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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弥留之际(精)/福克纳经典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国)威廉·福克纳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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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1929年,威廉·福克纳发誓:“我将要写的这本书,要么让我成名,要么我再也不碰墨水瓶。”这本书他只花了六周的时间就神品妙构出来,它就是《我弥留之际》。书名取自《奥德赛》中阿伽门农被妻子杀害、灵魂到达地府时的台词。

《我弥留之际》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先是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后来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条腿,老二发了疯,三子失去了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想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内容推荐

《我弥留之际》是威廉·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先是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后来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把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条腿,老二发了疯,三子失去了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想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小说完全由本德伦一家、众邻居及相关人员的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多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是作者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的又一杰作。

目录

“谁”弥留之际

1.达尔

2.科拉

3.达尔

4.珠尔

5.达尔

6.科拉

7.杜薇·德尔

8.塔尔

9.安斯

10.达尔

11.皮博迪

12.达尔

13.瓦德曼

14.杜薇·德尔

15.瓦德曼

16.塔尔

17.达尔

18.卡什

19.瓦德曼

20.塔尔

21.达尔

22.卡什

23.达尔

24.瓦德曼

25.达尔

26.安斯

27.达尔

28.安斯

29.萨姆森

30.杜薇·德尔

31.塔尔

32.达尔

33.塔尔

34.达尔

35.瓦德曼

36.塔尔

37.达尔

38.卡什

39.科拉

40.艾迪

41.维特菲尔德

42.达尔

43.阿姆斯迪德

44.瓦德曼

45.莫斯利

46.达尔

47.瓦德曼

48.达尔

49.瓦德曼

50.达尔

51.瓦德曼

52.达尔

53.卡什

54.皮博迪

55.麦高恩

56.瓦德曼

57.达尔

58.杜薇·德尔

59.卡什

译后记

试读章节

于是我攒了些鸡蛋,昨天用来烤了蛋糕,烤得还真不赖呢。我们多亏养了那些鸡,个个都是下蛋的能手,虽然闹了负鼠呀什么的之后,剩下的鸡为数不多了。对了,夏天还有蛇来作祟呢,蛇捣毁起鸡窝来比什么都快。因此,养鸡的花费大大超出我家塔尔的估算,但我满有把握地说,划不划算要看鸡下蛋的数量,多下蛋就能弥补。既然最后是我这样说了才决定养鸡的,我就得格外细心饲养。我们本来可以选些价格便宜的鸡种,可是劳辛顿小姐忠告过我,得买优良品种,我便信了她;而且塔尔自己也承认,从长远来看,就是买猪买牛,也是优良品种划算。损失了这么多鸡后,我们不舍得自己吃蛋了;当初养鸡是我说了算的,我才不想让我家塔尔来责怪我呢。所以,这回劳辛顿小姐谈起做蛋糕的事,我想我可以做蛋糕赚钱,每次赚的钱会提高这群鸡的净值,一只鸡不就可以顶两只了吗?而且,每回烤蛋糕还可以少放些鸡蛋,连鸡蛋本身的耗费也不多了。恰好这个星期,蛋下得也真多,我留出了要卖的蛋,留出了烤蛋糕的蛋,还剩下不少。这样一来,买面粉、糖以及烤蛋糕的柴火,算是不用花钱了。所以,昨天烤蛋糕,是我这辈子烤得最上心的一次,而且烤出的蛋糕还真是不赖。然而,我们今天早上进城后,劳辛顿小姐才告诉我,那位太太改变了主意,最后又不想举办聚会了。

“无论如何,她总该把这些蛋糕买了。”凯特说。

“唉,”我说,“我看现在,她买了根本没有用场。”

“那也该她买,”凯特说,“现在城里这些阔太太,主意想变就变,咱们乡下穷人可没法变。”

上帝能够看透人心,在上帝面前,财富算啥。我说:“没准,星期六我拿到集市上去就能把蛋糕卖掉。”蛋糕烤得可真不赖呢。

“你一个蛋糕两块钱都卖不到的。”凯特说。

“唉,没事,蛋糕亏不了我什么。”鸡蛋是我节省下来的,糖和面粉是用一打鸡蛋换来的。蛋糕没花费我什么,塔尔心里也明白,我省下的鸡蛋远远超出了我们预计出售的。这等于说,鸡蛋是我们捡来的,也可以说是自得的。

“她就是该买下蛋糕,说了话就该算数嘛。”凯特说。上帝见人心。如果这是上帝的旨意——一些人对诚信的观念可以不同于另一些人,那他的律条哪有我质疑的余地呢?

