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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小勋爵(赠英文版)/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分类 教育考试-外语学习-英语
作者 (美国)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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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20世纪最伟大的儿童文学名著之一

几十种语言译本!

多次电影改编,畅销百余年

感受人性优雅,召唤向善之心!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著的《小勋爵》是20世纪最伟大的儿童文学名著之一。主人公塞德里克出生在美国纽约,父亲早逝,同母亲艰苦生活。后来塞德里克意外成为英国伯爵的继承人——他的祖父正是一位伯爵。老伯爵派人将塞德里克母子二人接到英国……

内容推荐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著的《小勋爵》是20世纪最伟大的儿童文学名著之一。主人公塞德里克出生在美国纽约,父亲早逝,同母亲艰苦生活。后来塞德里克意外成为英国伯爵的继承人——他的祖父正是一位伯爵。老伯爵派人将塞德里克母子二人接到英国。老伯爵本以为塞德里克是个愚昧无知的毛小子,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塞德里克不仅聪明、英俊,而且坦诚、天真、善良。塞德里克用自己的天性彻底改变了爷爷的傲慢与冷酷,城堡又充满了幸福、欢乐、祥和。小主人公在各种荣辱面前表现出来的从容优雅,宽容与爱心感染了他周围的人,也感染了一代代读者,召唤起人们向善的心愿。

目录

译者序

第一章 大吃一惊

第二章 塞德里克的朋友们

第三章 离家

第四章 在英国

第五章 在城堡里

第六章 老伯爵和他的小孙孙

第七章 在教堂里

第八章 学习骑马

第九章 简陋的农舍

第十章 伯爵惊慌了

第十一章 美国的焦虑

第十二章 对手提出要求

第十三章 迪克来相救

第十四章 真相大白

第十五章 小勋爵过八岁生日

试读章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塞德里克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他只知道爸爸是一个英国人,因为妈妈曾经告诉过他。但是,在他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所以,在他脑子里,关于爸爸的记忆很少。他只记得,爸爸的个头高高的,眼睛蓝蓝的,胡子长长的。还有啊,坐在爸爸的肩膀上,在屋子里转啊转,可好玩儿了。

自从爸爸去世后,塞德里克发觉,最好也不要跟妈妈谈论爸爸。他记得那时候,爸爸生病了,妈妈也病得不轻,而他被别人带到了别的地方;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完了,家里只剩下妈妈一个人,她刚刚能够费力地坐上窗边的椅子。她穿着黑色的丧服,身体瘦弱,面色苍白,美丽的脸上两个酒窝都消失了,哀伤的眼睛看上去比以前更大了。

“最最亲爱的,”塞德里克说(爸爸总是那样称呼妈妈,所以小不点儿也学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他好些了吗?”

他感到妈妈的胳膊在颤抖,所以他转过鬈毛头,盯着妈妈的脸,那脸上有一种让他感到想哭的表情。

“最最亲爱的,”他说,“爸爸的病好了吗?”

就在那时,他那颗小小的“爱”心突然告诉他,他最好用双臂环抱妈妈的脖子,用温软的脸颊贴近她的脸颊,然后一遍遍地吻她。当他这么做时,妈妈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哭得肠子都快断了。她紧紧地抱住他,就好像再也不想让他离开身边似的。

“是的,他好了,”妈妈啜泣着说,“他很好,很好。可是咱们——现在就剩下咱们俩了,再没有别人了。”

那时,尽管他很小,不能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到底是什么东西给他们家带来了如此的悲哀,但他明白,他的高大、英俊而年轻的爸爸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每当他谈起爸爸,妈妈就会一个劲儿地哭,所以他暗暗下定决心,最好不要经常提起爸爸。他还发觉,最好不要让妈妈静静地坐着、看着炉火,或望着窗外,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塞德里克和妈妈都极少结识人,过着一种在一般人看来十分孤独的生活。尽管直到他长大了一点儿,知道没有人来访问他们的原因后,他才意识到他们过的是一种孤独的生活。

塞德里克听说,妈妈曾是一个孤儿,爸爸跟她结婚之前,她一直是孤零零一个人。她非常漂亮,陪侍着一位富裕而年老的夫人,那位夫人对她一点儿也不好。有一天,塞德里克·埃罗尔上尉来拜访夫人,一眼就看见妈妈急急忙忙地跑上楼梯去,眼睫毛上挂满了泪珠。她看上去是那样的甜美、天真而又悲伤,上尉再也忘不了她了。

