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下课后我请米苏和童晓萌去吃肯德基。我照例又点了很多东西,堆满了整张桌子,米苏怕发胖不敢放肆吃,童晓萌吃得很斯文。我不管她们俩,自顾自地大快朵颐起来。
米苏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着我狼吞虎咽,愤愤不平地说道:“哼,每次看到你这样吃东西,我就嫉妒得要死!”
我没空搭理她,继续品尝我的食物。
米苏见我只顾吃东西不搭理她,只好去跟童晓萌聊天:“晓萌,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七月,是我刚转学到那所贵族学校的时候。我报完名从学校走出来,然后看到一辆超豪华的车子停在校门外,正在我惊讶的时候,七月就从车匕走出来了,当时把我羡慕坏了。”
我听得纳闷,米苏怎么没跟我说过呢?我以为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她帮我骂“恐龙男”的那次。我忽然有些明白米苏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冲出来帮我出气了,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些不快,但是我努力压抑住了,没有表现出来。
事实上,米苏确实帮了我很多,即使她最初是因为我的家世而接近我,但我还是相信她是真心对待朋友的。因为这几年来,除了我请她吃了几顿肯德基和必胜客,她从没在我这里得到过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反而是不断帮我解决麻烦。
米苏总是很义气地帮助我逃课,有时候还会因为帮助我逃课而受到处分。
每次我逃课出去,要是被老师问起的话,米苏就说我身体不好、感冒了或者我爸爸来学校找我之类的。
有一次,我不想上语文课,溜出去上网了。班主任走到教室里发现我不在,问道:“七月呢,她去哪里了?”
米苏举手站起来,一脸诚恳地说道:“七月刚才胃痛,出去买止痛药了!”
班主任“哦”了一声,然后转身准备走,谁知道这时候有个女生站起来说:“米苏撒谎,刚才我明明听到七月和米苏说她不想上课了,要出去转转,然后米苏就说‘你去吧,放心,待会儿老师问的话,我会帮你挡着’。”
说完,那个女生就坐下了,得意地看着米苏。
米苏向我转述当时的情形时,还是一脸恨恨的样子,要是当时老师不在场,她说她一定会将那个女生挫骨扬灰。事实证明,那个女生没被米苏挫骨扬灰,也被米苏整得不行了,最后居然转学了。
我当时感慨道:“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哪知道米苏听了我的话,不以为然,反而说她是天蝎座,天生的报复心重,谁伤害了她,她就会十倍讨还回来。她当时阴冷的表情让我看得直发毛,不过我依然只把她的话当作玩笑,丝毫没有想到有一天玩笑会变成现实。
米苏说着和我之间那些飞扬跋扈的往事,越说越激动,甚至把我和凌小天的那点儿破事也说了出来,她得意地对童晓萌说:“七月的初恋男朋友还是我帮忙撮合的呢!”
童晓萌一下子来了精神,笑眯眯地问道:“七月的初恋男朋友是谁啊?”
米苏正要说,我一下子扔掉鸡块,冷冷地打断了她:“米苏,怎么吃着鸡块也堵不住你的嘴啊?”
米苏只好吐吐舌头不说了。
我有些生气,米苏对谁都这么噼里啪啦地一通胡说,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出来,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相对于我对童晓萌不冷不热的态度,童晓萌对我要热情多了。可能因为那次在KTV我帮她挡过一杯酒,所以她一直对我心存感激,也一直向我示好,希望能和我成为好朋友。童晓萌依然跟以前一样,一害羞就脸红,做什么都怯怯的。偶尔她会帮我解答我不会的物理题目,很耐心地给我讲解,而我经过和她的几次交往,对她的反感渐渐减少了,但还是没有兴趣和她成为好朋友。
虽然我有些排斥和童晓萌交往,但是米苏已经对童晓萌很热情了,为了顾忌米苏的感受,我开始不冷不热地和童晓萌交往着。我们三人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周末一起去吃肯德基,至少这个时候在外人看来,我们三个人的感情已经是很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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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这本书要再版,我打开当年的文档,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稍显稚嫩的文字让我回想起了当年还带着青涩的自己。
一晃几年过去了,有读者一直伴我成长,也有读者中途离席,不管怎样,我都心怀感恩。曾经有人翻开过我悉心书写的故事,并且喜欢我笔下那些可爱的人。
总有读者问我笔下的故事是否是我的亲身经历,是否有我的影子,也总有读者去探究我的过去。
那些孩子气的时光,我从未与你们分享过。时间就像一头张着大嘴的狮子,转瞬间就吞掉了我们的年少时光。 谁也不知道还能孩子多久。 幸好我的记忆没有被吞噬。 第一次,将我儿时的故事与你们分享,你们或许就能懂得我的文字——