“依我看,她原本就不需要蛋糕的。”我说。蛋糕烤出来可真不赖呀。

尽管天气很热,她还是把被子拉到了下巴上,只让面孔和一双手露在外面。她靠在一只枕头上,把头支得老高,好看见窗外。他每次动用扁斧或是锯子,我们都能听到。即便我们是聋子,只消观看她的面部表情,就能听见他,甚至看见他。她的面膛消瘦得仅剩下皮包骨,只见几条白扑扑的棱线,一双眼睛像两只蜡烛,烛光摇摆,渐次没入铁烛台插孔。然而,此生永恒的、长久的解脱还没来到,圣恩还未降临。

“蛋糕烤得还真不错,”我说,“当然比不上艾迪以前烤的。”你看那只枕头套,要真是熨烫过的话,就能见识她闺女的洗烫本事了,这也许恰好表明她对闺女盲目信任。这会儿她躺在那儿,听任四个男人摆布,由一个野丫头伺候。我说:“这一带的女人烤糕饼,谁也别想赶过艾迪·本德仑。我们明白,只要她能起床再烤蛋糕,咱们烤的别想卖出去一个。”这会儿她躺在被子下面,身子没有一根杆儿粗,多亏是睡在用玉米苞叶铺垫的床上,你才听得出她在呼吸。即便有她闺女站在床边给她打扇,她面颊上的头发还是一动不动。我们去看她的时候,闺女换一只手拿扇子,继续不停地扇着。

“她是不是睡着了?”凯特轻声问道。

“她正在观看远处的卡什呢。”我们听得见锯子锯木板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鼾声。尤拉转过身,朝窗外望去。她那条项链配上她戴的一顶红帽子,显得真够漂亮。你怎么也想不到,那项链只值两毛五分钱呢。

“她就该把那些蛋糕买走的。”凯特说。  这笔钱我本来是大有用场的。不过还好,除了烘烤上花费了些工夫,别的我没有花什么钱。我可以对他说,谁都有可能出点差错,但不是所有人出了差错都能免遭损失的,我敢这样说。还敢对他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出的差错吞进肚里去。

有人走进门厅,是达尔。他经过门边时没往屋里瞧。尤拉看着他走来,又看着他走过去。走向里屋。终于消失不见了。她抬起手轻轻摸了摸项链珠子,又抚了抚头发。她发现我在观察她时,一双眼睛顿时变得毫无表情。P3-6

序言

“谁”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创作于福克纳创作精力最旺盛的高峰时期,就在他的第一部杰作《喧哗与骚动》出版的同一月(1929年10月)里,福克纳开始了《我弥留之际》的写作,而且只花了四十七天的时间便顺利完成,同年正式出版。福克纳对这部小说非常满意,在上世纪30年代甚至一度把它置于《喧哗与骚动》之上,直到1947年有大学生问到他的哪一部小说最好时,他首先提到的依然是《我弥留之际》,还强调它“更容易读,也最有趣”。当然,福克纳后来对《喧哗与骚动》的评价超出了《我弥留之际》,但《我弥留之际》无疑是福克纳最青睐的小说之一,是公认的福克纳的杰作。

《我弥留之际》是否“最有趣”,可能因人而异,而是否“更容易读”,在不少读者眼里,也会是一个问题。表面看来,小说不长,写的都是乡下人,也相当口语化,可是要仔细阅读,稍加思索,便会越读越难,把握不住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作家究竟要表明什么。难怪评论家白丁特认为:‘《我弥留之际》可以被读而不能被理解,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可以被感受而不能被分析。”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解读这部小说呢?