后来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他们俩相互熟知,进而又倾心相爱、结婚;但是他们的婚姻给他们带来的却是几个人的敌意,其中最感到气愤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上尉的父亲。老头儿生活在英国,是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牌贵族。他的脾气坏透了,极端讨厌美国和美国人。塞德里克上尉还有两个哥哥。按照英国法律,只有老大才有权利继承家族无比荣耀的封号和无比庞大的财产。如果老大死了,就由老二继承。所以尽管上尉是这样一个大家族的成员,但他几乎没有机会成为富人。

不过,多亏造化给了他一些他的哥哥们所不具备的馈赠。他身材匀称,体魄健壮,举止优雅,脸长得很清秀;他的笑容灿烂,声音甜润而快乐;他勇敢而慷慨,具有世界上最美好的心灵;他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让所有的人喜爱他。

他的兄长们就不一样了。那两个人都不英俊,也不友善、不聪明。他们在伊顿中学上学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出名;后来上大学的时候,对学习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是耗费时间和金钱罢了。他们连一个真心的朋友都没有。

他们的父亲——那位伯爵老爷为他们感到失望和耻辱。他的继承人实在配不上贵族的名誉,到最后都可能不具备男子汉气概和贵族气质,而只是自私的、乱花钱的俗人罢了。上帝把所有的力和美都赐予了老三,而老三毕竟只是老三,他只能得到一份极少的财产。一想到这里,伯爵老爷就感到很难过。有时候,他几乎变得厌恶英俊的小儿子,因为小儿子似乎具备所有的优良素质,真正配得上荣耀的封号和庞大的财产。不过,在他那颗傲慢的、僵化的、年老的心灵深处,他情不自禁地对小儿子寄予了厚望。

有一回,伯爵老爷的坏脾气发作了,遂打发小儿子离开英国,去美国旅行。他觉得让小儿子离开一段时间,自己就不会老是拿他和他的哥哥们做比较而恼火了。那段时间,那两个粗野的家伙惹得他烦恼不堪。

但是,大约六个月后,伯爵开始感到孤单,暗暗地盼望小儿子能够回来,于是他写信给塞德里克上尉,命令他回家。上尉也刚好给父亲写了一封信,说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美国女孩,打算跟她结婚。

伯爵老爷读了儿子的来信,大发雷霆。他的脾气一向很坏,但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么坏。在他火气冲天的时候,他的随从正好也在房间里,还以为他得了中风呢。他像一头猛虎似的,狂怒了一个小时。然后,他坐下来,给小儿子写信,命令小儿子永远不要再靠近老家,也不要再给父亲和哥哥们写信。老伯爵告诉埃罗尔上尉说,

他愿意怎么活,就怎么活;愿意在哪儿死,就在哪儿死。老伯爵还告诉他,他已经永远地和家族断绝了关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他就不要再妄想得到任何帮助。P1-3

序言

本书作者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1849年生于英国。她16岁时,父亲溘然去世,举家移民到了美国,从此她由大英帝国的臣民变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直到1924年在美国逝世。也因此,在英国文学史和美国文学史中,都有她的一席之地。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对自己的国籍定位恐怕是双重的、两可的,也可能是矛盾的。

本书是她创作的三部最著名的小说中的一部(另两部是《小公主》和《秘密花园》),初版于1886年。那个年代的英国号称“日不落帝国”,是世界头号强国,很像今天的美国。英国又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崇尚所谓的绅士风度,当然会瞧不起外人,尤其是新兴的美国人。英国人认为美国人既无传统,又无风度。

本书中的老伯爵及其律师就是这样的英国人的代表。老伯爵是英国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牌贵族,“极端讨厌美国和美国人”。他“不习惯美国人和美国的习俗……对美国人一向没有好的评价”。他想当然地认为,许许多多美国人都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美国人崇尚自由,他认为那是野蛮、冒失和糟糕。他甚至对美国人奉为行为圭臬的“独立”人格都嗤之以鼻:“我才不欣赏呢!只是美国式的独立!”他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塞德里克最优秀,但仅仅因为他娶了一个普通的美国女孩,他就跟儿子断绝了父子关系。在他儿子夭折之后,他“依然憎恨这个温柔的小寡妇,总是用辛辣而残酷的话提起儿媳妇,或者干脆就不愿意说到她”。因为他认为,那女孩“是用伎俩使他儿子娶她为妻的,因为她知道他儿子是伯爵的儿子”。他总是说她“别有用心”。

只是因为三个儿子都死了,没有继承人了,而他自己也疾病缠身,行将就木,他才差人寻找到塞德里克的儿子——小塞德里克——本书的主人公。他平生讨厌小孩,之所以要把小塞德里克接到自己的身边,仅仅是因为他要有一个继承人,而且这个继承人,必须足够配得上万贯家财和家族名望,而他相信,“这孩子如果在美国长大,将成为一个小丑似的家伙”。可见,他顽固地认为,美国那样的环境根本培养不了优秀人才,反而会把好人变成坏人。

