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年人的控告
当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大人”的压抑时,他就不能顺利地成长。
实际上,一个儿童在社会中是孤立的,会受到大人的影响,从而变得性格和行为不合乎常规思维和逻辑。
这个影响儿童的“大人”是一个具体的大人,一个与他接近的大人。通常,这个人首先是他的父母,接着才是他的老师和他身边经常接触的大人。
大人承担着教育孩子的义务,而且还要保障孩子的健康、安全和成长。但现在,当探究了人类心灵深处之后,发现情况有了变化,过去被当作人类卫士和恩人的那些大人被当作了“被告”。
可以说,所有的大人,无论父亲、母亲、教师,还是儿童的监护人,都成了被告,对儿童的幸福负有责任的社会也受到了控告。在这令人惊讶的控告中,实际上存在某种富有启示性的东西,它就像上帝的最后审判,神秘和令人敬畏:“你们对我委托给你们的孩子做了些什么呢?”
对此,很多大人的第一本能反应就是抗议和自我辩护:“我们已经竭尽全力;我们爱我们的孩子;甚至为了他们而牺牲自己。”事实上,这种辩护是人们熟悉的和习惯的,但它对我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我感兴趣的是这种控告,而不是谁受到控告。被告者认为,自己看护和教育儿童已经是用尽了全力了。但这些被告的“大人”却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迷宫般的困境之中,他茫然地迷路于广阔的森林之中,找不到出口,因为他不知道迷路的原因,其实他们的错误就在于他自己。
因此,所有支持并维护儿童权利的人,都应该敢于对大人的这种“爱护”行为提出控告,而且应该毫无例外地、不断地这样做。于是,这种控告成为一件有趣的事情,因为这种控告谴责的不仅仅是“偶然”的错误,而且是由于“潜意识”而犯的无意的错误,所以更有必要提出控告。这样的控告使人能够自我认识,从而提高了人的道德境界。的确,每一个真正的进步都来自于发现和利用以前尚未发现的东西。
但人们对自己错误的态度总是矛盾的。每一个人都对犯了有意识的错误感到后悔与难过,但却被潜意识的错误所迷惑。因为正是在这种潜意识的错误中包含着一个秘密,它使人超越某个已知的和所期望的目标,最终能使我们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中世纪的一个骑士因个人荣誉受到一些侵犯而准备战斗时,他会跪在祭台前谦卑地承认:“我有罪。我首先宣布,这是我个人的过错。”其原因就在于此。
这种现象令人感到非常奇怪:人们蜂拥而人地去听自己被人控告。而且,他们还聚在一起赞成控告中所说的话,并且承认他们自己的错误。事实上,尖刻和持续的控告把埋藏在他们潜意识中的东西带到了意识层面上。因此,所有的精神发展就是获得意识,呈现在意识之外的东西。实际上,正是通过这些不断的发现,世界文明才能得到迅速发展。
如果我们改用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态度来对待儿童,如果想要把儿童从危及他的心理活动的冲突中解放出来,首先就得对大人的世界进行一次强烈的变革。虽然大人总是说为了儿童他已做了他能做的一切,并进一步宣称出于对儿童的爱他已经牺牲了自我。但是大人必须得承认,他们对儿童所做的很多其实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完全搞懂儿童的心理。
的确,关于儿童还存在很多未知的东西。比如儿童心理中的某些部分一直是未知的,但又是我们必须去了解和发现的,正是这种需要引导我们去探究儿童未知的心理。而且,尽管通过心理学和教育去观察与研究儿童,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大人并不了解儿童。因此,我们必须以牺牲的精神和怀着饱满的激情去研究它,就像那些人远涉重洋和翻山越岭去寻找隐藏的黄金一样。这就是那些企图寻找隐藏在儿童心灵深处秘密的大人必须做的事情。这就是所有大人,不管是什么国家、民族和社会地位的人都必须共同去做的事情,因为这将意味着产生了对人类道德进步不可或缺的要素。 事实上,大人与儿童的诸多冲突源于大人对儿童的不了解。而消除这种冲突的方法,并不是大人应该获得一些新的知识或达到更高的文化水准。
对每个大人而言,他们必须找到各人不同的出发点。大人首先必须发现仍阻碍他自己真正理解儿童的那种无意识的错误。如果不去寻找这种错误,如果没有采取与这种寻找相应的态度,他就不可能进一步了解儿童。探究自身的错误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困难,因为错误,即使它是无意识的,也是有迹可寻的。
一提起药物,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可以用它来解除病痛。一个手指关节脱位的人渴望使之复位,因为他知道只要不复位,这种疼痛就不会消除,他就不能使用他的手去工作。同样,只要大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就会强烈地感到要使自己改正错误,否则就会使他长期所承受的软弱和痛苦变得不堪忍受。
正常秩序一旦建立,所有一切就都会变得容易了。我们只要认识到我们把太多的东西归属于自己了,只要相信我们实际上能够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那么我们就会渴望去认识,并且很容易就能认识到儿童的心灵与我们的心灵大不相同。
唯有如此,在与儿童打交道时,大人就不再自以为是和以自我为中心了。因为过去他们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待影响儿童心里的一切,结果不是不能正确理解儿童,就是儿童犯了错。由于大人过去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存在,大人把儿童看作是“心里什么也没有的人”,必须由他们尽力去灌输;把儿童看作是没有独力能力,必须为他们做所有的事情;把儿童看作是“缺乏精神指导的人”,必须由自己不停地进行指导。
总之,大人要抛弃以下观念:把自己看作是儿童的创造者,并从他们自己与儿童行为的关系的角度来判断儿童好或坏;大人使自己成为了儿童善良和邪恶的试金石;大人是一贯正确的,儿童必须根据他的既定标准来塑造;儿童在任何方面偏离了大人的方式就被当作是一种罪恶,大人必然会迅速加以纠正。
如果大人这么做,那么即使他对儿童充满着激情和爱以及拥有为儿童奉献自己的牺牲精神,他也会无意识地成为被控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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