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杂文《中文万岁,中国式英语万岁》,认为思维源于文化,而语言是思维的延伸,在十三亿人口的中国促进英语交流,很难避免英语的中国化。不仅难避免,这种避免毫无必要。语言的目的是交流,这决定了语言的实用性。任何语言如果想扩大范围,就应在使用中进化,以适应需要,适应性越广生命力越强,语言传播过程应是双向的,一是使用者对语言的接受,二是语言本身不断的丰富。
有很多讽刺中国人说英语的笑话,太多太多,网上可查出成百上千个这样的段子。包括我本人,在纽约生活了二十多年,读过两所研究生院,还是无法避免使用英语时犯错。我纽约一个邻居,从小学英语,外院附小,外院附中,到外语学院英语系毕业,文字翻译,同声翻译,所有翻译工作都做过,他对我说,还是难免出错,最大的错就是“中国式英语”。您也中国式英语?对,我也会。
还有几个朋友,他们均与异族通婚,要么老婆是老美,要么老公是。有句粗话说得好:要想学得会,就跟师傅睡。话糙理不糙,学语言最佳途径是多用,与自己配偶朝夕相处,使用率绝对高于常人。即便如此,他们的英语还是无法避免“中国式”。有位太太的洋老公是英文编辑,英语好到家,可这位太太的英语还是说着说着就把第三人称单数忘了,为什么,因为中文里没这规矩。
这些现象与其让我绝望不如帮我解脱,当年来美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英语过关。何谓过关?要说得跟美国人一样。连这些与美国人睡觉的,还有学了大半辈子英语的人都无法避免“中国式”,这个关也就别过了。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些人都无法避免说中国式英语,那些中国本土的英语学习者,他们既没睡,也不会有那么多时间听说写,还能个个儿把英语说得“坐怀不乱”吗?
中国对外开放三十多年,出国留学定居也二十多年,三十多年实践已证明了一条真理:中国人,不含那些外国出生,连自己都搞不懂哪国人的一类,只要他说英语,就无法彻底避免“中国式”。这条真理也适用于西班牙文化、印度文化、朝鲜文化、日本文化,一句话,基本算普世真理。
既然如此,中国人追求说纯正英语就是伪命题,因为几乎不可能。我们常在报道中看到这样的描述,谁谁谁,能说一口流畅的纯美式英语。我看说这话的人恐怕不懂英语,流畅可能,纯正就难说了。流畅并不等于完全准确,更不等于不犯中国式错误。反过来说,中国人有何必要非把英语说得纯正?没必要,以我二十余年旅美经验,完全没必要。语言是交流工具,达到交流目的就行。我们既不必为中国口音或中式语法羞愧,也无必要为做不到的事遗憾。英语水平取决于需要,比如词汇量,你工作和生活需要得多,就记住多,反之亦然。换成美国人也一样,你听老美说中文有几个没口音的,有几个不犯美国式语法错误的?那个加拿大人大山,如果让他多侃几句也一样。几年前我在纽约一个聚会上碰到他,侃到最后他老先生来了句:总而言之,我的那个的意思是……这明明是英式中文,符合英语语法,但没人和他计较。外国人说英国式中文可以,我们说中国式英文当然也可以。
不仅如此,我们人多他们人少,语言传播的规律是多数人主义,是约定俗成的结果。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世上本来没有中国式英语,说的人多了就成为英语的一部分,有什么稀奇吗?美式英语中已有不少词汇和口语定式来自中文,这就是中国式英语的结果。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人说英语,这种现象一定会持续下去,就像中文里也会有英语现象一样。交流是相互影响的过程,这个影响是自然的、潜移默化的,因此也不可阻挡。那些讽刺中国式英语的笑话再过些年未必还可笑,就像当年美式英语被英式英语讽刺一样,现在不仅不可笑,还成为英语主流。随着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式英语无疑将对英语的发展产生影响,这合情合理,一点也不奇怪。
如果你不是应付考试,就让自己轻松些,尽量把英语说得正确,但丝毫不必为没说准没说对羞愧,轻松反倒学得更快。特别在中国本土,咱自己的地盘上,没必要“低三下四”问他们我说对了吗。客随主便,只要我们真诚交流,无论中国式英语还是英国式中文,彼此都会懂。大胆交流,尽情挥洒,把你的自信与个性表达出来,咱的中国式英语就开始登堂人室了。
P209-P212
