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读者口耳相传最想与友人分享的一本书!作者获颁2006年联合国首届人道主义奖!法国读书会2006年度首选书!法国《ELLE》杂志读者票选年度最佳小说奖!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卡勒德·胡赛尼编著的《追风筝的人(精)》讲述的是: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山情同手足,因为一场风筝比赛,两人的亲密友谊从此发生了改变。本书是《追风筝的人》的精装版,加入了作者还乡手记、作者新版序言以及中文媒体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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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追风筝的人(精)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卡勒德·胡赛尼 |
出版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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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全球读者口耳相传最想与友人分享的一本书!作者获颁2006年联合国首届人道主义奖!法国读书会2006年度首选书!法国《ELLE》杂志读者票选年度最佳小说奖!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卡勒德·胡赛尼编著的《追风筝的人(精)》讲述的是: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山情同手足,因为一场风筝比赛,两人的亲密友谊从此发生了改变。本书是《追风筝的人》的精装版,加入了作者还乡手记、作者新版序言以及中文媒体专访。 内容推荐 卡勒德·胡赛尼编著的《追风筝的人(精)》内容简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追风筝的人(精)》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试读章节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但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n’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吸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子,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 “我知道,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他那浑厚的声音说。 “可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爸爸?” “嗯。”爸爸咬碎嘴里的冰块,“你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 “想。” “那我会告诉你,”爸爸说,“不过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尔,那些白痴大胡子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法修拉毛拉吗?” 爸爸拿起酒杯,冰块叮咚作响。“我是说他们全部,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 我咯咯笑起来。想到爸爸在猴子的胡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为是,那场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 “是的。”我说,试着抿紧嘴唇,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 “是的,亲爱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蛋,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 “很好,”爸爸说,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现在,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 P25-28 序言 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事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行动。 我从不曾想过还有别的人会真的阅读这本书。也不尽然。我知道我的妻子罗雅会看。我的父母、兄弟和姻亲也会。我想或许还能哄骗一两个表亲来看。在我脑海中,我会说出阿米尔的故事,然后书稿将会安放在储藏室的书架上,和我那些装满小故事和短篇小说的牛皮纸信封相伴。 我开始创作这本小说的六个月后,双子塔倒塌了。 不久之后,我的妻子建议——实际上是要求——我把手稿投出去。当时我完成了差不多三分之二,而我每写出一章,罗雅便读一章。我反对将这本书投给出版商。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否够好。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全美国没有人会听一个阿富汗人的诉说,不过这个想法似乎错得更加厉害。你们一定理解的,当时那次袭击发生未久,伤口尚新,民愤高涨。现在阿富汗人备受歧视,我对罗雅说。就算我接受这个滑稽的假设,认为我的书有可能出版,但人们干嘛要买它呢?那些在美国的土地上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惨案的人就在某人的祖国进行训练,人们干嘛要把钱放进他的口袋呢?况且,我还担心,当时把书稿投出去会有机会主义的嫌疑,好像我在利用一个悲剧——尽管我创作这本书早在阿富汗人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点之前。 罗雅不赞同。她认为这是我获得更多读者的机会。她信心十足,费了好大劲说服我。她觉得当时实际上是向世界讲一个阿富汗故事的良机。那些日子——很悲哀,直到如今——关于阿富汗人的文章多数围绕着塔利班、本拉登和反恐战争展开。到处是对阿富汗人的误解和偏见。你的书能让他们看到阿富汗人的另一面,罗雅说。我虽然犹豫,但不得不认可她的部分观点。《追风筝的人》很大部分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苏联战争之前的时期,对很多西方读者来说,实际上是个盲点。甚至还有相当多的篇幅谈到流亡美国的阿富汗人,而至少是在小说界,这些人很少被提起。罗雅最后的、也是产生作用的理由是:他们妖魔化,你可以人性化。 情况并非全然如此,我们两人都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已经见到多数美国人民不再妖魔化阿富汗人。他们的憎恶直接发泄向塔利班——而人们无法妖魔化那些已经是魔鬼的人。此外,她对这未完稿的前景的估计,我认为很善意,但过于乐观。尽管如此,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2002年6月,我把书稿寄到纽约,给一位可爱的女士,名字是伊莲·科斯特,是个文学经纪人。七月的一个炎热下午,她给我打电话,说的话跟几个月前罗雅说过的差不多。那年夏天陕结束的时候,她给《追风筝的人》找到了家。这本书于2003年6月在美国出版。 这本书自出版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备受欢迎,你们能想象得到我有多么吃惊。别忘了,我写下它的时候,意识中的读者只是我自己;所以,能收到印度、南非、特拉维夫、悉尼、伦敦、阿肯色的读者来信,表达他们对我的感情,我非常的惊讶。很多人想捐钱给阿富汗人。有些人甚至还告诉我,他们想收养阿富汗孤儿。在这些信中,我看到小说作品独有的联结人们的力量,我还看到了人类的体验有多么普遍: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 对我来说,这些读者来信是巨大的满足感的来源,也不断提醒我,我娶了一位贤妻,没有她,这本书可能还摆放在我的储藏室里。身为作家,若读者对这个故事、对里面的人物和他们的艰苦、对隋节的纠缠转折有所触动,我感到激动。身为阿富汗人,当读者告诉我,阅读这本小说让他们对阿富汗人有了具体的认识,他们再也不把我的祖国看作仅仅是一片不幸、麻烦不断、灾难深重的土地,对此我深感光荣。 我希望你们也这样。 谢谢你们阅读这本书,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 卡勒德·胡塞尼 后记 原书了TheKiteRunner是KhaledHosseini的处女作,自2003年出版以来,好评如潮,销量也非常可观,是近年来罕见的好书。2004年译者在樟宜机场,趁候机时间,在书店匆匆浏览过该书。当时深受感动,未料时隔不久,竟有机会将其译成中文,意外之余,颇感欣喜。 原书有不少用英文拼写的法尔西语单词,就译者所知,葡萄牙语译本和台湾木马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中文繁体字译本均做音译保留。为了阅读流畅起见,除个别必要之外,拙译一概根据原意译出。另原书无注,译者添加了部分注释,希望有助于读者的理解。惟译者于伊斯兰文化素无研究,倘有错漏,烦请读者原谅。若有通人不吝赐教,感激不尽。 原书有个别不合国情的地方,译者酌情在措辞上加以改动,意思仍一概如旧。另外,原书有两处前后矛盾的小漏洞,译者自行更正,特此说明。 繁体字版本《追风筝的孩子》为李静宜女士所译。拙译初稿完成后,曾参考该译本,更正十余处误译,专此致谢。繁体字版本虽有误译漏译,但整体而言仍堪称良好译本。读者如有机会,且对翻译感兴趣,无妨对比阅读。 翻译如演出,殚精竭虑之际,浸淫可比演员入戏。此刻重新翻看译稿,感慨良多。身为人子,我庆幸时至今日,父母仍以正直、善良、诚实、勇敢等品质教育我,虽然我时常有负他们所望;身为人父,我希望李贲思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能够见义勇为,当仁不让,成为正直的人。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李继宏 书评(媒体评论)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的分岔……这些内容缔造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的文化呈现在世人面前。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 ——《出版商周刊》 本书偏重个人的情节,从阿米尔与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象征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脆弱,在往日生活消逝之际,备受考验。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充满紧张。书中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 ——《纽约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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