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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温柔的夜/三毛全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三毛
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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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三毛——华文世界里的传奇女子,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

《温柔的夜》是三毛最受欢迎的作品,倾倒了全世界的华文读者。封面由台湾著名设计师聂永真倾情设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展现了别样的三毛。

内容推荐

《温柔的夜》的承袭《撒哈拉的故事》的风格,形成一种舒缓、沉静的调子,是三毛沙漠故事系列故事中登峰造极之作。

阅遍种种人情冷暖之后,溢于三毛笔端的依然是对大千世界的真挚动人。

《温柔的夜》由三毛编著。

目录

开场白

拾荒梦

黄昏的故事

巫人记

饺子大王

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

亲不亲,故乡人

浪迹天涯话买卖

故乡人

寂地

五月花

玛黛拉游记

温柔的夜

永远的马利亚

石头记

相逢何必曾相识

书信(加纳利·台湾)

 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日

 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七日

 一九七七年四月三日

 一九七七年四月

试读章节

凉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见恨晚,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踩在脚下,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来,人生自然的态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感动,我死命鼓励我的姐姐和大弟也来试试这种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露出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种鞋子,他里面还是要加袜子。姐姐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乱来,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子却打了好几十个圈子在流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高跟鞋,那种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强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种经验,高高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色橡皮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蹚水。这甜蜜的回忆,使我天生地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干,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不用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哩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高跟素面,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日大家不停地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地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

鞋子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日仍是几根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地去乱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高跟鞋,大笑了起来,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脱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我的心灵和我的肉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强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高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身份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已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鸡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P51-52

序言

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着两个大藤篮跟着它的主人走过,沿途叫卖着:“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他喊着:“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着,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像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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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5:21:14