谈美国的书,尤其谈纽约的书,已经很多,很多很多。有些我读过,有些没有。总体印象是,这些书要么高屋建瓴,搞文化大散文,丰富优雅低沉深刻。要么深入发掘,选择某些热点,金融啊,历史啊,像开矿一样深进去,掏个大洞,把问题说得很透彻。还有走马观花聊生活的,在纽约住了些时日,参观过博物馆,吃过几家餐厅,看过几次百老汇演出,见过些人物,于是归纳成书,很阳光很潇洒,带着归途的满足,别具风情。
不错,都很不错。
《纽约第三只眼》与上面所说的不同。高屋建瓴我没那样的大情怀。大情怀需要超然的立场和距离感,比如夏坚勇写《大运河传》,时空变换产生的极大历史落差,像长岛琼斯海滩的浪头从天而降,振聋发聩,这我真没有。我天天生活在纽约的某个角落,融化在琐碎的事务中,很难产生距离感,从天而降我不行。而深入发掘我也有难度,这需要学者的研究方法和旁征博引,有冷静的哲学思考,比如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聊他的中东之行,从特洛伊到腓尼基,再到黑海沿岸的斯拉夫文明,一听就是行家。
我的文字源于平凡生活,生活状态决定了文字风格。我在纽约生活二十多年,从留学生到公务员,经历了许多细腻微妙的具体过程。就像一枚泡在酒里的虎骨,当我把荷尔蒙释出时,也密密品味着酒精的份量。这是个互换过程,你不扑上身家性命,就很难得到关于此地的确切感受,仿佛不失恋就无法了解女人一样。当其他作者把美国当做身外之物描写时,我则像记日记一样写自己的生活,编织生命的足迹,这无需振聋发聩,不必冷静思考,跟着感觉走,抒发我的世俗情怀,正像那枚虎骨,向你讲述着烧酒的醇度。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漂泊者的角度才是本书独特之处。我觉得,名副其实的漂泊必须时间足够长,在漫长的无助中,走回头路的冲动已消磨殆尽,无论遇到何种困难都得独自面对。这种状态才会让你把悬空的轻佻放下,踏踏实实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不是走马观花,是命运攸关的关注,再怎样细腻都不过分。小时候我在姥姥家住过两年,老想着回到母亲身边,老觉得不属于这里,当离开姥姥家时才发现,我对老人的情感,街坊四邻的状态,几乎毫无所知,没有切肤之痛的感受是漫不经心的,容易飞白。
但是,光有这种状态也不够,还得有浓厚的原乡情怀,虽然无法走回头路,但心底对原乡的情感深刻且不可更改,这种情感恰因身处异乡无法伸展,而被浓缩成某种条件反射,你说美食,我想饺子,你说女人,我想贤惠,你说喝酒,我想高粱,你说吃肉,我想红烧,你说中国穷,我想流泪,你说中国坏,我想抽你,几乎是生理反应。这样一来你就不光是你了,而成为一块“文化飞地”,具有某种第三者性质,虽命在他乡,却拥有原乡的灵魂,可原乡又未必承认你,这种落差赋予你独立的审美,让你通过文化孤独,用冷静和批判的目光,对两种文化进行观察比较。这正是称本书《纽约第三只眼》的初衷,即以第三者立场,向原乡展示异乡的社会生活,并借助这种坚实的展示,审视原乡文化的长短曲直,而不只是抒发轻漫的文化感慨,或倾泻政治观点而已。
于是《纽约第三只眼》的文字风格就应该休闲些,不是刻意远足,而是散步,走哪算哪,边走边聊。不是拍摄有头有尾的纪录片,而像一位当地的摄影爱好者,用文字拍摄随机的生活镜头,不必彼此相连,却又息息相关,构成一幅美国的百态画卷。我并不想倾诉什么,漂泊的恭卑让我变得内向,而像听音乐看画展,带你一起感受异乡生活。没错,是感受,当你记不清书中的具体内容,却仍被挥之不去的感觉浸润着,我就满足了。
旅居纽约的华裔作家陈九最近又推出新书,随笔集《纽约第三只眼》。
该书由著名作家董鼎山作序,汇集了陈九的随笔短章八十余篇,很多来自作者在《侨报周末》上的专栏文章。在这本书里,作者通过深情幽默的笔触,向广大华文读者介绍纽约的文化风貌,市井生活,以及华人现状。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他是以第三者的独特立场,向原乡展示异乡的社会生活,并借助这种坚实的展示,审视原乡文化的长短曲直。
《纽约第三只眼》作者陈九,定居纽约二十余载,每天穿行于喧嚣的纽约街头,观察着纽约的世风百态,与各种肤色的同事插科打诨;回到家里,却依旧是一个爱吃饺子、爱耍贫嘴的北京爷们。这样一个“虽命在他乡,却拥有原乡的灵魂”的漂泊者,始终对异乡生活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并用犀利而粗犷的笔触描摹着纽约这座城和美式生活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