拨开小说原文标题的迷雾

小说的英文标题——As I Lay Dying,首先会令许多读者莫名其妙。“当我躺着等死”(字面直译)是一个时间状语从句,读者会认为主句是小说的内容,即“等死”之际发生的事件或情节,但事实并非如此。小说的时间跨度前后约为十天,“我”在第一天的傍晚就死去了,故事情节并不是发生在“等死”之际,而主要发生在“我”死去之后,甚至“我”出场讲述的唯一一节的内容,也不是在“我”等死之际的情景,而是“我”对生前的回顾。

“我”是谁?一般来说,是指小说中第一人称的主人公,但在本书中其实不然。这部小说是由十五个叙述者(包括七位家人和八位邻居等相关人士)共同讲述的,每一个叙述者的讲述都是一段个人独白,除了有一节,都是用第一人称讲述的。当然根据故事内容不难看出,这个“我”是躺着等死的“她”——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在十五个叙述者的五十九节独白之中,她虽然只有一节独白,却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人物,将她的遗体送回娘家墓地安葬是她生前设计好的“报复”,小说中人物的遭遇和反应都是由她的去世和履行对她的承诺所引起的。

知道了“我”是“她”,也让读者疑云重重。Lay(躺着)是英文的过去时态,应当表明小说情节是她死了之后回忆起她弥留之际的情况,但这种事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评论家布勒卡斯坦指出:Lay在美国南方方言中有用成现在时的不规范的例子,但小说中的艾迪是小学教师,她的语言是规范的,几次使用1ie或lay都符合规范。看来这不是时态用法有问题,正如布勒卡斯坦所指出的,小说标题中的Dying并不仅仅指肉体的死亡,而是另有深意。

所以,读者应当拨开小说标题的迷雾,不必在字面意思或矛盾的意思上煞费苦心,探索字面背后的深意更为要紧。比如dying不仅可以指肉体的死亡,也可以指艾迪对家庭控制或影响的消失,深一层上还可以指艾迪精神上的死亡,甚至可以指美国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死亡。同样,Lay Dying一般指“病得起不来快要死了”的短暂时间,但也可能指一段较长时间,还可以指更为长久的时间,可以是几年,甚至是十几二十年。这是艾迪在小说里一再强调的一条信念:“我父亲说过,活着就是为不死不活做准备。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见40节,第153页)她在这句话里用了stay dead,应当说是与lay dying有区别的,即“不死不活”——指“没有意义地活着”,而这一层涵义也许更符合艾迪的实情。正是出于这种观念,她早就认为,安斯死了,可是他并不知道。她自身的情形也一样,她受父亲的虚无主义思想影响,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与别人(包括她的学生、后来的丈夫和子女)建立起正常的人际关系,她的婚姻、婚外恋、子女也都无法使她获得自我的价值。因此,她精神上早已死亡,后半生都处于“不死不活”的弥留状态。她自己也坦然承认生了珠尔之后,她就“开始为清扫自己的屋子做准备”(见40节,第153页),即进入了不死不活的弥留阶段。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把小说的标题放回到历史的时空去看它的隐喻涵义。福克纳惯于把小说中的现实指向历史的传说和古老的神话,建立一种非凡的联系,使读者得到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福氏其他小说的标题,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都是类似的例子。

神话传说与现实故事

福克纳是一位具有浓厚神话色彩的作家。背靠他自称的“邮票般大小的土地”,他创作出了十多部彼此相联系的小说,营造了一个约克纳帕塔法神话王国。用评论家乔治·奥唐奈的话来说:“他的小说主要是一系列围绕特定冲突的相互联系的神话(或一个神话的各个方面),这个冲突发生在传统主义与反传统的现实世界之间,并沉浸在这个反传统的现实世界里面。”与此同时,他在创作自己的小说时,又常常有意识地使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或故事结构与古希腊罗马神话或宗教传说中人们熟悉的人物、情节或结构相对应,形成一种对位关系,使读者瞬间超越时空,产生丰富奇特的联想,获得一种全新的启迪。而他这样做的常用手法,便是采用一个神话原型式的隐喻标题。

