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M.布坎南编著的这本《自由的界限》是经济思想译丛之一。全书共分10章,内容包括:社会中自由的基础;立宪后契约——公共财货理论;立宪契约——关于法律的理论;延长契约与现状;“被统治”的悖论;作为公共资本的法律;惩罚困境;利维坦的威胁;超越实用主义——宪政革命的前景等。
自由有其限度。作者詹姆斯·M.布坎南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指出一个好社会允许个人得到他们所想要的东西,对其的限制只能出自人们相互同意的原则。而社会如何达成对于基本规则的共识,以及如果共识达不成会产生的后果,正是作者在书中要讨论的内容。《自由的界限》提供法律起源的经济学解释,采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界定个人的社会权利。
《自由的界限》出版的时候,即使是那些消息不够灵通的政治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也都知道了詹姆斯·M.布坎南的名字。这本书至少是为两场论辩量身定做的。一方面它推进、丰富了“无政府理论探究”,也即当时是弗吉尼亚政治经济学派的焦点兴趣的论辩。另一方面,该书参与了自约翰·罗尔斯1971年出版《正义论》后有关政治契约论的论辩,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科学家对政治契约论的讨论正如日方中。本书一经出版,便在学术界引起广泛的反响。作者也与罗尔斯、诺齐克一道被称为新契约主义的三位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