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或司法同样服务于主权者的国家治理的整体目标,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作为中立第三方的法院应有的“独立”地位处于危险之中?担负政治治理职能的法院,是否还可能完全独立于君主或议会所代表的主权者呢?是否还可能像理论所设想的那样构成对于主权者权力的约束呢?现代法治理念中的司法独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它与司法的职业化有着怎样的关联?而一旦面对重大的政治纷争,我们真的能寄希望于职业化的法官对之作出中立的裁决吗?
于明著的《司法治国(英国法庭的政治史1154-1701)》回答了这些问题,并对于现有的司法与政治的理论有所推进。本书有助于澄清当下中国对于司法与政治问题的理解中存在的一些困惑,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能有益于我们当下的司法改革与实践。
于明著的《司法治国(英国法庭的政治史1154-1701)》关注的问题是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技术,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关系。本书尝试运用法律社会史的方法对1154年到1701年的英国个案进行解读,试图在具体的经验描述中呈现理论问题的丰富意涵。
本书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
这本书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导言
一、问题与意义
二、为什么英国?
三、研究现状的回顾
四、追求、理论与方法
五、本书的结构与脉络
第一编 原理与技术
第一章 司法治国的出场
一、“现代”国家与传统
二、中世纪的“现代”起点
三、国家治理的“司法”路径
四、为什么司法治国
第二章 司法治理的自发秩序
一、“占有”的两种保护
二、例行化:“临时”与“常规”
三、“民事化”及其竞争术
四、安茹改革的谱系学
第二编 中央与地方
第三章 控制地方:郡法庭与巡回法庭
一、地方治理的难题
二、郡长制的努力与局限
三、巡回法官的出场:偶然与常规
四、以1313年肯特郡巡回为例
五、为什么是巡回法庭?
第四章 治安法官:集权化还是地方化?
一、巡回法庭的专业化
二、“自治”的兴起:从郡法庭到治安法庭
三、集权化的逆转?——重新理解治安法官与巡回法官
四、新治理技术的诞生
第三编 法官与主权者
第五章 在驯顺与自主之间
一、中央王室法庭的成长
二、自主运行的法院?
三、作为最高法官的国王
四、“职业化”及其新问题
第六章 法庭与革命:为独立而斗争?
一、司法独立的故事
二、两种“传统”的质疑
三、内战前夕的法官:职业进路的反思
四、复辟时代的法官:道德话语的反思
五、“反独立”的司法独立
结语:司法治国之后?
一、政治现代化中的司法
二、司法治国的衰落:欧陆与英国
三、延续与复兴:美国故事
四、司法治国的限度
附录Ⅰ 法律传统、国家形态和法理学谱系——重读柯克法官与詹姆斯国王的故事
附录Ⅱ “政治”地理解司法——读夏皮罗《法院:比较法上与政治学上的分析》
附录Ⅲ 英格兰王位世系表(从诺曼征服到斯图亚特
附录Ⅳ 中世纪英格兰地图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