《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这个标题,据考证,引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出自1925年出版的威廉·马礼斯的英文译本。在该译本的第11卷里,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描述,他被剑刺中正要死去(即小说的英文标题)的时候,背叛了他的妻子都不愿意伸手去抚合他的眼睛和嘴唇。阿伽门农在特洛伊战争后历经千辛万苦流落十一年才返家,被不忠的妻子和其情夫杀害,这与《我弥留之际》里艾迪和牧师的私通是暗合的。艾迪虽然没有杀害安斯,但她恨不得杀了他。为了报复,她提出他必须在她死后把她运回杰弗逊老家的墓地安葬,于是有了小说中的主要情节。履行承诺是传统价值——诚信的体现,安斯不顾洪水、火灾和尸体发臭的困扰,坚持带领全家把艾迪运回老家墓地安葬,这虽算不了什么英雄之举,不能与阿伽门农归途的艰辛相比,但也构成了一个相似对应点。应当特别指出,这类隐喻只能是暗示或影射,并不要求直接的对应或对位。有时这种对应可能是逆向的或反讽的,只要能够把现实的故事与古代的神话关联起来就行。这就是神话原型批评家弗莱所谓的原型“置换变形”。

安斯全家运送艾迪的尸体回老家安葬的艰苦旅程花了六天时间,还与古希腊的酒神节祭祀活动持续六天产生联系。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祭祀活动是盛大的狂欢,继隆重的祭祀和游行之后,前三天演出悲剧,后三天演出喜剧,这与安斯一家的艰苦跋涉形成强烈的反差。小说中对安葬的场面只字不提,却对送葬的旅程仔细描写,不仅有路途的艰辛,更有人物各自的私心和彼此之间的矛盾,凸显了这家人在灾难的环境下表现出的丑恶、可笑与疯狂。

看来,要阅读和理解福克纳这位富有神话风格的作家,读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西方古代神话和宗教的知识,尤其对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基督教以及《圣经》,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了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穿越小说隐喻关联的历史时空,领略小说深刻的现实意义。

不同的聚焦层面。不同的主题涵义

福克纳的小说从来不是一个单面的现实故事,而往往是立体的、多层面的。我们聚焦在故事不同的层面,会领略到不同的主题涵义。同时,福克纳总是巧妙地引导或者迫使读者越过表面的故事,从其人物或行动中看出更普遍的意义、更深刻的意蕴。

《我弥留之际》可以当作一部家庭小说,一部关于美国南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故事,是福克纳许多家庭小说中的一部。它描写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的死亡和将其遗体运回艾迪的家乡杰克逊墓地安葬的旅程,把全家放在家庭遭遇剧变的时刻。旅途中灾难迭起的典型环境,展现出这个没有爱、失去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家庭悲剧抑或闹剧。但是《我弥留之际》又不仅仅是本德仑一家人的故事,它反映了美国南方的穷白人在那个时代的生活状况与道德困境,同时也是南方社会的缩影,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人类的象征。艾迪·本德仑之死既是她个人的肉体死亡,也是她的精神死亡,还是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死亡。艾迪是一个自私孤独的人,她一生没有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一辈子都无法同家人、同别人进行正常的沟通,她的“弥留之际”既是她临死的时刻,也是南方传统精神和价值观念的消亡写照。本德仑一家暴露出来的道德堕落和人性丑恶,发生在这样的“弥留之际”也就不奇怪了。

