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岁之前,我其实是一个很快乐的小孩。
我出生在一个海边小镇,镇上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家户户都爱种蔷薇花。每年四五月的时候,各色蔷薇花沿着海滩绕村开放,整个小镇都会飘散着蔷薇清新而又浓烈的香味。后来我走了许多的地方,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镇的初夏,能以那样热烈繁盛,美华逼人的姿态迎接夏天。
我们家的后面,是一片宁静的海滩,被开发成一个旅游区,我们家的地也被征了,我妈我爸因地制宜把我们家那栋三层小楼变成了一间小小的家庭旅馆,二楼三楼租给观光客,一楼自己住,在门外摆个地摊,卖劣质的游泳衣和沙滩玩具。小旅馆的生意还不错,收入足够让爸爸妈妈像养一个小公主那般养育他们唯一的女儿。
我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告诉我,人生其实是另一个样子的。
2 生活在海边的人应该都知道,台风其实并不是太可怕,只要好好地待在屋里等它过去,海一样会恢复宁静,花一样会重新开放。一个游客的小孩,不知怎的跑在了外面,笨拙而惊慌地闪避着断裂的树枝,我爸看不下去了,跑出去救他,一根要命的电线杆在那时恰巧倒了下来,又恰巧砸到了他。我妈目睹了整个过程,疯了似的跑了出去,这次没有另外一根电线杆要倒下,但风雨中的高压线忽然像得到了魔鬼的力量那般跳起了舞蹈,它们跳得那样疯狂,直至把我的父母全都缠住。有多少个十岁小孩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活生生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被电死?哭喊着想跑过去的我被一个邻居紧紧抱住,捡回了一条小命。除了哭泣,我做不了任何事情。对不起。一个男孩站在我的面前,湿淋淋的,怯生生地说。我当时所做的事情,是快速地抓住他的手,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咬了下去。如果不是有人拉着,我想,我必定会咬下他的一块肉来。我第一次知道,血液的味道是咸的,腥的,和眼泪的味道很像。
3 我唯一的一个堂叔继承了我父母的小旅馆,作为附赠条件,他成为我的监护人,抚养人。堂叔在众人面前信誓旦旦,说必会好好经营旅馆,好好抚养我成人,但众人走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去打盆水给老子洗脚。我想,我后来的许多心机,都是从堂叔身上学来的。一开始的时候,我试图反抗,但迎接我的是饿肚子和毒打。然后我发现我的眼泪不能帮我解决任何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没人能够真正帮助我,除了我自己。我学会了做饭,泡茶,以及做一切的家务,我几乎把所有不用上学的时间都用来清洗旅馆的床单和打扫卫生,我甚至学会了修马桶和通下水道。我的堂叔除了拿钱去赌博,什么也不做。为了能够继续上学,我不得不学会如何偷偷地从旅馆的收入里存私房钱。如果这样的生活能够维持下去,我想,我还不至于产生那样大的怨恨,怨恨那个在台风里乱跑的男孩。4我十三岁那年,堂叔为了还他堆积如山的赌债,把旅馆卖掉了。旅馆连着地,一共卖了五十万。但我亲爱的堂叔只给我留了五百块钱,原本说好的,房子卖掉后,他给我十万块,剩下的他还了赌债,就到广东去做生意,等他发达了,再回来接我。我知道他再回来接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十万块省着点用,我还是可以读到大学毕业的。买房子的人来接收那天,我坐在楼梯上哭,他们说,蔷薇你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花了全部身家才买到这房子的,还等着它养家糊口呢。我说我什么都会做,只要你们留我住在这里就好。我仍住在原本属于我的房子里,但是,我只能在卫生间旁边的杂物间里搭一张不足半米的小床栖身,那个杂物间,原本只用来放我不要的玩具。我不能够再上学,我每天在太阳照亮海面之前就要起床,因为我要负责把那些要看日出的旅客叫起床,然后我干活要干到深夜,因为有的旅客要吃夜宵。我不知道,要有多深的恨,才能支撑一个十三岁的孤女活下去。但我从那一天开始,活下去的唯一念头,就是有一天我要让那个该死的男孩明白瞬间失去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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