第一个故事·当时年少,哪懂什么物是人非
那是个雨天,几个小孩撑着伞嬉闹着从咖啡馆门前走过,店里放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我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遥远的年份——1997年。
1997年是一个大家一听到就会立马想到香港回归的年份,可对我而言,它除了代表回归以外,还有大院里各种叛逆、欢乐又迷茫的时光。
那一年,爸爸将我送去爷爷奶奶家。离开父母,到了无比严厉又固执的奶奶身边,我除了变得又黑又丑以外,还变得异常叛逆,动不动就要拖着箱子离家出走。大概是怕我如此这般下去,不会人格分裂也会得心理疾病,奶奶将同院子的小伙伴介绍给了我。
小伙伴中最大、最为慷慨就属×哥哥了,×哥哥对谁都好,够义气够大方,理所当然成为了一帮小屁孩的头头。我喜欢养蚕,他就把他养得快要结茧的蚕宝宝送了我一半,可惜刚养了一天,这些蚕宝宝就遭到了奶奶的毒手,全部失踪了。
而跟我关系最好的是M,大概是因为我们俩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的小孩,所以很快就确立了革命友情。我们俩的奶奶怕我们老是黏在一起,便制订了超级变态的时间表,比如这个时间段我可以出来玩了,M却被关在家罩练字。比如这个时间段她可以出来玩了,我却必须在家看书。面对这样的举措,我们俩在捶胸顿足之后,选择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M在家练字的时候,我偷偷溜去她家,为了防止被她奶奶发现,我躲进衣柜、桌子底下,甚至还躲进鸡笼。
现在想想,牛郎和织女也不及我们可怜……
我们跟大多数女生一样,会扯着家里的床单玩扮演公主和王后的游戏,又或者是撕扯掉门外的对联当口红,很精心地给自己画很粗糙又傻气的妆。也会一起去无人的建筑,煞有介事地进行所谓的冒险。还有一段时间,我们俩爱上了偷花,每次带着一脸贼笑跑到院子对面的电力局,将盛开得灿烂的花全部摘下来,然后装进口袋里,等到了无人的角落就将那些花全部丢掉。 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有那样看起来不怎么道德的爱好,或许是因为在当时,只有通过那样,才能发泄被奶奶管制着的不满吧。
每天晚上,院子里的小伙伴都会聚集在院子的空地,聊点儿恐怖传说,或者最近有哪些有趣的发现。
对于实行严格管教、一板一眼的奶奶来说,如果一天有24个小时,我就应该用8个小时来睡觉,其他的时间都应该用在学习和与学习有关的事情上。他们都知道我奶奶是如此严厉的人,便从来不敢直呼我的名字叫我出去玩,后来大家发明了一个暗号,这个暗号就是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田震的《执着》。……好死不死被老师发现,弄得人尽皆知之后,老师就一直想把我赶出去。加上后来我的每一任同桌跟我在一起之后都变得上课不认真,她就不断想办法要把我从班上踢出去。一个星期,六天的课,我有五天都在老师办公室挨骂。最后她搬出要找我的家长以后,我这才答应退学。走的时候记忆有些模糊了,记不清他当时跟我说了什么。
到后来,我没有被退学,而是靠关系重新回去读了高一。在陌生的环境里,我很想念以前的朋友,便开始写信。我给两拨人写了信,一个是当时也很好的七人组,一个就是他。七人组没有回我的信,他给我回了很长一封。他回我信之后的一天晚上,我让朋友偷偷带我回到以前的教室,我坐在自己以前坐过的位子上,也因为好奇去他的位子上看了看。翻开他的英语书,我惊讶地发现,上面竟然写满了笔记。我偷偷地用笔在笔记旁边写下“××,你真的长大了哦”。
朋友第二天告诉我,他看到英语书上我写的字,眼睛红红的。
再后来我们又互相交换了好几次信,最后他也没忍住老师的责骂退了学,我们也至此再也没有联系。
只是在今天,想起那首歌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他。想起口袋里装满棒棒糖的他,想起那个最大的梦想就是跟喜欢的女生跳一支舞的他。哦,最后说一句,他虽然总说我差劲、胆子小、不敢表白,其实他自己也一样。
不知道现在的他是否还总是在口袋里装着一大袋棒棒糖,也不知道他是否敢大胆地向自己喜欢的女生表白。
如果他可以看到,我想告诉他,我长高了,可是性格似乎变得不那么可爱了。
(全文完)
一个温暖,一个冷漠,一个热烈,三个性格迥异的女生,两两相遇,成为知己。因为爱情,她放弃了与她的友谊;因为亲情,她不惜设计害她;当三个家庭都遭遇巨变时,真相在此时浮出水面……三段纠缠交织的人生,三个用刺青铭记青春的super girl——最初的陪伴让她们爱到把自己全部忘记;最后的背叛让她们恨到可以让对方去死!时光不动声色地带走了她们充满孩子气的年纪,她们,一瞬间长大。叶冰伦的《还能孩子多久(精)》把青春期女生的情感表现的淋漓尽致,贴近当下青少年的生活。
故事题材以及人物设定和郭敬明的畅销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比较接近,有成功的范例。情节设定较为写实,贴近目标读者群的生活,读者的代入感较强。
叶冰伦的《还能孩子多久(精)》讲述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女生从亲情、爱情到友情,最忧伤的笔调叙写三段治愈纠缠交织的青春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