作为一部家庭小说,《我弥留之际》最好结合另一部家庭小说《喧哗与骚动》来读。因为这两部小说不仅在创作时间方面相隔最近,它们在小说主题、人物性格、作品结构、创作手法、隐喻运用等方面都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两部家庭小说都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康普森家是南方的种植园主,本德仑家是南方的农民。由于缺少母爱,家里没有传统精神维系,家庭关系都十分紧张,孩子们的成长受到影响,性格变得孤僻。两部小说的中心主题之一都是死亡,不过死亡的象征意义不同。《喧哗与骚动》更为深沉,象征一个时代、一种传统、一种生活方式、一个庄园主家庭的死亡。《我弥留之际》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由于丧失了传统的精神与价值观念,遇到主要家庭成员死亡这种重大的家庭变故,一家人难于应付,无法接受灾难的考验。他们虽然不畏艰险,和洪水、大火搏斗,不顾旁人的讥笑与敌意,完成了异地安葬的遗愿,却暴露了道德沦丧、各怀私心的丑恶嘴脸。人物塑造方面,父母都很冷漠;孩子中间,瓦德曼与班吉相似,都是智障儿童,只是程度不一样,但两人都在小说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杜薇·德尔和凯蒂都有情人,未婚有了身孕,只是情节不同;珠尔同母亲的关系和康普森夫人与杰森的关系也颇为相似;达尔和昆廷则非常相似。两部小说都从多视角叙述,让读者多方位地来观察和了解这两个不同的家庭,但《我弥留之际》走得更远,视角多至十五个,家庭内部有七人参与叙述,外部还有邻居等有关人士八人,他们一起顺着故事的进程单独表白,有的地方相互之间甚至颇有出入。这十五人一共讲了五十九段,独立成节,每节都是个人独自——包括内心独白、引述的对话和情节的叙述。两部小说都使用了不少隐喻、象征和意识流手法,寓意十分深远。不过,相比之下,《我弥留之际》没有那么厚重的历史意识,没有那种沉重的家庭传统负担,没有那么浓厚的过去时代对现代的压抑气氛,本德仑这个普通家庭的故事不似康普森家族代表一个正在死亡的文化在社会和道德上的堕落,代表一个旧秩序、旧传统行将崩溃。这也许是《喧哗与骚动》往往置于《我弥留之际》之上的原因。

《我弥留之际》可以是一部历险记,不是一个人的英雄式的历险,而是本德仑一家人集体的堂吉诃德式的历险闹剧。本德仑一家履行诺言,在艾迪死后将她运回家乡安葬。到杰弗逊的路程本来只有四十多英里,但他们磨磨蹭蹭踏上旅程后又遭遇到了暴雨洪水。河水上涨淹没了桥梁,他们折转绕道却还是没法过桥,只好从浅滩涉水。洪水淹死了骡子,险些冲走了棺材。途中遇险延误了时间,七月天气里,尸体发臭,他们一路上遭到邻居和路人的指责,最后又遭遇一场大火,停放在谷仓里的棺材差点被烧掉。这次历险被放到了一个特殊的自然环境中,家庭矛盾激化,社会冲突交织,暴露了本德仑这个没有爱、没有传统精神的家庭的脆弱,揭示了这家人在灾难中道德堕落、人性沦丧的悲剧。可是,这出悲剧带上了反讽的闹剧色彩。首先,他们的历险不可与暗喻的《奥德赛》英雄归途中的遭遇同日而语;其次,他们履行诺言这件事原是艾迪对丈夫安斯的报复安排,他们抗洪救火的“壮举”不过是一场报应而已。用批评家米尔盖特的话来说:“福克纳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读者以比书中的人物与行动第一眼看上去所要求的或值得的更高一层、更有普遍意义的角度来读这本小说,来理解本德仑一家及其历险……它使我们逐渐领会,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关于人类忍受能力的一个原始的寓言,是整个人类经验的一幅悲喜剧式的图景。”

《我弥留之际》可以算是一则反讽的道德寓言。本德仑一家人的送葬历程具有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的框架,但这家人的旅程终点是下葬的墓地,而不是飞升的天堂,送葬者不是道德化身的圣徒,而是各怀私心的凡夫俗子。圣徒朝圣是为了得到救赎,送葬者却想借送葬之机进城办自己的私事——安斯要装假牙、杜薇·德尔要买药打胎、瓦德曼要买小火车,可是最后除安斯大有所获外,卡什又一次折断了腿,珠尔舍去了心爱的马,杜薇-德尔打胎药没买成还遭药店伙计猥亵,瓦德曼向往玩具火车却连到橱窗前观望的工夫也没有。最具反讽的是达尔的结局,他参加送葬没怀个人目的,却因放火烧了谷仓被送进了疯人院。

开放的阅读视野,多样的主题意义

我们在阅读《我弥留之际》时,可以拓开阅读视野,不拘泥于一般的、较为熟知的层面,随着各自的兴趣爱好或不同的主题关注,去寻找多样的主题含蕴,或从创作的艺术层面,去领略精湛的艺术技巧。福克纳的小说是经得住这样多层次、多视角的阅读的。