不过,他的小孙子优秀得有口皆碑,近乎完美,连他那副铁石心肠也被孩子的天真、聪慧和机灵所深深折服。而这孩子是在美国的环境里长大的,是他的母亲一手培养起来的;因为那小母亲,也近乎完美——漂亮、贤淑、谨慎,“任何一位绅士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的一切都很得体”。为了儿子的前途,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

但是,老伯爵并没有因为那个美国女孩为他生育了如此优秀的孙子而感谢她或原谅她,还在为她曾经“勾引”自己的儿子走入“歧途”而耿耿于怀,不但不愿意见她,甚至让她跟她的宝贝儿子分开住,限制他们母子的见面机会。好歹毒也!老伯爵曾粗野地从牙缝里吐出这几个词:“我该说他们那些人都不讲情谊!想到她,我就感到厌恶!一个唯利是图的、尖声尖气的美国人!我不希望见她!”

老伯爵的律师哈维沙姆先生一直生活在英国,也是一个英国至上分子,但他并没有老伯爵的偏执和顽固,他曾反驳伯爵说,不能仅仅因为“美国血统”而否定小塞德里克。他很理性,也很注重实际。在与小塞德里克进行一番谈话之后,他认定,小家伙“是可以被信赖的”。其实,普通英国人并不太在意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差异,他们更看重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所谓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如伯爵的仆人之一托马斯根据自己的观感,对小塞德里克的母亲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管是不是美国人,任何一位绅士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的一切都很得体。”

英国老贵族看不起美国人;普通美国人呢,在独立战争之后,也看不起英国人,尤其是英国贵族,甚至是仇恨。与老伯爵相对的角色,是美国人霍布斯,他是杂货店小老板,曾经明确表示:绝对不允许伯爵这样的贵族坐在他店里。他有一定程度的“仇贵”心理。同时,他是爱国者,深为美国的政治制度和国民理念而自豪,如追求民主与和平等。霍布斯教育小塞德里克树立的自我身份意识:他是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尽管他父亲是英国贵族。他对英国贵族和英国政府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当小塞德里克的勋爵地位受到挑战而变得岌岌可危时,他说:“我的看法是,这整个都是英国贵族们预先布置的骗局,他们剥夺了他的权利,因为他是一个美国人。自从独立战争以来,他们一直厌恨我们,现在在他身上发泄了厌恨……整个英国政府勾结起来,剥夺了他的合法财产。”

小塞德里克则是对立的统一,有时承担着调停者的作用。当老伯爵严肃地说他“是一个英国人”,因为他“父亲是英国人”时,他反驳说,他是美国人,因为他生在美国,因为“霍布斯先生告诉我,如果美国和英国再次开战,您知道,我得——得站在美国一边”。正是在霍布斯的影响和引导下,他满脑子的共和和总统。但与霍布斯不同,他对贵族身份一开始就不排斥,尤其当他从实用的伦理角度出发,意识到贵族身份不仅意味着有钱有势,而且意味着能为他人尤其是社会底层的人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时,他欣然接受了这一身份。况且,他是反对战争的,他说:“如果英国和美国再次开战,我将设法制止。”

经过小塞德里克个人魅力有意无意的影响,老伯爵和霍布斯的极端思想和对立情绪受到了削弱,最终基本上完全消失。老伯爵不仅接纳了美国女人生的孙子,还接纳了那个曾让他深恶痛绝的美国女人,意识到了母子俩的美好品质是“美国制造”。霍布斯的观念则更是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小说最后,当他被问及是否愿意回美国时,他严肃地摇摇头说他不想生活在美国了,因为美国“固然是好得不能再好,朝气蓬勃而且激动人心——但也有问题——那儿没有三姑六姨,也没有伯爵!”

本书是儿童文学经典作品,但同时也适合成年人阅读,以上就是本人作为一个成年人的一种读法。

本书的书名有不同的译法,最初被译为《小伯爵》,现在还有个别译者这样翻译,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在整部小说的叙述中,不止一个地方明确说,小塞德里克是“方特勒罗伊勋爵”,或者,只是“多林考特伯爵领地的真正继承人”,“将成为多林考特伯爵”,而目前还不是多林考特伯爵,要等老伯爵去世之后,他才能成为伯爵。有人译为“爵爷”,也不恰当,因为“爷”如果前面不加“少”字,一般都是指“老爷”,而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孩子,如何能称“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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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9: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