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堪称他最重要的作品。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小说,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枪侠》就是该系列丛书之一。
斯蒂芬·金著的这本《枪侠》是“黑暗塔”的首曲,奠定了整套书的基调。里面可以读到少年罗兰如何成为枪侠,神秘的黑衣人也首次登场。
来自“中世界”的最后一位“枪侠”罗兰穿越荒野追踪他的死敌一一黑衣人,途中他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士爱丽丝和来自人间的小男孩杰克。最终罗兰同黑衣人狭路相逢,并抽取了预示他未来命运的七张塔罗牌。很快他就要面临一个痛苦的抉择:他应该抓住黑衣人以取得关于“黑暗塔”的情报,还是挽救小男孩杰克的生命?
枪侠碰了碰自己的帽檐。“我很感激。至少这个村子还有人没笨到不会说话。”
他离开三个男孩,沿着街边朝席伯酒吧走去,听到身后传来小男孩同伴鄙夷的声音,但也不过是孩童的尖叫:“草包!查理,你真混账。草包!”然后传来一阵击打和哭叫声。
席伯酒吧门口挂着三盏煤油灯,房檐两端各一盏,破旧的蝙蝠翅膀式的酒吧门上方也挂了一盏。灯影在风中摇曳。《嗨,裘德》的合唱声渐渐变弱,钢琴漫不经心地弹起另一首民谣。几个稀拉的声音和着音乐哼唱,就像断了的线。枪侠在外面站了一会,朝里张望。地上有些木屑,歪斜的桌腿旁放着痰盂。锯木架上搁着块木板。在它后面放着一面油腻的镜子,镜子里看得到钢琴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钢琴正面的盖板已被移为他用,因此可以看到木制琴键随着手的移动而上下弹跳。女招待一头稻草色头发,穿着条肮脏的蓝色长裙,一条肩带用别针固定着。房间角落里坐着大约六个村民,灌着酒,麻木地玩着“看我的”赌博游戏。钢琴边上稀稀拉拉地站了半打人,吧台边还有四五个。一个白发丛生的老者趴在门边的桌上。枪侠推门进去。
所有的头都齐刷刷地转向门口,看着枪侠和他的枪。那一刻几乎鸦雀无声,除了忘我的钢琴手还在继续敲击琴键。女招待开始擦拭吧台,气氛又恢复如初。
“看我的。”角落里一个人叫起来,把凑齐的三张红桃和四张黑桃扔在桌上,摊开空空的双手。手上还握着红桃的人骂了句,把赌金推了过去。片刻工夫,另一轮牌已发好。
枪侠走到女招待跟前。“有肉吗?”他问。
“当然。”她直视着他的眼睛。也许她刚出道时还是个美人,但岁月无情。现在她的脸疙疙瘩瘩,前额上赫然一条扭曲的青黑色疤痕。她在疤上厚厚地涂了层粉,但正由于这层粉,她试图掩饰的疤痕反而更扎眼。“有牛肉。可不是变异的种。不过很贵。”
哼,变异动物,枪侠思忖,你冰箱里的肯定是三只眼、六条腿的怪物身上的肉——女士,我可心里有数。
“请给我三个汉堡和一杯啤酒。”
酒吧的气氛再一次改变。听到汉堡二字,每个人都开始流口水,再贪婪地咽下去。三个汉堡!这里从没见过有人一次吃三个汉堡的。
“这要花你五夸。你有夸吗?”
“美金?”
她点点头。她的“夸”就是指“块”。反正他是这么猜的。
“包括啤酒吗?”他微微一笑,“还是啤酒另算?”
她对枪侠的微笑没有反应。“我会给你啤酒,不过要在我看到钱以后。” 枪侠在台子上放了块金币,所有的目光刷地一下都落在金子上。
在吧台后面,镜子的左方有只用来熏烤的木炭炉子。女招待消失在炉子后面的小房间里,回来时手里捧着用纸包着的肉。她挤出三块肉饼,放到烤架上,顿时散发出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枪侠漠然地站在那里,似乎对香味没有反应,但却隐约感到钢琴声开始变得断断续续,纸牌游戏速度慢了下来,吧台旁的醉鬼们贪婪地注视着烤架。一个壮汉快走到枪侠身后时,枪侠从镜子里瞥到了他。这个壮汉几乎完全秃顶了,一把巨大的屠刀插在腰带间,他的手紧紧握着刀柄。
“回去坐下,”枪侠说,“算帮你自己一个忙,呆子。”
壮汉的脚步冻住了。他的上唇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像狗那样。一片寂静。他回到自己的桌子边,气氛又恢复了正常。
啤酒盛在一个开裂的大玻璃杯中。女招待粗暴地说:“我可没钱找你。”
“不要找钱。”
她生气地点点头,似乎枪侠的慷慨是种炫耀——尽管对她有利,却还是激怒了她。然而她还是把金币放进了口袋。片刻之后,她端上来一个油腻的盘子,盛着三个汉堡,肉馅的边缘仍是鲜红的。
“有盐吗?”
她从台子下拿出一个小瓦罐。枪侠不得不用手指把结成了块的盐巴捻碎。“有面包吗?”
“没有。”他知道她在撒谎,不过也知道为什么,所以就不再追问。秃顶壮汉瞪着他,眼睛发青,搁在开裂又凹凸不平桌面上的双拳捏紧又松开。他的鼻孔一张一合,像脉搏那样有规律,贪婪地呼吸着汉堡的香味。至少,这是免费的。
枪侠开始不紧不慢地吃起来,他不像是在品尝食物,只是机械地把肉切成小块,再用叉子送进嘴里。他努力克制着不去想那头变成汉堡肉的牛原来到底长什么样子。她说过,这不是变异的牛。也许吧。在夏夜的月光下,连猪都会跳起考玛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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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九岁(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魔戒》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年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魔戒》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地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年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芬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
“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象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我们将踏上负疚之旅”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一某某一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至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
斯蒂芬·金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深深吸引我,让我到目前为止的大半生都深受影响,它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
——英国作家达伦·山
这本书相当于一篇高级、奢侈的序言,在整部“黑暗塔”系列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奠定基石的作用。
——翻译、书评人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