我们可以关注小说中的人物。比如艾迪-本德仑这个人物,在《我弥留之际》里尽管只有一节独白,但她无疑是小说的轴心人物。仔细阅读小说的第40节,我们会发现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作为一个女性人物,她的思想、性格、见解和行为都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倾向,可以算得上是一位美国早期的女权主义者的代表。

她是一个坚守自我、独来独往、十分孤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按照自己的信念生活,坦诚无伪,与此同时,她不相信任何人。她曾经是一名小学教员,可她不爱她的学生,“他们每个人心里都藏有自己的秘密和私心,都流着彼此不同的血液,跟我的血液也不一样”。她恨不得拿鞭子抽打他们,打得他们鲜血淋淋才解恨。她对家人的态度也很异样,认为生孩子是“结婚的报应”,生下第二个孩子后想把丈夫杀了;她生了六个孩子却不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亲骨肉。就这样,她拒绝了自己的学生、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同时也就拒绝了生活本身。当然,她不相信任何人,无法与人沟通,是她的孤独造成的。她试图以抽打学生来摆脱孤独,来表明自己的存在,试图用上帝“所指定的工具”——维特菲尔德牧师来摆脱对婚姻的失望,可都没有成功。于是,“‘时间’、‘安斯’、‘爱’,叫作什么都行,反正都在圆圈之外”。她就这样生活在“圆圈”——自我封闭的孤独之中,直到死去。

她不相信任何人,连沟通人与人之间思想的话语也不相信。她有一套独特的话语见解,认为“词语是没用的,就在人们说话想要表达的当儿那词意就不对劲了”。“爱”这个词“只是填补空缺的一个影子。真到了时候,你并不需要那样一个词来表明,就像不需要‘骄傲’或‘恐惧’那样的词语一样”。无论什么词,都是“需要这个词的人发明出来的”,与事实毫无联系。她还说:“我知道活着是可怕的……因为我们得通过使用词语相互利用……”完全否定话语的价值和功能,这是她的虚无主义思想的表现,是她处于彻底孤独境地的结果,也是她无法与他人沟通、建立起正常的人际关系的绝望心理的写照。

她对“性欲”的理解和她的性行为,都带有女权主义者的特色。她认为“性欲”是体内“狂野沸腾于天地的热血”在作怪,让人难以忍受是因为季节的影响,早春时节,最难将息。因为万物复苏的春天,也是动物(包括人)发情的日子。她不是“爱”上了安斯,而是“接受了”安斯,因为他的家里没有女人,可是他“有一栋房子,还有一个不错的农场”。她与安斯的婚姻是十分现实的。可是;当她与安斯的婚姻令她失望后,她便去找了个情人,到树林里与他幽会。这就是她的性自由,她对这种事并不在乎,“我什么也不隐瞒,谁我也不想欺骗”。

总之,围绕艾迪·本德仑这个女性人物,可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阅读这部小说,也可以把艾迪和科拉对照起来阅读。

达尔这个人物也是值得特别关注的。他是这部小说最主要的叙事人,在十五个叙述者的所有五十九段独白之中,达尔的占了十九段,约为三分之一,小说的大部分情节是由他叙述的,他是事件的枢纽和推动者,其他叙述者只是做些补充或从不同的视角提供看法。

达尔出生在一个没有母爱的家庭,深为没有母爱而痛苦,他说:“因为我没有母亲,我不可能爱我母亲。”(见21节,第79页)正是由于没有母爱,他感到孤独和苦恼,不知自己是谁,自己存不存在,而且常常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强烈的孤独感和失落感带来精神上的创伤,他在人们眼里显得性格孤僻,行为乖张,被认为精神有毛病。他老是跟珠尔过不去,也正是母亲抛弃了他而钟爱珠尔的缘故。

达尔孤僻偏执,却十分敏感,具有某些精神不正常的人所特有的非凡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能够看到他不在场时发生的情景并且看穿别人的心思。他和《喧哗与骚动》里的昆廷颇有相似之处,两人都十分敏感内向,结局也相差不多,一个跳河自杀,一个精神分裂。达尔放火来结束送葬旅程,应当说是过激行为而不是发疯的表现,卡什认为这种做法有些在理:“于是后来,达尔发现我们当中似乎应该有人出来做点什么,我几乎相信在某种程度上他做的没有错。”(见53节,第203页)可是,在最后被押上火车送去疯人院的时候,他大笑不止。这时他显然已经精神分裂,把“达尔”当作了另一个人,并用第三人称来称呼,问“他”在笑什么。

