经历。因为,刘易斯觉得,在拥有信仰之后,他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关注“自己的观点和心理状态的变化”,是终于“走出自己”了。
对于有信仰者来说,刘易斯的所谓“走出自己”应该不难理解。上帝是万物之源,仰望上帝便是生而为人的本分;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不再为我自己而活,“我”也因此变得微不足道。刘易斯对于自己作为基督徒的二十多年的人生感受,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微不足道”了。
细读《惊悦》的前十四章,最让人震撼的是作者强大的记忆力。一位57岁的男子,竟然可以清晰地记得将近半个世纪前的某个时刻,周围的情景,内心的思绪,某种强烈的感触,一切对他来说仿佛都只发生在昨日。刘易斯大脑中的回忆触角几乎可以探伸至岁月深处的每个角落——一只盖着苔藓和嫩枝小花的饼干桶带给仍是幼儿的他关于美的第一次体验;童年噩梦的昆虫主题是因为育儿室里的一册绘本,上面有一只带着活动触角的鹿角甲虫;而第一句直击7岁少年灵魂的诗歌至今还在他耳畔回响:
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喊,
美丽的巴尔德尔
死了,死了——
就是一个有着这样惊人的记忆力的刘易斯,对于离他自己最近的三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的生命经历却说:我记不清了,因为“我”已经不重要了。而我们知道的是,在那二十几年里,刘易斯写出了他最广为人知的经典奇幻小说《纳尼亚传奇》;二战期间他的名字在英国变得家喻户晓,因为他应邀在BBc电台做关于基督教信仰的系列讲座,成功鼓舞了英国民众抵抗纳粹德国的士气,战后这些演讲稿被结集出版,名为《返璞归真》;而今天你走进任何一家基督教书店,都会发现《返璞归真》仍然是那里畅销书榜单上的第一名。几乎刘易斯所有最重要的仍然拥有广泛读者的书,都是在他皈依基督教之后写成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竟然让我想起托尔斯泰那句被反复引用的名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也许在刘易斯看来,他的后半生不必写进自传,恰恰因为他作为基督徒的生活与所有真正的基督徒的生活并无本质不同,他们的人生都已进入同样的完全臣服于上帝的“忘我”境界,而在他自己看来,这显然正是他作为人应该过的唯一一种正当而幸福的生活。至于他在现世的成败得失,与他的精神生活相比,完全不值一提;不管他取得多少世俗眼光中的“成就”,在他内心深处永远是“微不足道”这四个字。与此相反,他的前半生既背离上帝,也便充满了各种独特的“不幸”,各种跌宕起伏,各种“堕落”、痛苦、挣扎、绝望,以及最终的希望和救赎。回忆这些经历并用文字如实记录下来,对刘易斯来说,也是在整理追溯自己走向信仰的精神之旅,而这份真诚的追忆,当然更是他基督教信仰的见证,又一份独一无二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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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翻译《惊悦》期间,一位诗人朋友曾经随口问起我眼下在译什么书,我告诉他是c.S.刘易斯的自传。“可是,有谁会看这本书呢?”他脱口而出。虽然在这之前我从未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但是一旦问题被提出来,我倒觉得提问者的困惑既真实也容易理解。如果从来没有读过刘易斯的书,也不知道他是谁,自然不会想到读他的自传。而我和我的编辑朋友之所以一拍即合,在客观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立即动手翻译刘易斯的自传,也是因为我们俩早已是刘易斯的“粉丝”,他重要的护教类作品几乎都读过一遍。所以,似乎确实可以这么说,《惊悦》这本书首先是为熟悉并喜爱刘易斯的读者们准备的,而这样一个读者群在中国显然也是存在的。刘易斯有关基督教信仰的著名作品在两岸三地都早已有了不同版本的中译本,即便是我自己小小的朋友圈里也总能找到愿意坐下来聊聊刘易斯的朋友。
另一方面,如果是一位从没有接触过刘易斯的读者,当他翻开《惊悦》,会不会也有如书题所言的体验呢——惊讶于意想不到的喜悦?我想这样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但凡这位读者会对我说到的以下几点中的任何一点生发出兴趣。
如果你相信,或者哪怕只是怀疑,生长在现代社会的人也是可以有信仰的,也是可以过一种有信仰的生活的;如果你想知……是立竿见影地提高了我的翻译效率。
最后一个惊喜出现在翻译的尾声阶段,2015年夏天我去了离伦敦不远的苏塞克斯郡开会,旅途全部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完成《惊悦》最后三章的翻译。我按计划在离开英国前去了一趟牛津大学,寻访刘易斯故居。一路滂沱大雨,坐了火车又换汽车,中午时分终于到达牛津镇,下车时雨刚好停了。在步行去故居的路上,我经过了牛津的圣三一教堂,记起那里是刘易斯生前常去的教堂。于是当然要进去看看。眼前的入口似乎通向一个弄堂,走进去,果然是个窄窄长长蜿蜒向前的石弄,两边石墙上爬满了青藤,虽是阴雨天气,路面却也干爽。石弄里暗影憧憧,格外清凉幽静,我一路走着,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还有偶尔几声雀鸣,感觉就像走在梦境里。百余米之后,走到尽头,推开矮矮的院门,眼前豁然开朗,原来就是教堂前的空地和公墓了。一片青草地上立着高高低低形状各异的墓碑,还有好几棵葱郁的大树。我径直朝教堂走去,大门关着,推不开。
于是我又退到公墓边,一眼看到一块小小的牌子上写着“刘易斯墓地”。我怎么没想到他有可能就是葬在这里呢?我放轻脚步向前走,心里琢磨着,这么多墓碑,恐怕得好一会儿才能找到刘易斯。正想着,走到一棵树下,一低头,一块长方形水平放置的墓碑上正写着“怀念我的弟弟克莱夫·斯坦布斯·刘易斯(1898—1963)”,再往下是刘易斯哥哥沃伦的生卒年月,这应该先是沃伦为刘易斯立的墓碑,后来沃伦自己也与弟弟合葬于此。我在墓前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心里起伏感动,难以描摹。随后我在墓碑边一截湿漉漉的老树根上坐了下来,看到旁边一丛不能辨识的紫花,正开得热闹,毕竟是八月。我享受了一会儿少有的内心与周遭完全合拍的宁静感,直到天又开始下雨,我看着落在自己赤裸的臂膊和同样赤裸光滑的墓碑上的雨滴,8月的雨让身体感到清凉的惊喜。这小小的不容置疑的愉悦传到大脑,我身在梦里的感觉却不减反增,这时想起了刘易斯谈什么是我们最清晰的意识——“就是意识到自己碎片的、昙花一现的本质,觉醒到我们并非做了一个梦,我们就是一个梦而已。”
两天后,我完成了《惊悦》全书的翻译。
丁骏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