文学里有“诗人一疯子”一说,达尔是不是这类人我们姑且不论,但达尔的诗人气质在小说里却有充分的表现。弗·卡尔说:“在达尔的段落里,我们见到某些福克纳笔下最具狂想曲色彩的散文……福克纳为达尔的视野发明了一种语言。”这类例子在小说里不胜枚举,比如用木瓢从杉木桶里取水喝的快感和情景,他描写得多么细腻和独特:“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开始明白:水装进了杉木桶里,过些时候,味道要好得多。喝起来温凉温凉的,还暗带一丝儿香味,就像七月天杉树林里吹过的热风……到了夜里,水就更好喝了。我老爱躺在门厅的铺板上,在那儿等着,听大家都睡着了,再起身摸回到水桶边。周围一片漆黑,搁板是黑的,静止的水面仿佛凭空成了一个圆洞,我用瓢去搅醒水面之前,说不定还能看见桶里有一两颗星星;在我喝水之前,没准瓢里还能看见一两颗星星。”(见3节,第7页)同样,达尔会做关于存在不存在的哲理思考:“在一问陌生的房里,你必须什么都不想才能入睡。在你做到什么都不想之前,你是什么?而在你什么都不想的入睡之际,你什么也不是了。当你酣然大睡时,你便没了自己,从来不曾存在。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存在还是不存在。珠尔知道他存在,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存在不存在这回事。他做不到入睡前什么都不想,因为他不是他自己的存在而是他不存在的自我。”(见17节,第66页)

达尔是个农村青年,小说里没有提到他受过什么教育,他的诗人气质仿佛是天生的,他那些诗情画意的描写和富有哲理的思辨有可能吗?这不禁让人想到达尔是不是福克纳的影子,甚至是福克纳的代言人。看来,达尔充当小说最主要的叙述者不是偶然的,于是有了从传记角度来考察达尔这个人物的可能。也有评论家指出:福克纳在青年时代,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复员回家的那个阶段,他像达尔那样,性情古怪,成天东游西荡。那段时间福克纳也经常写诗。评论还提到,小说中的艾迪和安斯与福克纳的母亲莫德、父亲默里的情形也有相似的地方,小说中艾迪夜间拒绝安斯,莫德也有不让默里进卧室的时候。  。

报复心理在小说中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由于丧失了传统的精神价值,本德仑一家没有尊老爱幼、相互关爱的情怀,缺少母爱更给子女带来精神伤害,使他们性格扭曲。小说中的送葬历险情节就架构在恶意的报复上。艾迪生了第二个孩子达尔,感到是受了安斯的欺骗,于是决定报复安斯,她说:“我的报复是让他永远不知道我在报复他。达尔出生后我要安斯答应,我死后把我运回杰弗逊安葬……”(见40节,第150页)她当了小学教师后感到教师生活平淡无聊,怨恨她的父亲,“当我想到这种旧子似乎就是通向不死不活的唯一途径时,我会憎恨父亲干吗要播下我这颗种子”(见40节,第147页)。父亲死了报复谁呢?她于是对小学生充满仇恨,通过鞭打他们来发泄恨意:“我总是期待那些学生犯错,这时我就可以用鞭子抽打他们。每一鞭打下去,我都会感到像是打到自己的身上;每一条留下的鞭痕和从印迹涌出的血,都像是我自己的血液;每抽一鞭我都会想:现在你可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见40节,第147页)也许在她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她的孩子们也把自己的孤独的苦恼和生存的失落感发泄到他人身上。达尔不满艾迪对珠尔的偏爱,常常充满嫉妒,处处与珠尔过不去,虽是兄弟,他竟冲着珠尔问:“珠尔,你娘是一匹马,可你爹是谁呢?”(见48节,第183页)他在艾迪弥留之际,还怂恿安斯让他和珠尔去拉一趟木料,耽误了送葬出发的时间;在返回的路上,他一再重复地说:“你知不知道艾迪·本德仑就要死了?艾迪·本德仑就要死了。”(见10节,第33页)在送葬快到目的地时,达尔竟然放火企图烧毁艾迪的棺材。反过来也一样,珠尔得知是达尔放的火,极力主张“把他抓了绑起来”(见53节,第202页),还叫嚷着:“宰了他!宰了这狗娘养的!”(见53节。第207页)杜薇·德尔被达尔发现了丑闻,二人虽然心照不宣,但她一直害怕达尔看她时的那副目光。等到有人来抓达尔的时候,报复的机会到了,杜薇·德尔“像只野猫似的猛扑向他……对着达尔又抓又扯”(见53节,第207页)。

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送葬历险以光明的喜剧收尾,艾迪安葬之后,本德仑一家似乎获得了新生,起码生活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安斯装了一副假牙,有了一台留声机,他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子女面前,还出入预料地娶了一个新夫人。不难想象的是,还有打胎未成的杜薇·德尔,她会给这个世界增添一个新生命。这样,死亡与新生获得了平衡。这就是福克纳的乐观主义,正像他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里说的:“我不想接受人类末日的说法……人是不朽的,因为他的族类会延续下去。”

《我弥留之际》是公认的福克纳名著之一,名著是耐读的,它的主题是多样的,不确定的。深读见深,浅读见浅。以不同的角度阅读,往往会见到不同的景色。  蓝仁哲

后记

这在中国是一个重译本。当初答应重译《我弥留之际》之前,颇有犹豫,因为初译者是李文俊先生。中国的福克纳译介工作可以说肇始于李文俊先生,随后又是他先先后后译出多部福克纳的代表作品。文俊兄是我的学长,又是多年的好友,他译过的作品,我是不敢轻易重译的。只是后来出版者一再鼓励,我才答应下来。

翻译福克纳的小说是个很费劲的活儿,早有过亲身体验。译了《八月之光》之后,我曾暗暗告诉自己:以后别再碰福克纳的小说了。不知怎的,隔了十年又把福克纳的另一部小说《野棕榈》接下来译了,可还是不感到轻松。幸好,《我弥留之际》的篇幅要短不少,在独自翻译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又有李先生的译文可供参考。所以这个重译本面世之际,我要由衷地感谢李先生做过的工作。

可是既然是重译,得有重译本自身存在的必要。李先生的译文完成于1988年,校改于1994年,迄今已有二十多年了。时隔这么多年,要由李先生自己来修订一遍是最好不过的。我不敢说我做了多少修订,文字上有多少仔细推敲,但我总算得益于这些年的国内翻译研究与实践,重译时有了一些译者的主体意识,更自觉地运用汉语表达。比如汉语的词序,小说一开始的“Jewel and I”,到了汉语译文里就变成了“我和珠尔”。正像2008年北京奥运闭幕式上,刘欢和一位外国女歌手一起演唱的那首歌,用英文演唱是“You and I”,用汉语演唱时就成了“我和你”。我在福克纳的原著面前,尽量避免囿于原文,亦步亦趋,时刻意识到福克纳是在用英语进行创作,而我自己是在用汉语从事翻译。英语和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虽然有相通之处,但表达常常不是一回事。在追求“信”的同时,我没有严守英语的“主谓”构式,试着多用动词让汉译的句子动起来,出现汉语的流水句式,在句子的形合与意合,在词语的替代与重复等诸多方面都更多考虑到汉语的使用习惯。这样做,译文的效果如何,就看读者的感受了。

我还要借此机会,向译林出版社的信任表示感谢,特别要感谢责任编辑彭波女士,她不辞辛苦,同时为我提供了小说原文的电子文本和复印件,关心小说的翻译,负责整个编辑出版工作,谨此表示谢意。

2012年6月27日于重庆歌乐山麓

书评(媒体评论)

所谓“神品妙构”,作家只要把砖头整齐砌起来就是一部完美作品了,落笔前就已成竹在胸了。我那部《我弥留之际》就是这样。

——威廉·福克纳

每隔上一段时间,我就翻翻福克纳的书……我总是能从与他的交流中得到教益。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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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17: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